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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窃听门”事件看媒介传播的责任本位
1004班
常雪
摘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传播媒介的投资主体逐步呈现多元化,市场化程度日益加深使媒介之间的竞争日益加剧,收视率、发行率、点击率成为衡量媒介成功与否的指标,从而引发的新闻低俗、虚假广告、有偿新闻等媒介问题日益突出。前段时间,“窃听门”事件被炒得沸沸扬扬,默多克旗下的百年大报—《世界新闻报》也因此而走完它最后的历程,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再一次受到质疑。在这样严峻的情势下,媒体是不是应该努力反思,明确自身在社会上扮演的角色?只有找准了自己的位置,媒体才能承担起自身的责任,大众传播才会循着一条健康、良性的道路发展。
关键词:市场化、竞争、新闻媒体的公信力、责任
前不久,英国媒体曝出一系列“窃听事件”。在这一系列事件中,默多克新闻集团旗下的《世界新闻报》,以媒体的知情权为借口,打着新闻自由的幌子,不遵守法律、违背社会道德、大肆侵犯公民的隐私权,让人们见识了丧失最起码的新闻道德和职业操守的西方新闻自由,又一次暴露出西方新闻自由的虚伪本质。而“窃听门”事件迫使默多克本人放弃了收购英国天空广播公司的计划,也给它的新闻帝国带来了很大程度上的震撼。在不远处的十字路口上,新闻媒体应该何去何从?这是一个引人深思的问题„„
人类新闻活动自诞生之日来,责任便伴随左右。特别是新闻传播活动独立以后,新闻传播以专业组织机构的形式经行活动并拥有一定权利,责任问题显得尤为重要。正如徐宝璜先生所说“新闻记者,对于社会,负有重大之责任。彼以颠倒是非,博官猎贿,或专以致富为目的而办新闻纸者,乃新闻事业之罪人。”新闻传播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手段,从产生起就在客观上体现了人类自身对“人文关怀”的内在要求,对人负责,把以人为本内化为新闻传播活动的一种道德责任理应成为新闻传播的价值诉求。
马克思认为,责任是自然和社会要求的客观负担。他说:“作为确定的人,应有使命,就有任务。至于你是否意识到这一点,是无所谓的”新闻传播也不例外。传播学作为人类学科,不可能回避人类的价值判断。新闻传播作为传播的一种,传播什么,如何传播,为谁传播应注入人文关怀,体现人文精神,把新闻传播置于人的价值背景来考察。新闻传播的人本责任要求传播主体在分析思考和解决媒介问题时要从人的伦理需求出发, 确立起伦理的尺度, 为人的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新闻媒体作为大众传播的一种工具,必须要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具体到各方面分为:新闻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狭义)、文化责任和经济责任。(1)新闻责任是指新闻媒介在新闻活动中要坚持新闻真实性的原则,为所报道的每一条新闻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禁止夸大、片面、偏激、主观;
(2)政治责任是指媒体掌握着话语权,负有引导社会舆论的义务,要对报道内容的政治导向负责;
(3)社会责任是指媒体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对社会生活的影响广泛,重大和深刻,必须对新闻行为的社会效果负责;
(4)文化责任是指媒体报道的内容本身就纪录着历史和时代的进程,它既要传承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和优良传统,又要引导新进文化的发展方向;
(5)新闻媒介经济责任是多元的,包括依法经营,建构企业文明,将自身做大做强等。狭义的新闻媒介的社会责任主要是针对新闻媒介的道德责任而言的,新闻媒介作为一种特殊的企业,既要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又绝对不能忽视其道德责任,实质也就是要求新闻媒介必须讲究伦理道德,既要真实可观的进行报道,同时还要保证程序上的公平公正,将建立和提升受众对于新闻媒介的信用当作媒介伦理实践的首要目标。
而近年来,媒体自身并没有很好的履行它自身的人本责任和社会责任。在有关伊拉克战争和阿富汗战争的报道中,人们看到的是各种有利于美国的假新闻横行、反战的报道被禁止、媒体受到严格管控的自由。在西藏“3.14”事件和北京奥运会举办之前的相关报道中,西方媒体或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或捕风捉影、任意编造,或移花接木、张冠李戴。前段时间发生的“窃听门”事件更是暴露了新闻媒体的失德行为。除了这些现象,当今新闻媒介在社会责任方面还存在一系列问题如:收视(听)率、订阅率、发行量、点击率成为新闻工作单位追求的指标,新闻媒介管理中事业化与商业化的矛盾日益凸显,从而引发的媒体泛娱化现象日趋严重,新闻低俗化、虚假广告、有偿新闻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一些新闻工作者为了提升发行量、提高收视率、点击率,不惜刊登、报道或者协作或者直接制造的假新闻,片面追求商业利益,对受众不负责任。更有甚者,新闻媒介演变成新闻事件的“参与者”、“策划者”。那么究其根源,到底是什么导致这些失德行为的产生呢?
(一)媒体行业竞争激烈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新闻媒体的数量急剧增加。由于信息的需求量日益增大,媒体间的同质竞争、同城竞争也日趋加大。争夺受众、扩大发行量、吸引更多的受众,新闻媒体想尽方法。为了追求轰动效应、抢夺第一手独家新闻,制作者们乐此不彼地制作耸人听闻的消息、揭发个人隐私、满足读者的猎奇心理。
(二)经济利益和沽名钓誉的驱使
一方面为了追求轰动性、娱乐性不惜为本新闻工作的真实性原则,无中生有,制作虚假新闻或是将一些小事炒作的沸沸扬扬。另一方面,现在每年各种组织都会举办优秀新闻的评选活动。一些新闻工作者为了获取相应的荣誉和地位,不惜制作虚假新闻来欺骗读者。
(三)媒体素质和行业管理缺乏
首先,由于新闻工作的需要,各大媒体每年都会招收很多新闻记者。由于缺乏工作经验和基本的新闻道德感,他们在工作中会犯很多错误。其次,经年来,由于传媒行业竞争激烈,许多媒体对员工都实行了“末位淘汰制”。巨大的压力使得许多记者不得不采取各种措施来保住自己的工作。最后,新闻媒体缺乏相应的管理措施,对制造虚假消息的惩处力度不够重视,造成这一形势愈演愈烈,媒体的公信力也日益降低。
(四)受众自身缺乏判断力
在当今的信息化社会,我们每天要接受海量的信息,每天都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在媒体上。面对它们,受众习惯于依赖大众传媒,他们往往不加判断或者失去了判断力,不能决定应该获取什么信息、怎样判断信息的真假、如何去选择对自身有用的信息。2003年“非典”期间,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周晓虹主持的“五大城市非典舆情调查”显示:有近两成的市民对于“非典”流行时期的官方正规报道和小道消息“不知道信谁的”。
而对于西方新闻媒体来说,他们自身能够获取更多的新闻自由。西方国家一贯标榜自己是民主、自由、人权的国家,新闻自由更是被宣扬成其民主、自由、人权的标志。“窃听事件”在给西方国家引以为自豪的新闻自由观和制度优越感带来重大冲击的同时,也再次引起人们的反思:在西方国家,新闻自由究竟是谁的自由?事实上,西方国家的新闻自由主要被两种力量所控制:一种力量是拥有雄厚资本的大财团,一种力量是政府。这两种力量因为其所拥有的资本和权力而成为西方新闻自由的真正主体。
其一,拥有雄厚资本的大财团是西方新闻自由的主要控制者。西方媒体大都属于私有,被一些大的财团所操纵。根据商业运转的原则,新闻自由的主体只会是媒体的老板,在媒体中工作的人,就算是总编辑,都是为媒体老板打工的,都必须遵循媒体老板的意志。例如默多克收购《华尔街日报》的时候,澳大利亚记者艾里克·埃利斯撰写了有关默多克现任妻子邓文迪的报道:《邓文迪·默多克:帝国背后的女人》。可能是因为当事人不愿一些细节为世人所知,这篇报道完成后即被封杀,后来好不容易在几家网站上露面,但也迅速销声匿迹。显然,默多克的资本力量有效地控制了该报道的发表和流向。大财团办媒体的终极目标就是实现利润的最大化,资本的趋利性决定了其所控制的媒体无论如何无法摆脱利益的束缚和制约,它实践和追逐的只会是资本的新闻自由。
其次,西方国家政府利用各种手段控制新闻自由。媒体只是西方社会复杂管理体系中的一部分,西方国家媒体和政府之间是一种利益共生、相互博弈、相互利用的关系。鉴于媒体对社会的巨大影响力,西方国家政府从来都不会放松对新闻舆论的利用和控制。以美国为例,政府设立有专门的机构,聘请了大量专业工作人员处理媒体事务。为了维护自己“新闻自由”的面貌,在多数情况下,西方国家政府并不直接控制新闻媒体和新闻报道,而主要是通过政策倾斜、利益交换、政治压力等影响媒体的幕后老板,通过媒体老板左右新闻记者和新闻报道。比如,布什政府就积极支持默多克旗下媒体的扩张和垄断,作为回报,默多克的媒体几乎无条件地为布什政府摇旗呐喊。
无论在中国还是西方,新闻媒体都暴露出了许多弊端,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审慎地对待。首先,我们要提高新闻工作者的道德素养,加强对其的新闻专业素质教育。新闻工作者要恪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忠实于党,服务于民。其次,要建立起新闻界的新闻批评体系,利用此组织来监督新闻媒体,促进其向好的方向发展。最后,建立起惩处和制约机制,我们要制订出相关的新闻法规,约束不合理获取新闻的途径,惩处制造假新闻、不遵守职业道德等行为,使新闻事业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道路。
“窃听门”事件给广大媒体机构敲响了一个警钟:媒体要想吸引更多的受众、建立起自己的公信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就必须要对受众负责。对于媒体工作者来说,他们应该恪守职业道德,努力提高自身素养,为受众提供出更多有用的、真实的信息,满足他们的需要;对于媒体机构来说,媒体自身应该明确自身在社会中扮演的角色,担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导向;对于受众来说,我们应该提高自己的判断力,充实自己,不要为错误信息所惑,认真地选取对自己有用的信息,同时还要肩负起监督媒体的角色;而国家也应该发挥作用,加强立法监督,使新闻媒体合理、透明化的运转。
在大众传媒中,媒体扮演的是传播者、意见输送者的角色,而不是参与者、策划者的角色。无论社会发展到什么程度,人们所希望看到的都是这样。用新闻工作者的眼睛或镜头记录生活的原生态,“内容为王”是判断媒体工作质量的有效依据。在此基础上再加上人本主义,这才是媒体前进的方向„„
参考文献:《传播学教程》郭庆光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中国期刊网(国际新闻界、现代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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