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规划局(规划审批办事流程)(全文)_规划局审批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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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保局
规划审批办事大厅
办事指南
信息公开窗口 信息公开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公开内容
1、机构设臵、主要职能;
2、规划管理方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行政许可及办事服务的事项、依据、程序、期限及申请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4、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5、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政策;
6、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三、所需材料
1、公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2、单位:提供单位介绍信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服务流程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领取)
1、申请人申请;
2、填写申请表;
3、登记审查;
4、办理答复或邮件答复。
五、服务时限 10天
六、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注:根据季节变化,依据政府通知调整作息时间。
七、服务地点
服务大厅:航海路经开第二大街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
注:不在我局受理范围之内的或是已经做出行政许可的信访不予受理。
办事、咨询电话:0371-66032511 0371-66781368(办)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保局
规划审批办事大厅
办事指南
城乡规划公示办理
一、办理事项
1、城乡规划公示办理;
2、“一书两证”公示办理。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26条、第40条、第43条、第60条;
2、《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18条、第21条、第35条、第47条、第48条。
三、公示时限
(一)批前公示时限
1、城乡规划公示批前时间(含控规):不少于30天;
2、选址意见书批前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3、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4、建设工程(交通)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5、建设工程(建筑)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二)批后公告时限
1、城乡规划编制类、“一书两证”批后公告时间:长期;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在政府网站、现场公告,至规划核实完成。
四、所需材料
规划设计相关图纸及指标表
五、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注:根据季节变化,依据政府通知调整作息时间。
六、服务地点
服务大厅:航海路经开第二大街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
办事、咨询电话:0371-66032511 0371-66781368(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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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审批办事大厅
办事指南
群众诉求的咨询和受理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 《河南省〈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 《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
二、所需材料
1、来访人身份证复印件;
2、来访人房产证(购房合同)复印件;
3、业主签名及委托书/单位证明(盖公章);
4、单位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集体土地的出具村级组织的书面证明(盖公章);
5、规划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
6、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书面材料;
三、服务程序及时限
1、群众诉求事项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按照《信访条例》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来访人反应的问题在我局受理范围之内并在公示期的项目按要求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
3、所需材料完备后由规划窗口报主管领导签字后,复印所有材料并填写信访案件转办单转交各口办理;
4、审批部门接到转交的信访案件后15日内将结果书面反馈给规划窗口,对于不属规划局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
四、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注:根据季节变化,依据政府通知调整作息时间。
五、服务地点
服务大厅:航海路经开第二大街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
办事、咨询电话:0371-66032511 0371-66781368(办)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保局
规划审批办事大厅
办事指南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河南省〈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
《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所需材料
1、建设单位正式书面申请书;
2、拟建项目的相关批准、证明文件;
3、规定比例尺1:1000现状地形图(1份);
4、拟选址地块用地协议;
5、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开发企业须有资质证)复印件;
6、建设单位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所需材料。
注:
1、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委托经办人确认;
2、同时提交上述纸质文件的电子报批文件。
三、服务程序
建设单位申请→办事大厅窗口受理→经办人办理→主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主管主任审定→发证窗口→建设
单位领取
四、服务时限
10天(含批前公示期7天)
五、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注:根据季节变化,依据政府通知调整作息时间。
六、服务地点
服务大厅:航海路经开第二大街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
办事、咨询电话:0371-66032511 0371-66781368(办)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保局
规划审批办事大厅(办事指南)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河南省(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
《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所需材料
(一)划拨类
1、建设单位正式书面申请书
2、选址意见书复印件
3、国土部门的预审意见
4、拟建项目的相关批准、证明文件
5、拟选址地块用地协议
6、现状地形图(1:1000)
7、经批准的拟用地块的控规及批准文件
8、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开发企业须有资质证)复印件
9、建设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所需材料
(二)出让类
1、建设单位正式书面申请书
2、成交确认书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区投资发展局立项批复
5、现状地形图(1:1000)
6、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开发企业须有资质证)复印件
7、建设单位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所需材料
注:①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委托经办人确认②同时提交上述纸质文件的电子报批文件
三、服务程序
建设单位申请→办事大厅窗口受理→经办人办理→主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主管主任审定→发证窗口→建设单位领取
四、服务时限
10天(含7天公示时限)
五、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注:根据季节变化,依据政府通知调整作息时间
六、服务地点
服务大厅:航海路经开第二大街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
办事、咨询电话:0371-66032511 0371-66781368(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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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审批办事大厅
办事指南
核准建筑单体方案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河南省〈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 《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
二、所需材料
1、申请书;
2、建设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人)合法身份材料和委托授权书;
3、建筑设计方案;
4、总平面图(加盖规划局图纸专用审核章);
5、总平面图电子版;
6、经审查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批准文件。
三、材料要求:
1、方案装订成A3尺寸册子;
2、方案含三部分,方案设计说明,效果图和方案设计图纸;
3、方案设计说明应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部分,并应详细说明项目概况、设计范围、设计依据、设计
理念及各项参数;
4、效果图应包含总体分析图和单体效果图两部分。总体分析图应至少包含区位分析、总平面图、空间流线分析和空间景观分析。单体效果图应至少包括总体鸟瞰图、单体建筑物轴线透视图、立面效果图、夜景照明效果图(工业厂房、仓库项目除外),并在主立面效果图上用箭头标示出外墙材料的材质。单栋建筑物只提供单体效果图;
5、方案设计图纸应至少包含经审批后的总平面图、建筑物的各层平面、立面、剖面图,注明各类轴线尺寸,其中平面图应注明各层使用功能;
6、沿主干道非生产性建筑应不少于两个单体方案;
7、沿主干道非生产性建筑应包含夜景照明方案;
8、建筑单体方案应委托乙级以上资质建筑设计单位设计且签章齐全;
9、待方案审核确定后再加送2套。
四、服务程序
1、建设单位申请;
2、窗口受理
3、现场踏勘;
4、业务会研究;
5、业务负责人及领导审签;
5、发放审核意见书及盖章文本。
五、服务时限 :资料齐全3个工作日
六、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 下午15:00——18:30 注:根据季节变化,依据政府通知调整作息时间。
七、领取资料:
1、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单体方案审核意见书;
2、加盖“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图纸审核专用章”设计文本 1套。
办事、咨询电话:0371-66032511 0371-66781368(办)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保局
规划审批办事大厅
办事指南
核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河南省〈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 《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
二、所需材料
1、申请书;
2、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
3、建设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人)合法身份材料和委托授权书;
4、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5、《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定界图;
6、《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证明及出让合同;
7、《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8、经审查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批准文件;
9、相关的1:1000数字化地形图;
10、建筑部分施工图(平立剖);
11、地质勘察报告;
12、文物勘察报告;
13、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抗震设防审核联系函和人防审核联系函;
14、郑州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书或确认书 ;
15、“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费证明或减免批复;
1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资料电子版(含现场公示图片);
17、总平面图 4份(含一份盖规划局图纸专用审核章);
18、需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19、交通流量较大的建设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20、容积率超过3.5的建设项目的市政管网承载能力评价报告;
2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材料要求
1、施工图蓝图(3份);
⑴、委托乙级或以上资质建筑设计单位设计; ⑵、设计单位签章齐全; ⑶、图纸提交建施部分;
⑷、图纸正面朝内折叠成手风琴式,A4幅面,图签外露。图纸左侧留出3毫米宽装订边,棉线装订成册(三孔一线、8字装订法),装入档案盒内。档案盒采用行政部门监
制产品,在其脊处打印工程名称。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流转单具体说明
⑴、提交资料
①、工程详情: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经济技术指标(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项目建筑面积、高度及层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整理成word文档
② 附图:总平面图、一层平面及标准层平面、立面效果图,jpg格式,单个图片大小≤100K,宽度500像素为宜。
总平面图、一层平面中须显示设计单位图签、各项相关指标并明确显示轴线和尺寸。
在总平面图中以红色圆点显示现场公示放臵位臵。⑵、流程: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及附图→经办人员→网站公示→向经办人员反馈公示结果→继续办理审批手续
⑶、时间:公示期为10天,含周六周日,不包含“十一”、“春节”等法定长假。
⑷、公示媒体:开发区政府网站
3、现场公示要求:
⑴、建设项目简要说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⑵、附图:总平面图、鸟瞰图,居住类用地要有日照
分析图
⑶、公示期间群众、单位建议和意见电话0371---66032511 建设单位电话 0371----⑷公示内容网上可同时查询www.daodoc.com/
4、提交施工图中所示建设单位、建筑名称、面积、层数、高度、轴线尺寸及建筑物外立面形式、材质颜色均与经审批的建筑方案保持一致,总平面图中建筑面积总数与施工图设计建筑面积总数误差允许不超过±3%。
四、服务程序
1、建设单位申请;
2、窗口受理
3、现场踏勘;
4、业务会研究;
5、批前公示;
6、审批发证;
7、批后公告;
8、规划核实。
五、服务时限
公示完成且资料齐全7个工作日
六、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
注:根据季节变化,依据政府通知调整作息时间。
七、领取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2、加盖“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图纸审核专用章”总平面红线图3份;
3、加盖“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图纸审核专用章”施工图 2份;
办事、咨询电话:0371-66032511 0371-66781368(办)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保局
规划审批办事大厅
办事指南
建筑物放线、验线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河南省〈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 《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
二、所需材料
1、申请书;
2、建设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人)合法身份材料和委托授权书;
3、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4、总平面红线图;
5、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按照规划许可证内容出具的“建设工程放线验线报告”;
6、提供现场公示牌图片(具体要求附后)。
三、材料要求:
1、总平面红线图加盖“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图纸审核专用章”
2、具体要求:
⑴建设单位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委托具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对经审定的工程总平面图进行现场放线,并通知规划部门进行实地验线。工程现场须保证放线标志正确、清晰设臵,并现场做好《建设工程放线定 位验收记录表》。
⑵建设项目施工至基础±0.00时,建设单位提出核实申请。工程现场须保证±0.00 标志已正确、清晰设臵。
四、服务程序
1、建设单位申请;
2、窗口受理
3、现场放线
4、建设单位申请;
5、现场验线。
五、服务时限 3天
六、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
注:根据季节变化,依据政府通知调整作息时间。
七、领取资料:
放线验线报告3份
办事、咨询电话:0371-66032511 0371-66781368(办)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保局
规划审批办事大厅
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河南省〈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 《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
二、所需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申请表》(原件);
2、符合郑州市统一坐标系统、统一标准要求的现状竣工图及成果报告书(原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复印件);
4、放、验线相关资料(复印件);
5、人防、抗震设防审核意见(复印件);
6、建筑单体效果图及现状照片;
7、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8、提供测绘单位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及委托书(原件);
9、竣工图纸(原件1份)。
四、服务程序
1、建设单位申请;
222、窗口受理
3、现场踏勘;
4、业务会研究;
5、业务负责人及领导审签;
5、发放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意见书意见书。
五、服务时限 :资料齐全3个工作日
六、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 下午15:00——18:30 注:根据季节变化,依据政府通知调整作息时间。
七、领取资料: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申请表 办事、咨询电话:0371-66032511 0371-66781368(办)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保局
规划审批办事大厅
办事指南
修建性详细规划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河南省〈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 《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
二、审批对象
建设单位(居住、商业、公共建筑、50亩以上工业项目)
三、所需材料
1、申请书;
2、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3、修建性详细规划文本。
三、材料要求: 文本中应包括:
1、区位情况
2、现状情况
3、规划条件图
4、规划用地性质图(1:500—1:1000)
245、规划总平面
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7、道路交通规划
8、绿地系统规划图
9、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10、基础设施规划图
11、竖向规划图
12、管线综合规划图
13、建设时序
14、日照分析报告和交通影响评价分析报告。
15、建筑单体选型方案、主要建筑平、立、剖面图。
16、效果图
17、修建性详细规划图纸比例为1:500,居住小区级以上可为1:1000。
四、服务程序
1、建设单位申请;
2、窗口受理;
3、业务会初步审查;
4、召开专家评审会并形成会议纪要;
5、根据专家提出问题进行书面答复并修改文本;
6、批前公示;
7、签发批复文件。
五、服务时限
公示期为30天,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
六、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 下午15:00——18:30 注:根据季节变化,依据政府通知调整作息时间。
七、领取资料:
1、批复文件;
2、加盖“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图纸审核专用章”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文本。
办事、咨询电话:0371-66032511 0371-66781368(办)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保局
规划审批办事大厅
办事指南
市政规划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受理及咨询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河南省〈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 《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
二、所需材料
1.核法的建设计划文件
2.《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交通)申请表》(纸质原件1份)3.申请人身份证明:(1)个人的,身份证;
(2)企业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原件一份)及工商营业执照;
注:单位或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他,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及被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使用土地的有关权属证明文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
6.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依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最新地形图设计的施工图纸,并须加盖设计单位“施工设计出图”专用章,原件二套(平面图、横断面图、纵断面图); 7.涉及消防、环保、水务、绿化、文物、人防、铁路、高速公路等需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原件1份); 8.工程设计单位工程资质证书、资质证明文件; 9.属于政府投资项目的,应提供立项批文; 10.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原件1份)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12.其它
注:未注明原件的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均需核对原件并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名。
三、服务程序 1.建设单位申请
2.申请资料完备后窗口受理 3.现场踏勘
4.业务会研究(科室业务会、局业务会)5.批前公示 6.审批发证
四、服务时限
符合审批要求3日内办结(不含批前公示、专家论证时限)
五、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 下午15:00—18:30 注根据季节变化,依据政府通知调整作息时间。
六、服务地点
航海东路 号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规划窗口 办事、咨询电话:0371-66032511 0371-66781368(办)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保局
规划审批办事大厅
办事指南
交通规划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受理及咨询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河南省〈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 《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
二、所需材料
1.核法的建设计划文件;
2.《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交通)申请表》(纸质原件1份);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使用土地权属证件或证明;
5.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的设计图纸(平面图、横断面图、纵断面图)及说明三份,并须加盖设计单位“施工设计出图”专用章;
6.按全市统一坐标、高程系统绘制的依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1/1000地形图;
7.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原件1份); 8.其它。
三、服务程序 1.建设单位申请
2.申请资料完备后窗口受理 3.现场踏勘
4.业务会研究(科室业务会、局业务会)5.批前公示 6.审批发证 7.批后公告
四、服务时限
符合审批要求3日内办结(不含批前公示、专家论证时限)
五、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 下午15:00—18:30 注根据季节变化,依据政府通知调整作息时间。
六、服务地点
航海东路 号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规划窗口 办事、咨询电话:0371-66032511 0371-66781368(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