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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6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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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雾霾的制度安排与机制设计初步思考

摘要:2013年我国中东部地区先后遭遇多次大范围持续雾霾天气,给人们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本文详细分析了雾霾天气产生的原因及特点,列举了国外工业化过程中出现的雾霾影响和治理过程,提出从根本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需要在制度和法律上实现保证。

关键词:雾霾;产生机理;国外治理;制度措施

目录

1.雾霾的概述„„„„„„„„„„„„„„„„„„„„„„„„„„„„ 1.1 雾霾及其危害„„„„„„„„„„„„„„„„„„„„„„„„„„ 1.2 雾霾的产生原因„„„„„„„„„„„„„„„„„„„„„„„„ 1.3 我国雾霾的现状„„„„„„„„„„„„„„„„„„„„„„„„ 2.我国雾霾治理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我国雾霾治理的初步实践„„„„„„„„„„„„„„„„„„„„„ 2.2我国雾霾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1法律法规不健全„„„„„„„„„„„„„„„„„„„„„„„„„ 2.12执法力度不严„„„„„„„„„„„„„„„„„„„„„„„„„„ 2.13环保法律法规的标准不高„„„„„„„„„„„„„„„„„„„„„ 2.14监督机制不健全„„„„„„„„„„„„„„„„„„„„„„„„„ 2.15市场机制不完善„„„„„„„„„„„„„„„„„„„„„„„„„ 3.我国雾霾治理的思路及对策„„„„„„„„„„„„„„„„„„„„„ 3.1思路(国外治理雾霾的经验)„„„„„„„„„„„„„„„„„„„„„ 3.2对我国治理雾霾的建议„„„„„„„„„„„„„„„„„„„„„„ 3.21科学立法,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3.22加强执法力度,执法必严,违法必咎„„„„„„„„„„„„„„„„ 3.23完善相关的监督机制„„„„„„„„„„„„„„„„„„„„„„„ 3.24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3.25推进市场化改革,淘汰落后产能„„„„„„„„„„„„„„„„„„ 总结„„„„„„„„„„„„„„„„„„„„„„„„„„„„„„„„ 参考文献„„„„„„„„„„„„„„„„„„„„„„„„„„„„„„

一.雾霾的概述 1.雾霾及其危害

雾霾是秋冬季常见的天气现象。雾和霾虽同为视程障碍物,但二者之间却有很大差别。雾是空气中的水汽凝结现象,是自然的天气现象,和人为污染没有必然联系;霾是排放到空气中的尘粒、烟粒或盐粒等气溶胶的集合体,是大气污染所导致。两者可从空气湿度上作出大致判断,通常在相对湿度大于90%时称之为雾,小于80%时称之为霾,80%~90%之间则为雾霾混合物[1]。雾和霾在一天之中可以变换角色,也可能在同一区域内有些地方是霾有些地方为雾。当雾和霾同时存在,且区域性能见度低于10公里的空气普遍浑浊现象被称为“雾霾”天气。由于能见度的降低不仅有“积极”参与的云雾滴的作用,还有气溶胶粒子的贡献,且其中的细粒子排放主要来自人类活动,因此雾霾不是纯粹的自然现象,雾霾天气的出现是气象问题,更是环境问题。雾霾天气导致的空气质量和能见度下降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交通出行和日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1月份,北京、天津、石家庄等地医院就诊人数明显增加,其中呼吸道感染的病人偏多,且表现出明显的过敏症状,比如流鼻涕、打喷嚏、眼睛痒、干咳、痰多、憋气、气短等。雾霾天气还给航空、道路交通带来严重影响,1月17日济南机场因雾霾取消航班近70架次,1月29日北京首都机场因雾霾取消航班49架次;1月13日雾霾天气造成沪昆高速16辆车连环相撞,2人死亡。10月20—22日东北地区出现严重雾霾天气时,哈尔滨宣布全市中小学停课两天,这是国内城市首次因雾霾天气发布停课的强制性行政命令;哈尔滨机场400余架次航班取消,近5万人出行受影响;吉林长春部分中小学、职业学校取消课间操;辽宁省内京哈、丹阜、沈海等多条高速部分路段封闭。2雾霾的产生原因

能源消费结构的不合理,汽车尾气的大量排放和跃进式的城镇化是我国雾霾天气行程的主要原因。具体为:

(1)能源消费总量大,消费结构不合理。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大能源消费国。首先,化石能源在中国能源消费总量中占主导地位。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和商务部公布的相关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煤炭及石油的消耗量分别为35.2亿吨和4.92亿吨,双双位居世界首位。在中国历年来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和原油的消费比例占绝对主导地位,远远高于其他能源消费。其次,高耗能和工业部门的能源消费比重不断上升。从全球饱受雾霾天气影响的国家的情况来看,雾霾污染主要集中在工业化阶段的中后期,而目前我国正处于这个时期,规模的工业发展与高耗能产业分不开,这些产业不仅能耗高,污染也严重。2011年,中国工业部门耗能量246440.96万吨标准煤,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约为71%。2012年六大高耗能行业④增加值比上年增长9.5%,能源消耗量更大。同时由于受限于能源技术水平,能源利用率低,进一步加重了能源对空气造成的污染。

(2)机动车保有量不断提高,汽车尾气加重空气污染。随着工业化、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中国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以汽油、柴油为燃料的农业机械和汽车的保有量迅速增长,尾气排放成倍增加,令可吸入细微颗粒物以几何数级上升,是造成大气污染日益严重的主要原因之一。据《2013年三季度全国机动车和驾驶人统计分析》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9月,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2.49亿,与2012年年底相比,增长了3.6%,其中私家车保有量已达到8507万辆,是10年前的14倍。车辆的急速增长不仅使道路出现拥挤,更促使一氧化碳、碳氢化物和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明显增大。中国科学院“大气灰霾追因与控制”专项组公布的研究结果显示,在北京地区,机动车尾气为城市PM2.5的最主要来源。据有关数据显示,尾气对北京PM2.5的贡献率高达20%~30%。尾气污染逐渐成为部分城市雾霾天气的主要推手,对人体健康及城市环境造成极大的危害。

(3)粗放式、跃进式城镇化。中国城镇化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以高耗能、高污染为特征的发展模式,片面追求快速城镇化使得一些特大城市规模无序扩张,人口压力过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已超过极限,环境污染、居住拥挤、交通堵塞、房价高企等“大城市病”凸显。一是片面追求大城市,高速城镇化,使我们走了一条高能耗、高污染的城镇化之路。根据有关数据分析,城市规模越大人均消耗的能源越多,一个农民转变成城市人,平均能耗将增加3~5倍;如果直接进入大城市生活,尤其是特大城市,能耗将增长5倍。大城市是全国能耗和碳排放的大户,以北京为例,2012年的常住人口已达到2069.3万,全市能源消费量7177.7万吨标准煤,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0.436吨标准煤。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城市高耗能、高污染程度将不断加深。城镇化进程中大量的建筑扬尘,加速雾霾形成。伴随着中国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中国城市正在迅猛地“长大”,来自卫星遥感图像的数据显示,整个国家的城市建成区面积在过去20年中增加了2倍以上。2000~2011年,我国城市建成区面积增长76.4%,城镇建设用地年均增长110万亩以上。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建筑工地扬尘导致PM2.5的大量产生。中科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的研究结果表明,土壤尘对北京地区PM2.5的贡献率为15%,在秋冬季节,来自建设工地的浮尘和街道的再悬浮尘是土壤尘的主要来源。2012年中国建筑业增加值35459亿元,比上年增长9.3%。而大部分施工单位环境意识淡薄,环保技术水平落后,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对施工现场缺乏严格有效的管理,使得建筑施工扬尘大范围飘散,对城市空气环境造成较大污染。3.我国雾霾的现状

根据历年的观测资料统计分析显示,2013年我国雾霾日数较常年同期明显偏多,其中1月和10月的月平均雾霾日数均为1961年以来同期最多。1月,全国平均雾霾日数为4.4天,较常年同期偏多1.4天;10月达4.7天,偏多2.3天(图1A、1B)。雾霾日数偏多在我国东北、华北、黄淮、江淮等中东部地区最为显著。以省会城市为例,1月合肥雾霾日数达30天、南京和杭州均 为29天,几乎整月都被雾霾笼罩;北京雾霾日数有25天,较常年同期偏多13.6天,为1954年以来同期最多。

图1A 1961-2013年1月全国月平均雾霾日数变化

图1B 1961-2013年10月全国月平均雾霾日数变化

与往年比,在雾霾日数中霾的增加尤为明显。我国年均霾日数为9天,呈逐渐增加的趋势,尤其是2004年以来增长迅速较快,年均值在12~20天,明显超过常年平均(图2);而2013年1-10月全国平均霾日数已达26天。与之相对应的是我国能见度逐年下降,从上世纪60年代为近26公里,下降至近十年为平均22公里左右。

图2 1961-2012年全国年均霾日数变化

二.我国雾霾治理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我国雾霾治理的初步实践(以北京为例)

(1)启动《北京市重污染日应急方案》

2013年1月1日起,北京开始按照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监测和评价空气质量,同时宣布实施《重污染日应急方案》。在1月京城遭遇的多次重污染天气过程中,北京均按规定启动了应急方案。其中,在10~15日的雾霾天气过程中,西南、东南地区启动了应急方案中的最高等级“极重污染日”应急方案,30%的公车停驶,58家污染企业停产。(2)将大气污染防治立法提上日程

1月19日,《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对比2000年的《北京市实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这是北京首次将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的立法提上日程。根据该“草案”,当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时,北京市政府可以采取强制性应急措施,包括责令排污单位停产、部分停产,部分机动车停驶等。(3)在全国率先实施国五排放标准

经国务院批准,自2月1日起,北京将在全国率先执行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京V排放标准),自3月1日起,不符合京V排放标准的车辆将不能在京销售和注册登记。据了解,实施京V排放标准后,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单车氮氧化物排放均将下降43%左右。同时,北京再用汽油车使用新标准汽油后氮氧化物也将减排15%,PM2.5也会同步削减。(4)严重污染时增市政清扫频次

严重污染日发生时,增加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频次2次,极重污染发生时,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频次2次以上。

此外,各责任单位在接到预警后,要按照重污染天气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应急实施程序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对本责任区内的道路冲刷、道路洒水压尘、道路清洗和道路机扫作业。(5)治污草案征求意见市民关注汽车限行

为改善北京大气环境质量,北京市人大、市政府决定制定新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替代现行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

根据草案第58条“在用车区域限行”: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按照车辆的排放水平、使用年限或者车型,在一定区域内采取限制机动车行驶的交通管制措施。“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进入限制行驶区域的,由公安交通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处罚。”

2.我国雾霾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法律法规不健全

具体表现在我国相关环境保护的立法多数是原则性的,不具备可操作性。很多立法、原则都非常简单、非常概括,这样一些简单、概括在操作当中让人无所适从,让人没有办法按照一定的规定来进行操作,而且这些条例在执行过程中间受到一些部门利益的牵制,因为我们立法以后都是由政府部门加以明确和细化,政府部门在明确和细化中间多考虑自身的权益、自身的利益、自身的权力实现,这样就违背了我们立法的原则,立法的初衷得不到体现,这是比较重要的问题。(2)执法力度不严

具体表现在我国在政策实践中多数是由政府来作为法律的执行部门,政府在执行过程中间会受到多方面的牵制,首先是政府自身的利益和导向的牵制,政府希望能够有政绩,有政绩就对于我们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措施落实就不会特别的努力,如果努力去执行落实这些法律法规,那政府的考核目标,特别是GDP的增长、财政收入的增加就会受到影响,所以自身利益使得法律得不到执行。同时,法律没有相应的监管,相关的法律和工作效果怎么样没有人加以监管和评估,使得法律最后也形成一纸空文,政府不作为或者政府胡作非为,也没有加以监管,这是第二个重大问题就是没有相应的监管。最后,法律程序方面还没有加以规范化,比如有一些污染、破坏,谁是污染的主体,谁是污染的受害方面,受害谁有权利向哪个部门投诉,这样的一些都是不明确的。很多污染的受害者一般都是通过找政府上访,或者跟污染的企业形成一种直接的肢体或者利益的对抗,这样一些方式使得我们污染权益保护就处于一种无序的状态,所以在法律执行方面是没有一个程序的。

(3)环保的相关法规标准不高

具体表现在一方面是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我国环境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但随着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矛盾日益突出,环保监管压力不断增加,环境法制建设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十分突出,不断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与缺乏有效法制手段、经济手段管理环境的矛盾日益显现;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要求与环境法制建设粗放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另一方面我国汽油使用的标准不高,目前欧盟国际赛执行的是国五标准,而我过除了北京开始执行地方性的京五标准汽油,全国大部分地区仍在执行过三标准,国三标准规定的汽油含硫量不超过150ppm,这就以为着我过大多数地区的汽油标准是欧洲的15倍之多。这样低表尊的汽油加剧了机动车尾气对大气的污染。(4)监督机制不健全

具体表现在雾霾肆虐的今天,污染者上缴了排污费,便可堂而皇之地继续排污。而收费者不仅没能让排污费的收支状况更加透明和更有效地用于治污,相反更有甚者却用排污费去追求更高GDP的项目,致使因这种事权与财权分离的状况助推了环境的恶化。2013年12月初的雾霾席卷全国25个省,104个大中城市。安徽能见度只有10米,黑龙江、河北为50米,堪称是有气象记录以来最为严重的污染事件缺乏约束地方政府的生态问责机制。

我国现行的生态环境立法主要是监督和追究行政相对人的生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的这种监督权与追究权。立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相关义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但是,并没有专门机构对地方政府相关义务的履行进行监督和追究,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对地方政府生态责任监督的缺位。而这种监督的缺失,就间接地使一些官员对环境问题放任不管。(5)我国的市场机制不完善

具体表现在,我过建设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以来,虽然取得了很多的成就,但是市场机制并不完善,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必须具备一定的基础条件,资源配置效率才能达到帕累托最优。但是,我国环境资源由于产权不存在或不完全,导致人们的预期不足,引起广泛的短期行为。同时环境资源市场竞争不足,没有价格或价格偏低,使市场机制在发挥引导资源优化配置的信号作用上发挥不出作用来。同时,环境保护需要政府来操作,但我国资源企业由于多为国有企业,与政府的关系紧密,多为垄断企业,致使市场机制的作用发挥不出来。我国雾霾治理的思路及对策 1.思路(国外治理雾霾的经验)

雾霾是工业化进程中的常态现象,发达国家都或多或少的经历过雾霾,其中较为典型的是英国。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实现工业化的国家,同时也是最早遇到环境污染事件的国家。伦敦也曾一度被称为‘雾都’,下面就以英国的治理雾霾为例为我国的治理举措提供借鉴。(1)严格的环境立法

面对严重的空气污染,严格的环境立法成为英国治理雾霾问题的首选。1954年,伦敦市出台《伦敦城法案(多项赋权)》,控制烟雾排放。1956年,英国出台了世界上首部空气污染防治法——《清洁空气法》,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来控制空气污染,规定城镇使用无烟燃料,推广电和天然气,冬季采取集中供暖,发电厂和重工业设施迁至郊外等。1968年修正《清洁空气法》以巩固空气质量的改善。1974年出台《控制公害法》,全面规定了空气、水、土地及噪音等的控制条款。1995年通过《环境法》,旨在制定一个治理污染的全国战略。2001年出台《空气质量战略草案》,致力于进一步提高伦敦的空气质量,消除大气污染对公众健康和日常生活的影响。(2)多部门多层次联合治理

英国的雾霾治理之所以成效明显,主要得益于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及多个部门的联合治理。1996年4月1日,英格兰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进行重大改组,将国家河流管理局(NRA)、英国污染监察局(HMIP)、废物管制局(WRA)、环境事务部(DOE)下属的一些分支机构合并,成立了统一的环境管理机构——英国环境署,这一新的管制机构在环境保护与环境管理方面采用了更为综合的方式,首次把土地、空气和水资源的管制纳入了一个统一的轨道。建立全国性检测网络 英国建立了一个全国性的监测网络,负责测量空气中各种污染物的水平,以及这些污染物在土地和水资源中的沉积,仅伦敦就有超过100个监测点。所有空气质量数据会实时发布在官方网络上,供民众随时查询。同时开发了相关的Google Earth图层,用户下载相关软件后,即可遍览英伦三岛所有监测点各污染物的污染指数和趋势图。伦敦空气质量网络还申请了“推特”(Twitter)和“脸书”(Facebook)账号,开发了iPhone应用软件为用户报告不同监测点的污染指数分值。

(3)多措并举减少汽车尾气排放

推广使用无铅汽油;对汽车尾气中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以及碳氢化物等成分进行严格控制,并在汽车年检中检测尾气中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是否达标;在伦敦市中心设立污染检测点;通过收取“交通拥堵费”改善交通状况。自2003年2月起,伦敦市政府规定,对周一至周五早7点至晚6点半进入市中心约2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机动车,每天征收5英镑的“交通拥堵费”,此后收费区域不断扩大,收费标准也逐渐提高。随后,伦敦市公布了更为严厉的《交通2025》方案,限制私家车进入伦敦。同时,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公共交通和自行车出行。计划修建12条自行车高速公路,英国的政府高官们以身作则,控制公务用车。

(4)利用经济手段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产业结构升级

英国不再单纯依靠制造业,而是大力发展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1973年,第一次石油危机爆发时,英国不仅面临着工业发展带来的巨大环境污染,也日益受到资源短缺的巨大压力。在这种压力的逼迫下,英国意识到必须大规模限制制造业在本土的发展,从大批量、低成本产品生产走向高端产品生产,于是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心由工业内部转向服务业。政府对传统制造业、煤炭采掘业的补贴大幅度下降,使得长期依赖政府补贴的纺织、造船、机械、钢铁等产业大幅度萎缩。其他一部分制造业,如航空、化工、机电、石油等在市场竞争中,逐步从规模型生产向高端的设计、集成、概念化产品和附加值更高的品牌产品方向转变。与此同时,加大对服务业的扶持力度,经过多年的发展,到1989年,三次产业结构由1980年的2.2∶40.2∶57.6调整为1∶31∶68,基本完成了由制造业为主向服务业为主的转变。2012年英国第三产业占比高达78.2%,远高于世界63.6%的平均水平。

2.对我国治理雾霾的建议

(1)科学立法,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已出台《行动计划》和《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这两个大气污染防治规划,虽然与单个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相比更具权威性、适用普遍性和连贯政策性,但仍不属于专门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行政法规,其效力等级充其量仅属于行政规章,无法保障司法机关的责任追究作用。加强环保立法、完善法律制度是解决包括雾霾天气在内的大气污染的根本途径。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自1987年制定以来,分别在1995年和2000年作出两次修订,时至今日已过去十余年,制度方面的不完善和新问题的不断涌现导致在解决大气污染方面已难有大作为。因此,针对日益严重的污染,加快该法的第三次修订进程迫在眉睫,从而能够在法律层面上严格控制工业、机动车、燃煤等污染源的排放,明确和细化政府、企业在大气污染防治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新法出台之前,应贯彻落实现有法律制度,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部分地区片面的发展思路和畸形的发展模式,使得相关法律法规缺乏充分有效的执行,环境保护让位于经济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环境保护执法撑腰,各级政府责无旁贷。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明确重点,加大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对监督缺位、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为,监察机关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2)加强执法力度,执法必严,违法必咎

一方面加强环保执法队伍的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在资金上向环保工作倾斜,改变环保执法能力弱,装备差,监控手段落后的现状,增强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要重视加大对环保执法部门的资金投入,这些资金重点要用于必要的执法人员培训,增加、更新必需的各种装备等方面。通过培训,使环保执法人具有相应的执法知识和能力。通过增加、更新装备来提高环保执法效率和质量。这些都能更有效地加大环保力度,完成环保执法任务。同时,要加强环保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建设和廉政建设,严把“人情关”、“金钱关”和“权力关”,杜绝环保执法人员与环境违法企业有金钱来往或在执法过程中滥用职权的现象,将环保执法队伍打造成一支敢作敢为,敢打硬仗,善打困难仗的强兵。对环保部门乃至各级政府的环保执法行为以及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建立事前监督机制、公众监督机制和媒体监督机制,形成一种全社会的监督力量,督促环保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另一方面强化环保部门的执法权力,提高环保部门的执法能力。环保法律的实现虽然不是必然地需要国家强制,但是如果没有强制作为后盾,也很难付诸实施。因此,我国应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环保部门的强制执法力度。具体体现为:其一,赋予环保部门查封、冻结、扣押等必要的强制执行权力,使环保执法真正地硬起来。其二,赋予环保部门限期治理决定权。其三,在环境监理队伍的基础上,建立环境警察制度。其四,确立部门联动的长效机制。各级环保部门要变“被动”为“主动”,不仅要“站的住”,而且要“顶得住”。要联合电力、公安、司法、金融、工商、水利、铁路等部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拒不执行环保处罚的企业要限水、限电、限贷、限运,形成一股强大的执法力量,彻底改变环保部门势单力薄、权力有限的现象,真正做到执法必严。

(3)完善相关监督机制

一方面是加强信息公开力度,需要在以能源环保为代表的各行各业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化进程,并打破保密法覆盖面过于宽泛、数据采集和发布渠道严重利益集团化的现状。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尽快确定全国及区域性雾霾来源的清单,并通过凝聚社会共识来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方案。同时,信息公开需要有广度——污染来源、排污企业信息、执法监督信息和环保评估信息等都需要更大的透明度。另一方面是改革官员考核标准,将环境治理纳入考核由于传统的官员政绩考核体系还未作出及时和相应的调整,在多年来经济快速增长就是政绩的简单教条下,各级政府和官员都对环境的治理不重视,更有甚者为追求立竿见影的政绩而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因此把环境的治理与保护纳入官员的考核标准既是落实科学发展管的需要,也是有效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4)建立区域联防机制

雾霾天气产生与当前所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有关与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关也与每个人生活方式有关其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工业废气、交通尾气、生活废气等多个行业其产生污染具有发生范围大、影响面积广区域性特征 在影响范围主要是华北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等区域一次影响多个省区 而且大气污染治理是多环节密切相关系统性工程只要环节出问题大气污染物减排就会受影响 因此必须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来应对雾霾天气51-论文-网-欢迎您

首先应建立雾霾发生区域跨省区联动法规政策制定更为严格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政策采用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城市公交系统优化等综合手段实施跨省区、多部门(工业、能源、交通、环保等)联动机制政府与民间合力实现多项污染物协同减排目标达到防治雾霾目51-论文-网-欢迎您

其次是各级能源部门提高燃油、燃气、燃煤等各种能源产品质量鼓励开发和采用清洁能源限制高污染能源供应及使用;发改委及工信委对落后产品、设备实施更严格淘汰制度防止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及设备排放大量污染物;交通部门对车辆进行严格管制淘汰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雾霾天气限制车辆出行对低出行率私车实行奖励制度;环保部门加大排污企事业单位监管划定空气质量管理区域并强制在规定期限内达标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地区实行区域工业项目限批;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力度治理大气污染。(5)推进市场化改革,淘汰落后产能

首先,要通过市场“无形之手”,令市场出清。这也意味着,政府不要去干扰行业的自发调整;其次,政府要退出干预市场,同时也不能让国企垄断太多的领域。过去的中国市场,政府太强、国企太牛,在市场中具有优先权,民企投资永远只是第二轮、第三轮才有机会;第三,信息不要太封闭。市场化改革不成熟的地方,一定是信息不开放的市场。政府今后应该开放信息,增加政策透明度,让各类企业能够比较自由地决策和竞争。淘汰落后产能、推动行业重组,推动中国的市场化改革。四.总结

本文运用了比较分析的方法对我国雾霾的现状和解决方法作出了较为全面的分析。

通过分析,得出了,在严重雾霾的背后,还隐藏着众多社会治理的深沉问题,需要通过制度的力量去疏解,中国需要以法律为基础,以制度为准绳来解决这一系统性的问题。因此,雾霾的治理任重道远,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基于诸多问题,本文结合实际提出了一些解决办法,为雾霾治理指明了方向。当然,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雾霾治理中必然会出现新的难题,需要用新方法去解决,这些都是今后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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