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事厅文件_河北省人事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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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事厅文件
冀人字〔2008〕31号
关于与天津大学联合招收 公共管理硕士(MPA)、工商管理 硕士(MBA)研究生班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
根据省政府与天津大学长期合作协议精神,八年来,省人事厅人才中心已与天津大学成功联办了四届公共管理硕士(MPA)、三届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班,共培养学员300余名。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更好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具有实力、活力、竞争力的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提供人才支持,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五届公共管理硕士(MPA)、第四届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班,并于今年4月下旬在石家庄举办开学典礼,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名额
招生对象: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取得学士学位)。公共管理硕士(MPA):工龄在三年以上;工商管理硕士(MBA):工龄在五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日期均截至2008年7月31日)。
招生名额:各80名
二、培养目标
为我省政府部门、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高级管理人才。
三、学制及学习方式 学制:两年半至三年。
学习方式:由天津大学资深教授、专家授课,单课独进。每月定期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实行学分制。也可以跟读,实行先入学修学分,后参加全国联考。
学习地点: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河北省人才大厦4楼教室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8届学生将参加10月下旬全国联考。
考试科目:公共管理硕士(MPA)需考试《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 》、《政治理论》共四门。工商管理硕士(MBA)需考试《英语》、《综合能力》、《政治理论》共三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与面试由学校单独组织,考试时间为11月份,地点河北省人才大厦4楼教室。
为帮助学员顺利通过全国联考,省人事厅与天津大学8月至10月份将组织专家教授进行考前辅导,针对性强,通过率高,自愿参加,费用自理。
五、录取、毕业及课程设置
录取及毕业:天津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和确定。学校根据考生入学成绩(含面试)择优录取,本班学员优先录取。学员修满学分,成绩合格,完成论文并通过答辩者,可获得天津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或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证书。
MPA课程设置:公共人力资源管理、定量分析方法、公共管理学、行政法、社会主义建设理论、公共政策分析、公共经济学、区域规划与管理、社会保障概论、领导科学、公务员概论等共20门。
MBA课程设置:应用统计学、经济学、生产与运作管理、企业战略管理、管理实践、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会计学、营销管理、管理经济学、组织行为学、信息技术基础、公司理财、现代工业工程、科技创新导论等共24门。
六、报名资料及收费标准
报名资料:毕业证、学位证、一寸免冠照片3张、小二寸照片2张。
收费标准: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学费3.2万元(其中含研究生进修班学费1.6万元),教材资料费800元,报名费100元,共计3.29万元。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学费4.2万元(含研究生进修班学费2.1万元),教材资料费900 元,报名费100元。共计4.3万元。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08年7月25日。
报名地址:河北省人事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河北省人才大厦401、320、321室)。
联系电话:0311—87802098、87802029、87802096、87802089、87802058 联 系 人:杜月昌、刘素平、周淑民
网 址:河北人事人才网:http://www.daodoc.com
八、有关要求
省直各部门、各市要从加强公务员队伍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和企业经营管理效率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公共管理硕士(MPA)和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教育的重要性。各单位要积极动员和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对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或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的人员给予学习时间保障,支持其参加面授;对在职取得公共管理硕士或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的干部,所在单位应对其学习费用给予支持,以推动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和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附:在职人员攻读天津大学MPA/MBA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人才 培训 研究生班 通知
河北省人事厅办公室 2008年3月12日印发
(共印2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