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补贴申报工作通知_工作补贴通知
进口补贴申报工作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工作补贴通知”。
为进一步鼓励我省先进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根据《关于我省2011年外贸促进政策的通知》(财企【2011】640号),现将年我省设备及关键零部件进口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范围
1.企业申报时间应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0日期间完成进口的设备和关键零部件,以海关报关单签发时间为准;
2.申报产品应为以8、9打头的商品编码。旧机电产品不在补贴范围内。
3.企业申报条件为年进口额在10万美元以上并且一般贸易方式自营进口的设备及关键零部件;
二、申报材料要求
1.企业填写补贴资金申报说明(见附件1),并盖章;
2.企业需提供进口设备及关键零部件报关单;
3.各市(县)商务局进行初审后,填写汇总审核表(见附件2),盖章并上报。电子数据发至我办电子邮箱(附表
1、附表2)。
三、各市县商务局审核要求
1.申报金额:请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按照我厅所列进口10万美元以上(海关数据)通知有关企业申报,并填写企业申报及最后审定金额。
2.贸易方式:生产企业进口方式必须是一般贸易项下设
备及零部件进口,其他贸易方式均不属于申报范围。进口方式以报关单注明的为准。省直及各市(县)外贸公司不受进口方式限制。
四、截止时间
进口补贴申报工作的截止时间为7月6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省直外贸公司申报
省直外贸公司直接向我厅申报,申报材料为企业补贴资金申报说明和进口设备及关键零部件报关单。
企业所有材料务必做到真实、准确、完备,请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接此通知后立即着手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尽快通知收集整理单据,指定熟悉情况的财务人员和具体承办进口的业务人员负责进口贴息申报工作。工作出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省机电办联系。
联系人:益辉、朱海彤;电话:0551-3540072、3540172;传真:0551-3540172;邮箱:ah_jdb@yahoo.com.cn。
特此通知
附件:1.企业进口补贴资金情况说明
2.2010年机电产品一般贸易进口10万美元以上企业汇总审核表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