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指南_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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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指南
[来源:本站 | 作者:原创 | 日期:2013年2月27日 | 浏览74 次] 字体:[大 中 小]
小学入学“三对口”政策
按照《重庆市义务教育实施条例》要求,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入学,城区小学新生划片入学实行“三对口”原则。即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
城镇小学生就近入学正常行走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5分钟,农村镇(乡)、村小学低中年级就学单程为2.5公里,高年级为5公里。
城区初中新生入学规定
江北区初中新生入学按照就近对口、划片入学(上学单程在5公里以内)的原则,由教育行政部门划定学校服务片区。
拆迁户子女入学办法
根据《江北区危房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拆迁安置在江北区行政辖区范围内的,被拆迁居民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拆迁之时可一次性选择六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原招生办法入学,或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
在我区就读的拆迁户子女,家长须在放假前(或开学前)一个月内向孩子就读学校(或迁入户籍的划片招生学校)提交:本人申请、拆迁安置协议书、房产证、实际居住地社区证明、区房管局的拆迁证明、户口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学校进行审核后根据市区教委有关规定安排入学。
《江北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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