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气、空气呼吸器管理标准_空气呼吸器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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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空气呼吸器管理标准呼吸器作为异常环境情况下的安全救护与防护器材,要求员工达到准确、熟练、快速的操作使用程度。氧气、空气呼吸器及逃生呼吸器由股份公司能源环保部(以下简称:能环部)煤防站统一管理,其中氧气、空气呼吸器实行 “分散放置,集中管理”的原则;逃生呼吸器实行由煤防站“集中管理”的原则,各部门如需使用须向煤防站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才能借用。各部门氧气、空气呼吸器的管理工作(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等),由本部门专(兼)职煤气防护人员负责。每周对氧气呼吸器、每二周对空气呼吸器进行常规检查,并做好管理台帐记录(详见表格编号:BGFS-14-01-B01-01A,BGFS-14-01-B01-02A)。
3.1 凡需申领氧气呼吸器、配备空气呼吸器的单位,由申请部门向本单位安保组递交申请书,经本单位安保组核实盖章后,由各单位安保组向能环部煤防站提出申请,并确定专人负责(兼职),以书面形式报能环部煤防站备案。
3.2能环部煤防站接受各部门氧气、空气呼吸器的登记与使用指导。
3.3 各单位配备的氧气、空气呼吸器必须存放在现场固定地点的专用柜内,柜门不准上锁,氧气呼吸器柜内严禁同时存放油脂、食品及各类挥发物等。
3.4 新启用的氧气呼吸器必须经煤防站专职人员进行检查、清洗、装药剂,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5氧气呼吸器开启气瓶时手上严禁带有油脂。呼吸器使用过程中应防止呼吸软管受压。
3.6 不宜在存有热源、高温、氢气储罐及煤气着火事故处理等场所使用氧气呼吸器。
3.7 各部门所配备的氧气、空气呼吸器必须随时处于备用状态。为了确保使用者的人身安全,由能环部煤防站下达周期校验计划,每三个月将氧气呼吸器送煤防站进行全面检查,每年将空气呼吸器送煤防站外委校验。
3.8 对不合格呼吸器(备用氧气呼吸器超三个月或空气呼吸器超一年校验周期、显示气瓶压力低于规定值、故障、已损坏),氧气呼吸器气瓶气压低于10 MPa,空气呼吸器气瓶气压低于220 bar(22 MPa)共6页第1页
送煤防站,由煤防站专职人员进行检查确认。不合格的呼吸器应停止使用。
3.9 在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气压,当氧气气瓶压力接近3 MPa、空气气瓶压力接近10 MPa时,应尽快从最近和安全的线路撤离现场,以确保及时返回,在没有到达安全区域或危险没有消失之前,不能卸下呼吸器。
3.10 呼吸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应迅速撤离现场,并送煤防站由专职人员进行检查,其中空气呼吸器由供货商定期进行校验。
3.11呼吸器使用过后要进行全面检查,对面罩及设备进行保洁,同时进行面罩消毒等工作,确认符合使用要求后放回原存放处。
3.12未经专业培训或对氧气、空气呼吸器、逃生呼吸器不熟悉者,不得使用本仪器。
3.13 逃生呼吸器是常压式空气呼吸防护逃生设备,正常情况下该设备可提供大约10或15分钟的有效使用时间,使用逃生呼吸器需要经过使用培训。
3.14 逃生呼吸器正常压力在200巴左右,当气瓶压力低于10巴时,报警装置会自动发出声音信号。
3.15 逃生呼吸器适用范围(如:如狭窄的空间、登高作业、煤气柜内部点检、紧急逃生使用等)。
3.16 各部门如需使用逃生器呼吸器必须提前三天向能环部煤防站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才能使用,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归还煤防站。
3.17 煤防站负责逃生器呼吸器集中管理及维护、保养等工作。4 氧气、空气呼吸器、逃生呼吸器使用与维护标准
4.1 氧气、空气呼吸器的使用须保持良好气密性,各连接部位无泄漏。
4.2 空气呼吸器使用、维护 4.2.1 使用前检查
4.2.1.1 目视检查减压阀的阀口及O形圈、面罩、肩带、腰带完好无损。
4.2.1.2 空气瓶固定牢靠,检查各连接完好。
4.2.1.3 按压需气阀顶部的红色按钮(激活阀),慢慢打开气瓶,当气瓶气压在220 bar(22 MPa)以上时,应无泄漏声。
4.2.1.4 哨子报警装置测试:卸下面罩,关闭气瓶阀。用手掌盖住吸气阀出口,按压需气阀并慢慢抬起手掌,使系统排气(维持压力
慢慢下降),当压力逐步下降到预定值60 bar(6MPa)时发出报警哨声。
4.2.1.5 装上面罩,同时观测气压表压力卸压为零。4.2.2 使用操作步骤
4.2.2.1 展开肩带与腰带,背上设备,扣上腰带固定好(空气瓶手阀方向朝下),并使臀部感到舒服。
4.2.2.2 向下拉肩带,直到感觉到舒适,将带的端部卷起在腰带内。
4.2.2.3 按压需气阀顶部的红色按钮(激活阀),打开空气瓶阀,观察压力表空气压力在220 bar(22 MPa)以上。
4.2.2.4 张开面罩头部固定带,从头部固定具中央带拆下颈带。拉开胶皮带,将面罩罩在下颌上,使固定具中央放在头的后面,均匀拉紧上下面的固定带。
4.2.2.5 当面部感到正压时,在第一次呼吸时,吸气阀就激活(吸气,憋住呼吸,应听不到泄漏声;感觉面罩贴在面部表明密封良好)。
4.2.2.6 继续呼吸。呼出的空气应容易从呼吸阀流出。深呼吸几次,呼气和吸气均舒畅无不适感觉。
4.2.2.7 可进入有毒有害环境中作业。4.2.3 使用时注意事项
4.2.3.1 使用者应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能佩戴使用。
4.2.3.2 当使用中感觉供气不足时,可按压需阀(补给阀)进行补气。
4.2.4 使用后的检查、维护
4.2.4.1 关闭气瓶阀,按压需气阀的按钮,使系统排气(卸压)。4.2.4.2 卸下气瓶由专业人员进行更换。
4.2.4.3 放置在通风、干燥的地方,避免阳光直晒。
4.2.4.4 每年由德尔格公司专业人员进行维护、校验,并出具校验报告。
4.3 氧气呼吸器使用检查
4.3.1 氧气呼吸器的(氧气瓶)储存压力必须保持10 MPa以上,当使用过程中压力低于3 MPa时,须更换氧气瓶。
4.3.2 各零部件是否齐全、损坏或丢失。
4.3.3 氧气呼吸器自动补气阀、手动补气阀是否给气。
4.3.4 外接呼吸软管是否完整、面罩固定带有否断裂、视野玻璃
有否损坏等。
4.3.5 查外观完整并无油污及灰尘。
4.4 氧气、空气呼吸器的检修、校验、报废及更换换气瓶必须送煤防站,各单位不准自行处理。
4.5 逃生呼吸器使用、维护 4.5.1 使用前检查
4.5.1.1 抓紧背包盖上的带圈拉开背包。
4.5.1.2 将气瓶开关卡子套在背包上盖内的“D”环上。注意:不要将气瓶开关卡子从气瓶阀上取下。
4.5.1.3 检查压力指示,确认气瓶是否充满气,压力表的指针应指在压力盘的绿色区域。
4.5.1.4 最后扣合背包并安装红色尼龙圈。4.5.2 使用操作步骤
4.5.2.1 将颈带挎到颈部并调节带长使设备位于使用者的胸部位置或斜背位置。
4.5.2.2 抓紧背包上盖的带圈并用力向上拉,红色尼龙圈断开,打开背包的同时开关卡子脱离气瓶阀从而激活呼吸气路并向头罩供给空气。
4.5.2.3 立即从背包中取出头罩(设备的有效使用时间是开关卡子脱离气瓶阀开始计算)。
4.5.2.4 将头罩举过头顶,用大拇指拉伸颈部密封缩口两侧然后将头罩套在头部, 并将半面罩罩于口鼻上方,开始正常呼吸。
4.5.3 使用时注意事项
4.5.3.1 使用者应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后方能佩戴使用。
4.5.3.2 设备的有效使用时间是开关卡子脱离气瓶阀开始计算而不是从佩戴头罩开始计算。
4.5.3.3 在逃离至安全且无危险的区域前不能取下设备。报警装置会在低于设定压力10巴时发出报警。
4.5.3.4 当撤离至安全环境时取下头罩然后脱下设备。4.5.4 逃生呼吸器的维护、检修由煤防站管理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