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渔牧发28号_农牧渔复合生态

2020-02-26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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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渔牧发[2007]28号

关于成立南宁市水产畜牧产品

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各开发区主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农业部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农市发[2007]2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7]114号)精神,扎实开展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保障水产畜牧产品的安全生产和消费者的放心消费,促进行业经济协调、健康发展,我局决定成立南宁市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梁兆强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副组长:雷波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曹宇俊市兽医工作站站长

成员:曾绍军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办公室负责人

张兵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畜牧科负责人

黄世金市水产畜牧兽医局防疫科负责人李开鹏市水产畜牧兽医局防疫科负责人

罗清云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水产科负责人

李常忠市渔政站站长

李凌波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副站长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统筹协调全市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重大问题,部署 有关重大行动。

(二)督促检查全市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有关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

三、领导小组工作机构、组成人员及其职责

南宁市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其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1、主任:雷波 副局长(兼);副主任:曾绍军成员:张兵、罗清云、李凌波、其他有关人员。

2、工作职责:(1)负责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各小组工作;(2)负责牵头起草整治方案;(3)负责组织协调督查无公害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5)负责汇总上报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信息。

(二)水产品整治组

1、组长:罗清云

成员:吴海东、李凌波、李常忠、其他有关人员。

2、工作职责:(1)负责组织协调督查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2)负责组织实施水产品药物残留的监测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水产品质量安全案件的查处和事故的处理;(4)负责批发市场水产品监测工作;(5)负责收集汇总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信息。

(三)畜牧产品和饲料产品整治组

1、组长:张兵

成员:张超、陈礼传、其他有关人员。

2、工作职责:(1)负责组织协调督查畜牧产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整治工作;(2)负责组织协调督查畜牧产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案件的查处和事故的处理;(3)负责重点批发市场(屠宰场)畜牧产品监测工作;

(4)负责收集汇总畜牧产品和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信息。

(四)兽药产品和兽药残留整治组

1、组长:黄世金

成员:陆忠础、覃保业、其他有关人员。

2、工作职责:(1)负责组织协调督查兽药质量安全和兽药残留的整治工作;(2)负责组织协调兽药质量安全和兽药残留案件的查处和事故的处理;(3)收集汇总兽药质量安全和兽药残留整治工作信息。

(五)动物防疫检疫整治组

1、组长:李开鹏

成员:藤钟钧、蓝叙波、其他有关人员。

2、工作职责:(1)负责组织协调督查动物防疫检疫工作;(2)负责组织协调与动物防疫检疫有关的产品质量安全案件的查处和事故的处理;(3)收集汇总与动物防疫检疫有关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信息。

南宁市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曾绍军 0771-5537874、139787989

2Email:nn.yumuju@163.com

南宁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二00七年九月十七日

主题词:机构 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 通知抄报: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本局各位领导

抄送:市商贸局、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本局各有关科室南宁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办公室2007年9月17日印发(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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