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工作_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档案管理工作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管理工作(25分)管理措施
(3分)
(1)学习、宣传、贯彻《档案法》及《档案法实施办法》,对档案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奖励措施。听汇报、实地考核,查看有关文件与原始记录
(2)机关档案工作已纳入机关工作计划或目标管理。
(3)机关档案工作已列入分客领导的岗位责任制,作为考绩内容。机构人员
(1)建立了与本机关档案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综合档案机构。
(2)配备了与本机关档案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档案人员。
(3)所配档案干部具有大专以上学识水平,经过市级以上档案专业五门主要课程的培训和业务培训。
(4)档案人员忠于职守、遵守纪律、熟悉业务。管理体制(3分)
(1)明确有1名机关领导分管档案工作;明确有1名机关综合部门负责人主管档案工作。
(2)对档案和档案工作实行了综合管理,即对本机关档案工作实行了统一领导、统一制度、统一标准;对本机关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实体及资料实行了集中保管。
(3)建立了以机关档案综合管理机构为中心的档案管理网络。职能任务(7分)
(1)对本机关文书部门和业务部门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材料归档工作进行了指导和监督;并将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列入了有关人员、部门的职责范围。
听汇报、实地考核,查看有关文件与原始记录
(2)对本机关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开展了正常的业务指导与监督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绩。5 管理制度(5分)
制订了符合规范化的档案管理制度:立卷归档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利用制度、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等制度。并得到落实。业务联系(3分)
(1)主动接受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与监督,切实改进本机关的档案工作。
(2)积极参加协作组活动,并较好地完成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交办的任务。
二 保管设施(15分)用房(5分)
(1)有保管档案的专门库房。
2.5
现场考核
(2)档案库房安全适用,有防火、防盗、防鼠、防尘、防强光、防潮等措施。
2.52
装具(10分)
(1)有足够的档案柜、箱,并统一规范。
2.5
(2)配有温湿度计、消防器材、吸尘器、去湿机。
4.5
(3)档案库房和柜箱内配有防虫、防霉等药物。
三 业务建设(40分)立卷(16分)
(1)采取了与本机关工作相适应的立卷方法。现场考核,查看有关文件,抽查案卷(年度跨度较长)
(2)制订了本机关的档案分类类目、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并符合业务建设规范。2
(3)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归档率、完整率达95%。
(4)1986年来档案立卷质量基本符合《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要求:组卷合理,保管期限划分准确;案卷标题拟写准确;案卷封面按规定填写清楚;卷内文件排列有序;卷内目录清晰;备考表填写完整;装订结实整齐,装具统一规范。
(5)档案字迹材料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质量要求。
收集(4分)
(1)按期做好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档案的接收工作,对档案资料实行了集中保管。2 各类档案实体(人事档案除外)与目录未实行统一管理的酌情扣分。
(2)应归档保存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档案的资料收集齐全,归档及时。
整理(8分)
(1)各类档案、资料均已整理编目、上架,并符合规范编制了目录号,无积存文件。4 现场考核
(2)已按机关档案、资料的内容和载体,制订了统一的、科学的分类方案。
(3)已按不同门类、载体和不同的保管期限分别排列,并做到规范、有序、方法一致。24
保管(7分)
(1)建立了全宗卷,卷内材料不少于三种;有档案资料存放示意图。
现场考核,查看有关原始资料
(2)测记库房温湿度正常,在高温、高湿季节采取了积极措施。
(3)档案基本无霉变、褪色、尘污、破损、虫蛀、鼠咬等现象,并开展了定期检查、有原始记录。
(4)对永长破损、褪色档案进行了修复或复制,并80%完成。
鉴定统计(3分)
(1)建立了档案鉴定工作制度,成立了鉴定小组,定期进行鉴定、销毁工作,手续完备。
1(2)档案的收进移出登记及时,统计数据准确,帐物相符,各类档案统计台帐齐全。1
查看有关文件、台帐,查看原始记录。
(3)准确编制档案工作情况统计年报,上报及时
移交(2分)
(1)按规定向档案馆及时移交档案、案卷质量符合进馆要求。
(2)档案人员工作变动时,交接制度健全、移交手续完备。
四
利用服务(20分)
检索工具(9分)
(1)按不同门类、不同保管期限,不同载体分别编制室藏全部档案的案卷目录。4
如编有其它简便适用的检索工具可予适当加分,计算机检索档案可加1分,加分不超过2分。
(2)永久、长期档案全部编制了全引目录或文件卡片。
(3)有文卷号索引,并有五种专题目录(索引)或卡片(三年以上)。
利用(5分)
(1)档案人员熟悉室藏,调卷迅速准确,四分钟内准确查到一份永久和长期档案。2
现场考核查看有关材料
(2)有档案资料查借阅和利用效果登记簿,并坚持做好利用效果收集工作。
(3)编有利用事例汇编。
编研(6分)
编有:(1)全宗指南;(2)组织沿革;(3)发文汇编;(4)基础数据汇编;(5)专题汇编;
(6)机关历年大事记。
如编定了有衫价值,能反映本单位特色的可以适当加分;加分不超过2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的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五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第二章 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保管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 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分管范围内的档案。
第九条 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
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
第十条 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已有。
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第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