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职能鉴定论的思考_自我鉴定特点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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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职能鉴定论的思考
0903403015 杨璐璐
一.产生
20世纪二三十年代,波兰档案学家卡林斯基又将档案鉴定理论向前推进了一步。卡林斯基接受并发展了迈斯奈尔鉴定理论这已蕴含了职能鉴定的重要思想,提出了更具操作性的鉴定理论和标准,其理论核心是“职能鉴定论”,即档案文件的价值取决于产生机关的职能及其在政府机关体系中的等级地位。按照这一理论,高级机关和职能重要的机关形成的文件价值大于低级机关或职能不重要的机关形成的文件。“职能鉴定论”使鉴定工作由过去被动销毁档案转到了主动按档案价值决定留存上来,这是指导思想和方法论的转变,具有重要的、突出的意义。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期,文件数量的惊人增长、文件类型的日益复杂,以及社会对档案利用范围的扩大,给鉴定工作提出了一系列的新问题,许多档案学者和档案工作者对鉴定的新理论、新方法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由此,档案鉴定理论获得了长足的发展。
二.职能鉴定理论的历史发展
1.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社会管理范围的扩大、管理活动的日趋复杂化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文件产生速度加快,文件数量迅速增加,档案人员面临着严峻的档案鉴定问题。在此之前,档案鉴定工作采取的是一种消极的做法,即主要是销毁所谓的无价值的文件,而不是根据价值标准积极地挑选有价值的文件。在这种情况下,卡林斯基提出了他的职能鉴定理论,卡林斯基认为,应把档案文件分为两类,即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最高行政机关的文件与只有暂时保存价值的低级机关的文件。卡林斯基认为,在鉴定时,要考虑行政郁门职能,因为相比之下,有些行政部门的文件比另一些行政部门的文件重要,如内政部的文件比邮政部的文件重要,要考虑机关权力的大小,因为文件的重要性与机关权力的大小有关,下级机关的文件不及上级机关重要,同时还要考虑职能的区别,因为同一机关内的某些文件比另一些重要,如关于国家和政治等的文件比关于个人的文件重要。
2.谢伦伯格在其50年代出版的《现代档案—原则与技术》书中,对卡林斯基的职能鉴定理论做了进一步的发展。谢伦伯格认为,公共文件有两种价值,证据性价值与情报性价值。在判断文件的证据价值时,谢伦伯格认为,一个档案工作者应该大体上知道:①每个机关在所属机构行政等级系统中的位置,②每个机关执行的职能,③每个机关在执行一定职能时所进行的各种活动。谢伦伯格认为,了解一个机关在所属机构等级系统中的位置,对档案鉴定工作十分重要,因为文件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要由此决定,对于档案工作者来说,具有根本性重大意义的是某一机关决定其方针政策,工作程序和组织形式的主管和决策机构所产生的文件。最下一级的行政管理机关所产生的文件很少有持久的价值。
在考察一个机关内部形成的文件的价值时,谢伦伯格认为要看文件反映的是那一种职能的执行情况,谢伦伯格把每个机关的职能划分成本质的和技术性的两种,并认为本质的职能应有充分的文献证据,而技术性职能,由于它对执行该机关的本质职能无足轻重,因而档案工作者并不看重这种职能的充分文献证据,除非它们具有值得重视的性质。谢伦伯格的理论对职能鉴定理论的发展主要休现在它把职能的作用从独立的机关扩展到机关内部,既根据职能特点确定某一机关所形成的档案总体的重要作用,同时,又在一个机关内部根据职能分工情况,确定那些类别的文件更重要。这就在很大程度上使职能鉴定理论的实际执行效果更合理。
3.“社会分析和职能鉴定论”最初源于德国档案学家汉斯·布姆斯的“以文件形成者职能体现社会价值”思想。布姆斯认为,社会应确定其自身价值,档案文件必须如实地反映这些价值。社会价值最好不是直接通过对社会动力和公共舆论的研究来确定,而应间接地通过了解那些为实现社会需求和愿望的重要文件形成者的职能来判断。按照这种方法,对文件的评判标准从复杂的社会价值、问题或趋势转变为由文件形成者职能显示出的文件来源。当然,这是一种广义的来源,其分析的重点将是文件形成者的职能、计划,所参与进行的活动及活动中的有机联系和业务的重要性。具体来说,分析哪些职能活动、哪些工作更重要,从而将在其中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文件都保存下来,而不再逐份审阅文件本身。这是对卡林斯基“职能鉴定论”的发展。
三.对职能鉴定理论的评价
1.职能鉴定理论的历史发展来看,早期的理论确有一定的局限性。其局限性主要表现在过于强调职能标准在鉴定中的作用,忽视了其它标准的配套使.用问题。正因为如此,以后的谢伦伯格、苏联及中国在谈到职能鉴定的问题时,一方面强调机关的职能对其所形成文件的价值所起的重要影响,同时还注意从其它标准出发,对文件的价值进行综合的考察。这样做,既强调了职能标准的突出作用,同时也兼顾了影响档案价值的其它因素,这种综合的立体考察方式,有助干确保档案价值鉴定结果的合理性。
从发展的角度讲,卡林斯基以后的职能鉴定理论日趋成熟,其主要标志是:对机关内形成的档案,在按照职能进行价值考察时,标准更具体,更具有可实施性,如谢伦伯格把一个机关的职能分成本质的和技术的,以此来决定档案文件的价值,我国则把一个机关内的活动分成基本职能和非基本职能两种,对反映两种不同职能的文件做出不同的价值判定,我们还应看到,职能鉴定理论的适用范围主要是公共档案,对于私人档案(或称个人档案),则有所忽视。因为不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档案馆的主要管理对象是公共档案,这样,在研究档案的鉴定问题时,就很自然地把公共档案作为关注的对象,因此从中得出的一些结论从适用范围上讲,也必然会休现出特定性,而这种特定性也就会造成理论的局限性。但需要区别的是,这种局限性并不是因为该理论本身在表述上存在问题而导致的,而是其所服务的领域所决定的。而且尽管该理论主要是用来解决公共档案的鉴定问题,但其基本思想对于考察私人档案(或称个人档案)的价值也同样适用。如各国公共档案馆在决定接收私人档案或准备对私人档案进行监督时,从标准上看,所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这些私人档案形成者的社会地位、社会影响,在社会上的知名度,或者档案的内容所反映的事物的社会意义。这一标准严格上讲与职能鉴定理论的思想是相通的。
从职能鉴定理论的发展来看,它经历了一个提出了发展—完善的过程。由于它适应了档案管理的实际需要,因此,我们应充分肯定它的实际意义,即该理论依然适用,起码在目前及未来的一段时间里是适用的。
2.而文件客体属性是社会职能活动赋予的。文件自身的客体属性,无论是内容、形成者来源,还是时间、形式等特征,基本上是由这种职能活动赋予的,或是由这种活动造成的。透过形成文件的职能活动,就能反映或者体现文件的客体属性。其次,人们的主体需求塑造了社会职能活动。人们的社会主体需求和愿望是通过特定的社会职能活动实现的,因而通过分析各种社会职能活动就可以间接地体现人们的主体需求和愿望。因而,只要文件能完整地反映特定的社会职能活动,就能满足特定的社会主体的利用需要。
社会分析和职能鉴定法能对文件的客体属性和人们的主体需求及两者间的矛盾运动的具体体现———文件价值做出基本上客观的判定。社会分析和职能鉴定这种鉴定体系无疑比卡林斯基的职能鉴定论进步多了。
三.结论
综上所述,档案鉴定理论的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规律性的过程,档案工作者要以发展、全面的眼光看待档案鉴定理论的每一次变化;价值鉴定工作与整个文件和档案管理密切相关,正确地把握鉴定标准,进而跟其他管理环节相联系,这也是现代(尤其是电子时代)档案工作发展的客观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