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突班管理规定_煤矿防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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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煤矿防突班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矿井防突工作,减少防突员交接班、防突考察、防突报表填写和发放等的程序混乱,影响井下采掘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青龙煤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上早班人员(未下井)不参加开班前会的每次扣5分。
2、小班人员地面交接班时间为6点、14点、22点,井下交接班时间为7点、15点、23点。不在值班室交接班或提前下班的每次扣10分,影响防突考察的每次扣50分。所扣分给工区临时安排下井考察人员,同时,影响较大的按公司相关规定分析处理。
3、上小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室待命,小班人员下井的值班人必须在值班室待命,上班期间值班室无人听电话的,视情况对责任人每次扣10分,未在值班室待命且移动电话打不通或打通不接的,每次扣20分。
4、私自换班(未向当天值班人员汇报)的每次扣5分,影响工作的每次扣50分,同时按上述
第二条执行。
5、防突考察批掘错误扣30分。
6、接到值班人员通知后1小时内未到考察现场的,扣20分。
7、防突考察牌板填写错误的,每次扣20分。
8、各工作面开工第一次考察时,考察人员未带防突牌板和突控基点牌等,每次扣30分。
9、各班的防突考察报表必须当班做完,否则每次扣10分给下个班做报表人员。防突报表做错的每次扣50分。
10、每天报表由值班人员找相关领导签字后复印下发。延迟下发的每次扣10分。
11、防突仪器仪表不全或不完好的,每次扣30分。
12、防突考察台帐由每班考察人员填写,填写错误规范、未填写、填写不规范的每次扣10分。
13、采掘工作面完毕后,由工区值班人员通知回收防突牌板,通知后当班未回收的,每次扣30分。
14、工区安排考察后,未及时下井考察,出现推委扯皮的,每次对责任人扣30分给工区安排下井考察人员。
15、其它未注明事项根据公司相关文件进行处罚。
16、本月基本分扣完的,下月继续扣。
说明:
1、每人的基础分数为100分,对应本月的综合奖,相当于每分2.1元。
2、根据最后得分÷所有防突考察员的综合奖得出每分的金额,再根据每人的得分分配综合奖。
3、本办法只针对防突班成员。
4、请探亲假人员当月不参与考核,但当月被扣分的同样扣除分给其它防突班人员。
5、本规定从2011年11月1日起执行。
通防工区
201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