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_各表办理注意事项
办理事项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各表办理注意事项”。
办理事项----失业登记
失业登记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本省户籍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失业登记。非本省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仍在常住地居住的,可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业务流程
不同人员办理失业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1、初高中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档案,档案中有就业记录的还需提供自己失业的证明材料,办理失业登记。
2、高校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档案及能证明自己失业的相关资料,办理失业登记。
3、就业转失业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档案、解除合同证明等材料,办理失业登记。
4、退伍军人:凭本人退役证明和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本人档案,办理失业登记。
5、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的人员凭释放或解教证明,假释或监外执行人员凭司法部门的有关证明,缓刑人员凭法院判决书,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6、灵活就业或自由职业者失业的,持本人身份证、街道或社区出具的停止灵活就业或停止自由职业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7、各地确定的其他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县级及以上就业服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到本人户口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办理事项.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