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_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函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珠海市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函”。

珠海市企业人员

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办事指南

一、APEC商务旅行卡简介

APEC商务旅行卡(下称旅行卡)是亚太经合组织(APEC)为便利区域内商务人员往来所创立的特殊旅行证件,商务旅行卡原则上是适用于以商务活动为目的的国际旅行,而不能用于旅游、探亲、访友、看病等非商务目的的活动。持卡人可凭旅行卡及申办旅行卡时的有效护照入出相关经济体,每次入境至少可停留60天,申请人一次申办,3年有效,多次入境。各经济体普遍为持卡人提供入出境通关便利。目前,组织内21个APEC经济体都已加入旅行卡计划(这些经济体包括: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智利、中国、中国香港、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墨西哥、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秘鲁、菲律宾、俄罗斯、新加坡、中国台北、泰国、美国和越南)。其中,美国和加拿大为过渡成员,不接受其他经济体的旅行卡申请,亦不为本国公民颁发旅行卡,只为其他经济体持卡人提供签证申请便利及入出境通关便利。内地、中国香港与中国台北之间人员往来仍按现行办法办理,互不适用该卡。所以中国籍持卡人持有效卡最多可以入境16个经济体。

二、旅行卡的主管部门外交部领事司作为主管机关,负责审批、制作和颁发旅行卡。经外交部授权,我局负责受理和审核本市范围内企业人员申办旅行卡的申请,并负责旅行卡的相关管理工作。

三、申请旅行卡应具备的条件

我市企业人员申请办理旅行卡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与APEC经济体有业务往来的诚信度高、经营业绩好的本市外向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以及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和台港澳企业(以下简称“三资企业”)的中方(内地)高级管理人员或业务骨干人员;

(二)申请人应为珠海户籍,或持有珠海有效居住证并在我市所属企业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无犯罪或违反诚信记录;无被外国特别是实施旅行卡经济体拒签的记录。

四、申请材料

申请旅行卡应按规定填妥并提供规范、完整的申办材料:

(一)申请人所属企业申办旅行卡公函1份,公函应当注明希望前往已实施旅行卡的国家名称;

(二)申请人个人简介1份,简介应当注明是否有被外国特别是实施旅行卡经济体拒签的记录,并由申请人签名;

(三)申请人本人相关证件,包括申请人有效期不少于3年的护照原件(公务普通护照或普通护照)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非珠海户籍申请人还应当提供本人居住证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四)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五)申请人近3个月内护照白底照片2张;

(六)填妥的《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报批表》1份;

(七)填妥的《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表》1份;

(八)申请人所属企业近期经营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1份,材料内容包括企业进出口情况、荣誉称号以及与APEC经济体业务往来情况等。

(九)申请人所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后加盖企业公章;

(十)为配合外交部领事司申办系统需要,请各申办单位在向我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时,一并提供公函、照片、签名、护照资料页及缴费凭证的电子文件。

五、办理程序

(一)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人员可由所属企业备齐申请材料后,到我局办事窗口申请旅行卡。有关申请表格可登陆我局网站www.daodoc.com下载;

(二)我局审核。我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将申请人护照原件退还申办单位,初审合格的,由我局出具公函连同全部申办材料报送外交部领事司复审;

(三)外交部领事司审批。外交部领事司对申请材料进行终审,并为合格申请人制作和颁发旅行卡。最终办理结果将由我局电话通知申请单位。

六、重新申请、补发和换发及吊销旅行卡

(一)重新申请、补发和换发旅行卡。

1、旅行卡有效期满时申请人可重新申请旅行卡,申办程序和需提供的申请材料与初次申请相同,原卡交回我局;

2、旅行卡不慎损毁或遗失,应报我局说明情况并按原申办程序申请补办;

3、因更换护照等原因致使旅行卡上注明的护照资料失效,应报我局并按原申办程序申请换卡。换卡须附新护照复印件和原卡。

(二)遇下列情形之一,我局将报请外交部领事司吊销持卡人的旅行卡。

1、旅行卡有效期内,持卡人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其所在单位认为持卡人不宜继续持用旅行卡,并通过当初申请单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2、持卡人资信出现不良变化或涉及经济纠纷及刑事案件等,有关单位认为其不再符合持卡人所具备的资格;

3、持卡人不遵守旅行卡管理办法;

4、外交部领事司认定的其他不符合继续持卡的情形。

七、旅行卡的保管和使用

(一)国有企业人员的旅行卡由我局负责保管。使用旅行卡出国执行公务,各单位凭因公出国(境)任务批件、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备案表到我局办事窗口领取旅行卡。持卡人应按任务批准的访问日程执行出访任务,不得延长在外停留时间或前往未报批国家(地区)。回国后7天内将因公护照及旅行卡一并上交我局;

(二)民营企业和三资企业人员的旅行卡由持卡人所在企业负责保管。各企业须制订旅行卡管理细则,报我局报送省外办备案。执行出访任务前,持卡人到所在企业领取旅行卡,回国后5天内将旅行卡交所在企业保管;

(三)如旅行卡遗失、破损或持卡人调离、辞职等情况,持卡人所在企业应按原申办程序及时报我局,由我局报外交部领事司吊销旅行卡;

(四)我局将不定期对各单位旅行卡的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企业或持卡人因管理、使用不善导致旅行卡遗失、损毁或被盗用并导致严重后果的,我局将对相关企业和个人采取通报批评、注销旅行卡,中止、取消其申请资格等措施;

(五)持卡人出入我国国境和相关经济体边检口岸时应主动出示有效护照和旅行卡;

(六)持卡人享有使用旅行卡专用通道快速通关的便利。

八、办理时限

(一)我局初审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二)外交部领事司审核,时间约为5个工作日;

(三)各经济体审批时间。若希望获得全部16个经济体批准,自外交部领事司将申请人材料提交其他经济体之日起,大约需要2-3个月的时间;

(四)外交部制作及颁发旅行卡的时间。

九、收费标准

首次颁发、换发或补发旅行卡按外交部规定执行,即每卡720元人民币;我局受理费标准按市物价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十、受理时间、地点和预约、咨询电话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中心街27号对外办事窗口 预约、咨询电话:2125110、2125116

本指南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并由我局负责解释。

珠海市外事局 2014年8月22日

《珠海市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珠海市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函 企业 珠海市 商务旅行 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函 企业 珠海市 商务旅行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