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习惯性违章收益匪浅_反习惯性违章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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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性违章 受害匪浅
各位领导、同事们大家好:
我演讲的题目是:习惯性违章受害匪浅。我们大家都知道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前提,是企业效益的保证。没有安全就谈不上发展,更谈不上效益。由多年事故统计分析得知,80%的事故都是由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的。因此,要有效的预防事故,就必须反违章。所谓习惯性违章,就是指那些固有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可以说习惯性违章是造成企业人为事故、影响企业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的绊脚石。
那么,习惯性违章到底会给我们带来怎样的危害呢?我说一个亲身经历的例子。
1989年,我从技校毕业,在一个矿上的造纸厂实习,当时是跟着机电班干活,每天忙忙碌碌。就在我实习快要结束的时候,发生了一起事故,让我至今记忆犹新。那是一天中午,我和两个老师加班更换一个搅拌机上的轴承。在装轴承的时候,轴承装到一半不往里面进了。李师傅是车间班长这时心情就有些急燥,他把旧轴承垫在新轴承上,叫旁边的赵师傅用大榔头敲。只听砰的一声,火星飞溅。李师傅捂着眼睛说:“不中了,快去医院”。我说:“怎么回事”,他说:“啥也不要说,先去医院,我眼睛里进东西了”。最后到医院一检查,李师傅左眼飞溅进了一个0.3毫米的铁屑,呈菱形,就是这样一个小铁屑直接击穿了左眼的晶状体。按李师傅后来的话说:“火星一闪,我就知道不好,眼睛里像喷墨汁一样,一下就黑了。唉!真后悔呀,明知道不能轴承碰轴承,为了图省事还冒险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这样干才导致
了事故的发生”。如今,他的一只眼睛虽然换了人造晶状体,但还是弱视,而且还影响到另一只眼睛。像这样违章造成的事故在我们身边还有很多,仅我们公司的事故案例汇编中(1990-2012年),便有各种各样、五花八门的事故109起,其中有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造成的坠落事故,有不戴防毒面具造成的中毒事故,有不停电作业造成的触电事故,有违章操作造成的设备事故等等,大部分是习惯性违章造成的。事故的责任者、受害者、当事者往往仅仅是因为一次小小的疏忽,一个简单的错误,一处不当的行为,就酿成一起事故。从事故的后果来看,有的造成设备的损坏,有的造成人员的伤害,甚至有的会让一个家庭失去了亲人。给家庭造成终生无法弥合的巨大伤害,血与泪的教训让人刻骨铭心。后果之惨重,细想之下,仍不时的扼腕叹息,令人久久难以释怀。这就是习惯性违章带来的危害。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习惯性违章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也不是只在个别人身上发生的,而是长期沿袭下来的不良习惯。从老师傅身上“学”来的,从麻痹大意思想中滋生的,从侥幸心理中萌发的,从惰性行为中养成的。
正是由于习惯性违章由来已久,而且根深蒂固,习惯性违章的根治就特别困难。能否防止习惯性违章,消除诱发事故的温床,关系到整个企业的安全生产,也关系到我们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
员工们,赶快觉醒吧!习惯性违章就是滋生事故的温床。有人说了,他技术好,艺高人胆大,即使违章干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出不了事。可是,这只是他的主观判断。在他违章作业的时候,事故也就悄悄地跟上了他。也可能一回两回违章没发生什么事,但多了、习惯了,一旦发生事故,人的主观力量是控制不了的。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到时候再后悔,恐怕也悔之晚矣。所以,我们要坚决同习惯性违章决裂,做到防微杜渐,坚决反三违。保证做到“不往河边走,就是鞋不湿”。
我认为坚持反习惯性违章工作,是企业预防事故的重大举措。我们职工应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零理念思想,真正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变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同志们,我们不要再麻木,不要再旁观,为了我们的亲人,为了我们的职工兄弟,为了我们自己。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坚决同习惯性违章决裂,从思想根源上脱胎换骨。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好企业安全生产的大局,我们大家才能有更加幸福美好的明天。
韩晓波
201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