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材料_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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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五个强化” 筑牢维稳防线

江都区司法局

近年来,江都区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围绕柳厅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厅四个全覆盖工作部署,推动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9000余次,接待群众来访17000多人次,防止非正常死亡300余起,防止群体性上访750余起,接待受理矛盾纠纷20537起,调解成功率99.87%。

一、强化组织领导,打造实战化调处中心

1、配强“大调解”工作领导。我区高度重视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成立了有22个成员单位 的“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化解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统筹推进全区矛盾纠纷调处管控工作。

2、配实调处中心工作班子。2008年5月,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归口司法局,与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合署办公,主任由司法局局长担任,配备一名专职副主任具体负责中心日常工作,并率先在扬州市对区级调处中心专职副主任予以高配,明确副局级职级。同时,明确调处中心机构性质、职权,将调处中心建设成独立对外的、代表党委、政府处理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实战机构。

3、配齐调处中心工作人员。2010年11月,明确调处中心为司法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名,并全部招录到位,抽调公安、法院各1名同志到调处中心集中办公。目前,区调解中心有专职调解员9名。

二、强化网络建设,打造多元化调解组织

1、指导建立基层调解组织。建立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工作,并直接调处重大矛盾纠纷,建成13个镇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313个村(社区)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推进省规范化调委会创建活动,区、镇调委会创成率100%,村、社区调委会创成率98%。充分发挥区、镇、村三级调解组织主力军作用,成功处置了一大批社会矛盾纠纷。几年来,三级调解组织共预防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事件32起,涉及37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53起,涉及328人;劝阻群体性上访484起,涉及17528人;防止群体性械斗13起,涉及335人。

2、推动建立专业性调解组织。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对接,在矛盾纠纷多发、易发的领域,推动建立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共同化解矛盾纠纷。目前,已建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纠纷、劳动争议、浙江商会、土地流转等21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在全市名列前茅。在全市率先入户列编建成医患纠纷调处服务中心,今年又着力打造医调委12345工程,树立打造规范化实体化运作典范,推动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更好的发挥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2年来,各类专业性调解组织已成功化解矛盾纠纷443件。

3、协调建立企业调解组织。联合区综治办、经信委、总工会等部门协调推动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全区100人以上企业调委会建立率100%,并要求100人以下小微企业配备人民调解联络员。企业调委会的建立,确保了小矛盾不出企,大矛盾事态能够及时稳控,信息及时上报,为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4、着力建立个人调解室。推动贤人志士走近百姓听取社情民意,利用自己的“威望”和公平公正公道的调解口碑,化解风险,破解矛盾,这是我区矛盾纠纷化解的有力举措。推动个人调解室建立,作为村级调解工作的有益补充、重要力量。全区所有村、社区均建立了个人调解工作室,并涌现出小纪镇“莫世豪 ”、仙女镇“兴旺”等一大批知名的调解室,在全市率先建立了调处中心驻法院诉讼中心工作室,为全区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今年,我局利用张燕律师是省妇联优秀调解员、是扬州电视台“今日生活”和“会生活”栏目金牌调解员,获得全国、省、市各类荣誉,在群众中有很大的威望优势,试点建立“张燕调解 工作室”,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探索第三方力量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预警研判,打造矛盾防激化体系

1、科学划分网格,构建预警体系。推动网格化延伸工作,打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最后一公里,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全区13个镇313个村(社区)建立2253个网格单位,配齐2253个网格长,聘用2283个网络信息联络员。区调处中心建立网格单元基本情况信息库,所有网格单元的 信息员、调解员、责任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均登记在册。三级网格单元体系,对接到的矛盾纠纷,及时受理登记、处理答复,将一般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

2、全面开展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以矛盾纠纷网格化管理体系为基础,组织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摸底,村(社区)至少每周排查一次,镇每半月排查一次,区每月排查一次,坚持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日常排查和重点敏感时期专项排查相结合,突出矛盾纠纷多发地区、治安情况复杂地区和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维稳防控工作,坚持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预防,确保不留死角。持续推动“三无村”创建活动,严防群体事件、个人极端事件、民转刑重大恶性案件发生,06年创建成“三无村”100多个。

3、加强分析研判,提供决策依据。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大数据优势,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区调处中心坚持每月编制《社会矛盾纠纷分析月报》、每季度编制《社会矛盾分析季度报告》,将各时段矛盾纠纷的主要特点及发展趋势进行深入透彻的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有数字、有案例、有分析、有比较。对重大矛盾纠纷苗头实行“一事一分析、一日一研判”,为党委政府的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四、强化基础设施,打造规范化调委会

1、重视队伍建设。围绕“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要求,按照5:2:1的比例,配备了区、镇、村三级调解组织专职调解员676名,兼职调解员592名。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乡贤”等名人贤士参与矛盾调处工作,参与社会面矛盾纠纷化解。邀请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同参与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化解。同时,加大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建立区级培训基地,每年组织区、镇、村调委会人民调解员培训,确保了专职调解员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兼职调解员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

2、提供平台保障。2014年,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搬迁到新址,总面积达到200平方,设有接待窗口,有接待科、调解科、督查科、心理咨询室和调解室等,各项调解制度上墙,每个调解室都装有监控,并实现联网。各镇、村调解委员会也按规范化要求,有固定的业务用房,配备电脑、打印机、执法仪等必要的办公用品,为调解工作提供了硬件保障

3、建立激励机制。按照《扬州市江都区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办法》的要求,区司法局每年对调解成功并录入省厅专网的调解卷宗实施以奖代补,每年发放案件补助10余万元,有效地调动了基层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近年来,还开展“双十佳”评选活动,在全区范围内,评选出“十佳基层调解能手”和“十大优秀人民调解案例”。

五、强化联调联动,努力提升调解成效

1、横向联动,加强人民调解与重点部门的对接。做强“公调对接”,全区24个公安派出所都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301个警务室与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整合衔接,区交巡警大队设立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室;做优“诉调对接”,在人民法院和4个基层人民法庭都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做到调解优先;做实“访调对接”,发挥人民调解与信访工作职能在处理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互补作用,参与上访接待,协调热点、难点问题,共同化解矛盾。

2、纵向互动,加强区、镇、村三级联动。依托大调解工作22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联络员队伍,开展轮值联动工作,形成大调解工作的特有模式,提升部门间联调工作绩效。依托区、镇、村、组、信息员五级调处网络,上下联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分流调处、督查督办。进一步落实调处工作责任制,试点推行主办调解员工作制。坚持从抓早、抓小、抓快着手,及时把握纠纷苗头,消灭隐患,解决问题,防止形成矛盾纠纷。区、镇、村调委会和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之间实行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对复杂疑难纠纷实行联调联动,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3、合力推动,构建多元参与调处机制。对重大突出、疑难复杂的重大事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律师、心理医生和专业社工等社会力量参与接待、会办案件、咨询服务等,推动问题化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工会、妇联、共青团、市民观察员、法律工作者等群团组织及江都籍名人,建立疑难复杂纠纷专家库、组成名人调解观察团。探索通过听证会、论证会,引入第三方介入方法,研究难题,化解积案,全力推动案结事了,积极构建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专长人员多方共同参与调处化解矛盾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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