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_济宁市安全责任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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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济安字〔2016〕14号
关于印发《济宁市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委会,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市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济宁市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推动办公室联系人:张勇、郭涛 联系电话:0537-2907639 电子邮箱:jnsajjghk@163.com
济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4月19日
济宁市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按照省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济宁实际,现就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以下简称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标杆示范、标准先行、分级推进、全面实施”的工作思路,力争用三年时间,构建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市、县、乡镇无缝隙对接,实现标准化、信息化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
2016年,全市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信息平台基本建成,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40%的企业,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40%的规模以上企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火力发电和民爆生产等行业领域20%的企业建成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并纳入信息平台管理。
2017年,继续全面推进,深化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工
矿商贸行业领域大部分企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火力发电和民爆生产等行业领域80%的企业建成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并纳入信息平台管理。
2018年,形成较为完善的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建立功能齐全的安全生产监管综合信息平台,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的机制、措施更加精准、有效,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高,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能力明显提升,两个体系建设任务基本完成。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全市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化工、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火力发电、民爆生产等规模以上企业。其它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小微企业参照执行。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4月底前)
市安委会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开展专题讲座,邀请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省级专家,就两个体系建设方面的知识进行系统性培训指导。
(二)遴选标杆企业(4月中旬)
根据我市的产业结构,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制定的两个体系建设标杆企业遴选条件(详见附件2),在化工、机械、食品、有色、橡胶、造纸、地下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火力发电等行业,择优推选市级标杆企业,并上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三)培育标杆企业(5月-8月底)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安监局有关科室及有关部门应抽调专人、配备专家,与标杆企业两个体系建设有关负责人共同组建培育机构,深入企业开展培育工作。通过培育,全面梳理安全管理体系,全面排查各个风险点,制定出标杆企业两个体系建设的工作流程、实施指南、配套管理制度和运行案例等文件,整理形成可借鉴、可推广、可套用的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便于同类型企业依照执行。凡被列入省级标杆企业的,报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委员会办公室,并按照省里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标准审查审定工作,最终形成省地方标准。
(四)分级分行业开展培训(9月)
市安监局有关科室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全面调查摸排与标杆企业产品、工艺相同或相似的行业门类内企业,形成“一行一册”企业名册。在摸清企业底数的基础上,督促本行业门类内企业建立两个体系建设推进工作组,明确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人和信息管理员。按照分级指导、分级组织的原则,面向各级各部门安全监管人员和各类企业工作推进人员,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的专题培训。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市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人员、市管以上
企业工作推进人员、各县市区推进工作骨干及授课师资的培训,各县市区负责组织乡镇、街道、园区安全监管人员及县域内纳入推进范围企业有关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使企业知道“做什么、怎么做”,使监管部门知道“管什么、怎么管”。
(五)全面督促推进(10月)
市安监局有关科室及有关部门督促本行业内企业按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标准,全方位、全过程排查企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包括生产系统、设备设施、输送管线、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矿山采空区、施工场所、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做到风险辨识全覆盖,无死角。要针对各个风险点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和清单,明确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各设备设施排查范围和要求,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闭环管理隐患治理机制,实现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常态化。两个体系建设过程要注重全面发动、全员参与,通过开展合理化建议、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分析、查身边隐患活动、职代会审议等措施,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两个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实现领导、技术人员与工人的三结合。做到真查、真改、真报,切实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
(六)建全预防体系(12月底)
企业要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制度规定,做到排查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风险公告警示、排查消除隐患、加强应急管理、防控职业危害等过程都有制度可依。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进行分类分级管理,按照泄漏、火灾、爆炸、中毒、坍塌、坠落等危险因素和高温、粉尘、有毒物质等有害因素确定风险类别,然后按照危险程度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将风险分为1、2、3、4级(1级最危险,依次降低)。对企业确定的风险类别和等级,将风险点逐一明确管控层级(公司、车间、班组、岗位),落实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具体的管控措施(包括制度管理措施、物理工程措施、在线监测措施、视频监控措施、自动化控制措施、应急管理措施等),形成“一企一册”。通过设置公示牌、报警装置和发放风险告知卡等形式公布本企业的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让每名员工都了解风险点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对策。按照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规定,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通过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建立档案、上传信息,建立全面准确、可防可控,实用性较强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根据分级管理权限,通过信息系统监测监控本地区本行业重大危险源,及时掌握企业两个体系运行的动态情况,实现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七)对接信息平台(10月-12月底)
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在市、县安监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各行业门类企业中,组织安装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客户端。标杆企业要先行先试,培育完成后即时将企业风险点、类别、等级和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信息数据及时上传至信息系统。必要时,对重大风险点及其重要控制措施的关键参数进行在线实时监测监控。推进两个体系建设的其它企业,也要在体系建设完成1个月内完成相关信息的采集、整理、上传工作。在对接信息平台过程中,要优化流程,强化技术支撑,实现我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与省两个体系信息系统的有效衔接,做到数据不丢失、格式相兼容。
(八)深化体系建设(2017年-2018年)
2017年-2018年,全面推进、深化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形成较为完善的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建立功能齐全的安全生产监管综合信息平台,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的机制、措施更加精准、有效,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高,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能力明显提升,两个体系建设任务基本完成。
四、职责分工
为做好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市安委会成立济宁市两个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附件1)。下设推进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方案拟定、协调推
进、情况汇总、宣传发动、对上联络、对下指导等工作。
市安监局有关科室及市安委会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及标杆企业的精准培育、标准制定,做好相关行业两个体系建设的发动、推广、指导、协调,做好与省相关部门及省局相关处室的沟通衔接。
市安监局工商贸监管科负责冶金、建材、机械、轻工、食品、纺织等行业;矿山监管科负责非煤矿山及含矿山的水泥企业;危化品监管科负责医药、氯碱、焦化、油漆等医药化工企业;职业健康监管科负责职业卫生领域;应急救援中心负责两个体系信息系统的安装、指导和管理;综合监管科负责做好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
市住建局负责建筑施工、城市燃气企业。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运输企业。
市经信委负责火力发电及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等企业。市港航局负责水路运输及港口经营等企业。
五、保障措施
(一)做好舆论引导。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舆论先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加大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企业要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加以推
广;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要通报批评,对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
(二)强化执法推动。要以监管执法推动工作落实,将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作为监管执法的重点内容,持续开展针对性执法检查。对拒不执行监管执法,不开展或未落实相关要求的,发现一起,监督执法到位一起,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限和标准要求全部完成。
(三)注重联动配合。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两个体系建设要做到“四个结合”,要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分级分类管理相结合,形成相互促进,密切配合。发挥标杆企业的积极性,共同推进两个体系建设工作。
(四)发挥专家作用。两个体系建设是一项创新性强、技术复杂的系统工程,可邀请高层次、高水平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两个体系顶层设计、方案制定、标准研究、评估论证,开展重大课题研究,提出一系列指导意见或工作指南,确保相关工作的科学性、时效性。
(五)严格考核问责。加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的督导考核,建立每半个月通报制度,各有关科室、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并积极靠上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将与单位年终考核和个人岗位年终考评挂钩,严格兑现奖惩。
对懒政怠政,工作进度严重滞后、影响全市整体工作推进的,按照《济宁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规定严肃处理。
附:1.济宁市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关于推荐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标杆企业的通知(鲁安办发〔2016〕11号)
附件1:
济宁市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
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鲁起
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许修航
市安监局调研员
常衍雷
市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培川
陈庆学
王保银
岳跃平 张培川、陈庆学负责牵头协调实施。成员:崔衍武 韦爱国 徐法国
王洪远
田安源
任德福
孙本涛
吴红连 孙雪芹
魏海涛
王文戈
张显旺
市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安监局副局长
市安监局副调研员
市安监局监察支队长
市安监局规划科技科科长
市安监局综合监管科科长
市安监局矿山监管科科长
市安监局职业健康科科长
市安监局工商贸科科长
市安监局危化品监管科科长
市安监局应急救援中心主任
市安监局监察副支队长
市安监局监察一科主任科员
市安监局监察三科科长
市住建局安全监督科科长
市交通局安全监督科科长
张建东
市经信委电力科科长
刘文秋
市港航局安全监管科科长 推进办公室:
主
任:崔衍武
规划科技科科长 成员:张
勇
规划科技科副科长
尹
冲
郭
涛
张加成应急救援中心副主任科员 技术服务中心 技术服务中心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