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胶公司厂纪厂规_工厂里面的厂规厂纪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塑胶公司厂纪厂规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工厂里面的厂规厂纪”。

---------塑胶公司厂纪厂规

第一章总则

1.为全面建立现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工作体制, 特订立本规则, 凡本厂所属员工都应该自觉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厂规守则

1.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厂的一切规章本厂的一切规章制度, 服从各级主管人员的合理安排, 而各级主管人员必须认真、耐心教导其它员工。违者将按相关标准考核。

2.各员工对内须认真负责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损耗、提高产品质量、增创新产值;对外应保守业务上的机密,违者按造成的损失程度给予赔偿。

3.员工为事均应循级而上, 不得越级呈报, 但紧急或特别情况下不在此限,违者将按50元/次。

4.员工非经本厂书面同意, 不得在外兼任与本厂业务有关的职位, 不得以自己及他人名义经营与本厂相同的经营项目, 不得利用职权之便谋取自己或他人之利, 不可接受回扣及其它不法收入,违者将处以100-500元考核,情节严重者提交相关司法机构处理。

5.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除业务需要外不得私用本厂电话,违者10元/次;

6.员工不得携带枪、弹药、刀具、易爆及与生产或业务无关的物品进厂或宿舍,违者罚款:10元/次。

7.员工未经批准, 不得私自携带公共财物出厂, 私有物品携带出厂应向有关领导领取放行证方可携带出厂,违者按双倍物价赔偿。

8.工作期间遵纪守法, 文明用语, 不恶语伤人、搬弄是非,违者罚款:10元/次。

9.讲卫生, 不准在厂内乱扔杂物、不准随地吐痰,违者罚款:10元/次。

10.严禁代人打卡,违者罚款:50元/次。

11.所有员工不准向公司借款及预支薪金.12.严禁损坏工厂的一切财物和偷盗公司或他人的财物,违者照价赔偿。

13.遵守财务制度, 不得侵占和亏欠公款,违者罚款500-2000。情节严重者如有发现将交由司法机关处理,且保留相关索赔权利。

14.不得拖鞋,赤膊穿裙子上班,违者罚款:5元/次。

15.上班严禁打架斗殴,违者罚款:300元整并开除处理。

16.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违者罚款:5元/次.17.服从公司和主管的工作安排严禁顶撞,漫骂或不服从安排现象,违者罚款:50元/次.第三章车间现场

1.保持车间内设施的整齐, 不准擅自搬动固定的设备, 桌子等车间内的一切固定设施,违者罚款:10元/次。

2.上班时间严禁吵闹、喧哗、做与工作无关或非主管领导安排的工作,违者罚款:10元/次。

3.严禁烟火,不准在车间内抽烟,车间因需要明火作业时需备有灭火器否则违者罚款:100元/次。

4.管理人员之间应互相帮助, 通力合作。而每个部门主管须管理好自己部门员工, 不可跨越其它部门。(除临时调动安排下)

5.不得操作使用或练习不属于自己使用的机器设备, 如损坏设备和造成其它后果, 一切责任自负。

6.保持机台整洁, 每天开工以前必须先擦机台、试机后才能正式生产。离开工作岗位时要关机,违者罚款:5元/次。

7.机械设备必须每天保养, 如果出现故障, 应立即切断电源, 请机修工来修理或上报主管, 不能私自乱动,违者罚款:10元/次。

8.车间产品严格按要求按产品类别和级次分开放置,违者罚款:10元/次。

9.物料要按定置线放置违者罚款:5元/次。

第四章雇用、调动、辞职

1.公司新进员工须经筛选或考试, 并经审查核定才得雇用, 应一律先经试用(一个月), 试用期间, 经考核, 不合格者不予雇用,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 如因志趣不合或无法胜任工作者可按工厂规定办理辞职。

1-1.新进员工试工期为一个星期,一个星期内员工可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去留,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试用情况,选择决定其去留。试工期内一个星期工资不计。

2.订立劳动契约时隐瞒身体健康情况、工作经历、学历、身份等事实者, 厂方将按其情节经重做出处理。

3.未满十六岁者不符合政府用工标准,不予录用。

4.新进员工经核准雇用后, 应于接到通知后, 按指定日期及地点亲自处理报到手续, 并缴验下列资料:

4-1.人事资料卡。

4-2.学历证件、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5.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本公司得以民法有关规定诉讼赔偿。

5-1.侵占或亏欠款(物)者。

5-2.不法毁损公物者。

5-3.擅自越权处理事务, 致工厂发生损害者。

5-4.对本工厂负责人、代理人及共同工作员工(含家属)有不法行为发生损害者。

6.本公司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得经预告, 终止劳动契约。

6-1.歇业或转让时。

6-2.亏损或业务紧缩时。

6-3.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员要之必要, 又无适当工作可供安置时。

6-4.从业人员对于所担任工作确不胜任时。

7.员工欲终止契约时, 依本规定预告本工厂, 并办理离职手续。

8.辞职:

8-1.试用期员工:需提前15天书面申请报告由主管审核后方可生效。

8-2.正式工:需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提交主管审核后通知厂方,方可生效,如果某些职位会造成影响厂方生产的, 要等厂方招到人顶替此职位时才能离厂。辞职人员工资随发放期领取。每月 25-28号发工资, 如遇休息假期, 则发工资日期顺延。

8-3.试用期员工:不满一个星期自动离职的工资不计。

8-4.未办理离职手续即离职的员工,一律停发当月工资,待补齐离职手续后方可结算工资(工资按旷工3天自动离职处理)。

第五章工作时间及休息

1.工作时间

注塑车间分两班制:早上8:00 到20:00 晚上20:00起至08:00

装配车间单班制长白班:原则上早上8:00 到20:00(定量生产,完成生产任务可提前下班)

2.迟到

2-1.原则上上班时间以早上或晚上8:00为准,一小时内未上岗者为迟到.迟到者罚款:20元/次(超过1小时小于4小时按旷工半天算,旷工半天罚款50元整;超过4小时按一天算,如为当月第一次的将取消全勤奖,为当月第二次将按100一天计);

3.早退

3-1.下班时间提前下班者为早退,考核标准同迟到。

4.休息

4-1.注塑:原则上注塑每星期倒班一次且休息一天,具体按生产情况和公司安排为准;

装配:根据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由主管安排.每天装配按定量生产,产量完成可以提前下班;

第六章工资

1.本规则所称工资, 依(劳动契约)规定办理。

2.员工工资采取先劳动后领工资, 每月25-28日发给。

3.本厂员工之工资发放方式和时间按双方议定, 时间以不超过当月为准。

4.本厂员工之工资分为下列各项:

4-1.基本工资或岗位工资(视学识、经历、技术、能力及工作性质而定)。4-2.津贴。

4-3.职务津贴或技术津贴(依职位或职称分别给予)。

4-4.全勤奖:(i)每月没有迟到或早退, 全月26天为满勤,满勤奖为:200元整,每月工资中体现,旷工当月将取消此待遇,4-5.年底年终奖:根据公司年度利润和员工年度业绩综合考评发给.4-6.工作(超产)奖金: 如计件后超出标准会发给奖金。标准则按每车间产品超出数量以系数方式提取奖励。

第七章请假

1.婚假: 员工本人合法报准结婚者, 并已在本厂服务一年以上者而请婚假, 本厂会支付一周有薪假期(不享受全勤奖待遇)。

2.公伤病假: 经劳资部门确认因公致伤病者, 其治疗期间而给予伤病假, 本厂会支付有薪假期, 而支付有薪假期则为住院时医疗期。

2-1.未住院者全年不得超过规定十日。

2-2.住院者不能超过政府规定的医疗期。

2-3.超过时效者: 可办停薪留职, 但经劳资部门特准者不在此限。

4.丧假: 员工依本列规定, 可提出合法证明申请丧假, 可得有薪工资(以当地标准)。

4-1.祖父母、父母、子女、配偶之丧给予丧假三日。

5.事假:员工请假时, 应事前亲自以书面说明请假理由及日数并附上有关证明文件办理手续, 经主管审核方可离开工作岗位;确因急事不能亲临时需限时信函报告单位主管代为办理请假手续且须经主管批准后方可生效, 否则将按旷工处理.6.凡在本厂己有怀孕员工: 本厂会提供90天产假期, 并按劳工法每月综合计算薪金给予生孕员工。

7.凡在本厂已做多过一年的员工: 除每年法定假10天之外, 本厂会提供多10天假期给员工(休假时间由公司分配), 薪金照发。

8.旷工:

8-1.无故不到岗者,为旷工;

请假未经主管许可私自不到岗者,为旷工;

8-2.旷工衡量及考核标准:

当天上班迟到超过1小时未满4小时者,为旷工半天,半天罚款:50元,超过4小时者按旷工一天处理.当月旷工一天将取消全月满勤奖待遇,当月第二天时按每旷工一天负激励

100元整;旷工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第八章饭堂、宿舍守则

1.文明用餐,自觉排队,讲究卫生, 在厂区内严禁乱丢垃圾、随地吐痰、乱倒剩菜饭。违者罚款:10元/次.2.每位员工床铺要保持整洁, 宿舍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严禁明火, 严禁倒水, 不得挂湿衣服, 晾晒衣服要在指定地方, 宿舍内严禁聚赌, 打架, 不得男女同宿及带外人进宿舍留宿,违者罚款:30元/次。

3.由厂方后勤安排好床位后, 不得乱搬床位, 宿舍的铁床不得私自移动。晚上12:00准时作息,作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及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违者罚款:20元/次。

4.三楼宿舍必须标准5人一间房特殊情况除外, 不可1人独占一个房间或两个床铺。违者罚款:10元/次。

5.离职员工办好离厂手续后, 需在当日由后勤人员或指定责任人确认其物品后, 搬离宿舍,违者扣除其未发工资的50%。

6.各员工必须注意保管个人物品, 由于个人不小心而被盗窃者工厂不会负责任.7.注意安全, 在宿舍内严禁坐栏杆,违者罚款:10元/次。

8.宿舍房间内务要整齐卫生,严禁拋垃圾及杂物到楼下或宿舍公共区域,违者罚款:10元/次。

9.不得在冲凉房大小便, 节约用水用电, 严禁长明灯、长流水现象。违者罚款:20元/次。

10.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器和生火煮食,违者罚款:30元/次.★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辰禾塑胶公司2011-9-5

《塑胶公司厂纪厂规.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塑胶公司厂纪厂规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工厂里面的厂规厂纪 公司 厂纪 厂规 工厂里面的厂规厂纪 公司 厂纪 厂规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