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真题及答案解析word版卷三_司法考试真题答案解析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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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 卷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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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以自己的名义,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设立以资助治疗麻风病为目的的基金会法人,由乙任理事长。后因对该病的防治工作卓有成效使其几乎绝迹,为实现基金会的公益性,现欲改变宗旨和目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作出决定即可,因甲是创始人和出资人

B.乙作出决定即可,因乙是法定代表人

C.应由甲的家庭成员共同决定,因甲是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的

D.应由基金会法人按照程序申请,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2.甲以23万元的价格将一辆机动车卖给乙。该车因里程表故障显示行驶里程为4万公里,但实际行驶了8万公里,市值为16万元。甲明知有误,却未向乙说明,乙误以为真。乙的下列哪一请求是错误的?

A.以甲欺诈为由请求法院变更合同,在此情况下法院不得判令撤销合同

B.请求甲减少价款至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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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以重大误解为由,致函甲请求撤销合同,合同自该函到达甲时即被撤销

D.请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关于乙企业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B.只能请求撤销合同

C.通过乙企业的主管部门主张合同无效

D.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4.甲公司与15周岁的网络奇才陈某签订委托合同,授权陈某为甲公司购买价值不超过50万元的软件。陈某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反对。关于委托合同和代理权授予的效力,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均无效,因陈某的父母拒绝追认

B.均有效,因委托合同仅需简单智力投入,不会损害陈某的利益,其父母是否追认并不重要

C.是否有效,需确认陈某的真实意思,其父母拒绝追认,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委托合同的效力

D.委托合同因陈某的父母不追认而无效,但代理权授予是单方法律行为,无需追认即有效

5.甲与乙签订《协议》,由乙以自己名义代甲购房,甲全权使用房屋并获取收益。乙与开发商和银行分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甲把首付款和月供款给乙,乙再给开发商和银行,房屋登记在乙名下。后甲要求乙过户,乙主张是自己借款购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有权提出更正登记

B.房屋登记在乙名下,甲不得请求乙过户

C.《协议》名为代购房关系,实为借款购房关系

D.如乙将房屋过户给不知《协议》的丙,丙支付合理房款则构成善意取得

6.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乙再转让给丙,相继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丙翻建房屋时在地学法网APP,司考必备!APP store及各大应用市场搜索“学法网”下载 学法网(xuefa.com)与法律人共成长!学法网微信号(xuefa5)

下挖出一瓷瓶,经查为甲的祖父埋藏,甲是其祖父唯一继承人。丙将该瓷瓶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丁,双方钱物交割完毕。现甲、乙均向丙和丁主张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

B.乙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

C.甲、乙有权主张丙、丁买卖无效

D.丁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

7.甲乙为夫妻,共有一套房屋登记在甲名下。乙瞒着甲向丙借款100万元供个人使用,并将房屋抵押给丙。在签订抵押合同和办理抵押登记时乙冒用甲的名字签字。现甲主张借款和抵押均无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抵押合同无效

B.借款合同无效

C.甲对100万元借款应负连带还款义务

D.甲可请求撤销丙的抵押权

8.乙欠甲货款,二人商定由乙将一块红木出质并签订质权合同。甲与丙签订委托合同授权丙代自己占有红木。乙将红木交付与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的担保合同无效

B.红木已交付,丙取得质权

C.丙经甲的授权而占有,甲取得质权

D.丙不能代理甲占有红木,因而甲未取得质权

9.甲去购买彩票,其友乙给甲10元钱让其顺便代购彩票,同时告知购买号码,并一再嘱咐甲不要改变。甲预测乙提供的号码不能中奖,便擅自更换号码为乙购买了彩票并替乙保管。开奖时,甲为乙购买的彩票中了奖,二人为奖项归属发生纠纷。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

A.甲应获得该奖项,因按乙的号码无法中奖,甲、乙之间应类推适用借贷关系,由甲偿还乙10元

B.甲、乙应平分该奖项,因乙出了钱,而甲更换了号码

C.甲的贡献大,应获得该奖项之大部,同时按比例承担彩票购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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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乙应获得该奖项,因乙是委托人

10.甲与乙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收到首期房款后,向甲交付房屋和房屋使用说明书;收到二期房款后,将房屋过户给甲。”甲交纳首期房款后,乙公司交付房屋但未立即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甲以此为由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拒不支付二期房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的做法正确,因乙公司未完全履行义务

B.甲不应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应行使不安抗辩权,因乙公司有不能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的可能性

C.甲可主张解除合同,因乙公司未履行义务

D.甲不能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因甲的付款义务与乙公司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不形成主给付义务对应关系

11.甲将房屋租给乙,在租赁期内未通知乙就把房屋出卖并过户给不知情的丙。乙得知后劝丙退出该交易,丙拒绝。关于乙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因甲出卖房屋未通知乙,构成重大违约

B.请求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

C.主张由丙承担侵权责任,因丙侵犯了乙的优先购买权

D.主张由甲承担赔偿责任,因甲出卖房屋未通知乙而侵犯了乙的优先购买权

12.甲、乙两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面包券。双方交割完毕,面包券上载明“不记名、不挂失,凭券提货”。甲公司将面包券转让给张某,后张某因未付款等原因被判处合同诈骗罪。面包券全部流入市场。关于协议和面包券的法律性质,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面包券是一种物权凭证

B.甲公司有权解除与乙公司的协议

C.如甲公司通知乙公司停止兑付面包券,乙公司应停止兑付

D.如某顾客以合理价格从张某处受让面包券,该顾客有权请求乙公司兑付

13.方某、李某、刘某和张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方某向李某借款100万元,刘某提供房屋抵押,张某提供保证。”除李某外其他人都签了字。刘某先把房本交给了李某,承诺过学法网APP,司考必备!APP store及各大应用市场搜索“学法网”下载 学法网(xuefa.com)与法律人共成长!学法网微信号(xuefa5)

几天再作抵押登记。李某交付100万元后,方某到期未还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借款合同不成立

B.方某应返还不当得利

C.张某应承担保证责任

D.刘某无义务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14.甲公司与没有建筑施工资质的某施工队签订合作施工协议,由甲公司投标乙公司的办公楼建筑工程,施工队承建并向甲公司交纳管理费。中标后,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筑施工合同。工程由施工队负责施工。办公楼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给乙公司。乙公司尚有部分剩余工程款未支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合作施工协议有效

B.建筑施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

C.施工队有权向甲公司主张工程款

D.甲公司有权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

15.刘某与甲房屋中介公司签订合同,委托甲公司帮助出售房屋一套。关于甲公司的权利义务,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如有顾客要求上门看房时,甲公司应及时通知刘某

B.甲公司可代刘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C.如促成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甲公司可向刘某收取报酬

D.如促成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甲公司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16.甲、乙合作创作了一部小说,后甲希望出版小说,乙无故拒绝。甲把小说上传至自己博客并保留了乙的署名。丙未经甲、乙许可,在自己博客中设置链接,用户点击链接可进入甲的博客阅读小说。丁未经甲、乙许可,在自己博客中转载了小说。戊出版社只经过甲的许可就出版了小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侵害了乙的发表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B.丙侵害了甲、乙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C.丁向甲、乙寄送了高额报酬,但其行为仍然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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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戊出版社侵害了乙的复制权和发行权

17.甲、乙、丙、丁相约勤工俭学。下列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使用他人受保护作品的哪一行为没有侵犯著作权?

A.甲临摹知名绘画作品后廉价出售给路人

B.乙收购一批旧书后廉价出租给同学

C.丙购买一批正版录音制品后廉价出租给同学

D.丁购买正版音乐CD后在自己开设的小餐馆播放

18.2010年3月,甲公司将其研发的一种汽车零部件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发明专利。该专利申请于2011年9月公布,2013年7月3日获得专利权并公告。2011年2月,乙公司独立研发出相同零部件后,立即组织生产并于次月起持续销售给丙公司用于组装汽车。2012年10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销售行为。2015年6月,甲公司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可要求乙公司对其在2013年7月3日以前实施的行为支付赔偿费用

B.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适当费用的诉讼时效已过

C.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D.丙公司没有侵犯甲公司的专利权

19.佳普公司在其制造和出售的打印机和打印机墨盒产品上注册了“佳普”商标。下列未经该公司许可的哪一行为侵犯了“佳普”注册商标专用权?

A.甲在店铺招牌中标有“佳普打印机专营”字样,只销售佳普公司制造的打印机

B.乙制造并销售与佳普打印机兼容的墨盒,该墨盒上印有乙的名称和其注册商标“金兴”,但标有“本产品适用于佳普打印机”

C.丙把购买的“佳普”墨盒装入自己制造的打印机后销售,该打印机上印有丙的名称和其注册商标“东升”,但标有“本产品使用佳普墨盒”

D.丁回收墨水用尽的“佳普”牌墨盒,灌注廉价墨水后销售

20.胡某与黄某长期保持同性恋关系,胡某创作同性恋题材的小说发表。后胡某迫于父母压力娶陈某为妻,结婚时陈某父母赠与一套房屋,登记在陈某和胡某名下。婚后,胡某收到出版社支付的小说版税10万元。此后,陈某得知胡某在婚前和婚后一直与黄某保持同性恋关学法网APP,司考必备!APP store及各大应用市场搜索“学法网”下载 学法网(xuefa.com)与法律人共成长!学法网微信号(xuefa5)

系,非常痛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胡某隐瞒同性恋重大事实,导致陈某结婚的意思表示不真实,陈某可请求撤销该婚姻

B.陈某受欺诈而登记结婚,导致陈某父母赠与房屋意思表示不真实,陈某父母可撤销赠与

C.该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10万元版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1.老夫妇王冬与张霞有一子王希、一女王楠,王希婚后育有一子王小力。王冬和张霞曾约定,自家的门面房和住房属于王冬所有。2012年8月9日,王冬办理了公证遗嘱,确定门面房由张霞和王希共同继承。2013年7月10日,王冬将门面房卖给他人并办理了过户手续。2013年12月,王冬去世,不久王希也去世。关于住房和出售门面房价款的继承,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张霞有部分继承权

B.王楠有部分继承权

C.王小力有部分继承权

D.王小力对住房有部分继承权、对出售门面房的价款有全部继承权

22.甲、乙、丙三家公司生产三种不同的化工产品,生产场地的排污口相邻。某年,当地大旱导致河水水位大幅下降,三家公司排放的污水混合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物质致使河流下游丁养殖场的鱼类大量死亡。经查明,三家公司排放的污水均分别经过处理且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后丁养殖场向三家公司索赔。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三家公司均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B.三家公司对丁养殖场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C.本案的诉讼时效是2年

D.三家公司应按照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承担责任

23.某洗浴中心大堂处有醒目提示语:“到店洗浴客人的贵重物品,请放前台保管”。甲在更衣时因地滑摔成重伤,并摔碎了手上价值20万元的定情信物玉镯。经查明:因该中心雇用的清洁工乙清洁不彻底,地面湿滑导致甲摔倒。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应自行承担玉镯损失

B.洗浴中心应承担玉镯的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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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甲有权请求洗浴中心赔偿精神损害

D.洗浴中心和乙对甲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24.甲的儿子乙(8岁)因遗嘱继承了祖父遗产10万元。某日,乙玩耍时将另一小朋友丙的眼睛划伤。丙的监护人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2万元。后法院查明,甲已尽到监护职责。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因乙的财产足以赔偿丙,故不需用甲的财产赔偿

B.甲已尽到监护职责,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C.用乙的财产向丙赔偿,乙赔偿后可在甲应承担的份额内向甲追偿

D.应由甲直接赔偿,否则会损害被监护人乙的利益

25.张某与潘某欲共同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的设立,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张某、潘某签订公司设立书面协议可代替制定公司章程

B.公司的注册资本可约定为50元人民币

C.公司可以张某姓名作为公司名称

D.张某、潘某二人可约定以潘某住所作为公司住所

26.荣吉有限公司是一家商贸公司,刘壮任董事长,马姝任公司总经理。关于马姝所担任的总经理职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担任公司总经理须经刘壮的聘任

B.享有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法定代理权

C.有权制定公司的劳动纪律制度

D.有权聘任公司的财务经理

27.李桃是某股份公司发起人之一,持有14%的股份。在公司成立后的两年多时间里,各董事之间矛盾不断,不仅使公司原定上市计划难以实现,更导致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关于李桃可采取的法律措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可起诉各董事履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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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可同时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和对公司进行清算的诉讼

C.在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可直接要求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D.在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应以公司为被告

28.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关于该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1/3的独立董事

B.任职独立董事的,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和一名法律专业人士

C.除在甲公司外,各独立董事在其他上市公司同时兼任独立董事的,不得超过5家

D.各独立董事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甲公司已发行的股份

29.某普通合伙企业为内部管理与拓展市场的需要,决定聘请陈东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陈东可以同时具有合伙人身份

B.对陈东的聘任须经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C.陈东作为经营管理人,有权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D.合伙企业对陈东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第三人

30.李军退休后于2014年3月,以20万元加入某有限合伙企业,成为有限合伙人。后该企业的另一名有限合伙人退出,李军便成为唯一的有限合伙人。2014年6月,李军不幸发生车祸,虽经抢救保住性命,但已成为植物人。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就李军入伙前该合伙企业的债务,李军仅需以20万元为限承担责任

B.如李军因负债累累而丧失偿债能力,该合伙企业有权要求其退伙

C.因李军已成为植物人,故该合伙企业有权要求其退伙

D.因唯一的有限合伙人已成为植物人,故该有限合伙企业应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31.关于破产重整的申请与重整期间,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只有在破产清算申请受理后,债务人才能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B.重整期间为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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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并经法院批准,债务人可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D.在重整期间,就债务人所承租的房屋,即使租期已届至,出租人也不得请求返还

32.甲从乙处购置一批家具,给乙签发一张金额为40万元的汇票。乙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丙请丁在该汇票上为“保证”记载并签章,随后又将其背书转让给戊。戊请求银行承兑时,被银行拒绝。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丁可以采取附条件保证方式

B.若丁在其保证中未记载保证日期,则以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C.戊只有在向丙行使追索权遭拒绝后,才能向丁请求付款

D.在丁对戊付款后,丁只能向丙行使追索权

33.申和股份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现该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律规定,准备向证监会与证券交易所报送公司年度报告。关于年度报告所应记载的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B.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其持股情况

C.已发行股票情况,含持有股份最多的前二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D.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34.甲以自己为被保险人向某保险公司投保健康险,指定其子乙为受益人,保险公司承保并出具保单。两个月后,甲突发心脏病死亡。保险公司经调查发现,甲两年前曾做过心脏搭桥手术,但在填写投保单以及回答保险公司相关询问时,甲均未如实告知。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因甲违反如实告知义务,故保险公司对甲可主张违约责任

B.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C.保险公司即使不解除保险合同,仍有权拒绝乙的保险金请求

D.保险公司虽可不必支付保险金,但须退还保险费

35.某品牌手机生产商在手机出厂前预装众多程序,大幅侵占标明内存,某省消费者保护协会以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为由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受理了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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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本案应当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法院管辖

B.本案原告没有撤诉权

C.本案当事人不可以和解,法院也不可以调解

D.因该案已受理,购买该品牌手机的消费者甲若以前述理由诉请赔偿,法院不予受理

36.某区法院审理原告许某与被告某饭店食物中毒纠纷一案。审前,法院书面告知许某合议庭由审判员甲、乙和人民陪审员丙组成时,许某未提出回避申请。开庭后,许某始知人民陪审员丙与被告法定代表人是亲兄弟,遂提出回避申请。关于本案的回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许某可在知道丙与被告法定代表人是亲兄弟时提出回避申请

B.法院对回避申请作出决定前,丙不停止参与本案审理

C.应由审判长决定丙是否应回避

D.法院作出回避决定后,许某可对此提出上诉

37.李某驾车不慎追尾撞坏刘某轿车,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将车修好。在诉讼过程中,刘某变更诉讼请求,要求李某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针对本案的诉讼请求变更,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诉的诉讼标的同时发生变更

B.法院应依法不允许刘某变更诉讼请求

C.该诉成为变更之诉

D.该诉仍属给付之诉

38.赵某与刘某将共有商铺出租给陈某。刘某瞒着赵某,与陈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商铺转让给陈某,后因该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刘某将陈某诉至法院。赵某得知后,坚决不同意刘某将商铺让与陈某。关于本案相关人的诉讼地位,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应依职权追加赵某为共同原告

B.赵某应以刘某侵权起诉,陈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C.赵某应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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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赵某应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39.徐某开设打印设计中心并以自己名义登记领取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该中心未起字号。不久,徐某应征入伍,将该中心转让给同学李某经营,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该中心承接广告公司业务,款项已收却未能按期交货,遭广告公司起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本案的适格被告?

A.李某

B.李某和徐某

C.李某和该中心

D.李某、徐某和该中心

40.下列哪一情形可以产生自认的法律后果?

A.被告在答辩状中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予以承认

B.被告在诉讼调解过程中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予以承认,但该调解最终未能成功

C.被告认可其与原告存在收养关系

D.被告承认原告主张的事实,但该事实与法院查明的事实不符

41.张兄与张弟因遗产纠纷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张兄胜诉。张弟不服,却在赴法院提交上诉状的路上被撞昏迷,待其经抢救苏醒时已超过上诉期限一天。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法律上没有途径可对张弟上诉权予以补救

B.因意外事故耽误上诉期限,法院应依职权决定顺延期限

C.张弟可在清醒后10日内,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

D.上诉期限为法定期间,张弟提出顺延期限,法院不应准许

42.关于法院制作的调解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经法院调解,老李和小李维持收养关系,可不制作调解书

B.某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调解书生效后,一方以违反自愿为由可申请再审

C.检察院对调解书的监督方式只能是提出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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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执行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制作成调解书

43.甲县法院受理居住在乙县的成某诉居住在甲县的罗某借款纠纷案。诉讼过程中,成某出差归途所乘航班失踪,经全力寻找仍无成某生存的任何信息,主管方宣布机上乘客不可能生还,成妻遂向乙县法院申请宣告成某死亡。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乙县法院应当将宣告死亡案移送至甲县法院审理

B.借款纠纷案与宣告死亡案应当合并审理

C.甲县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D.甲县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

44.齐远、张红是夫妻,因感情破裂诉至法院离婚,提出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住房分割等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判决。齐远不同意离婚提出上诉。二审中,张红增加诉讼请求,要求分割诉讼期间齐远继承其父的遗产。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一审漏判的住房分割诉讼请求,二审可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B.二审增加的遗产分割诉讼请求,二审可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C.住房和遗产分割的两个诉讼请求,二审可合并调解,也可一并发回重审

D.住房和遗产分割的两个诉讼请求,经当事人同意,二审法院可一并裁判

45.李云将房屋出售给王亮,后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经双方住所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明确王亮付清房款后,房屋的所有权归属王亮。为确保调解协议的效力,双方约定向法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李云随即长期出差在外。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本案系不动产交易,应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

B.李云长期出差在外,王亮向法院提出确认申请,法院可受理

C.李云出差两个月后,双方向法院提出确认申请,法院可受理

D.本案的调解协议内容涉及物权确权,法院不予受理

46.周立诉孙华人身损害赔偿案,一审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电话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孙华无故未到庭,法院缺席判决孙华承担赔偿周立医疗费。判决书生效后,周立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程序开始,孙华向一审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法院裁定再审,未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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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法院电话通知当事人开庭是错误的

B.孙华以法院未传票通知其开庭即缺席判决为由,提出再审申请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C.孙华应向二审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而不可向原一审法院申请再审

D.法院裁定再审,未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是错误的

47.甲向乙借款20万元,丙是甲的担保人,现已到偿还期限,经多次催讨未果,乙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并审查后,向甲送达支付令。甲在法定期间未提出异议,但以借款不成立为由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视为对支付令提出异议

B.甲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C.甲在法定期间未提出书面异议,不影响支付令效力

D.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对丙具有拘束力

48.张丽因与王旭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向王旭送达应诉通知书,发现王旭已于张丽起诉前因意外事故死亡。关于本案,法院应作出下列哪一裁判?

A.诉讼终结的裁定

B.驳回起诉的裁定

C.不予受理的裁定

D.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

49.甲乙双方合同纠纷,经仲裁裁决,乙须偿付甲货款100万元,利息5万元,分5期偿还。乙未履行该裁决。甲据此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乙一次性支付货款100万元,甲放弃利息5万元并撤回执行申请。和解协议生效后,乙反悔,未履行和解协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对甲撤回执行的申请,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B.甲可向法院申请执行和解协议

C.甲可以乙违反和解协议为由提起诉讼

D.甲可向法院申请执行原仲裁裁决,法院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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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大成公司与华泰公司签订投资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如因合同效力和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合作中双方发生争议,大成公司遂向A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确认投资合同无效。A仲裁委员会受理。华泰公司提交答辩书称,如合同无效,仲裁条款当然无效,故A仲裁委员会无权受理本案。随即,华泰公司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大成公司见状,向A仲裁委员会提出请求确认仲裁协议有效。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A仲裁委员会无权确认投资合同是否有效

B.投资合同无效,仲裁条款即无效

C.仲裁条款是否有效,应由法院作出裁定

D.仲裁条款是否有效,应由A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51—85题,每题2分,共70分。

51.自然人甲与乙签订了年利率为30%、为期1年的1000万元借款合同。后双方又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把房屋卖给乙,房款为甲的借款本息之和。甲须在一年内以该房款分6期回购房屋。如甲不回购,乙有权直接取得房屋所有权。”乙交付借款时,甲出具收到全部房款的收据。后甲未按约定回购房屋,也未把房屋过户给乙。因房屋价格上涨至3000万元,甲主张偿还借款本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是借贷合同关系,不是房屋买卖合同关系

B.应在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以内承认借款利息

C.乙不能获得房屋所有权

D.因甲未按约定偿还借款,应承担违约责任

52.某旅游地的纪念品商店出售秦始皇兵马俑的复制品,价签标名为“秦始皇兵马俑”,2800元一个。王某购买了一个,次日,王某以其购买的“秦始皇兵马俑”为复制品而非真品属于欺诈为由,要求该商店退货并赔偿。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商店的行为不属于欺诈,真正的“秦始皇兵马俑”属于法律规定不能买卖的禁止流通物

B.王某属于重大误解,可请求撤销买卖合同

C.商店虽不构成积极欺诈,但构成消极欺诈,因其没有标明为复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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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王某有权请求撤销合同,并可要求商店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53.甲向某银行贷款,甲、乙和银行三方签订抵押协议,由乙提供房产抵押担保。乙把房本交给银行,因登记部门原因导致银行无法办理抵押物登记。乙向登记部门申请挂失房本后换得新房本,将房屋卖给知情的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甲届期未还款,关于贷款、房屋抵押和买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应向银行承担违约责任

B.丙应代为向银行还款

C.如丙代为向银行还款,可向甲主张相应款项

D.因登记部门原因未办理抵押登记,但银行占有房本,故取得抵押权

54.2014年7月1日,甲公司、乙公司和张某签订了《个人最高额抵押协议》,张某将其房屋抵押给乙公司,担保甲公司在一周前所欠乙公司货款300万元,最高债权额400万元,并办理了最高额抵押登记,债权确定期间为2014年7月2日到2015年7月1日。债权确定期间内,甲公司因从乙公司分批次进货,又欠乙公司100万元。甲公司未还款。关于有抵押担保的债权额和抵押权期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债权额为100万元

B.债权额为400万元

C.抵押权期间为1年

D.抵押权期间为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

55.下列哪些情形下权利人可以行使留置权?

A.张某为王某送货,约定货物送到后一周内支付运费。张某在货物运到后立刻要求王某支付运费被拒绝,张某可留置部分货物

B.刘某把房屋租给方某,方某退租搬离时尚有部分租金未付,刘某可留置方某部分家具

C.何某将丁某的行李存放在火车站小件寄存处,后丁某取行李时认为寄存费过高而拒绝支付,寄存处可留置该行李

D.甲公司加工乙公司的机器零件,约定先付费后加工。付费和加工均已完成,但乙公司尚欠甲公司借款,甲公司可留置机器零件

56.甲拾得乙的手机,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交付。丙把手机交给丁维修。修好后丙拒付部分维修费,丁将手机扣下。关于手机的占有状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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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乙丢失手机后,由直接占有变为间接占有

B.甲为无权占有、自主占有

C.丙为无权占有、善意占有

D.丁为有权占有、他主占有

57.根据甲公司的下列哪些《承诺(保证)函》,如乙公司未履行义务,甲公司应承担保证责任?

A.承诺:“积极督促乙公司还款,努力将丙公司的损失降到最低”

B.承诺:“乙公司向丙公司还款,如乙公司无力还款,甲公司愿代为清偿”

C.保证:“乙公司实际投资与注册资金相符”。实际上乙公司实际投资与注册资金不符

D.承诺:“指定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乙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但拒不承担保证责任

58.赵某从商店购买了一台甲公司生产的家用洗衣机,洗涤衣物时,该洗衣机因技术缺陷发生爆裂,叶轮飞出造成赵某严重人身损害并毁坏衣物。赵某的下列哪些诉求是正确的?

A.商店应承担更换洗衣机或退货、赔偿衣物损失和赔偿人身损害的违约责任

B.商店应按违约责任更换洗衣机或者退货,也可请求甲公司按侵权责任赔偿衣物损失和人身损害

C.商店或者甲公司应赔偿因洗衣机缺陷造成的损害

D.商店或者甲公司应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59.甲将其临街房屋和院子出租给乙作为汽车修理场所。经甲同意,乙先后两次自费扩建多间房屋作为烤漆车间。乙在又一次扩建报批过程中发现,甲出租的全部房屋均未经过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属于违章建筑。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租赁合同无效

B.因甲、乙对于扩建房屋都有过错,应分担扩建房屋的费用

C.因甲未告知乙租赁物为违章建筑,乙可解除租赁合同

D.乙可继续履行合同,待违章建筑被有关部门确认并影响租赁物使用时,再向甲主张违约学法网APP,司考必备!APP store及各大应用市场搜索“学法网”下载 学法网(xuefa.com)与法律人共成长!学法网微信号(xuefa5)

责任

60.郭某意外死亡,其妻甲怀孕两个月。郭某父亲乙与甲签订协议:“如把孩子顺利生下来,就送十根金条给孩子。”当日乙把八根金条交给了甲。孩子顺利出生后,甲不同意由乙抚养孩子,乙拒绝交付剩余的两根金条,并要求甲退回八根金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孩子为胎儿,不具备权利能力,故协议无效

B.孩子已出生,故乙不得拒绝赠与

C.八根金条已交付,故乙不得要求退回

D.两根金条未交付,故乙有权不交付

61.甲遗失其为乙保管的迪亚手表,为偿还乙,甲窃取丙的美茄手表和4000元现金。甲将美茄手表交乙,因美茄手表比迪亚手表便宜1000元,甲又从4000元中补偿乙1000元。乙不知甲盗窃情节。乙将美茄手表赠与丁,又用该1000元的一半支付某自来水公司水费,另一半购得某商场一件衬衣。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丙可请求丁返还手表

B.丙可请求甲返还3000元、请求自来水公司和商场各返还500元

C.丙可请求乙返还1000元不当得利

D.丙可请求甲返还4000元不当得利

62.应出版社约稿,崔雪创作完成一部儿童题材小说《森林之歌》。为吸引儿童阅读,增添小说离奇色彩,作者使用笔名“吹雪”,特意将小说中的狗熊写成三只腿的动物。出版社编辑在核稿和编辑过程中,认为作者有笔误,直接将“吹雪”改为“崔雪”、将狗熊改写成四只腿的动物。出版社将《森林之歌》批发给书店销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出版社侵犯了作者的修改权

B.出版社侵犯了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C.出版社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

D.书店侵犯了作者的发行权

63.甲公司获得一项智能手机显示屏的发明专利权后,将该技术以在中国大陆独占许可方式许可给乙公司实施。乙公司付完专利使用费并在销售含有该专利技术的手机过程中,发现丙公司正在当地电视台做广告宣传具有相同专利技术的手机,便立即通知甲公司起诉丙公司。法院受理该侵权纠纷后,丙公司在答辩期内请求宣告专利无效。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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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乙公司获得的专利使用权是债权,在不通知甲公司的情况下不能直接起诉丙公司

B.专利无效宣告前,丙公司侵犯了专利实施权中的销售权

C.如专利无效,则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无效,甲公司应返还专利使用费

D.法院应中止专利侵权案件的审理

64.河川县盛产荔枝,远近闻名。该县成立了河川县荔枝协会,申请注册了“河川”商标,核定使用在荔枝商品上,许可本协会成员使用。加入该荔枝协会的农户将有“河川”商标包装的荔枝批发给盛联超市销售。超市在销售该批荔枝时,在荔枝包装上还加贴了自己的注册商标“盛联”。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河川”商标是集体商标

B.“河川”商标是证明商标

C.“河川”商标使用了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应被宣告无效

D.盛联超市的行为没有侵犯商标权

65.董楠(男)和申蓓(女)是美术学院同学,共同创作一幅油画作品《爱你一千年》。毕业后二人结婚育有一女。董楠染上吸毒恶习,未经申蓓同意变卖了《爱你一千年》,所得款项用于吸毒。因董楠恶习不改,申蓓在女儿不满1周岁时提起离婚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申蓓虽在分娩后1年内提出离婚,法院应予受理

B.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C.董楠出售《爱你一千年》侵犯了申蓓的物权和著作权

D.对董楠吸毒恶习,申蓓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66.张某毕业要去外地工作,将自己贴身生活用品、私密照片及平板电脑等装箱交给甲快递公司运送。张某在箱外贴了“私人物品,严禁打开”的字条。张某到外地收到快递后察觉有异,经查实,甲公司工作人员李某曾翻看箱内物品,并损坏了平板电脑。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侵犯了张某的隐私权

B.张某可请求甲公司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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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张某可请求甲公司赔偿平板电脑的损失

D.张某可请求甲公司和李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7.关于动物致害侵权责任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8周岁的儿子翻墙进入邻居院中玩耍,被院内藏獒咬伤,邻居应承担侵权责任

B.小学生乙和丙放学途经养狗的王平家,丙故意逗狗,狗被激怒咬伤乙,只能由丙的监护人对乙承担侵权责任

C.丁下夜班回家途经邻居家门时,未看到邻居饲养的小猪趴在路上而绊倒摔伤,邻居应承担侵权责任

D.戊带女儿到动物园游玩时,动物园饲养的老虎从破损的虎笼蹿出将戊女儿咬伤,动物园应承担侵权责任

68.钱某为益扬有限公司的董事,赵某为公司的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为钱某、赵某支出的下列哪些费用须经公司股东会批准?

A.钱某的年薪

B.钱某的董事责任保险费

C.赵某的差旅费

D.赵某的社会保险费

69.张某、李某为甲公司的股东,分别持股65%与35%,张某为公司董事长。为谋求更大的市场空间,张某提出吸收合并乙公司的发展战略。关于甲公司的合并行为,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只有取得李某的同意,甲公司内部的合并决议才能有效

B.在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15日内,甲公司须通知其债权人

C.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有权对甲公司的合并行为提出异议

D.合并乙公司后,甲公司须对原乙公司的债权人负责

70.甲持有硕昌有限公司69%的股权,任该公司董事长;乙、丙为公司另外两个股东。因打算移居海外,甲拟出让其全部股权。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因甲的持股比例已超过2/3,故不必征得乙、丙的同意,甲即可对外转让自己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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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若公司章程限制甲转让其股权,则甲可直接修改章程中的限制性规定,以使其股权转让行为合法

C.甲可将其股权分割为两部分,分别转让给乙、丙

D.甲对外转让其全部股权时,乙或丙均可就甲所转让股权的一部分主张优先购买权

71.2015年6月,刘璋向顾谐借款50万元用来炒股,借期1个月,结果恰遇股市动荡,刘璋到期不能还款。经查明,刘璋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持有44%的合伙份额。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顾谐可主张以刘璋自该合伙企业中所分取的收益来清偿债务

B.顾谐可主张对刘璋合伙份额进行强制执行

C.对刘璋的合伙份额进行强制执行时,其他合伙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D.顾谐可直接向合伙企业要求对刘璋进行退伙处理,并以退伙结算所得来清偿债务

72.君平昌成律师事务所是一家采取特殊普通合伙形式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曾君、郭昌是其中的两名合伙人。在一次由曾君主办、郭昌辅办的诉讼代理业务中,因二人的重大过失而泄露客户商业秘密,导致该所对客户应承担巨额赔偿责任。关于该客户的求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向该所主张全部赔偿责任

B.向曾君主张无限连带赔偿责任

C.向郭昌主张补充赔偿责任

D.向该所其他合伙人主张连带赔偿责任

73.A公司因经营不善,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经申请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关于破产债权的申报,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对A公司的债权虽未到期,仍可以申报

B.乙对A公司的债权因附有条件,故不能申报

C.丙对A公司的债权虽然诉讼未决,但丙仍可以申报

D.职工丁对A公司的伤残补助请求权,应予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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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关于支票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现金支票在其正面注明后,可用于转账

B.支票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

C.支票上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否则该记载无效

D.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该支票无效

75.张某手头有一笔闲钱欲炒股,因对炒股不熟便购买了某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张某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享有的权利,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按份额享有基金财产收益

B.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C.可回赎但不能转让所持有的基金份额

D.可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来更换基金管理人

76.潘某请好友刘某观赏自己收藏的一件古玩,不料刘某一时大意致其落地摔毁。后得知,潘某已在甲保险公司就该古玩投保了不足额财产险。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潘某可请求甲公司赔偿全部损失

B.若刘某已对潘某进行全部赔偿,则甲公司可拒绝向潘某支付保险赔偿金

C.甲公司对潘某赔偿保险金后,在向刘某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时,既可以自己的名义,也可以潘某的名义

D.若甲公司支付的保险金不足以弥补潘某的全部损失,则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潘某对刘某仍有赔偿请求权

77.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些法院对专利纠纷案件享有管辖权?

A.知识产权法院

B.所有的中级法院

C.最高法院确定的中级法院

D.最高法院确定的基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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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律师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应向法院提交下列哪些材料?

A.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签订的协议书

B.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C.律师的执业证

D.律师事务所的证明

79.张志军与邻居王昌因琐事发生争吵并相互殴打,之后,张志军诉至法院要求王昌赔偿医药费等损失共计3000元。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张志军向法院申请事发时在场的方强(26岁)、路芳(30岁)、蒋勇(13岁)出庭作证,法院准其请求。开庭时,法院要求上列证人签署保证书,方强签署了保证书,路芳拒签保证书,蒋勇未签署保证书。法院因此允许方强、蒋勇出庭作证,未允许路芳出庭作证。张志军在开庭时向法院提供了路芳的书面证言,法院对该证言不同意组织质证。关于本案,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合法的?

A.批准张志军要求事发时在场人员出庭作证的申请

B.允许蒋勇出庭作证

C.不允许路芳出庭作证

D.对路芳的证言不同意组织质证

80.李根诉刘江借款纠纷一案在法院审理,李根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法院扣押刘江向某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时质押给该公司的两块名表。法院批准了该申请,并在没有征得该公司同意的情况下采取保全措施。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一般情况下,某小额贷款公司保管的两块名表应交由法院保管

B.某小额贷款公司因法院采取保全措施而丧失了对两块名表的质权

C.某小额贷款公司因法院采取保全措施而丧失了对两块名表的优先受偿权

D.法院可以不经某小额贷款公司同意对其保管的两块名表采取保全措施

81.甲公司生产的“晴天牌”空气清新器销量占据市场第一,乙公司见状,将自己生产的同类型产品注册成“清天牌”,并全面仿照甲公司产品,使消费者难以区分。为此,甲公司欲起诉乙公司侵权,同时拟申请诉前禁令,禁止乙公司销售该产品。关于诉前保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并应当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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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甲公司可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法院受理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C.甲公司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并应当在30天内起诉

D.甲公司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起诉,保全措施自动解除

82.章俊诉李泳借款纠纷案在某县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县法院判决后,章俊上诉,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县法院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适用简易程序重审此案。在答辩期间,李泳提出管辖权异议,县法院不予审查。案件开庭前,章俊增加了诉讼请求,李泳提出反诉,县法院受理了章俊提出的增加诉讼请求,但以重审不可提出反诉为由拒绝受理李泳的反诉。关于本案,该县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适用简易程序重审此案

B.对李泳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予审查

C.受理章俊提出的增加诉讼请求

D.拒绝受理李泳的反诉

83.郑飞诉万雷侵权纠纷一案,虽不属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但双方当事人约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法院同意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通知了开庭时间(双方当事人均未回复)。开庭时被告万雷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作出了缺席判决。送达判决书时法院通过各种方式均未联系上万雷,遂采取了公告送达方式送达了判决书。对此,法院下列的哪些行为是违法的?

A.同意双方当事人的约定,适用简易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

B.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通知开庭时间

C.作出缺席判决

D.采取公告方式送达判决书

84.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些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A.人身关系案件

B.涉外民事案件

C.海事案件

D.发回重审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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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甲公司财务室被盗,遗失金额为80万元的汇票一张。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受理后即通知支付人A银行停止支付,并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在公示催告期间,甲公司按原计划与材料供应商乙企业签订购货合同,将该汇票权利转让给乙企业作为付款。公告期满,无人申报,法院即组成合议庭作出判决,宣告该汇票无效。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A银行应当停止支付,直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

B.甲公司将该汇票权利转让给乙企业的行为有效

C.甲公司若未提出申请,法院可以作出宣告该汇票无效的判决

D.法院若判决宣告汇票无效,应当组成合议庭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86—100题,每题2分,共30分。

(一)甲公司、乙公司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约定,合作开发的A区房屋归甲公司、B区房屋归乙公司。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委托书》,委托丙公司对外销售房屋。《委托书》中委托人签字盖章处有乙公司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王某签字,王某同时也是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查看《合作开发协议》和《委托书》后,与丙公司签订《房屋预订合同》,约定:“张某向丙公司预付房款30万元,购买A区房屋一套。待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后,双方签订正式合同。”丙公司将房款用于项目投资,全部亏损。后王某向张某出具《承诺函》:如张某不闹事,将协调甲公司卖房给张某。但甲公司取得房屋预售许可后,将A区房屋全部卖与他人。张某要求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退回房款。张某与李某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该债权转让给李某,通知了甲、乙、丙三公司。因李某未按时支付债权转让款,张某又将债权转让给方某,也通知了甲、乙、丙三公司。

请回答第86—88题。

86.关于《委托书》和《承诺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公司是委托人

B.乙公司和王某是共同委托人

C.甲公司、乙公司和王某是共同委托人

D.《承诺函》不产生法律行为上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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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关于《房屋预订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无效

B.对于甲公司而言,丙公司构成无权处分

C.对于乙公司而言,丙公司构成有效代理

D.对于张某而言,丙公司构成表见代理

88.关于30万元预付房款,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由丙公司退给李某

B.由乙公司和丙公司退给李某

C.由丙公司退给方某

D.由乙公司和丙公司退给方某

(二)顺风电器租赁公司将一台电脑出租给张某,租期为2年。在租赁期间内,张某谎称电脑是自己的,分别以市价与甲、乙、丙签订了三份电脑买卖合同并收取了三份价款,但张某把电脑实际交付给了乙。后乙的这台电脑被李某拾得,因暂时找不到失主,李某将电脑出租给王某获得很高收益。王某租用该电脑时出了故障,遂将电脑交给康成电脑维修公司维修。王某和李某就维修费的承担发生争执。康成公司因未收到修理费而将电脑留置,并告知王某如7天内不交费,将变卖电脑抵债。李某听闻后,于当日潜入康成公司偷回电脑。

请回答第89—91题。

89.关于张某与甲、乙、丙的合同效力,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张某非电脑所有权人,其出卖为无权处分,与甲、乙、丙签订的合同无效

B.张某是合法占有人,其与甲、乙、丙签订的合同有效

C.乙接受了张某的交付,取得电脑所有权

D.张某不能履行对甲、丙的合同义务,应分别承担违约责任

90.如乙请求李某返还电脑和所获利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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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李某向乙返还所获利益时,应以乙所受损失为限

B.李某应将所获利益作为不当得利返还给乙,但可以扣除支出的必要费用

C.乙应以所有权人身份而非不当得利债权人身份请求李某返还电脑

D.如李某拒绝返还电脑,需向乙承担侵权责任

91.关于康成公司的民事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在7日内未交费,康成公司可变卖电脑并自己买下电脑

B.康成公司曾享有留置权,但当电脑被偷走后,丧失留置权

C.康成公司可请求李某返还电脑

D.康成公司可请求李某支付电脑维修费

(三)甲、乙、丙三人共同商定出资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其中约定乙以其所有房屋的使用权出资,企业的财务由甲负责。2015年4月,该合伙企业亏损巨大。5月,见股市大涨,在丙不知情的情况下,甲与乙直接将企业账户中的400万元资金,以企业名义委托给某投资机构来进行股市投资。同时,乙自己也将上述房屋以600万元变卖并过户给丁,房款全部用来炒股。至6月下旬,投入股市资金所剩无几。丙得知情况后突发脑溢血死亡。

请回答第92—94题。

92.关于甲、乙将400万元资金委托投资股市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B.属于改变合伙企业经营范围的行为

C.就委托投资失败,甲、乙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D.就委托投资失败,该受托的投资机构须承担连带责任

93.关于乙将房屋出卖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构成无权处分行为

B.丁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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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丁无权要求合伙企业搬出该房屋

D.乙对合伙企业应承担违约责任

94.假设丙有继承人戊,则就戊的权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自丙死亡之时起,戊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B.因合伙企业账面上已处于亏损状态,戊可要求解散合伙企业并进行清算

C.就甲委托投资股市而失败的行为,戊可直接向甲主张赔偿

D.就乙出卖房屋而给企业造成的损失,戊可直接向乙主张赔偿

(四)主要办事机构在A县的五环公司与主要办事机构在B县的四海公司于C县签订购货合同,约定:货物交付地在D县;若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由原告所在地或者合同签订地的基层法院管辖。现五环公司起诉要求四海公司支付货款。四海公司辩称已将货款交给五环公司业务员付某。五环公司承认付某是本公司业务员,但认为其无权代理本公司收取货款,且付某也没有将四海公司声称的货款交给本公司。四海公司向法庭出示了盖有五环公司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证明付某有权代理五环公司收取货款,但五环公司对该授权书的真实性不予认可。根据案情,法院依当事人的申请通知付某参加(参与)了诉讼。

请回答第95—97题。

95.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包括:

A.A县法院

B.B县法院

C.C县法院

D.D县法院

96.本案需要由四海公司承担证明责任的事实包括:

A.四海公司已经将货款交付给了五环公司业务员付某

B.付某是五环公司业务员

C.五环公司授权付某代理收取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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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付某将收取的货款交到五环公司

97.根据案情和法律规定,付某参加(参与)诉讼,在诉讼中所居地位是:

A.共同原告

B.共同被告

C.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D.证人

(五)张山承租林海的商铺经营饭店,因拖欠房租被诉至饭店所在地甲法院,法院判决张山偿付林海房租及利息,张山未履行判决。经律师调查发现,张山除所居住房以外,其名下另有一套房屋,林海遂向该房屋所在地乙法院申请执行。乙法院对该套房屋进行查封拍卖。执行过程中,张山前妻宁虹向乙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称两人离婚后该房屋已由丙法院判决归其所有,目前尚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

请回答第98—100题。

98.对于宁虹的异议,乙法院的正确处理是:

A.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

B.若异议理由成立,裁定撤销对该房屋的执行

C.若异议理由不成立,裁定驳回

D.应当告知宁虹直接另案起诉

99.如乙法院裁定支持宁虹的请求,林海不服提出执行异议之诉,有关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

A.林海是原告,张山是被告,宁虹是第三人

B.林海和张山是共同原告,宁虹是被告

C.林海是原告,张山和宁虹是共同被告

D.林海是原告,宁虹是被告,张山视其态度而定

100.乙法院裁定支持宁虹的请求,林海提出执行异议之诉,下列说法可成立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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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林海可向甲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B.如乙法院审理该案,应适用普通程序

C.宁虹应对自己享有涉案房屋所有权承担证明责任

D.如林海未对执行异议裁定提出诉讼,张山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之诉

一、单项选择题 1.[参考答案] D [考点] 财团法人

[解析]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15条,基金会的宗旨和目的规定在基金会章程中,欲改变基金会宗旨和目的,必须修改章程。又根据上述条文的规定,修改基金会的章程必须征得业务主管单位的同意并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D正确。基金会法人中,出资人一旦将资金投入基金会,资金即沉淀于基金会。甲是出资人,故无权决定该法人事项,A错误。基金会法人章程的变更,不是由理事长一人决定,而应经过章程修改、报批程序,B错误。因甲是以自己名义用家庭共有财产出资,因此家庭成员属于实际出资人,该家庭财产的用途应当由家庭成员共同决定。但是,根据上述分析,出资一旦投入基金会法人,作为出资者的甲的家庭成员无权决定该法人事项,C错误。

2.[参考答案] C

[考点] 意思表示瑕疵(欺诈、重大误解)、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54条第2款的规定,欺诈所生之撤销或变更权,为形成诉权,须以诉讼或仲裁方式行使。又根据该条第3款的规定,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A正确。甲乙之间的合同对买卖标的质量的约定应按客观解释为“行使4万公里”的车。但是,汽车实际上的行驶里程是8万公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属寸:合同的瑕疵履行。乙可以适用《合同法》第111条之规定,请求减少价款,B正确。根据《民通意见》第71条,对标的物质量的“错误认识,使行为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乙所生之错误认识源于甲的欺诈行为。因此,本题可适用《合同法》对重大误解的规定。其次,因重大误解所生之撤销权,亦为形成诉权。根据《合同法》第54条第2款的规定,须以诉讼或仲裁方式行使。乙仅以书面方式行使撤销权,不产生撤销合同的效力,C错误。依《合同法》第42条,甲的行为构成欺诈,属于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如果乙有损失的话,可以请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D正确。

3.[参考答案] D

[考点] 可撤销合同;无效合同

[解析] 《合同法》第52条第1款第(1)项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学法网APP,司考必备!APP store及各大应用市场搜索“学法网”下载 学法网(xuefa.com)与法律人共成长!学法网微信号(xuefa5)

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但在正常的市场经济活动中,对国有企业的欺诈并不等于对国家利益的损害。所以本题不能适用该条文,不能主张合同无效,AC错误。根据《合同法》第54条第2款,甲公司以欺诈手段使乙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订立了合同,乙公司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撤销而要求对方履行。对方不履行的,构成违约责任,B错误,D正确。

4.[参考答案] D

[考点] 限制行为能力人待追认的行为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12条,虽然陈某是一个网络奇才,但并不能代表陈某的认知水平足以完成金额为50万元的商事交易活动。陈某与甲公司签订的委托合同应当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因此,该委托合同未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不生效。A错误,B错误。该委托合同需要经过陈某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即使是陈某的真实意思表示,因为其为限制行为能力人,若其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合同也不生效,c错误。代理权的授予属于单方法律行为,代理的后果归属被代理人而不归属代理人,不会对限制行为能力人陈某构成损害,因此,不需要其法定代理人追认,D正确。

5.[参考答案] A

[考点] 登记及其法律效果;善意取得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19条,由于甲同乙签订过——份《协议》,甲也属于对该房屋的利害关系人。因此,根据该条,如果甲认为该房屋权属登记错误,其有权要求进行更正登记,A正确。甲乙之间合同约定有效,不是借款购房关系。乙是登记名义人,甲为事实物权人,C错误。由于甲与乙之间的合同约定了是由乙代甲购房,该约定合法有效,并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事由。甲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请求乙过户,B错误。根据《物权法》第106条,善意取得制度以无权处分为前提条件。因为房屋登记在乙名下,乙是房屋所有权人,乙处分房屋属于有权处分,甲不构成善意取得。丙是基于买卖合同取得所有权并不是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所有权,D错误。

6。[参考答案] A

[考点] 发现埋藏物;无权处分行为;善意取得制度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107、114条,瓷瓶归埋藏人甲的祖父所有,甲的祖父去世后,由甲继承取得所有权。丙是发现人,不是所有权人。丙与—厂买卖陶瓶为无权处分,根据上述条文的规定,甲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A正确。乙并不是埋藏物的所有权人,无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B错误。丙是发现人,不是所有权人。丙与丁买卖陶瓶为无权处分,根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3条,无权处分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若无其他效力瑕疵,该买卖合同有效,C错误。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因为发现埋藏物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规定,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D错误。

7.[参考答案] D

[考点] 共同共有的类型(夫妻共有财产);夫妻个人债务;无权处分行为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97条,甲未经乙的同意,将二者共有的房屋设立抵押,属于无权处分,其抵押合同不是无效,A错误。乙、丙之间的借款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借款合同有效,B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供个人使用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本题中,乙以自己的名义向丙借款供本人使用,该借款应当认定为是其个人债务。故甲对100万元债务不负责任,C错误。在签订抵押合同和办理抵押登记时乙冒用甲的名字签字,属于无权处分。甲可以请求撤销丙的抵押权,D正确。

8.[参考答案] C 学法网APP,司考必备!APP store及各大应用市场搜索“学法网”下载 学法网(xuefa.com)与法律人共成长!学法网微信号(xuefa5)

[考点] 动产质权的设立;占有的种类(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

[解析] 甲乙之间签订质权合同,意思表示真实,无法律规定的无效事由,自成立时合同有效,A错误。《物权法》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甲、乙之间签订质权合同,甲、丙之间签订委托合同,故自红木交付给丙之时,甲取得质权。丙为直接占有人,甲为间接占有人,甲通过间接占有而取得质权,B错误,C正确。丙基于委托合同而占有,故丙为直接占有人,甲为间接占有人,甲取得质权,D错误。

陷阱提示

除了占有改定的间接占有方式不能设立动产质权外,经授权由第三人占有并不影响动产质权的设立。

9.[参考答案] D

[考点] 委托代理

[解析] 甲乙之间的关系为委托代理关系,甲是代理人,乙是被代理人。甲作为乙的代理人应当按照乙的授权指示办事。本题中,乙的核心指示是让甲为其购买彩票。由于博彩属于不确定性明显的行为,甲更改乙的彩票号码行为也是为了乙的利益,故该行为并未超出乙的授权范围。因此,乙作为委托人应当享有彩票利益,D正确,BC错误。乙委托甲让其代购彩票,甲、乙之间并不是借贷关系,而是委托代理关系,A错误。

10.[参考答案] D

[考点] 顺序履行抗辩权;不安履行抗辩权;合同解除的条件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67条,甲、乙之间的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首期房款后,乙公司交付房屋和房屋使用说明书;甲公司支付二期房款后,乙公司将房屋过户给甲。可见甲、乙之间互负债务,并且有先后履行顺序。乙虽然未完全履行合同,但乙已经履行了交付房屋的主给付义务,甲不能因乙未履行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的次义务而拒绝履行支付二期房款的主给付义务,即甲不能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也称先履行抗辩权),A错误,D正确。根据《合同法》第68条,甲是后履行一方,不符合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只有先履行一方才存在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可能,B错误。乙已经履行了交付房屋的主要给付义务,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属于从给付义务,不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并不能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不符合《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甲不可以主张解除合同,C错误。

11.[参考答案] D

[考点] 房屋租赁合同

[解析] 甲虽然侵犯了乙的房屋优先购买权,但该行为不属于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事由,除非甲、乙二人在合同中约定侵犯优先购买权的行为是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故乙请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无合法依据,A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依据该条规定,承租人只能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并不能主张甲与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B错误,D正确。丙在同甲的交易中是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乙不可主张由丙承担侵权责任,C错误。

12.[参考答案] D

[考点] 有价证券

[解析] 物权凭证是证明物权人拥有物权的有价证券。本题中的面包券并未记载面包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因此其并不是一种物权凭证,A错误。有价证券是设定并证明持券人有取得一定财产权利并且能够流通的一种书面凭证。本题中,面包券可以在交易中流通且持券人有权提取面包,其属于债权凭证。甲、乙之间的合同合法且已履行完毕,甲公司不具有解除事由,无权解除协议,B错误。本题中的面包券载明不记名、不挂失,凭券提货。甲公司已学法网APP,司考必备!APP store及各大应用市场搜索“学法网”下载 学法网(xuefa.com)与法律人共成长!学法网微信号(xuefa5)

经将全部面包券转让给支付合理价款的善意的张某,甲公司无权要求乙公司停止兑付,C错误。顾客以合理价格从张某处受让面包券,相当于债权已经转让给顾客,顾客持有该面包券,有权请求乙公司兑付,D正确。13.[参考答案] C [考点] 合同的成立;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保证;抵押权的设立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210条,自然人借款为实践性合同,李某交付了100万元,借款合同生效。虽然出借人没签字,但有实际的履行行为,故借款合同成立,方某应返还借款,非返还不当得利,AB错误。保证中,虽然保证协议没有李某签字,但是张某单方提交书面保证,李某没有表示反对,则保证合同生效,故张某应承担保证责任,C正确。抵押合同中,因刘某把房本交给了李某,李某通过接收行为表明其接受了刘某提供的抵押,根据《合同法》第37条,双方之间的抵押合同成立生效,故刘某应负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的义务,D错误。

14.[参考答案] C

[考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1款第(1)项,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应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5项的规定,认定无效。甲公司与没有建筑施工资质的某施工队签订合作施工协议,该合作施工协议无效,A错误。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筑施工合同无法律规定的无效事由,有效,B错误。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2条,虽然甲公司与施工队的合作施工协议无效,但因办公楼竣工验收合格,施工队有权参照合同约定向甲公司主张工程款,C正确。虽然乙公司尚有部分剩余工程款未支付给甲公司,但该债权债务关系属于甲乙公司之间,甲公司不得据此拒绝支付施工队的剩余工程款,D错误。

15.[参考答案] B

[考点] 居间合同

[解析](公布答案为C)根据《合同法》第424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本题中,刘某与甲公司签订的协议是由甲公司帮助其销售房屋。在现实生活中,房屋买卖一般是通过作为居间人的房屋中介促成的。本题中,刘某与甲公司的合同就是居间合同。因此,按照上述规定,当有人上门看房时,作为居间人的甲公司有义务将这一商业机会向刘某报告,A正确。按照上述法律对居间合同的定义,居间人在居间活动中只能向委托人报告商事交易的机会或者提供媒介服务,其无权代替委托人进行交易活动。所以,本题中的甲公司无权代替刘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B错误。根据《合同法》第426条第1款,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有权要求委托人在交易成立时向其支付报酬。所以,当甲公司促成刘某的房屋买卖成功时,甲公司有权要求刘某支付报酬,故C正确。又根据该条第2款,“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故当刘某的房屋买卖成功时,甲应当自行负担居间费用,D正确。

16.[参考答案] C

[考点] 著作权侵权行为

[解析]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甲的行为符合该条例的规定,未侵犯乙的著作权,A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丙仅在自己的博客中设置了链接使其他网络用户能通过链接进入甲的博客阅读,不构成侵权,B错误。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第(12)项以及第33条第2款的规定,著作权人对自己的作品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丁未经甲、乙的许可而直接将二人的作品复制转载,构成了对甲、乙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即使其事后支付报酬,但其行为亦构成了侵权行为,C正确。由于甲也是该作品的著作权人之一,除其享有的转让权须经乙的同意外,甲享有的其他著作权权利可以单独行使。因此,甲许可戊出版社出版小说并不导致戊学法网APP,司考必备!APP store及各大应用市场搜索“学法网”下载 学法网(xuefa.com)与法律人共成长!学法网微信号(xuefa5)

对乙的侵权,D错误。

17.[参考答案] B

[考点] 著作权侵权行为

[解析] 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著作权人享有复制权。甲擅自临摹他人画作并出售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复制权,A错误。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42条,文字作品没有出租权,乙的做法不构成侵权,B正确。但是,录音录像制作者享有对其作品的出租权,故丁的做法侵害了录音制作者的出租权,构成侵权行为,C错误。又根据该法第10条第9项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表演权,包括机械表演权。丙的做法侵犯了音乐作品作者的机械表演权,D错误。

18.[参考答案] C

[考点] 专利侵权行为

[解析] 根据《专利法》第13条,自2011年9月至2013年7月3日期间,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向其支付一定的费用,但由于甲此时尚未获得专利授权,该费用的性质不是赔偿性质的,A错误。根据合同法第68条第2款,由于甲公司在2012年即知道乙公司生产相同产品,所以甲公司的诉讼时效应当从专利权授予之日,即2013年7月3日起计算,故甲的诉讼时效并未过期,B错误。根据该法第11条第1款,乙在甲取得专利权后继续销售相同零部件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C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释》第12条,丙制造产品时使用了与专利产品相同的零部件,该行为构成了对甲公司专利权的侵犯,D错误。19.[参考答案] D [考点] 商标侵权行为

[解析] A选项中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因为其是在真实地描述店铺销售产品的品牌。B选项中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因为其是在向消费者提供其产品可与其他产品相兼容的事实。C选项中的行为也不构成侵权,——是因为商标权用尽,二是因为其是在真实描述其产品中主要部件的情况。D选项中的行为情况,不适用于商标权用尽,会使消费者对产品来源产生混淆,构成侵权行为。

20,[参考答案] D

[考点] 可撤销婚姻;赠与合同的终止;夫妻财产关系

[解析]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1条,只有胁迫才属于撤销婚姻的事由。因此,胡某对陈某隐瞒其是同性恋的行为。不构成撤销婚姻的理由,A错误。同时,因胡某和陈某的婚姻合法有效,陈某父母作出的房屋赠与的意思表示是建立在二人的婚姻关系已经成立且合法有效的基础之上的,故其意思表示真实有效;又根据《合同法》第186条,赠与人只有在赠与财产转移前可撤销赠与。因此,陈某父母在赠与的房屋已完成过户登记的情况下,不得撤销赠与,B错误。根据《婚姻法》第]

7、18条,陈某父母赠与的房屋以及版税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C错误,D正确。

21.[参考答案] D

[考点] 遗嘱的变更和撤销;法定继承的顺序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继承法意见》)第39条,王冬出卖房屋的行为视为对其之前遗嘱的撤销,所得的价款应当由张霞、王楠和王希以法定继承的方式共同继承。由于张霞、王希、王楠均属于被继承人王冬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张霞、王楠均享有部分继承权,AB正确。按照《继承法》第10条,在继承开始后,由于继承人王希的死亡,发生转继承的问题,王小力享有对王冬的部分继承权,C正确。由于王冬生前的行为撤销视为对遗嘱的撤销,故其出售房屋所得的价款应当由张霞、王楠、王小力共同继承,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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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参考答案] D

[考点] 环境污染责任

[解析]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5条,污染者对环境侵权承担无过错责任,只要产生了污染,行为人只能对法律规定的免责、减责情形和其与污染无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即便三家公司的污水处理符合国家标准,在造成污染后,除非三家公司存在法定的免责、减责事由或其行为与污染不存在因果关系,其都应承担侵权责任,A错误。由于三家公司对环境污染并不存在主观上的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其行为不构成共同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不需要对丁承担连带责任,B错误。根据《环境保护法》第66条,环境侵权责任的诉讼时效是3年,C错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7条,D正确。

23.[参考答案] C

[考点] 特殊主体的侵权行为与责任;精神损害赔偿

[解析]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7条,虽然洗浴中心进行了提示,但因其清洁工清洁不彻底,造成了甲的损害。对此,洗浴中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由于甲在看到提示后未为相应的防范措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6条,其对损害的发生也应当承担部分责任,AB均不正确。由于玉镯是甲的定情信物,且其价值昂贵,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2条,甲可以要求洗浴中心对其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C正确。又由于乙是洗浴中心的雇工,根据同法第34条第1款,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故只需洗浴中心对甲承担责任,D错误。

24.[参考答案] A

[考点] 特殊主体的侵权行为与责任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133条和《侵权责任法》第22条,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时,监护人若尽到了监护职责的,只能减轻其责任,故B错误。在被监护人有财产时,应当先以其本人财产赔偿,不足部分再由监护人赔偿。甲因继承拥有10万元而足以赔偿丙之损害,应当由乙对丙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甲无需对丙赔偿,A正确,CD错误。

25.[参考答案] A

[考点]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23条,由于《公司法》在2013年修改后取消了对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B正确。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9、10条,C正确。目前我国对企业的住所选址没有特别的禁止性规定,D正确。

公司章程作为公司自治行规则属于公司的必备性文件。《公司法》以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都将公司章程列为公司设立登记的必备性文件,且须满足法定的必要条款,并经过特别的公司章程制订与通过程序。须特别注意的是,公司设立发起人所签订的公司设立协议,虽然在某些内容方面与公司章程有相同之处,但二者在形式要求、制订程序等方面均存在实质区别,因此不能以设立协议来替代公司章程的制订,否则即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A错误。

26.[参考答案] C

[考点] 公司董事会、总经理的权限及聘任方式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46条对董事会职权的规定,聘任公司财务经理和总经理的权力是由公司董事会集体行使。因此在A选项中,作为公司董事长的刘壮无权单独聘任总经理。根据《公司法》第49条对公司经理职权的规定,D选项的财务经理应当由公司总经理提请公司董事会聘请,故AD错误。

《民法通则》规定法人的职权由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行使,而公司总经理不一定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总经理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时,其对外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需事先学法网APP,司考必备!APP store及各大应用市场搜索“学法网”下载 学法网(xuefa.com)与法律人共成长!学法网微信号(xuefa5)

获得公司授权,B错误。

C选项符合《公司法》第49条第5项所规定的“公司经理有权制定公司具体规章”的职权,故正确。

27。[参考答案] D

[考点] 公司的解散

[解析]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47、148条对公司高管人员勤勉义务和忠实义务的规定,只有在高管人员恶意违反勤勉义务和忠实义务时,股东才得对其提起诉讼。而本题中,尽管公司董事间相互冲突,但并未有证据表明董事违反了《公司法》上规定的义务,由此可推导A选项内容在正确性上存在疑问。更为关键的是,公司高管人员所负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具有可诉性,也就是不可起诉高管来“履行”这两项义务,从而更可判断出A选项内容不正确。BCD三个选项都涉及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具体适用问题。本题中,公司的董事在2年多的时间里长期冲突,导致公司经营管理(上市)困难,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二)》)第1条第1款规定的股东提起司法解散诉讼的情形。又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2条,股东在提起解散诉讼的同时又提出清算公司申请的,人民法院对清算公司的申请不予受理,B错误。《公司法司规定(二)》第3条规定,股东在解散公司诉讼中要求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提供担保,并且该措施应当以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为前提,故C错误。只有D选项的表述符合《公司法司规定(二)》第4条第1款,选D。

28.[参考答案] A

[考点] 对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制度)

[解析]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1条第(3)项的规定,自2003年6月30日之后,上市公司董事会中的独立董事人数不得低于全体董事人数的1/3,A正确。独立董事中至少包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其余独立董事的资格未有具体的规定,B错误。该规定第1条第2项规定,独立董事最多只能在5家上市公司中任职,而非最多再兼任5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C错误。根据该规定第3条的第(2)、(3)项,只要独立董事及其亲属持股不超过上述限额,也可以继续任职,D错误。

29.[参考答案] B

[考点] 合伙事务的执行方式;对善意第三人的保护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31条第(6)项规定强调子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之非合伙人身份要素,不过似乎并不禁止合伙人同时兼任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现象。但从法律体系角度来考查整部《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即可发现,就合伙企业的包括经营管理在内的合伙事务,在由合伙人自己来管理时,称为“执行合伙事务”;而由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来从事时,则只是称为“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并非当然地属于“执行合伙事务”,之所以如此,也是因为现行《合伙企业法》所规定的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并不具有合伙人身份所导致。此外,如果合伙人要自己从事或完成法律中所规定的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所应完成的任务,则可直接借助于合伙事务执行制度(即第26条),也不必绕弯或降格来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综上理由,在现行《合伙企业法》上,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不宜同时具有合伙人身份,A错误。B选项符合《合伙企业法》第31条第(6)项所规定的一致决,故正确。就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职权,仅《合伙企业法》第35条有涉及,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是否享有对外代理合伙企业的权限,均需要合伙企业的“授权”,并不能基于其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之身份而当然地享有代理合伙企业的权限,C错误。

根据该法第37条规定,合伙企业内部对合伙执行人权限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同理可得,合伙企业对第三人作为经营管理人权利的限制也不应对抗善意第三人,故D选项忽略了第三人的善意问题;再者,由上述C选项的分析也可推知,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网APP,司考必备!APP store及各大应用市场搜索“学法网”下载 学法网(xuefa.com)与法律人共成长!学法网微信号(xuefa5)

所能享有的代理权,只是一种普通的意定代理权,从而对该种代理权之限制,只需以合法且合适方式告知第三人,即可对第三人产生效力,D错误。

30.[参考答案] A

[考点] 有限合伙人

[解析]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77条,新人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A正确。该法第78条规定,有限合伙人有本法第48条第1款第(1)、(3)至(5)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而有限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并不属于上述情形,从而不属于当然退伙的事由,B错误。该法第79条规定,当有限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其他合伙人不得要求其退伙。因此,即使李军成为植物人,其他合伙人也并不能当然要求其退伙,C错误。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61条第2款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个有限合伙人,再结合上述对C选项的分析,当李军成为植物人时,其并不因此丧失有限合伙人的身份。此外再依该法第75条,有限合伙企业在仅剩普通合伙人时方须转为普通合伙企业,故本案并不属于该条所规定的情形,D错误。

31.[参考答案] C

[考点] 重整程序的发动;取回权

[解析]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70条,在满足企业法人重整的条件时,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之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A错误,根据《企业破产法》第72条,重整期间是指白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终止之时。重整计划的执行不属于重整期间之内,B错误。根据第73条第l款,经人民法院同意,债务人可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则·产和营业事务,故C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以下简称《破产法规定(二)》)第2条第

32.[参考答案] B

[考点] 汇票的保证;汇票的追索权

[解析)票据保证是指,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票据债务的履行,以负担同一内容的票据债务为目的,在票据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然后将票据交还请求保证之人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根据《票据法》第48条,票据保证不得附有条件,A错误。根据同法第50条,票据的保证人与被保证人对票据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题中丙、丁二人应当对戊承担连带责任,戊可以请求丙、寸·其中任何一人对其承担责任,C错误。根据《票据法》第52条,保证人在清偿票据债务后,可以行使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因此,当丁对戊付款后,丁作为票据保证人可向丙及其前手行使追索权,D错误。《票据法》第46条,保证人必须在汇票或者粘单上记载保证日期。第47条第2款规定,当票据保证中未记载保证日期时,出票日期即视为保证日期,B正确。

33.[参考答案)C

[考点] 上市公司信息公开制度

[解析] 《证券法》第66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以下内容的年度报告,并予以公告:„(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其持股情况;(四)已发行股票情况,并持有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五)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只有C不符合规定,故选C。

34.[参考答案] B 学法网APP,司考必备!APP store及各大应用市场搜索“学法网”下载 学法网(xuefa.com)与法律人共成长!学法网微信号(xuefa5)

[考点] 保险合同订立时的如实告知义务和说明义务

[解析] 本案属于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故意违反如实告知义务,因此不属于违约问题,A错误。根据《保险法》第16条第2、3款,此时保险人享有合同解除权。虽然该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30日内不行使而消灭,但在保险人不知之情形,则自合同成立后超过2年时该解除权才消灭,本案符合后一情况,故保险人乙仍享有解除权,B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保险法解释(二)》)第8条,在投保人故意未为如实告知义务的情况下,保险人未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不能直接以《保险法》第16条第4、5款的规定为由拒绝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c错误。依《保险法》第16条第5款,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的,仅成立:厂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情形;甲属于故意未告知其做过手术的事实,D错误。

35.[参考答案] A

[考点] 公益诉讼

[解析] 应当准确把把握公益诉讼制度与普通民事诉讼制度的区别与联系。关于管辖,《民诉解释》第285条第1款规定,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A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290条规定,公益诉讼案件的原告在法庭辩沦终结后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B错误。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与调解原则也适用于公益诉讼制度。根据《民诉解释》第289条第1款,对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和解,人民法院可以调解,C错误。提出公益诉讼后,因侵权行为受到损害的当事人可以提出民事诉讼。根据《民诉解释》第28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不影响同一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提起诉讼,D错误。

36.[参考答案] A

[考点] 回避制度

[解析] 根据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指定辅导用书(以下简称“教材”)第三卷第579页之回避的法律后果,在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到法院作出是否同意申请的决定期间,除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外,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暂停执行有关本案的职务。本题未提出紧急情况,故丙应当暂停参与本案审理,B错误。审判人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丙是人民陪审员,属于审判人员,应当由院长决定,而非审判长决定,c错误。法院决定驳回回避申请而当事人申请复议的,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审判或诉讼。故当事人对于法院的回避决定(通常指驳回申请的决定),只能申请复议,不能上诉。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上诉的只有判决和裁定,决定不能上诉,D错误。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根据本题题干所述意思,可知本题应当是在法庭辩论终结前。考后有考生提出异议认为,选项A未明确表示时间为法庭辩论终结前,故本题没有正确答案。但根据整题考查思路及意思表述,正确答案应为A。

37.[参考答案] D

[考点] 诉讼标的;诉的分类

[解析] 根据2015年第三卷第594页,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执并要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具有密切联系,但两者并不相同。诉讼标的是当事人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诉讼请求则是基于法律关系向法院提出的要求。但在不变更诉讼标的的前提下可以变更诉讼请求。本案中,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由恢复原状变更为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诉讼请求变更,但诉讼标的依然是发生争议的财产损害赔偿关系,选项A错误。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是行使其处分权的表现,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不能干涉其行使处分权,故B错误。本案原告起诉,无论是要求对方恢复原状还是赔偿损失,都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义务,即符合教材第三卷第594页的“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学法网APP,司考必备!APP store及各大应用市场搜索“学法网”下载 学法网(xuefa.com)与法律人共成长!学法网微信号(xuefa5)

判令被告向其履行某种特定给付义务的诉讼”,故C错误,D正确。

38.[参考答案] D

[考点] 原告和被告地位的确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解析] 刘某诉陈某为买卖合同履行纠纷之诉,刘某为原告,陈某为被告。赵某是刘某的共有人,且不同意出售该商铺,不可能成为买卖合同履行纠纷之诉的共同原告,A错误。根据2015年教材第三卷第610页,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第三人参加之诉中的地位就是原告,是诉讼的当事人。在诉讼中,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既对抗原诉讼的原告,又对抗原诉讼的被告,即他认为原诉讼的原告或被告,无论谁胜诉,都将损害他的利益,因此,他在参加诉讼中,是将原诉讼的原告和被告都作为参加诉讼中的被告。赵某行使权利即是诉刘某与陈某的买卖合同无效,即赵某是参加之诉的原告,刘某与陈某为被告,B错误,陈某不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C错误,选项D正确,赵某是参加之诉的原告,即赵某是本诉的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39.[参考答案] B

[考点] 原告和被告地位的确定

[解析] 徐某是该中心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转让给李某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实际经营者是李某,该中心虽领取有营业执照,但未起字号,不能成为当事人。根据《民诉解释》第59条,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所以正确选项为B。

40.[参考答案] A

[考点] 免于证明的事实

[解析] 本题四个选项列举了自认的不同情形,需要考生分清何种情形下产生诉讼上自认的法律效果。根据《民诉解释》第92条,选项A正确,符合法条规定的在答辩状中的对事实的承认。C错误,收养关系属于身份关系,不能自认。选项D错误,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法院不予确认。另外,根据《民诉解释》第107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作出妥协而认可的事实,不得在后续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根据,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均同意的除外,故B错误。

41.[参考答案] C

[考点] 期间的耽误和延展

[解析] 本案属于期间的耽误,即当事人在法定的期间(上诉期间内)没有完成上诉,意味着其丧失了上诉权。但张弟的耽误是出于不可抗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3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A错误。根据上述规定,法院决定顺延期限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不是依职权,B错误。根据上述规定,张弟应当在障碍消除后10内提出申请,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C正确。有正当理由申请顺延期限的,不是对相关期间的变更,而是对延误的期间的补救,因此选项D错误。

陷阱提示

上诉期间是法定期间.因此有考生认为上诉期是不可变期间。但期间因出于不可抗力或非当事人主观方面的过失等原因,则可以申请延展。

42.[参考答案] A

[考点] 调解的相关问题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8条,A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2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B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8条第2款,发现同级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地学法网APP,司考必备!APP store及各大应用市场搜索“学法网”下载 学法网(xuefa.com)与法律人共成长!学法网微信号(xuefa5)

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即检察院对调解书监督方式不止于提出检察建议,C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0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人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另外,执行程序中,已有执行根据存在,法院不能再进行调解,D错误。

43.[参考答案] C

[考点] 诉讼中止;移送管辖

[解析] 移送管辖是指法院在受理民事案件后,发现自己对案件并无管辖权,依法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移送的前提是本案没有管辖权。乙县法院为被宣告死亡人的住所地,享有管辖权,A错误。诉的合并的条件是彼此独立的几个诉在主体或客体上具有关联性,诉讼的合并的意义在于提高诉讼效率,防止在相互关联的问题上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本题中,两个案件程序不一,借款纠纷属于普通程序,宣告死亡:案件属于特别程序,不能合并审理,B错误。选项(:正确,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50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中止诉讼: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本案借款纠纷案的审理需要以宣告死亡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所以要中止诉讼。本案不属于诉讼终结情形,成某被宣告死亡后,需要由其继承人来继续诉讼,选项D错误。

44.[参考答案] A

[考点] 上诉案件的裁判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326条,对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本题中,住房分割请求,属于一审法院漏判,程序上有错误,如果二审中当事人愿意调解则可以调解,调解不成,应当发回重审,A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328条,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本题中,增加的遗产分割请求属于原审原告新增加的诉讼请求,当事人愿意调解则可以调解,如调解不成,则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B错误。遗产分割的请求要么调解,要么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不能发回重审,C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328条第2款规定,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遗产分割请求经当事人同意可由法院一并裁判.但漏判的住房分割请求由于一审法院的过错,法律不允许当事人合意由二审裁判,D错误。

45.[参考答案] D

[考点] 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的审理

[解析] 选项A是个干扰项,以不动产的概念误导考生选择本项,但司法确认程序不同于诉讼程序的专属管辖,而是应当按照法律及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4条和《民诉解释》第353条规定,司法确认程序的管辖法院为调解组织所在地,非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选项A错误。选项B以李云长期出差为由,提出由王亮单方申请,这也是不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4条规定,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故单方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申请司法确认需要双方合意,共同申请,B错误。司法确认的申请期限为30日,故C错误。同时,司法确认程序有其适用范围,并非当事人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后达成协议均可确认,即法律对一部分不宜确认的案件范围排除在外,这也是对当事人处分权(尤其是不诚信处分)的限制,根据《民诉解释》第357条规定,D正确。

46.[参考答案] B 学法网APP,司考必备!APP store及各大应用市场搜索“学法网”下载 学法网(xuefa.com)与法律人共成长!学法网微信号(xuefa5)

[考点] 简易程序的具体适用;申请再审的条件;再审审理的特殊性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9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和证人、送达诉讼文书、审理案件,但应当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根据《民诉解释》第261条第1款,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据此,本案可以电话通知当事人开庭,A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厂卜)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即本案没有经过传票传唤即缺席判决,违反法定程序,构成再审申请事由,故B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9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选项C关于孙华应向二审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的陈述是正确的,但“不可向原一审法院申请再审”是错误的,故C错误。很多考生会选择D,初看这——选项是正确的,但这也是本题的陷阱,通常案件,法院作出再审裁定的,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6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本案属于追索医疗费,D错误。

47.[参考答案] C

[考点] 支付令的发出;支付令异议的提出与审查

[解析] 支付令异议是指债务人认为支付令有错误,而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不应履行支付令所载给付义务的一种意思表示。支付令异议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债务人提出异议的法定期间为15日;二是债务人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民诉解释》对此作出了细化、明确的规定。根据《民诉解释》第433条,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债务人超过法定期间提出异议的,视为未提出异议。选项A,甲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即不能等同于提出异议,所以错误。选项B也错误,甲向另一法院提出诉讼,不影响支付令效力,支付令按照法定情形生效,法院也不能终结督促程序。根据上述原因,选项C是正确的。选项D是关于支付令效力是否及于保证人的考核,根据《民诉解释》第436条,对没有担保的债务的主债务人发出的支付令,对担保人没有拘束力,D错误。

48.[参考答案] B

[考点] 起诉;诉讼终结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的起诉条件,“(二)有明确的被告”,这要求起诉时,被告要实际存在,并达到特定化的要求,而本案中被告在诉前已死亡,不符合起诉的条件,如果在起诉时法院查明被告已死亡,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在受理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故选项B是正确的。选项A和D是干扰项。诉讼终结的前提是诉已成立,在离婚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死亡,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但本案自始无法成立,故选项A是错误的。同时,由于一方当事人死亡,婚姻关系自行终结,无需法院判决,D错误。

49.[参考答案] D

[考点] 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执行和解)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466条,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后请求中1上执行或者撤回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执行。考生对此法条粗略掌握还不够,需要仔细分析:请求中止执行的,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撤回执行申请的。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即法院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具体申请作出相应的裁定,A错误。执行和解协议是双方行使处分权达成的民事协议,并不具备法定的强制执行力,也不能变更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力,执行和解协议不能作为执行根据,故B错误。如果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学法网APP,司考必备!APP store及各大应用市场搜索“学法网”下载 学法网(xuefa.com)与法律人共成长!学法网微信号(xuefa5)

执行和解协议,当事人可以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但应当在法定的执行时效内提出。如果当事人在法定的申请恢复执行时效内未提出申清,视为怠于行使权利,不得向人民法院再行申请执行,也不可以对方当事人违背执行和解协议为由,重新起诉,故c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467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故选项D是正确的。

50.[参考答案] C

[考点] 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解析] 根据《仲裁法》第19条,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所以,本题中即使投资合同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独立性,双方在投资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是有效的,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选项AB错误。选项CD是考查考生对“谁对仲裁条款效力有最终确定权”的掌握,根据“司法最终解决原则”及《仲裁法》第20条第1款,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二、多项选择题

51.[参考答案] ACD

[考点] 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

[解析](原答案为ABCD)本题中,甲、乙二人最先签订的是一份借贷协议,约定由乙向甲提供1000万的贷款。随后,二人又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将房屋出售给乙,房款即为甲的借款。但同时,该买卖合同中同时约定甲应当回购房屋。实际上,第二份房屋出售协议是甲乙二人之间签订的担保合同,目的是担保甲的还款义务。因此,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是借款而非房屋买卖,应当承认双方的法律关系为借款,A正确。出题时依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借款利率不应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B正确;但根据2015年6月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刁: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对24%-36%之间的额利息部分,应属于自然债务,B不再正确。甲、乙之间真实意思是借款,不存在房屋买卖关系,乙不能获得房屋所有权,C正确。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成立,甲未能在约定期限内还款,应承担违约责任,D正确。

52.[参考答案] BCD

[考点)意思表示瑕疵(欺诈、重大误解);撤销民事行为的类型

[解析] 根据《民通意见》第68条,欺诈需要对方因此陷入错误认识并使对方因错误认识而作出不真实意思表示。“秦始皇兵马俑”作为珍贵的历史文物,一般人均能认知到其属于禁止流通物,王某应该知道出售的不应是真品,故王某并未陷入错误认识,A正确。同时,商店也是基于大众对“秦始皇兵马俑”有正确认知的基础上做出的广告宣传,其行为并不构成欺诈,c错误。根据《民通意见》第71条,重大误解需要对标的物的性质有错误认识,因“秦始皇兵马俑”的特殊性,属于禁止流通物,王某应该知道出售的不应是真品,故王某不属于重大误解,B错误。依《合同法》第54条,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受损害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商店的行为不属于欺诈,王某也并未构成重大误解,王某无权请求撤销合同,D错误。

53.[参考答案] AC

[考点] 抵押权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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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37条,因乙把房本交给了银行,银行通过接收行为表明其接受了乙提供的抵押,根据上述条文,双方之间的抵押合同成立生效,故乙应承担违约责任,A正确。根据《担保法解释》第59条,由于抵押物并未办理登记,银行的优先受偿的权利不得对抗第三人丙,丙无义务代为向银行还款,B错误。因丙无义务代为向银行还款,但丙却实施了代为向银行还款的行为,则丙构成无因管理,可向甲主张款项,C正确。根据《物权法》187条,以房产设立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乙虽把房本交给银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银行未取得抵押权,D错误。

54.[参考答案] BD

[考点] 最高额抵押权;抵押权的实现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203条第2款规定:“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故债权额为之前欠的300万加之后欠的1043刀·共400万,B正确,A错误。《物权法》第202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C错误,D正确。

55.[参考答案] CD

[考点)留置权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230条第1款,张某与王某约定货物送到后一周内支付运费,而张某在货物运到后立刻要求王某支付运费,因债务并未到期,张某不可行使留置权,A错误。承租人的家具属于承租人所有,出租人并未合法占有承租人的家具。且出租人与承租人的争议点在于租金而非家具。因此,刘某占有方某的家具与二人的租金争议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不能适用留置权规则,B错误。根据《物权法》第230条第1款规定,寄存处可以行使留置权,C正确。根据《物权法》第231条,虽然甲乙之间加工承揽合同与借款合同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甲乙属于企业,企业留置权可以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D正确。

56.[参考答案] ABCD

[考点] 占有的种类

[解析] 乙的占有虽因遗失而脱离,但其为所有权人,仍然为间接占有,A正确。甲明知是他人之物,且其占有欠缺权源,故为无权占有;但其以所有权人自居出卖给他人,故为自主占有,B正确。由于手机为遗失物,丙不能善意取得手机所有权,故为无权占有,但丙不知自己的占有欠缺权源,故为善意占有,C正确。丁因维修合同而占有手机属于有权占有,但其并未以据为已有之意思留置手机,故为他主占有,D正确。

57.[参考答案] BC

[考点] 保证

[解析] 根据《担保法》第6条,A项中甲公司承诺不能量化,没有保证代为清偿的意思,不构成保证,A错误。B项甲公司承诺乙公司无力还款时甲公司愿代为清偿,符合《担保法》第6条,应承担保证责任,B正确。根据《担保法解释》第27条,C正确。D项中甲公司只承诺指定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不负责保证。实际上签订保证合同而是乙公司和丙公司,甲公司无须向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D错误。

58.[参考答案] ABCD

[考点)侵权责任与其他责任的竞合[解析] 根据《合同法》112条,商店向甲出售洗衣机还需承担质量保证的义务。由于该洗衣机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的约定,赵某可以此要求商店承担违约责任。其不仅可以要求退换洗衣机,而月-可以要求赔偿衣物损失和人身损害,A正确。根据《合同法》第122条,赵某购买的洗衣机不仅质量不合格,而且还对赵某的人身造成了损害。故赵某可请求商店按违约责任更换洗衣机或者退货,也可请求甲公司按侵权责任赔偿衣物损失和人身损害,B正确。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3条,赵某可以请求商店或者甲公司赔偿因洗衣机缺陷造成的损害,学法网APP,司考必备!APP store及各大应用市场搜索“学法网”下载 学法网(xuefa.com)与法律人共成长!学法网微信号(xuefa5)

C正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自然人因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本题中,赵某的健康权受到了损害,可以向商店或者甲公司请求赔偿物质损害的同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D正确。

59.[参考答案] AB

[考点] 房屋租赁合同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甲出租的房屋属于未经规划许可的房屋,所以甲、乙二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A正确。上述司法解释第]4条第(2)项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但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B正确。租赁合同无效,故不存在解除租赁合同的问题,C错误。租赁合同无效,乙不可继续履行合同,D错误。

60.[参考答案] BC

[考点]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赠与合同的终止

[解析] 甲与乙之间签订了附条件的赠与协议,二人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事由,协议有效,A错误。根据《合同法》第186条,甲、乙签订的是一份附条件的赠与合同。胎儿的出生即成为该合同生效的条件。因甲、乙之间的协议属于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做出赠与承诺后不可撤销赠与,甲应当按照甲、乙之间的约定交付金条,故BC正确,D错误。

61.[参考答案] AD

[考点] 善意取得;不当得利;货币

[解析] 甲将从丙处盗得的手表交于乙,虽然乙是善意的,但乙并不能取得对手表的所有权。在此基础上,乙将手表赠与丁,不符合《物权法》第106条规定的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故手表的所有权仍然归丙所有,并可以基于其所有权人的身份要求丁归还手表,A正确。自来水公司和商场从乙处善意的取得货币,基于货币“占有即所有”的规则,丙无权要求二者返还1000元,C错误。根据《民法通则》第92条,不当得利是没有合法的根据而取得不当利益,并造成他人损失。本题中,乙从甲处获取的1000元是甲对其手表造成的1000元的损失的补偿。基于货币的上述法律属性,乙取得了货币的所有权并非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乙不构成对丙的不当得利,C错误。甲从丙处盗得4000元.属于非法占有他人的财产并且给甲造成了经济损失。甲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丙可基于此要求甲返还4000元,D正确。

62.[参考答案] ABC

[考点] 著作权侵权行为

[解析] 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第(2)项规定,作者享有署名权,署名权的内容是作者可以控制他人未经许可修改署名方式,作者要求署笔名而不愿署真名的,应当尊重作者意愿,不得强行改变作者的署名方式,A正确。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第(3)、(4)项,作者享有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出版社未经许可,擅自将狗熊描写成四只腿,虽然符合客观事实,但歪曲篡改了作品的本意和内容,侵犯了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BC正确。由于作者已经授权出版社出版小说,相当于已经许可了出版社行使复制权和发行权,根据发行权穷竭原则,作者无权再控制书店的发行行为,因而书店没有侵犯发行权,D错误。

63.[参考答案] ABCD

[考点] 专利独占许可适用;专利侵权行为

[解析] 在独占许可实施合同中,被许可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而直接起诉侵权者,A错误。根据《专利法》第11条规定,专利权人享有许诺销售权,可以禁止他人在橱窗中展览专利产品或为专利产品做/一告宣传。本题中,丙公司的行为仅是广告宣传行为,不构成销售行为,因而其行为侵犯的是许诺销售权而非销售权,B错误。学法网APP,司考必备!APP store及各大应用市场搜索“学法网”下载 学法网(xuefa.com)与法律人共成长!学法网微信号(xuefa5)

根据《专利法》第47条,专利宣告无效后,对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C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11条,审理发明专利侵权纠纷,被告在答辩期内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的,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D错误。

64.[参考答案] AD

[考点] 商标构成的条件;商标侵权行为

[解析] 根据《商标法》第3条,荔枝协会注册了“河川”商标并将其许可给其成员使用,符合集体商标的法律特征,故该商标属于集体商标而非证明商标,A正确,B错误。根据第10条第2款的规定,申请注册集体商标的,可以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C错误。盛联超市的行为只是加贴商标,没有更换商标,不构成对商标的反向假冒行为,不构成对商标的侵权,D正确。

65.[参考答案] ABC

[考点] 诉讼离婚;离婚救济;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人

[解析] 根据《婚姻法》第34条,作为妻子的申蓓提出离婚,不受该条限制,法院应予受理,A正确。根据第32条,吸毒属于法定离婚的情形之一,在人民法院调解不成时,应当准予离婚,B正确。根据第46条,吸毒不属于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事由,申蓓无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D错误。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合作作品不能分割的,视为合作者对该作品享有都享有著作权。故申蓓对该作品也享有著作权和物权。故董楠出售《爱你一千年》侵犯了申蓓的物权和著作权,C正确。

66。[参考答案] AC

[考点] 具体人格权(隐私权);精神损害赔偿;特殊主体的侵权行为与责任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2条明确规定了隐私权,2015年教材第314页,隐私权又称个人生活秘密权,是指公民在不愿公开或让他人知悉个人秘密信息的权利。李某无视张某在纸箱上的注明,擅自打开纸箱查看其中的内容,该行为构成了对张某隐私权的侵犯,A正确。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2条,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是侵权行为造成了受害人严重的精神损害。本题题干中并未提到李某的行为造成了张某在精神上的损害,故B不选。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4条,作为甲公司工作人员的李某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造成了张某平板电脑的损坏,应当由甲公司承担侵权责任,C正确,D错误。

67.[参考答案] ACD

[考点]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解析] 依据《侵权责任法》第80条,烈性动物的饲养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因此尽管甲的儿子是私自翻入邻居家的宅院,但邻居仍然应当承担侵权责任,A正确。动物致害是由第三人过错引起,依照该法第83条,受害人有权要求动物饲养人或者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故B错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78条,动物饲养人邻居不能证明损害是受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致,应当承担赔偿责任,C正确。动物园对虎笼破损没有及时修复,根据该法第81条,动物园未尽到管理责任,明显具有过错,所以应当承担侵权责任,D正确。

68.[参考答案] AB

[考点]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会职权)

[解析] 《公司法》第37条第(2)项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由股东大会决定,亦即与报酬无关的其他对董监的支付,并不需经过股东会的决议。因此解答本题的关键,在于确定待选项中的内容是否符合“报酬”一词的内涵。

本题中,A选项中钱某的年薪,显然属于公司董事的报酬,因此当选。B选项中钱某的董事责任保险费,是为防止董事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其过错而承担对公司的赔偿责任而设,是一项保障董事利益的支付,所以也应视为董事的报酬,应经股东会会议决定,B当选:而学法网APP,司考必备!APP store及各大应用市场搜索“学法网”下载 学法网(xuefa.com)与法律人共成长!学法网微信号(xuefa5)

赵某的差旅费是其履行职务所支出和垫付的费用,有权请求公司报销,无需经股东会决议决定,不在报酬之列,C不选。公司为赵某所交纳的社会保险费,是公司所负的法定义务,同样无需经股东会决议决定,D不选。

69.[参考答案] AD

[考点] 公司合并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43条,就公司合并事项的决议,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本案中李四持有35%的股权,恰好制约张三所须达到的2/3多数,从而在结果上也就必须经过李四的同意,故选A。《公司法》第173条规定,公司作出合并决议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公司债权人。B不符合该法定期限的规定,故不选。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换言之,债权人对公司的合并行为并不享有异议权,C错误。《公司法》第174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本题为吸收式合并,合并完成后乙公司解散或其主体资格消灭,仅甲公司存续,因此D当选。

70。[参考答案)ABD

[考点]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解析] 《公司法》第71条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该条第2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换言之,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对外转让股权,不采取“表决权决”,而是采取所谓的“人头决”,且是简单多数决,因此,即使甲在公司中占有69%的股权,其对外转让股权的行为也至少应当经过乙、丙中一人的同意,A错误。根据《公司法》第43条第2款的规定,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经过公司2/3以上的表决权通过。虽然本题中的甲持有公司69%的股权,已达到所要求的2/3多数,但因为所决事项属于直接针对甲个人的事项,且直接关系到其他两个股东的利益,因此甲应不得参与该表决,更不得单独决议直接修改章程,故B不正确。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内转让股权没做强制性规定,且第71条第l款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因此甲有权将其股权分割并分别向另外两个股东乙、丙予以转让,故C正确。根据《公司法》第71条第3款,在股东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需要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也即股东购买股权的数额和价款应当和第三人相当,而不能仅对所转让股权中的部分股权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D错误。

71.[参考答案] AB

[考点] 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

[解析]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42条第1款,当刘璋不能清偿其对顾谐的债务时,顾谐既可以要求以刘璋自该合伙企业中所分取的收益来清偿债务,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刘璋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来清偿,选项AB正确。根据该条第2款,在强制执行刘璋的合伙财产份额时,其他合伙人对该财产份额均享有法定的优先购买权,C错误。同时,只有在其他合伙人不购买刘璋的财产份额,刘璋又不同意将其在合伙财产份额转让给其他合伙人时,合伙企业才有权依法为刘璋办理退伙结算,而该合伙人之个人债权人对此并不享有相应权利,D错误。

72,[参考答案] AB

[考点]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承担

[解析] 《合伙企业法》规定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只是普通合伙企业的一种特殊形式。根据该法第55条第3款的规定,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未做规定的事项,适用对·普通合伙企业的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8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当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因此,在对外承担责任时,应当按照普通合伙企业的规则先由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对外承担,这一结论也体现于该法第58条,A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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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根据《合伙企业法》第57条,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特殊之处在于,当企业债务是因为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时,只由该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B正确;D错误。同时,上述法条未规定合伙人在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时要区分主次责任,C错误。

73.[参考答案] AC

[考点] 债权申报的范围

[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46条第1款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从而属于可申报债权范围,A正确。该法第47条规定,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均可以申报,B错误,C正确。该法第48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的伤残补助不必进行债权申报,D错误。

74.[参考答案] BC

[考点] 支票的出票

[解析] 《票据法》第83条第2款规定,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A错误。该法第87条第1款规定.“支票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在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B正确。该法第90条规定:“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C选项符合该规定,也为正确选项。该法第86条第l款规定:“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因此,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时,该支票并不当然无效,D错误。

75.[参考答案] ABD

[考点] 证券投资基金当事人(基金份额持有人)

[解析]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46条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下列权利:(一)分享基金财产收益:(二)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三)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因此,A、B选项的表述正确;而C选项内容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故为错误选项。该法第47条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行使下列职权:„(三)决定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故D正确。

76.[参考答案] BD

[考点] 保险合同的履行;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

[解析] 根据《保险法》第55条第4款,潘某就其古玩只是投了不是额保险,因此只能以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要求甲公司赔偿,A错误。在财产保险中,为防范道德风险,赔偿金数额的确定是以损失补偿为原则的。在因第三人对保险标的造成损害的时候,若被保险人已从该第三人处获得全部赔偿,则被保险人不得因投保而获得双重赔偿,其规定见于《保险法》第60条,B正确。再根据《保险法解释(二)》第16条第1款,保险人应以自己的名义来行使保险代位权,C错误。根据《保险法》第60条第3款,若甲公司支付的保险金不足以弥补潘某的全部损失,则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潘某对刘某仍有赔偿请求权,D正确。

77.[参考答案] ACD

[考点] 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2条规定,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故选项ACD正确,B错误。

78,[参考答案] BCD

[考点] 委托诉讼代理权的产生与消灭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9条第1款,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民诉解释》第88条规定,诉讼代理人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1)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故选项BCD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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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参考答案] ABCD

[考点)证人证言

[解析] 依据《民诉解释》第11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A正确。关于证人出庭作证的签署保证书要求,依据《民诉解释》第119条,人民法院在证人出庭作证前应当告知其如实作证的义务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并责令其签署保证书,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第120条,证人拒绝签署保证书的,不得作证,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所以,本题中,未成年人蒋勇末签署保证书,法院可以允许出庭作证,B正确。路芳拒签保证书,不得作证,法院不允许路芳出庭作证是正确的,C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3条,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1)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2)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4)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路芳不属于上述情形,其不出庭作证源于不按法律要求签署保证书,法院不允许其出庭,其书面证言不能进入质证程序,故D正确。

80.[参考答案] ABC

[考点] 财产保全的相关问题

[解析] 选项A是关于保全财产的保管。手表不属于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财产。根据《民诉解释》第154条,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保全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保全人保管的,可以委托他人或者申请保全人保管。查封、扣押、冻结担保物权人占有的担保财产,一般由担保物权人保管;由人民法院保管的,质权、留置权不因采取保全措施而消灭,AB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157条,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C正确。此外,法律没有要求法院采取保全措施要征得质权人的同意,D错误。

81.[参考答案] ABC

[考点]

保全的程序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诉前保全的法院可以由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本选项需要考生明确掌握诉前保全,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A正确。诉前保全的申请受理后,法院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B正确。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必须在30天内起诉,C正确。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D错误。

82.[参考答案] BC

[考点] 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重审的具体程序适用

[解析] 选项A是关于重审案件是否适用简易程序的问题。题干中以当事人同意干扰考生选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0条第2款,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即发回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同时,《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条规定重审不适用简易程序,A错误。重审中能否提出管辖权异议?根据民事诉讼法原理,管辖权恒定;根据《民诉解释》第39条第2款,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B正确。在重审中被告能否提出反诉,原告能否增加诉讼请求?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0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民诉解释》第251条,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学法网APP,司考必备!APP store及各大应用市场搜索“学法网”下载 学法网(xuefa.com)与法律人共成长!学法网微信号(xuefa5)

处理,C正确,D错误。

83.[参考答案] CD

[考点] 简易程序的具体适用;缺席判决;送达方式

[解析] 关于简易程序的适用,当事人具有合意的处分权。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7条第2款,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故本案双方当事人约定适用简易程序是合法的,A错误。电子邮件送达开庭通知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7条,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根据《民诉解释》第261条第1款,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本案可以采用电子邮件送达开庭通知,故B错误。缺席判决制度中对送达有特殊要求,根据《民诉解释》第261条第2款,以简便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缺席判决,C是正确的。公告送达是推定送达,其适用有严格要求,根据《民诉解释》第140条,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不适用公告送达,D是正确的。

84.[参考答案] ABD

[考点] 对小额案件审理的特别规定

[解析] 小额诉讼程序是包含在简易程序中的程序,其适用范围不可能超过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发回重审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所以选项D是正确的。同时,根据《民诉解释》第275条,下列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1)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2)涉外民事纠纷,故AB正确。本题容易选错的是海事案件,海事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其作为中级法院不适用简易程序,但根据《民诉解释》第273条,海事法院可以审理海事、海商小额诉讼案件。案件标的额应当以实际受理案件的海事法院或者其派出法庭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为限,C错误。

85.[参考答案] AD

[考点] 公示催告案件的审理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0条,支付人A银行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应当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选项A正确。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甲公司按原计划与材料供应商乙企业签订购货合同,将该汇票权利转让给乙企业作为付款是无效的,B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2条,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据此,除权判决应当由甲公司提出申请,没有甲公司提出申请,法院不能主动作出除权判决,C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454条,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案件,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的,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D正确。

三、不定项选择题 86.[参考答案] AD [考点] 委托合同

[解析] 委托书中约定的内容是由丙公司代乙公司销售房屋,而签章是由乙公司公章和乙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共同作出的。因此,《委托书》中的委托人应当认定为只有乙公司,故A正确,BC错误。通说认为,民事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核心的行为。因此,欲解决《承诺函》的定性问题,需要考虑该《承诺函》是否有意思表示的要素。本题中,王某出具的《承诺函》仅表明在张某不闹事的情形下,其可以协调将房屋卖给张某。王某的《承诺函》并未有产生法律上效果的意思,D正确。

87.[参考答案] B 学法网APP,司考必备!APP store及各大应用市场搜索“学法网”下载 学法网(xuefa.com)与法律人共成长!学法网微信号(xuefa5)

[考点] 无权处分行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表见代理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本题中的房屋预售合同在后来取得了房屋预售许可证,故应当认定为有效,A错误。丙公司是和乙公司签订的《委托合同》,由丙公司代乙公司销售房屋,丙公司和甲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因此,丙公司向张某销售甲公司所有的A区房屋的行为,构成了对甲公司的无权处分,B正确。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委托合同》约定,由丙公司代其销售房屋,但是丙公司实际上是以自己名义向张某销售甲公司的房屋,其行为并未满足对乙公司代理的要件,因而不能认定丙公司对乙公司构成了有效代理,C错误。同时,丙公司向张某销售房屋时,是以自己名义而为,而且张某查看了两个文件,丙公司销售的应该是B区房屋而非A区房屋,对张某而言并不产生表见代理,D错误。

88.[参考答案] A

[考点] 债权让与;委托代理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80条,债权让与应当通知债务人,该通知不得撤销。张某将债权转让给李某并通知了甲、乙、丙三家公司后,该债权让与即发生效力,债权由李某取得。因此,丙公司应当将钱退给李某,故A正确,C错误。本题中,乙、丙公司虽然签订了《委托合同》,但是丙公司对外是以自己的名义销售甲的房屋。所以,丙的行为并不能构成对乙公司的代理。因此,应当由丙公司独自承担退款责任,B错误。

89.[参考答案] BCD

[考点]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善意取得;交付及其法律效果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当事人是否享有物权的影响。虽然张某只是通过租赁合同而占有电脑,但其与甲、乙、丙三人签订的合同作为债权行为仍然有效,A错误,Bt确。标的物的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当张某不能履行其对甲、丙的合同义务时,应承担违约责任,D正确。根据《物权法》第106条对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以及第23条对动产物权变动规则的规定,当张某以买卖的形式将电脑交付给乙时,乙取得了对电脑的所有权,C正确。

90.[参考答案] BCD

[考点] 不当得之债的内容

[解析] 李某拾得乙的电脑并未取得电脑的所有权,乙有权以所有权人的身份要求李某返还电脑,C正确。李某在明知自己不是电脑的所有权人时,其仍然恶意地将电脑出租给别人使用并收取租金,乙可基于不当得利要求李某返还其通过电脑所获的收益,并且返还的范围应当以李某取得利益时的数额为限,A错误。根据不当得利的返还规则,李某在返还收益时可以扣除其所支出的必要费用,B正确:由于李某并未取得对电脑的物权,其对电脑的占有也是恶意的占有。当李某拒绝返还电脑时,李某侵犯了乙对电脑享有的所有权,故乙可

要求李某对其承担侵权责任,D正确。

91.[参考答案] BC

[考点] 留置权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236条第1款,留置权行使须遵循两次效力规则,应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期间,A错误。根据《物权法》第240条,当李某从康成公司将电脑偷走之后,康成公司就丧失了对电脑的占有,也就丧失了对该电脑的留置权,B正确。由于康成公司对电脑的占有是由于王某未付维修费而基于留置权产生的占有。该占有属于物权法上的有权占有,当李某从康成公司偷走电脑后,作为占有人的康成公司有权请求李某返还电脑,C正确。因电脑维修费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发生在康成公司与王某之间的,根据债的相对性。康成公司只能要求王某向其支付电脑维修费,D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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