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中医医院岗位聘任管理办法_山阳县中医医院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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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中医医院

岗位聘任管理办法

为落实人事制度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实行全员合同管理和落实岗位聘任制度,规范岗位管理,理顺岗位聘任程序,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特制定岗位聘任办法。

一、在岗职工取得新的专业技术职称和技术等级后,如申请聘任新的职称或岗位等级,首先到院办室进行聘任登记,申领并填写岗位聘任申报表。

二、为体现公平和分配制度改革的原则,故聘任原则为职称和等级与岗位相符的在设岗指标范围内优先聘任,岗位与职称等级不符的暂缓聘任。医疗岗位不再聘任工人技术等级,护理、药剂、财务等取得护理员、药剂员、财会员等对应工人技术等级的为岗位相符。

三、岗位类别由院长办公会进行界定,原则为主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从事行政管理的为管理岗位,从事后勤服务的为工勤技能岗位。工人技术等级中综合管理岗位由院长办公会议界定。

四、5年内进入退休年龄的工人可采取就高原则聘任岗位。(即女性45岁以上,男性55岁以上)

五、基于目前每月均有专业技术职称和工人技术等级的变化,故岗位聘任每半年研究一次,即每年6月和12月份各研究并办理聘任一次。如出现面积较大范围的职称晋升,可临时决定办理岗位聘任手续。

1六、医院临时聘用职工按照原规定在院工作满一年的护士,从取得护士职称的下月起享受10%护士工资,其他岗位在取得职称的下月起调整岗位工资。工人等级发生变动的如与岗位相符可调整岗位工资。

七、借调人员的岗位聘任在原单位办理,为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工资待遇参照本院在岗职工同职称同资历执行标准执行。即新聘职称进入本岗位级别的最低档(即中级为10级、副高为7级、师级为12级),超过部分由院办室和财务科负责核减。

八、本办法所指职称和等级为2011年1月落实首次岗位聘任管理以后申请聘任的专业技术职称和工人技术等级。2011年1月前所有职称和工人技术等级聘任的历史遗留问题已全部处理到位。

九、本规定从2012年4月起执行。如出现政策性调整以国家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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