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_国家信用建设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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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
上海是一个特大型城市,残疾人有50多万,占人口总数的近4%;60岁以上老年人240多万,占人口总数的18%,老龄人口比例接近世界发达国家的水平,已经步人老龄化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是一项为残疾人、老年人及其他需要特别关注的群体提供便利的民心工程,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事业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关心,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实践中的具体表现。
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截止2002年底,本市城市道路中已有盲道133公里、人行道坡道3119处;过街音响信号装置2套;建成无障碍设施居住小区28个;涉外宾馆、机场、码头、汽车客运站、大型商场等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施都设置了国际通用的无障碍标志牌;轨道交通2、3号线完成无障碍设施建设。本市在建的大型公共设施也已将无障碍设施列为建设内容,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和验收。现有设施大多得到较好的管理和使用,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当年10月,上海被正式列为首批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之一。
上海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
一、建立法规,制定规划,明确标准
一是研究出台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上海市无障碍-1-
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以2003年市政府第1号令发布,从2003年6月1日起施行,是上海城市建设史上第一部关于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政府规章。从制度上明确了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行政管理体制和社会监督机制,为新建公共设施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规范实施,为已建设设施的加强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是研究制订了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规划。《上海市无障碍设施建设规划(2004年~2006年)》于2003年5月经市政府批准下发。《规划》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无障碍设施建设规划“高标准、高起点,与国际接轨”的指示精神,确定了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目标,以既有设施改造为重点,为各区(县)和各有关专业服务领域的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明确了目标和要求。
三是研究制订了《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根据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制订的《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区)标准(试行)》和建设部《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结合上海的实际情况,制订了《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提出了易于理解和把握、便于操作的基本规定、基本尺度和基本指标,并在设计理念创新等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此外,还制订了《上海市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技术标准》、《养老设施建筑设计标准》等地方标准。
二、落实机制,积极推进,加强宣传
一是建立市区分工的推进工作机制。在2002年8月29日召开的第13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市政府主要领导就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在确立领导体制、制定政府规章、加快改造和建设规划及经费落实等方面作出了明确指示。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和副秘书长牵头,建设、财政、规划、民政、市政、住宅、交通、教育、公安等部门和各区(县)分管领导参加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同时各区(县)也建立相应机制,加强和推进本地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市区两级政府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明确工作联系和责任制,确定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积极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2003年,市政府首次将无障碍设施改造列入市政府实事项目,年内完成220个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改造,以及在城市道路新增盲道40公里、坡道1000个。为此,全市共安排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项目政府补贴资金3亿元,并加强对资金预算、核拨等各环节的监管,有力地推动了工作的开展。截止10月底,220个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改造完成162个,占计划74%;新增盲道91公里,建成坡道1454个,已超额完成了计划。在推进过程中,市政府两次召开工作会议,检查进度,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目前,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区(县)正在积极努力,加快实施,确保全面完成当年各项任务。
三是积极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社会宣传活动。结合无障碍设
施建设管理办法、规划的颁布和全国助残日活动,上海全方位地开展了无障碍设施建设社会宣传活动。电台、电视台制作了专题和现场访谈节目,介绍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听取市民意见和建议。市残联制作了宣传展板,在各区(县)开展广泛宣传。为推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本市还组建了一支由残疾人、聋人协会及肢残人协会会员组成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督导队,有力地加强了监督工作。
三、总结经验,克服困难,不断深化
一是明确目标,迎难而上。上海虽然在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如:无障碍设施量不能满足需求、盲道铺设不规范、盲道被占用现象较为突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标准尚未完全统一、社会公众对无障碍设施缺乏理解等等。因此,要完成首批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的创建任务相当艰巨。在总结近年来工作的基础上,市政府提出了今后几年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目标及主要任务。即:高标准落实新建项目的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全力推进对不符合要求的原有公共设施、城市道路的无障碍化改造,建改并举,以改为主,2006年前建成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之一,为2007年第12届特奥会提供良好的无障碍设施条件,为上海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二是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下一步工作,是在2003年改造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办公场所、主要商业街区、交通窗口,以及残疾人和老年人迫切需要使用设施的部分场所基础上,全面实施道路、公共建筑和服务设施无障碍设施改造,使无障碍住宅小区建设覆盖所有建成小区,用2004、2005两年时间,基本完成《规划》确定的改造任务,2006年底前完成对原有道路和公共建筑约25000个点的无障碍设施的改造任务。
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方协同,扎实推进,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为把上海建成全国第一批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为广大残疾人和老年人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社会生活环境,继续努力。(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创建活动情况交流会议〃交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