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镇外宣奖励办法_外宣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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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镇外宣奖励办法
为了激发调动全镇新闻宣传工作者、文秘人员及大学生村官和有写作能力的干部积极参与对外新闻宣传工作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对外新闻信息宣传氛围,提高全镇跨越式发展的吸引力,扩大敖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根据新的形势和发展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新闻外宣奖励范围及内容
(一)在中央级新闻媒体,即: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新华每日电讯、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上发表稿件给予奖励,标准如下:
在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新华每日电讯上发表稿件(消息、通讯)及调研文章:
一版稿件:①300字以上头条新闻奖励5000元,其它新闻奖励3000元;②300字以下头条新闻奖励3000元,其他新闻奖励2000元。
二版稿件:①500字以上头条新闻奖励2500元,其他新闻奖励2000元;②500字以下200字以上头条新闻奖励2000元,其他新闻奖励1000元。
其他版面新闻奖励500元。
调研文章:1000字以上奖励2000元,1000字以下奖励1000元。
(二)在自治区级新闻媒体,即:内蒙古日报、内蒙古电视台上发表稿件给予奖励,标准如下:
一版稿件:①600字以上头条新闻奖励2000元,其他新闻奖励800元;②300字以上600字以下头条新闻奖励800元,其他新闻奖励500元;③200字以上300字以下头条新闻奖励500元,其他新闻奖励300元。④200字以下其他新闻奖励200元。
二版和地方新闻版稿件:①800字以上头条新闻奖励800元,其他新闻奖励500元;②500字以上800字以下头条新闻奖励500元,其他新闻奖励300元;③200字以上500字以下头条新闻奖励300元,其他新闻奖励200元。④200字以下新闻奖励100元。
其他版面新闻奖励100元。
(三)在鄂尔多斯市级新闻媒体,即:鄂尔多斯日报、鄂尔多斯晚报、鄂尔多斯电视台上发表稿件给予奖励,标准如下:
1.在鄂尔多斯日报上发表新闻稿件(消息、通讯)及调研文章(蒙汉文不限):
一版稿件:①800字以上头条新闻奖励1000元,其他新闻奖励500元;②600字以上800字以下头条新闻奖励500元,其他新闻奖励300元;③400字以上600字以下头条新闻奖励300元,其他新闻奖励200元。④200字以上400字
以下头条新闻奖励200元,其他新闻奖励100元。⑤200字以下新闻奖励80元。
二版稿件:①1000字以上头条新闻奖励500元,其他新闻奖励300元;②800字以上1000字以下头条新闻奖励300元,其他新闻奖励200元;③500字以上800字以下头条新闻奖励200元,其他新闻奖励100元。④200以上500字以下头条新闻奖励100元,其他新闻奖励80元。⑤200字以下新闻奖励50元。
其他版面新闻奖励50元。
图片新闻:一版奖励100元,二版奖励50元。
调研文章:1000字以上奖励500元,1000字以下奖励300元。
2.在鄂尔多斯晚报上发表新闻稿件(消息、通讯):一版稿件:①500字以上头条新闻奖励200元,其他新闻奖励150元;②300字以上500字以下头条新闻奖励100元,其他新闻奖励80元;③200字以上300字以下头条新闻奖励50元,其他新闻奖励30元。④200字以下新闻奖励20元。
二版稿件:①600字以上头条新闻奖励100元,其他新闻奖励80元;②600字以下300字以上头条新闻奖励60元,其他新闻奖励30元;③200字以上300字以下头条新闻奖励50元,其他新闻奖励30元。④200字以下新闻奖励20元。
其他版面新闻奖励10元。
图片新闻:一版奖励20元,二版奖励10元。
3.在鄂尔多斯电视台新闻联播中播发稿件(蒙汉文不限):
2分钟以上头条新闻奖励1000元,其他新闻奖励300元。2分钟以下头条新闻奖励500元,其他新闻奖励100元。
(四)在网络媒体,即:新华网、人民网、新华网内蒙古频道和内蒙古新闻网上发表稿件给予奖励,标准如下:
1.在新华网、人民网上发表头条新闻稿件,奖励2000元,其他新闻500元。
2.在新华网内蒙古频道和内蒙古新闻网上发表头条新闻稿件,奖励1000元,其他新闻奖励200元。
(五)在旗报和旗电视新闻发表头条新闻稿件,奖励300元,其他新闻奖励100元。
二、干部信息宣传任务。
(一)从事文秘工作人员信息宣传任务:每季在旗级新闻媒体发表各类信息4篇,市级新闻媒体发表各类信息2篇。超出任务每条按信息宣传奖励办法给予奖励,未完成任务的,旗级每少完成一篇扣1分,市级每少完成一篇扣2分。具体人员有:阿日并那顺、李彩云、姜国强、黄彬、胡小君、苏嫒、高凤叶、尉慧、陈小慧。
(二)大学生村官信息宣传任务:每季在旗级新闻媒体
发表各类信息2篇,市级新闻媒体发表各类信息1篇,未完成任务的,旗级每少完成一篇扣1分,市级每少完成一篇扣2分。超出任务每条按信息宣传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三)各部门信息宣传任务:以本部门每季在旗级新闻媒体发表各类信息2篇,市级新闻媒体发表各类信息1篇,未完成任务的,旗级每少完成一篇扣1分,市级每少完成一篇扣2分。超出任务每条按信息宣传奖励办法给予奖励。(包括本部门开展活动记者报道)
三、本奖励办法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