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者]企业合法避税应关注的问题及措施刍议_浅析企业合理避税问题
[经营管理者]企业合法避税应关注的问题及措施刍议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浅析企业合理避税问题”。
企业合法避税应注意的问题及措施刍议
中油西北化工销售公司独山子分公司财务部郭晓梅
摘要:当前金融危机的余温还在持续,许多企业的经营状况并不轻松。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是投资者和生产经营者的最终目的。企业如何实现自身强大的创新能力和经济活力,如何尽量地安全、合法“自我减负”,已成为企业的共识。本文针对合法避税问题,作粗浅论述,以期为企业经营提供微许借鉴与参考。关键词:企业经营合法避税新税法
古语说,无商不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是投资者和生产经营者的最终目的。现实的情况是,从国内情况判断,企业对我国的高税率税收政策怨言颇多,一些业内人士也对此争议不断。合法避税或许可算一条可行之道。
合法避税(税收筹划)作为纳税义务人为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导向,利用税收优惠和税收惩罚等倾斜调控政策,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对纳税地位的选择,在纳税约束法规和市场环境下,获取税收利益,使企业税负得以延缓或减轻,从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是企业经营的重要环节。
合法避税要规避思想误区
随着观念的不断更新,合法避税正在逐渐被人们所了解和认可。但在此要注意,要从根本上避免一个误区。合法避税是指在尊重税法、依法纳税的前提下,纳税人采取适当的手段对纳税义务的规避,减少税务上的支出。合理避税并不是逃税漏税,它是一种正常合法的活动;合理避税也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事,还需要市尝商务等各个部门的合作,从合同签订、款项收付等各个方面入手。避税是企业在遵守税法、依法纳税的前提下,以对法律和税收的详尽研究为基础,对现有税法规定的不同税率、不同纳税方式的灵活利用,使企业创造的利润有更多的部分合法留归企业。它如同法庭上的辩护律师,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税是合法的,是企业应有的经济权利。必须强调一点:合法规避税收与偷税、漏税以及弄虚作假钻税法空子有质的区别。
合法避税是企业应有的权益
现代意义上的税收,应该是在税收法律规范下的税收。在法治社会中,企业权利应是具体的设立权、发展权、人权、财权、物权、借贷权、经营决策权、产品开发权以及税务筹划权等。这些权利以及相应的利益,是企业权益的实实在在的内容,是企业权益的外在形式得以体现的质的规定性。
合法避税是企业对社会赋予其权利的具体运用,企业作为纳税人在法律允许或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有从事经济活动、获取收益的权利,有选择生存与发展、兼并与破产的权利,税收筹划所取得的收益应属合法收益。它不该因企业的所有制性质、组织形式、经营状况、贡献大小不同而不等。反对企业正当的避税活动,恰恰助长了偷税、逃税及抗税等违法行为的滋生。因此,鼓励企业依法纳税、遵守税法的最明智的办法是让企业(纳税人)充分享受其应有的权利(其中包括合法避税),而不是剥夺其权利,促使其走违法之道。合法避税,对完善税法,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涉税犯罪,提高纳税人乃至全民的税收法律意识都有重要的意义。
会计人员可采取的措施
作为企业会计人员,负责企业财务管理,有责任运用自身的能力为企业减少减少支出、增加收入。因此,财务人员应熟知新税法,采取合理、合法的措施为企业避税。常用的避税方法有很多,但一般不外乎: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转移定价法、成本计算法、融资法和租赁法。
1、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新税法的颁布实施将减免税的权力收归国务院,避免了减免税过多过乱的现象。同时,税法又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如: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从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利用“三废”作为主要原料的企业可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与其有关的咨询、服务、培训等,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所得税等等。企业应该加强这方面优惠政策的研究,力争经过收入调整使企业享受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最大限度避税,壮大企业实力。
同时,现在全国各地经济开发区如雨后春笋,他们开出的招商引资条件十分诱人,大多均以减免若干年的企业所得税、减免各种费用
等等条件吸引资金、技术和人才。如果是高新技术产业或受鼓励产业,如此优惠的条件当然成为企业规避税收的优先考虑因素之一。
2、充分利用挂靠经营
许多企业并非生来就具备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这就需要企业创造条件,通过各种合法的途径来达到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从而合理避税的目的,这种方式称之为挂靠。例如某造纸生产企业,生产原材料部分为废旧纸张。原材料主要从本地的个体收废处收购。按现行税收政策,从个人收废处收购废旧物资,除专门的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可按收购额10%计提进项税额外,工业企业是不能按此办法处理的,因而该造纸企业从个体收废处收购的废旧纸张无法抵扣进项税额,给企业加重了负担。为了减轻该项负担,扩大进项税额,企业决策层决定成立一个专门的废旧物资回收公司,独立法人,独立核算,并经工商机关登记、公安机关批准,拥有废旧物资经营许可证,所有造纸企业从个人收购的废旧物资通过废旧物资回收公司收回,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再按市场价格将收购的废旧纸张销售给造纸企业,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经过机构处理,造纸企业购进的废旧纸张可以正常的手续抵扣进项税额,从而减轻了该企业的税收负担。
3、充分利用混合销售
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称为混合销售行为。税法对混合销售的处理规定为:对于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包括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但其它单位和个人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所以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企业,应看自己是否属于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如果不是,则只缴纳营业税,不缴纳增值税。如果发生混合销售行为的企业同时兼营非应税劳务,应看非应税劳务年销售额是否超过总销售额的50%,大于50%不缴纳增值税,小于50%应缴纳增值税。
合理避税是企业减少支出、增加收入的重要手段,它的产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其最大限度地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企业应在熟知新税法规定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国家和地方出台的规定及优惠政策,作到“合理”避税,达到为企业合理避税的目的,为企业实现降低成本,实现经营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参考文献:
[1] 郑仁荣,梁伟.避税问题的法律思考[J]商业研究,2002,(17).[2] 秦亚男.企业避税行为的法律规制与税收法规的完善[D]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7.[3] 张建松.国内避税问题浅探[J]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03).[4] 肖雪萍.我国反避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甘肃科技纵横,2005,(03).[5] 孙立东.浅谈国内避税与反避税的若干问题[J]福建税务,199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