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新闻宣传奖励办法_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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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新闻宣传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充分调动我院同学开展对外宣传的积极性,为全院各方面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学习、工作环境,扩大我院在全校乃至校外的影响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奖励为我院新闻宣传工作作出贡献的我院学生。
二、奖励范围
在国家级、自治区级、校级新闻媒体发表的正面宣传管理学院各项工作的新闻稿件或理论研究文章。
三、奖励标准
(一)报刊类
1、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半月谈》、《参考消息》、《中国青年报》等国家主流媒体采用的稿件:每篇奖励500元。
2、在《广西日报》采用的稿件:每篇奖励300元。
3、在《南国早报》、《南宁晚报》等市级主流媒体采用的稿件:每篇奖励20元。
4、在《广西民族大学报》采用的稿件:每篇奖励10元。
(二)网络类
1、在人民网、新华网上采用的质量高、影响大、效果好的新闻作品,每篇奖励100元。
2、在中国青年网、广西新闻网、广西共青团网等省级以上主流网络媒体采用的稿件,每篇奖励10元。
3、在广西民族大学网站民大要闻、专题报道板块采用的稿件,每篇奖励10元。
4.在广西民族大学网站学院动态、特别推介等板块采用的稿件,每篇奖励5元。
(三)广播类
在广西民族大学广播电台播出的稿件,每篇奖励5元。
四、奖励程序
1、管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负责奖励稿件的审定。
2、凡符合奖励条件的新闻作品,由作者持样报(刊)、复印件,每半年向分团委办公室申报一次,办公室审核后,报我院党委审批后领取奖金。
3、一稿多用的就高奖励,不重复奖励。
4、共同署名刊播的新闻作品,平均分配奖金。
本办法由分团委学生会负责解释,从二〇一一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管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