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市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_印发市委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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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2011年市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惠府〔2011〕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1年市政府工作要点》业经十届15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惠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2011年市政府工作要点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第九次党代会第五次会议的总体安排,为完成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任务,今年市政府工作要突出抓好产业升级和自主创新,推动发展方式率先转变;突出抓好扩大内需和招商引资,确保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突出抓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实施和“双转移”工作,加快融入珠三角一体化;突出抓好城市轴线和区域绿道建设,打造现代化“双宜”城市;突出抓好现代农业和扶贫“双到”,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上新台阶;突出抓好惠民工程和社会事业,推进民生质量进一步改善,全力确保“十二五”规划开局良好,努力争当加快转型升级的排头兵,迈出建设幸福惠州更加坚实的步伐。2011年重点抓好以下八项重点工作:

一、调整产业结构

(一)积极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建立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联席会议制度,制订和落实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出台有效措施,推动惠州传统产业上规模、提技术、壮品牌、增效益。大力推进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积极争取上级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专项扶持资金,统筹使用市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在纺织服装和制鞋、建材、金属制品、家电等行业各重点推进2-3个技术改造项目。(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科技局、财政局、环保局、质监局和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二)积极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工作机制,继续推动来料加工企业原地不停产转型。加快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辅导平台的推广应用,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辅导服务。鼓励和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加大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和研发投入,推动加工贸易企业由单一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企业转型,由单一的加工制造向研发设计、品牌营销领域拓展转型,促进加工贸易产业链逐步向中高端延伸。积极组织加工贸易企业参加国内各类经贸活动,积极扩大加工贸易企业外销转内销比重。(市外经贸局、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质监局和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三)进一步壮大石化产业集群。大力推进中海油二期1000万吨炼油、100万吨乙烯项目建设,开工建设中海油ABS、深圳彩虹精细化工等一批石化重点项目。积极引进“隔墙供应”项目和石化中下游项目、精细化工项目,延伸石化产业链,推进大亚湾精细化工园区建设,加快形成规模化、集聚化发展的石化产业集群。认真抓好大亚湾石化区填海扩区工程,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发展改革局、海洋渔业局等负责)

(四)加快发展高端电子信息产业。加快TCL液晶产业园三期、LG伊诺特LED封装等项目建设,推动TCL8.5代液晶面板扩大产能,打造全球最大的液晶电视生产基地。全力推进清华同方现代信息服务基地、龙旗通信手机研发等项目建设,加快发展新型显示、新一代通信、数字装备制造等高端电子产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科技局和仲恺高新区管委会等负责)

(五)推动清洁能源产业快速发展。积极推进惠州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国华热电联供二期等项目建设,启动LNG电厂二期和丰达电厂扩建工程,做好中广核惠州核电项目前期工作,确保抽水蓄能电站全面投产。完成省天然气管道工程惠州段、西气东输二线惠州段、市区燃气管道建设。(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和惠城区、惠东县、博罗县政府及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等负责)

(六)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抓紧编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制订出台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省市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依托科锐光电LED芯片项目,做大做强LED产业,打造LED产业基地和LED绿色照明示范城市。着力发展新型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电池管理系统及充电设备、电控、电机等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积极推动电动汽车整车生产项目建设。大力扶持入选省现代产业500强的37个项目和市现代产业100强项目,促进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科技局等负责)

(七)着力提升旅游业发展水平。继续深入实施旅游业发展“3510”工程,大力推进环大亚湾滨海旅游度假区、环大南昆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建设,抓好西湖、罗浮山景区创5A、龙门天然温泉景区创4A工作,加快发展高端旅游业,力争旅游接待总人数、旅游总收入分别达到2750万人次、160亿元。(市旅游局、园林局和惠城区、博罗县、惠东县、龙门县政府及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等负责)

(八)积极扩大现代服务业规模。推进惠州港国际集装箱码头、石化区公用货运码头、荃湾港区主航道扩建等项目建设,加快发展港口物流业。大力培育3G信息、会展博览、文化创意、工业设计、总部经济等产业。加快推进入选首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3个项目和仲恺高新区总部经济大楼建设。积极发展现代金融业,力争引进3家银行,引导5家企业上市。(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港务局、金融工作局和惠城区政府及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等负责)

二、扩大内外需求

(九)促进投资增长。全力推进一批关系长远、带动全局的基础设施、高新产业、新兴产业、社会民生等重大项目建设,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全年安排重点建设项目144项,总投资316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37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37项,续建项目85项,投产项目22项。做好重点项目储备,促进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接替、梯次滚动发展。(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和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十)扩大消费需求。继续落实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等政策措施,积极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总结提升“惠货全国行”成功经验,举办南宁、郑州、重庆三场大型展销会。鼓励支持企业在国内大中城市开设品牌店、专卖店、商贸城,建设“惠州产品网上展销会”等公共服务平台,努力扩大内销市场。不断拓展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消费热点。(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农业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工商局等负责)

(十一)强化招商选资。举办大型招商引资推介会,大力引进世界500强企业、跨国集团、大型央企省企、国内100强企业和成长型、技术型新兴产业项目。进一步完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打造承接产业转移强势载体。积极推进产业招商和重大项目招商,做到引进项目与引进技术、管理、人才同步推进,吸引各类高端人才、创新人才。做好对现有企业的服务,鼓励企业增资扩产、延伸发展。(市外经贸局、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负责)

(十二)优化出口结构。坚持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大力帮扶出口大户扩大外贸出口。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高交会、中国—东盟博览会等系列经贸活动,巩固传统市场,拓展新兴市场。大力支持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自主营销商品出口,扩大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继续推进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市外经贸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等负责)

(十三)壮大民营经济,促进就业与创业。认真落实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政策措施。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新兴产业发展。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和担保体系建设,大力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支持民营企业深化产学研合作,开展技术创新,提高民营经济科技含量。深入实施“百十亿”民营企业培育工程和民营企业家培训工程,培育一批博士民营企业家。大力扶持全民创业,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型、有自主品牌、有专利(核心技术)高端人才和大学毕业生、海外留学人员等各类人才创办企业,通过创业带动就业。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用足用好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全民创业发展资金和民营企业高层管理人才培训专项资金,扶持我市中小企业发展,推动全民创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融工作局、工商局等负责)

三、推进自主创新

(十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积极实施“双提升”战略,全面落实科技创新政策,进一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认真执行科技投入政策规定,切实加大科技投入。通过基金支持、创业投资、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等方式,扶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力争科技对全市工业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57%。(市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金融工作局、工商局、地税局等负责)

(十五)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大力推进“省部产学研结合示范市”建设,抓好仲恺电子信息研究院、大亚湾石油化工研究院等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加快创建专业镇技术创新平台。加强与高校院所的科技对接,鼓励企业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开展科技合作,大力实施惠港联合推进高新区发展合作项目,支持TCL集团与中山大学共同组建工程中心,力争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1个,新增市级以上工程中心(农创中心)12家。(市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农业局、外事侨务局和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等负责)

(十六)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进东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大亚湾科技创新园建设。大力引进高新科技项目,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打造高端产业区域。力争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5家、国家级创新型企业1家,新培育民营科技企业20家,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增长10%以上。(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工商局和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等负责)

(十七)加强科技孵化器建设。重点加快省级以上创业中心、留学人员创业园、软件科技园等孵化器建设。深入开展质量强市活动,推广质量管理先进技术。积极实施名牌战略,加强专利申报工作,力争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分别增长20%。(市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工商局、质监局和仲恺高新区管委会等负责)

四、落实《规划纲要》

(十八)提升“五个一体化”档次和水平。加快编制深莞惠区域协调发展规划、交通一体化规划,着力抓好仁深、从莞、惠深等高速公路惠州段建设,确保广河高速惠州段通车。积极推进厦深铁路、莞惠城际轨道建设,认真做好轨道交通深惠线、广州至汕尾铁路惠州段前期工作。大力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合作,力争在交通一卡通、医保一卡通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价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局等负责)

(十九)积极参与深莞惠经济圈建设。全面加强产业合作,大力推进惠东、龙门两个省级产业转移园建设,联合深圳、东莞,积极推动‘坪新清’产业合作示范区规划建设。继续深化水利、环保合作,协调推进界河及跨界河综合治理。加快推进三市医保服务系统互联互通、劳动用工信息网络联动招聘、异地养老服务,加快实现三地通信资费统一,逐步推进图书馆资源共享等,进一步深化三市公共事务合作。(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水务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老龄办和惠阳区、惠东县、龙门县政府及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等负责)

(二十)大力拓展惠港合作领域。积极推进国际集装箱码头、城轨交通一号线等惠港合作项目的建设和筹备。大力引进香港金融服务、港口物流、文化创意、工业设计等现代服务业,积极引进港资兴办现代农业龙头企业。进一步加强教育、医疗、会计、律师、社会管理和民政事业等领域的合作。(市港澳办、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金融工作局、外经贸局、港务局等负责)

五、统筹城乡发展

(二十一)推动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继续实施现代农业“5511”工程,大力发展特色效益农业,打造一批连片面积5万亩以上的特色产业带,力争全市八大特色农产品种植面积达200万亩以上,全面实现现代农业“八大目标”。培育一批农业品牌产品,新增省市名优产品5个。积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新增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1家。提高现代农业技术装备水平,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56%,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63%。推动现代农业与旅游业相结合,发展农家乐、观光农业等旅游项目。(市农业局、科技局、旅游局、工商局、质监局和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二十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坚持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进一步完善农村水利、道路、通信、公交等基础设施。启动建设惠州大堤(南堤)堤路贯通工程,推进马安围平马围合围安全加固工程、东江水利枢纽库区防洪排涝整治工程,完成38宗病险水库和4宗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规划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全市90%以上行政村实现“七通八有”。完成高等级公路(国、省、县道)进入低等级乡村公路过渡路口、交叉路口、村庄、学校、开发区(工厂)、敬老院等路段交通安全标志、指路标志、标线和减速带的设置。(市农业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体育局、林业局、公用事业局、环卫局、工商局等负责)

(二十三)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富县强镇事权改革,完善县、镇经济社会管理体制。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化征地制度改革。推进农村产权改革,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切实抓好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农村组织保障能力。(市农业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等负责)

(二十四)高标准完成扶贫“双到”任务。组织农业龙头企业与贫困户结对帮扶,提高贫困户种养能力,带动贫困户增收,实现稳定脱贫。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力度,推进扶贫开发“户户有就业”工程。大力实施扶贫项目,确保扶贫“双到”任务高标准提前完成。(市农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负责)

六、推进城市建设

(二十五)科学规划空间布局。以打造广东最优美的宜居城市为目标,完善城市功能区规划,优化市域城镇和城市内部空间布局,科学规划全市人口、产业、生态、交通和重大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布局。继续实施“南进北拓、东西伸延”城市发展战略,大力推进江北核心区、南部新城、东部新城、中职新城、惠博新城等城市组团建设,加快形成以现代城市、历史文化、山水生态三条城市主轴线为架构的城市发展新格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和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政府及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等负责)

(二十六)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实施一批市区交通顺畅工程,启动云山东江大桥建设,加快推进四环路建设、三环路改造、仲恺大道改扩建等工程,完成惠州大道东段改造、西枝江大桥改造,全面推进城市主干道延伸和升级。大力推进市民乐园地下商城建设,整合华贸中心、会展中心、文化艺术中心,加快形成珠三角核心商务区。以更有效的手段大力推进“三旧”改造,加快水东街、丰湖书院等改造工程和“岭南新民居”示范点建设,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绿道建设,完善省立绿道的路标、驿站等配套设施和绿化植被,建设中职新城至三环路等城市和社区绿道,启动县区级绿道网规划建设工作。(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林业局、公路局、园林局、公用事业局和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二十七)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标兵。推进文明城市常态化建设,加快建立城市管理数字化信息系统,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扩大文明创建覆盖面,推动文明创建向县镇、农村、社区延伸,评选一批文明示范村镇和文明社区标兵。组织开展“百字系列”现代公民道德教育活动,大力弘扬新时代惠州精神,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和谐的社会氛围。认真做好各项“迎检”准备,确保高分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实现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目标。(市文明城市工作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二十八)优化城乡生态环境。继续推进“833”生态工程,力争森林覆盖率达到59.8%。启动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和碳汇林业项目建设,实施西湖生态修复与水质改善工程,修复潼湖万亩湿地、范和港湿地,加快惠州海洋生态园建设,打造红树林建设示范工程。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建设,新增城市公共绿地80万平方米,市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5.5平方米。推进龙门县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全市创建4个生态乡镇、22个生态示范村、7个宜居城镇、14个宜居村庄、50个宜居社区。(市林业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环保局、海洋渔业局、园林局和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二十九)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强化节能监察,狠抓工业、交通、建筑、商贸酒店、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加快关停能耗大、污染重的企业,淘汰落后产能,确保完成省下达的节能任务。大力推进中心镇、淡水河流域、西枝江流域和潼湖流域污水处理厂建设,新建污水处理厂9座,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5%以上,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盘活存量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制订推广低碳生活消费计划,努力争当低碳发展的先行区。(市环保局、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统计局、园林局等负责)

七、发展社会事业

(三十)提升教育发展水平。高度重视发展学前教育,加快镇、村幼儿园建设。整合城乡教育资源,完善城乡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工作。加快县(区)标准化特殊学校建设。实施现代学校制度,提升素质教育水平。做大做强职业教育,加快推进中职新城建设,确保技师学院、卫生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商贸旅游高级职业技术学校一期建成。支持惠州学院、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发展。设立扶持民办教育专项基金,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残联和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三十一)大力发展文化事业产业。新建县(区)文化馆2个、图书馆1个、博物馆4个,改造建设镇(街道)综合文化站22个、村(社区)文化室419个,建设农家书屋(含社区书屋)253家,加快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以“我们的节目”为主题,广泛开展节日民俗文化娱乐活动,挖掘优秀岭南文化、客家文化资源和民族民间艺术,创作一批文化精品,打造一批特色文化品牌。着眼于把惠州建设成为“少儿艺术之城”,进一步推进全市少儿艺术事业的发展。深入开展文化下乡、送书下乡等文化惠民活动,组织公益性电影、文艺演出进农村(社区)、进企业。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修复,推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作。积极发展新闻传媒、文化创意、数码出版、会展博览、演艺娱乐等文化产业,加快推进广东(惠州)粤港澳(台)影视拍摄基地、惠州报业全媒体产业基地等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大力培育迪可可国际儿童城、天后宫岭南民俗文化街等文化旅游项目,壮大文化产业规模,推动文化产业升级。(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国文办、民族宗教局和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三十二)加快发展卫生等各项事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全年安排医改资金1.28亿元。继续推进“健康惠州”工程,提高城乡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市中心人民医院改扩建和市中医院新院等工程建设,全市8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以上镇卫生院、60%以上村卫生站达到标准化。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动体育事业加快发展。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和管理,壮大人才队伍。深化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确保完成省下达的计生任务。加强民兵预备役建设,深入开展“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确保夺取“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市卫生局、发展改革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口计生局、体育局和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三十三)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深入持久开展“东江亮剑”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全面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隐患排查、综合整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和产品质量管理,打击走私贩私、制假售假,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大信访维稳和人民调解工作力度,积极回应、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市公安局、信访局、安监局、经济和信息化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打私办等负责)

(三十四)深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依法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切实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定决议。主动加强与人民政协的联系,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建议和提案,不断提高办理质量。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意见。扎实推进“六五”普法,加快建设法治惠州。(市府办和市法制局、司法局等负责)

(三十五)加强救灾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救灾应急工作制度,修订完善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完善救灾资金分级负担制度,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灾情相适应的救灾资金、救灾工作经费投入机制。强化救灾设施装备保障,落实救灾物资储备制度。大力推进应急避灾场所建设,全面提升我市的灾害应急救助和减灾防灾能力。培育和发展救灾应急志愿者队伍,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社会动员机制。广泛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工作,继续抓好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活动,增强城乡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技能。(市民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应急办、消防局、气象局等负责)

(三十六)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加强粮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粮油安全保障体系,增强粮油保障和应急能力。加强能源资源等重要商品储备体系建设。强化食品药品监管,确保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构建市、县(区)、镇(街道)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加强道路交通、建筑、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大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着力构建打防控一体化治安防控机制,切实抓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治安混乱地区、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粮食局、安监局、公安局、信访局等负责)

(三十七)着力打造服务型政府。积极推进“大部制”改革,坚持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县(区)、镇行政服务中心,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加强政府廉政建设,坚持民主科学决策。完善政务公开,深入开展“万众评公务”活动,巩固和完善“行风热线”、“惠民在线”等问政平台建设。(市府办和市发展改革局、监察局等负责)

八、办好惠民实事

启动新一轮惠民工程建设,全年安排惠民工程100项,年度投资134亿元。办好十件惠民实事:

(三十八)加大教育惠民力度。龙门县60%的乡镇、其他县(区)90%的镇(办)均建成1所以上中心幼儿园。全市义务教育学校100%达到规范化学校标准。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各建成1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教育拨款比例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增加100万元教师培训经费,市财政继续安排1600万元山区教师补助经费,设立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政府奖励基金,设立100万元扶持民办学校发展专项基金。扶持经济薄弱乡镇“创强”,创建省教育强镇8个以上。(市教育局、财政局、残联和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三十九)加大社会保障力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每月增加156元。扎实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确保惠城区、惠阳区、博罗县、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年底前实现全覆盖,惠东县、龙门县20%以上乡镇开展试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和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四十)加大医疗保障力度。医疗保险实现市级统筹,城乡居民医保限额从每年8万元提高到每年10万元。加快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制度。继续推进免费婚检工作,全市婚检率达到70%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和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四十一)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启动江北45号小区二期、古塘坳尖峰山、火车西站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市筹建保障性住房12580套。计划筹集2.3亿元,启动移民安居工程。大力推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提高城镇职工基本住房保障水平和住房消费能力。(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房产局、公用事业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移民办和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四十二)加大就业工作力度。新增城镇就业岗位6.5万个、就业人员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7%以内。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2万人。培训各类人员9万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负责)

(四十三)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实施产业扶贫,力争每个贫困村发展1至2个特色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确保2742户省级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达到2500元以上,实现稳定增收目标。实施转移就业扶贫,力争每一户贫困户至少转移1名劳动力,完成350名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在74个省级贫困村所在的20个乡镇举办20场扶贫招聘会。(市农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负责)

(四十四)加大福利惠民力度。把人均年收入低于2550元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扩大高龄老人政府津贴发放范围,提高津贴标准,对8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9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300元。推进综合福利院新院、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和市残疾人托养抚养服务基地建设。(市民政局、财政局、老龄办、残联和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四十五)加大惠农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解决规划内剩余的12.4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大力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支持中国电信与TCL集团联手运用三网融合技术,实施“村村通光纤、户户通互联网数字电视”工程,在全省率先实现互联网全覆盖。完成县道改造50公里、通自然村公路800公里。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2200户。(市农业局、经济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爱卫办和各县、区政府等负责)

(四十六)加大物价调控力度。大力推进稳定物价“三项建设”,全市安排价格调节基金2000万元,其中,500万元扶持生产基地蔬菜大棚建设,300万元支持农产品储备冷库建设,设立60家以上农产品平价门店。实施低收入群体生活补贴与价格指数、收入水平双联动机制,及时发放价格补贴及应急调控补贴。(市物价局、财政局、农业局、民政局、供销社等负责)

(四十七)加大公交惠民力度。优化中心城区公交线路及站点,新增公交线路15条,更新LNG公共汽车100辆,新增公共汽车200辆,新增公交运力全部投放节能环保车型。推行“岭南通•惠州通”智能卡,逐步应用于公交车、道路客运、出租车等运输行业,力争实现珠三角交通一卡通。(市交通运输局、公用事业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局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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