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工作交接管理规定_管理人员工作交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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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工作交接管理规定
1、目的:为规范管理人员工作交接程序,确保不因管理人员异动而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
2、范围:适用于深圳市安菲黛尔服装有限公司所有管理人员。
3、职责:公司综合管理部制定和维护本规定,公司各部门所有管理人员都有责
任按规定做好每一项。
4、内容:
4.1 管理人员工作异动:是指管理人员因晋升、调岗、轮岗、请长假(七天
以上)、离职等导致的工作变动。
4.2 管理人员工作交接:是指管理人员工作异动前须同接替其工作人员进行
书面的工作内容交待。
4.3 管理人员包括:仓管员、IQC、保安员、舍管员、电工、技师、收发员、各级文职人员及组长级以上人员。
4.4工作交接时间:
4.4.1管理人员晋升、调岗、轮岗、请长假,应至少提前一天与接替其工作
人员进行工作交接,交接完成后方可岗位异动;
4.4.2 管理人员离职,应至少提前三天与接替其工作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如
果暂时没有接替工作的人员,则同该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交接),交接完成后方可办理其它离职相关手续。
4.5 工作交接内容:
4.5.1 本岗位主要工作项目及其上级交待的临时工作内容;
4.5.2 需特别说明的工作指引(办事程序);
4.5.3 以完成的工作内容、正在实施中的工作内容、待处理工作内容;
4.5.4 工作相关资料(包括文件、记录表单、工作计划、电子文档等);
4.5.5 工作中产生的相关经济费用(应支出、收回、上缴、报销等);
4.6 工作交接的签核:
4.6.1 工作移交方和工作接受方双方都须在工作交接表上签名;
4.6.2 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要对工作结交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确认,并在工作交接表上签名。
4.8 管理人员未办理工作交接或工作交接不清楚,人事将不予以办理工作异动
手续。
4.9 附件>。
5.本规定经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于即日起生效并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