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阁菡东城家具商场多台塔吊防碰撞措施方案已修改_塔吊防碰撞措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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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阁菡東称
家具商场
多台塔吊施工防碰撞
安全措施方案
编制人:(技术负责人)审核人:(项目经理)审批人:(公司总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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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依据:
1.1甲方提供的由北京龙安华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记录。
1.2 甲方和林州市二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乙方)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JG/T100-99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驻马店市阁菡东城家具商场,位于农业路与规划之路交汇处。地上二十二层,地下一层,商业裙房为四层,地下一层为人防车库,层高5.4m(局部3.9米),地上部分,一至三层层高为5.1米,四层层高为5.0米;1#商务办公楼五至十二层为酒店,十三至二十二层为办公,层高均为3.3米;2#楼五至二十二层均为公寓楼,层高为3.3米。本楼建筑高度为80米(室外地坪至屋面结构层),室内外高差0.3m,总建筑面积:81170.51㎡。本工程建筑类别为一类高层,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耐火等级地下室为一级,地上为一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一级。本工程框剪结构,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加挡水板,其中主楼部位为钢筋混凝土筏板基础,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三、施工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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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施工现场的需要,在施工期间需安装3台塔吊才能满足主体施工要求。由于该工程占地面积较大,为尽量覆盖整个项目的工作面,安装2台QTZ50、一台QTZ60型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塔。
针对以上塔吊布置的实际情况和可能给塔吊带来的安全隐患,项目部根据现场情况,特编制多台塔吊施工防碰撞措施,并提出塔吊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控要点:
一、塔吊在水平面方向的防碰撞措施
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与高位塔吊塔身之间防碰撞措施;塔吊在现场的定位布置是关键,可通过严格控制两台塔吊之间的位置关系,来预防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碰撞高位塔吊的塔身。依据《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由塔吊现场平面布置可知,本工程3台塔吊中,相邻塔吊的距离均大于各自起重的长度,即满足了施工需要,又克服了处于低位的塔吊的起重臂端部与高位的塔吊之间的碰撞。
二、塔吊在垂直方向的防碰撞措施
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起重钢丝绳之间防碰撞措施;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位于低位塔吊超重臂工作区间时,有可能引起低位塔吊的超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发生碰撞事故。为杜绝此类事故发生,项目部对每一台塔吊的工作区进行了合理的划分,避免出现塔吊交叉工作区。同时,项目部配备了有合格操作证和有丰富施工经验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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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工,确保指挥塔吊回转作业时,低位的起重臂不碰撞高位的起重钢丝绳。当现场风速达到六级,相当于风速达到10.8~13.8米/秒时,塔吊必须停止作业;前臂和塔身四周采取拉接固定措施,以防止塔机受侧向风力自由回转撞击临近塔吊。另外,塔机租赁公司配备操作熟练、有责任心的塔吊司机为现场服务,塔吊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状态下,将塔吊的吊钩升至顶端,同时将起重小车走到起重臂根部。
三、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与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防碰撞措施 由于相邻塔吊的作业面有交叉处,所以低位塔吊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臂有可能发生碰撞。为此,塔吊安装时高塔起重臂比低塔起重臂高差不小于5米,高塔吊起重臂下端距低塔起重臂拉杆上端高差不小于2.5米。如此,能保证低塔起重臂拉杆上端距大臂下端的距离控制在2米以上,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本工程塔吊安装采用标准节高低布置,即西南侧1#塔机比2#塔机高两个标准节,东南2#塔机比北侧3#塔机高两个标准节。
四、塔吊安装定位、交叉作业高度、回转角度的控制
1、基础定位:除满足生产要求外,应重点考虑每台塔机臂架端距其他两台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
五、使用过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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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塔吊司机和指挥人员上岗前,项目部应重点就交叉作业防碰撞措施对其进行交底。
2、熟悉各自塔机的吊运范围。
3、塔机前臂必须设置警示电笛、障碍灯。
4、夜间施工应配置充足的照明,并开启所有障碍灯,确保前臂障碍灯的工作正常。
5、每班作业前,应认真检查吊钩及吊索完好情况,并对起吊性能进行空载试车,检查各主要限位开关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6、当各塔吊进行回转操作时,应鸣声提示;塔吊在小车超过20米行走时,应鸣声提示;夜间行驶前必须打开障碍灯。
7、在首次起吊重物时,应吊离地面50厘米进行制动性能试验,确保制动性能可靠。
8、塔吊与相邻塔吊前臂相对运行水平距离10米,应减速并采用1档运行,且相邻塔吊小车须后退20米范围之内进行避让。
9、塔吊操作时吊钩及吊索应尽可能保持距离10米范围内操作,如须在10米范围外操作时,应减速启动,缓慢谨慎操作,并确保吊重物端部与临近建筑物的距离大于3米。较长重物应采用拉结溜绳保护。在起吊过程中,重物不得摆动、旋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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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注意塔吊每次停机操作前,必须将塔机吊钩或吊钩索底端距离建筑物3米以外。
11、起重作业时,不得超载作业,将起重范围外的重物纳入吊运范围内。
六、相邻塔吊操作要求
1、群塔的运行原则为:低塔让高塔。
2、后塔让先塔。在两塔吊吊臂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吊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吊。
3、动塔让静塔。在两塔吊吊臂交叉区域内作业时,在一塔吊塔臂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动,而另一塔吊塔臂有回转或小车行走时,动塔吊应避让静塔吊。
4轻车让重车。在两塔吊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吊应避让有载荷塔吊。
5、客塔让主塔。以不同单位实际工作区域划分塔吊工作区域时,本工程高位塔吊为主塔,低位塔吊为客塔,塔吊在运行中,各条件同时存在时,按以上排列顺序原则执行。
6、塔吊长时间暂停工作时,吊钩应起到最高处,小车拉到最近点,大臂按顺风向停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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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塔吊与信号指挥人员必须配备对讲机,对讲机经统一确定频率后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动频率,且要做到专机专用。信号指挥人员应与塔吊组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指挥人员;指挥人员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换岗。
8、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塔吊司机的应答制度,即: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叫被指挥塔吊的编号,待塔吊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吊动作指令。
9、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塔吊吊钩与被吊物。塔吊转臂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还必须环顾相邻塔吊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指示语言。安全指示语言必须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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