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建设规范_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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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建设规范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4 基本原则..................................................................................................................5 功能要求.....................................................................................................................................3 6 技术条件....................................................................................................................................6
前 言
本标准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建设的实际需要,参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安监总应急[2006] 211 号)的要求制定。
本标准明确了公司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基本的功能要求和技术条件,考虑了应急指挥通信系统与设备的使用,以及将来卫星遥感图像的接收、分析、利用功能,通过制定统一的技术要求,保证基层单位与总部应急指挥中心信息的互联互通。
各单位可在此基础上,应根据自身实际,采用新的技术,开发新的功能。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监察部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信息通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世明、李伯中、陈 希、朱朝阳、谢迎军、潘 磊。
国家电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建设规范范围
本标准明确了应急指挥中心建设的基本原则,规定了场所、基础支撑系统和应用系统的功能要求、技术条件等。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系统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重点城市供电企业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 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国务院国办[2006] 24 号文 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公安部公通字[2004] 66 号文 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安监总应急[2006] 211 号文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指导意见
国家电监会电监安全[2006] 29 号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国家电监会电监安全[2006] 5 号令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国家电监会电监安全[2006] 34 号文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电网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电网公司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与新闻发布应急预案
YD/T5032—2005 会议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5—200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6—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ITU—T H.320 窄带电视电话系统和终端设备标准 ITU—T H.323 网络电视电话系统和终端设备标准 GB 50311—2007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J133—1990 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J50343—2004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GBJ16—19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18—1988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J87—1985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自然灾害 Natural Disasters
主要包括水灾,台风、冰雪、冰雹、大雾、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3.2 事故灾难 Disastrous Accident
主要包括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工矿企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火灾、爆炸等技术事故;供水、供电、供油、供气、通信网络、特种设备等城市市政事故;核与辐射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故和公共卫生事件等。3.3 社会安全事件 Public Safety Incident
主要包括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公共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恐怖主义等,它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大量人员伤亡、严重财产物资损失以及社会生活破坏,需要政府动用大量国家资源进行处置的社会事件。
3.4 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The Incident of Large-Scale Blackout For Power System 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信息安全重特大事故等引起的对国家安全、社会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3.5 突发事件 Burst Incident
与电网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的统称。3.6 应急指挥中心 Emergency Command Center 应急指挥中心是电网企业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或重大电网事故、信息安全重特大事故等而导致的电网生产经营遭受重大影响、大量电网设施损毁、大面积停电等严重问题进行综合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场所。3.7 基础支撑系统 Primary Support System 实现应急指挥中心各项功能的基础技术装备与手段,包括综合布线系统、拾音及扩声系统、视频采集及显示系统、会议电视及会议电话系统、通信与网络系统、集中控制系统、电网调度信息系统、日常办公设备等。
3.8 应用系统 Comprehensive Application System
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和通信技术、GIS、GPS 等技术手段,利用公司信息化成果,为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提供技术保障而构建的实现各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急救援基地、相关部门、现场互联互通的信息平台。
3.9 应急资源 Resources For Emergency Response
应急装备、应急物资、应急运输资源、后勤保障、应急抢修救援队伍、应急专家咨询团队等资源的总称。基本原则
技术上紧密结合企业自身特点,遵循纵向贯通、横向连接、信息全面、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原则。建设上充分利用企业现有资源,遵循统筹规划、分级管理、整合资源、功能完善、注重实效的原则。功能要求
应急指挥中心包括场所、基础支撑系统、应用系统三部分,各部分应具备以下功能。5.1 场所
应急指挥中心场所除应具备指挥、会商、值班所需空间场地外,还应满足应急培训、应急演练以及基础支撑系统设备安装等对空间场地的要求。
场所应相对独立,包括指挥区、会商区、接待区、值休室、控制室、设备间等。根据实际情况部分区域可共用。5.2 基础支撑系统 5.2.1 综合布线系统
由各种线缆、光纤、配线箱、配线架以及线缆管理器组成,为指挥场所话音、数据、图 像、控制信号的传输提供通道及连接。5.2.2 拾音及扩声系统
由麦克风、扬声器、功放、反馈抑制器、均衡器、调音台等设备组成,为指挥场所内提 供良好的声场环境,保证声音信号能够被清晰、无失真地采集、放大及播放。5.2.3 视频采集及显示系统
由摄像机、显示设备、视频矩阵等视频信号处理设备组成。显示系统应具有同时显示多种信息功能。5.2.4 会议电视及会议电话系统
会议电视系统由会议电视终端、多点控制单元(MCU)、会议电视管理系统组成;会议电话系统由电话会议汇接机、录音设备、会议电话终端等组成。为应急指挥中心提供音视频会商、指挥的手段。5.2.5 通信与网络系统
包括国家电网公司电力专用通信网、公用网及应急指挥通信系统,为应急指挥提供信息交互的通道和手段。5.2.6 集中控制系统
由集中控制主机、操作终端、接口单元等组成。实现对视频采集及显示系统、拾音及扩声系统、会议电视及会议电话系统等多个系统的集中控制。5.2.7 电网调度信息系统
实现电网调度信息安全可靠地在应急指挥中心进行展示。5.2.8 日常办公设备
由计算机、电话机、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日常办公设备组成,保证应急及日常办公的需要。5.3 应用系统 5.3.1 应急管理部分 5.3.1.1 日常工作管理
a)应具有应急规章制度、应急档案查询管理功能。
b)应具有日常应急工作计划管理功能。
c)应具有日常应急资源信息查询功能。
d)应具有日常应急管理、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与报送功能。
e)应具有与政府应急指挥部门信息互通功能。
5.3.1.2 应急预案管理
a)应具备各类各级应急预案修编、更新、查询等动态管理功能。b)应实现各级用户按照用户权限进行分级共享功能。5.3.1.3 应急培训、演练及评估管理 a)应具有培训、演练方案生成功能。
b)应具有培训、演练方案汇总、分发等管理功能。c)应实现模拟演练管理功能。d)应具有演练过程记录功能。e)应具有演练考核评估功能。5.3.1.4 预警管理
a)应具有预警信息接收功能。
b)应具有预警级别分类分级调整、下达功能。
c)应具有预警信息发布流程管理功能。
d)应具有预警启动、监测、退出辅助决策功能。
5.3.1.5 日常外部信息分析功能
应具有日常气象、水情、灾情及社会相关信息搜集分析功能。5.3.2 应急处置部分
5.3.2.1 电网调度信息接入
a)区域电网公司应接入 500kV(330kV)及以上、省公司应接入 220kV 及以上电网和变电站实时运行相关信息,包括电网实时潮流、实时网络拓扑、变电站实时主接线图等 SCADA/EMS 信息、水电厂水文水情信息、雷电定位信息等。
b)重点城市供电企业应急指挥中心应按管理范围和实际需要接入 10kV 及以上电网实时运行相关信息。
5.3.2.2 应急信息汇集与处理 5.3.2.2.1 信息汇集与查询
a)可接入输电线覆冰大跨越、微气象区气象等监测信息。
b)区域电网公司应接入 500kV(330kV)及以上、省公司应接入 220kV 及以上变电站、调度大楼、所属水电站(国网资产)视频监控信息和本单位移动视频信息,应具备将相关信息整合后传送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部)的功能。
c)应接入“SG186”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营销管理、物资管理等信息并具有查询、编辑功能。d)应接入电网地理信息,并以此为基础显示相关内容内容。
e)应接入指挥车、抢修车、应急发电车等特种车辆 GPS 信息。f)可接入电煤供应、电力供应不平衡相关信息。
g)可接入和查询公司内外应急重要事项、应急动态等信息。
h)应接入气象灾害、火灾、水灾、新闻等外部信息并具有查询、编辑功能。i)可接入地震、地质灾害、交通,遥感图像,社会危险源等公共信息并具有查询、编辑功能。
j)应接入地方电视新闻并上传公司总部应急指挥中中心。k)应具有与政府应急指挥部门音视频应急信息互通功能。
l)重点城市供电企业应急指挥中心应按管理范围和实际需要接入基于地理信息的 配电管理信息、95598、相关用户等信息。应接入城区 10kV 及以上变电站和开关站、调度大楼、本单位移动视频信息,应具备将相关信息整合后传送相关省公司和公司总部的功能。
5.3.2.2.2 信息统计与分析
a)应具有应急过程中人、财、物及电网负荷损失数据的统计分析功能。
b)应具有典型灾害(雪灾、冰灾、台风、洪水、火灾、地震、沙尘暴等)信息在地理图上合成显示,并具有与电网设施叠加分析功能。c)可实现基于遥感影像的灾害对电网设施影响分析功能。d)可实现电网突发事件公众评价的统计分析功能。5.3.2.3 应急资源调配与监控
a)应具有应急资源分布、异动、调用等查询、统计、分析功能。b)应实现应急资源信息在地理图上的显示和标注功能。c)应具有自动生成应急物资补充储备计划功能。5.3.2.4 应急值班
a)应统一、规范报表格式,实现突发事件信息报表的接收、编辑、报送。b)应具有突发事件报警信息接收、审核、存档、分发等功能。c)应实现突发事件信息上报、续报等功能,可实现告警功能。d)可实现报警自动接收、存储转发和录音功能。e)应具备短信编辑、审核、发送功能。
f)应具备值班日志、值班表管理和自动排班功能。g)可与当地公安、消防、急救形成统一接警平台。5.3.2.5 辅助应急指挥
a)应具有分类分级应急启动、监测、退出辅助决策功能。b)应具有灾害对电网造成损害或影响的辅助评估、研判功能。c)可实现预案数字化功能,具有辅助指挥方案生成功能。d)应具有应急过程记录和过程重现功能。5.3.2.6 预测预警
a)可实现电网次生灾害对重要用户的影响分析,并在地理图上表示的功能。b)可实现典型自然灾害(雪灾、冰灾、台风、洪水、火灾、地震、沙尘暴)对电网设施的影响分析,并可在地理图上表示的功能 6 技术条件 6.1 场所 6.1.1 一般要求
场所内部的墙面、地面、窗帘、桌椅等应保持风格和色调的和谐,做到实用性、美观性、经济性、环保性的协调统一。应按照国家电网公司 VI 标识的要求设置背景墙。
场所空间应实现功能分区,合理布局,满足连续应急值班需要。
场所应设置在满足防洪抗震要求,以及避开地质灾害多发地域的建筑内。6.1.2 场所照明
应急指挥中心指挥区及控制室照明可参照《会议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T 5032—2005)相关要求建设。6.1.3 声场环境
6.1.3.1 应急指挥中心室内应做吸音和隔音应急指挥中心指挥区及控制室照明可参照《会议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T 5032—2005)相关要求建设。6.1.3 声场环境
6.1.3.1 应急指挥中心室内应做吸音和隔音,对建筑声学条件的要求如下: a)混响时间 RT60=1.2±0.1s@1000Hz; b)所有装修结构必须牢固,无颤动声产生; c)装修完成面无大面积的硬反射面、声聚焦等声学缺陷。
6.1.3.2 控制照明灯具及空调送风的噪声(空调风口必要时加装消声器)、环境噪声满足NR30 噪声曲线。根据《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1988)、《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1985)等国家相关标准,应急指挥中心的噪声控制应参照标准中对多功能厅室内允许噪声级的要求,即 LA≤45dB(A)。6.1.4 空调及新风
应急指挥中心指挥场所及控制室空调机新风系统可参照《会议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T 5032—2005)执行。6.1.5 安防及动力环境监控
应急指挥中心应具备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安防系统的建设应参照《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2007)、《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6—2007)等标准。
动力环境监控系统应可实时采集、存贮、显示应急指挥中心内设备或子系统的运行参数与状态,并对故障及时报警。动力环境监控系统应至少对配电开关状态、温(湿)度、漏水状况进行监测。6.1.6 电源、接地、防雷 6.1.6.1 电源
应急指挥中心应具备独立的两路交流供电,每路电源应具备应急指挥中心满负荷供电能力,且两路交流电源之间能实现互为备用、快速转换。交流失电后,应急指挥中心控制室内的重要设备、应急照明设备等应由 UPS 电源进行供电,供电时间不低于 1h。同时,应急指挥中心应在交流失电 1h 内启动应急电源进行供电。6.1.6.2 接地
应急指挥中心控制室内应具备可靠的接地点,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要求小于 0.5Ω。6.1.6.3 防雷
应急指挥中心应进行全面防雷保护,除了所有建筑要有良好的避雷装置外,还必须在配电柜内安装电源防雷器对电源系统进行可靠有效的防护。机房电源系统防雷应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04)标准。6.1.7 消防
应急指挥中心装修、改造应严格依据《建筑内部装饰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在装修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必须严格执行防火规范的各顶条例。6.1.8 其他
本标准未规定之处,可参照国家、行业、公司相关标准执行。6.2 基础支撑系统
6.2.1 综合布线系统
综合布线系统应充分考虑话音、数据、图像、控制信号传输的需要。综合布线系统应采用模块化结构,方便系统的扩展。系统设计及建设应参照《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的有关规定执行。
应急指挥中心综合布线系统信息点设置的基本要求如下:
a)每个指挥席位应至少预留 3 个信息点(1 个话音点和 2 个数据点),其他席位按需要设置信息点。
b)指挥区、控制室、接待室和值休室等墙面按需要设置信息插座和电源插座,每个信息插座应至少设 2 个信息点(1 个话音点和 1 个数据点)。c)应预留有线电视接口、视音频接口及投影仪接口。6.2.2 拾音及扩声系统
扬声器布置应使会议室得到均匀声场,且能防止声音回授。为兼顾多种应用,应急指挥中心宜采用吸顶扬声器与壁挂扬声器配合使用的方式,声场环境应满足召开普通会议及电视电话会议的需求。话筒的布置应尽量置于各扬声器的辐射角之外。麦克风及音源设备送出的声音信号应接入调音台进行统一控制。6.2.3 视频采集及显示系统
应急指挥中心摄像机宜从几个方位摄取图像,方便获得会场全景或局部特写镜头。显示设备的布置应尽量使与会者处在较好的视距和视角范围之内。
应急指挥中心显示设备应具有同时显示多种信息的能力,宜采用等离子或 DLP 背投设备实现,应具有 AV、VGA 接口。6.2.4 会议电视及会议电话系统
会议电视系统技术条件应符合《会议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T 5032—2005)的要求。具备网络视频会议系统的单位,应在应急指挥中心配置网络视频会议终端,与会议电视系统互为补充。
应急指挥中心应配置专用会议电话终端,会议电话终端应接入调音台,以便参会人员利用会场内的拾音和扩声系统参加电话会议。6.2.5 通信与网络系统
应急指挥中心各业务系统及应用系统应充分利用电力专用通信网及数据网已有网络 通道,根据带宽需求和现有网络情况合理组织,优化配置。重要业务应设置迂回通道进行备份,以保证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同时根据需要,可采用公用网作为补充。
应急指挥中心应具备与应急指挥通信系统的互联接口,并能够实现快速接入,在电力专用通信网及公用网无法提供服务时,保证语音、视频及数据业务的可靠传输。应急指挥通信系统的建设和使用参见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
应急指挥中心网络应部署在信息内网,并规划独立外网和专用计算机实现外部信息 接入,做到物理隔离。电网调度实时信息必须通过调度数据网传输。所有信息的接入与安全防护应按照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布的《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电监安全[2006]34号)和国家电网公司相关规定执行。6.3 应用系统 6.3.1 架构
软件架构是指应用系统的软件架构,电网调度信息系统软件架构不受此约束。a)架构设计应遵循平台化、组件化、开放式设计原则,实现统一的数据交换、统一的接口标准、统一的安全保障。
b)系统应采用先进的多层体系架构模型和 SOA 架构模型,建立基础构件和业务通用构件为应用的快速构建提供支持。c)宜采用 B/S 架构。
d)电网调度信息、视频信息和管理信息系统必须遵循相关要求进行有效的隔离。6.3.2 软件环境
a)应采用 J2EE 技术。b)应采用标准开放操作系统。c)应采用商用大型数据库管理系统。d)应采用工业标准 J2EE 应用服务器。6.3.3 地理信息及服务
a)应实现多源、多比例尺、异构地理空间数据一体化组织和管理理;基础地理、电网空间数据快速浏览服务引擎;一致的二次开发接口。
b)应实现以下 GIS 服务:地理信息浏览服务、地理信息查询定位、空间分析(缓冲区分析、最短路径分析和叠加分析)服务、电网拓扑分析服务,GIS 服务平台提供基于 http 协议的数据访问服务,支持 B/S 模式。
c)网省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应接入 1:100000 及以上比例尺基础地理数据。d)重点城市供电企业应急指挥中心应接入 1:1000 及以上比例尺基础地理数据。6.3.4 视频监控系统接入
a)变电站视频监控信息应具备逐级(地市——网省——总部)汇集功能。b)视频监控汇集节点(视频监控中心)与监控前端之间应采用 IP 网络组网,视频监控汇集节点与监控前端网络之间链路应采用 10/100/1000Mbps 以太网接口或 ITU-TG.703 接口方式互联。
c)地市、网省、总部视频监控汇集节点间视频信息传输可使用现有管理信息网络,在具备条件时,也可采用专网。
d)视频监控系统 IP 地址分配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相关要求。
e)在地市视频监控节点可实时监视同一变电站多路(1、4)实时图像,也可同时监视多个变电站多路(1、4、9)实时图像;视频监控汇集节点多个监控终端可以同时监控任一变电站,监控终端可通过 WEB 方式访问监控视频信息。
f)视频编解码应支持 ISO/IEC MPEG4/ITU-T H.263/H.264 编码标准。
g)音频压缩应支持 ITU-TG.723.1/G.729 编码标准。
h)图像分辨率应支持 CIF/4CIF,每秒大于 15 帧,可采用恒定码率(CBR)或者可变码率(VBR),原则上采用 4CIF 分辨率时,码率应小于等于 2.048Mb/s,采用 CIF分辨率时,码率应小于等于 512kb/s。
i)视频监控汇集节点与监控前端之间网络音视频包格式以及通信协议另行制定。6.3.5 电网调度信息接入
严格按照电监会 5 号令《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及电监安全【2006】34 号文“关于印发《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等安全防护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实现电网调度信息在应急指挥中心的展示。在应急指挥中心应由 EMS 人机终端展示 EMS 信息,远程访问需通过调度数据网采用远程图形终端方式或 KVM 方式实现。6.3.6 信息接口与互联
a)应用系统应通过“SG186”工程一体化平台来实现与应急相关业务应用的集成,主要有以下方式:
1)通过数据中心实现与应急相关业务应用的数据集成。
2)通过应用集成平台实现与应急相关业务应用的流程集成。
3)通过企业门户实现与应急相关业务应用的界面集成。
b)网省公司与总部应用系统之间可通过一体化平台数据交换实现上下信息交换。c)应用系统与变电站视频信息可以 WEB 方式集成。
d)应用系统应具备与当地政府应急平台以及气象、地震等专业应急平台之间数据交换的接口。
e)应用系统应具备同时接入 2 路地方电视信息并传送到公司总部应急指挥中心的能力。6.3.7 整体性能
a)年可用率 ≥ 99.9%; b)热备用恢复时间 ≤ 50s; c)故障恢复时间 ≤ 30min; d)存储容量 ≥ 3a;
e)信息浏览平均响应时间:90%的操作 ≤ 3s,其他操作 ≤ 5s。f)单个应用服务器支持 100 个以上并发用户。6.3.8 其他
本标准未规定之处,以国家、行业、国家电网公司相关标准执行。6.4 安全性
应根据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防护基本要求和国家电网公司信息安全防护规定执行。
《国家电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建设规范》
编制说明.概述
1.1 任务来源
企业标准《国家电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建设规范》(试行)是国家电网公司安监部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网防冰减灾关键技术研究框架》中“电网应急技术支持平台开发与建设”项目研发内容,由国家电网公司安监部确定编制的。1.2 主要起草单位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信息通信有限 公司。1.3 编制过程
2008 年 4 月编写组成立后,由国家电网公司安监部组织,对国家地震局、铁道部、国务院应急指挥中心、北京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进行了走访学习,对华北公司、北京公司、上海公司、天津公司、江西公司、湖南公司、四川公司进行了现场调研,并对其它网省公司进行了函调,吸收了国务院及相关行业应急指挥中心建设经验,分析了各网省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的建设实际,提出了网省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建设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各项功能、技术要求。2008 年 8 月 7 日,国家电网公司安监部会同信息化部组织编写组对《国家电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建设规范》(讨论稿)进行了讨论,编写组根据讨论意见对规范(讨论稿)进行了修改,形成《国家电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建设规范》(送审稿)。
2008 年 8 月 15 日,国家电网公司安监部组织在山东泰安召开了《国家电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建设规范》(送审稿)专家审查会,公司系统 18 位专家参加了会议,审查并通过了《国家电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建设规范》(送审稿)。会后编写组根据审查意见对规范(送审稿)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国家电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由国家电网公司安监部发总部各相关部门、各网省公司、相关直属单位征求意见。
2008 年 8 月 29 日,国家电网公司安监部组织编写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充分讨论,对规范再次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国家电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建设规范》(试行)报批稿。.编写原则
目前无论是公司还是国家和行业均无此标准。为避免公司系统各单位在应急指挥中心建设中,因功能需求设置差异,技术参数标准不同,造成的浪费形成信息孤岛,无法实现横向联动、纵形贯通的要求,编写组在国家电网公司安监部指导下,根据公司应急体系和应急机制建设的具体要求,参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安监总应急[2006] 211 号文)的规定,编写了《国家电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建设规范》(试行)。
编写规格和规则按照 DL/T 800—2001《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编写。.编写说明
3.1 按照 DL/T800-2001 标准编写要求,《国家电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建设规范》内容共划分为以下几部分:
前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原则
功能要求
技术条件
3.2 本标准第 1 章规定了该标准的适用范围。
3.3 本标准第 2 章介绍“规范性引用文件”,详细列出了编写中引用的标准。
3.4 本标准第 3 章 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在国家层面还未统一,本章的术语和定义针对电网特点,以解释性描述为主。
3.5 本标准第 4 章 基本原则,在本章阐述建设应急指挥中心的基本原则。
3.6 本标准第 5 章 功能要求。本标准 5.1 规定了应急指挥中心指挥场所功能要求及功能分区。对场所装饰、照明、声场环境、空调、安防、电源及消防等依据应急指挥中心的需要做了明确的功能规定。对场所的设置也做出了一般性要求。
本标准 5.2 应急指挥中心的综合布线系统、拾音及扩声系统、视频采集及显示系统、会议电视及会议电话系统、通信与网络系统、调度信息接入设备、集中控制系统、日常办公设备等功能要求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本标准 5.3 对应急指挥中心的软件功能和应急信息要求做出了明 确 规 定,对 应 急 管 理 和 应 急 处 置 所 要 的 信 息 进 行 了 分 类 规 定 和 总结,对所需要的功能进行了分类整理和归纳,对应急信息的接入、报送和上下贯通做出了功能规定。
本 标 准 对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的 物 理 安 全、信 息 安 全 做 出 了 一 般 性 规定。
3.7 本标准第 6 章 技术条件。本标准 6.1 对应急指挥中心指挥场所装饰、照明、声场环境、空调、安防、电源及消防等根据国家标准提出了明确的技术条件。本标准 6.2 对应急指挥中心的综合布线系统、拾音和扩声系统、视频采集及显示系统建设以及会议电视及会议电话系统、通信与网络系统接入等各方面的技术要求根据国标、行业标准和实际需要做出了具体规定。
本标准 6.3 对应急指挥中心的软件架构,软件环境,地理信息及服务,视频监控系统,电网实时信息接入,系统集成与互联,整体性能等做出了明确要求。.标准协调性
本标准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标准相一致,采取直接引用。.贯彻标准建议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网省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均应参照本标 准的规定,重点城市供电企业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参照执行。
在试行过程中需要注意及时收集、总结、归纳各方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完善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