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任重道远_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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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任重道远

作者:刘爱珍文章来源: 郴州统计信息网更新时间:2012-6-27

妇女儿童是推动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妇女儿童事业是一件关系国家和民族前途的大事。2011年,是实施新一轮《郴州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和《郴州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的第一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了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共同进步和协调发展,为实施新一轮妇女儿童规划目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同时仍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任重道远。

一、妇女儿童发展状况及成效

2011年底,全市总人口506.46万人,其中女性为243.38万人、儿童(0-17岁)124.99万人,妇女儿童占总人口比重为72.7%。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人民抢抓机遇、先行先试、奋发图强,经济实现了高质量上的高增长,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明显改善,进一步促进了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一)妇女儿童生存环境不断改善

1、社会舆论宣传广泛深入。全市上下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把宣传妇女儿童两个规划纳入依法治市和普法教育工作中,在各级党校开设“国策”讲座,通过印发维权知识手册,组织知识竞赛,让两个规划深入人心。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孕产期保健管理、出生缺陷预防知识等健康教育活动,在全市儿童中深入开展“小公民道德建设”系列活动。全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率在城市妇女中达90%以上,农村妇女知晓率也有较大提高。

2、教育、卫生经费投入大幅增加。2011年,全市实现GDP总量达1346.4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29305元,分别比2010年增长14.3 %、12.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606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230元,分别比2010年增长14.8 %、19.6%。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全市国家财政性投入教育经费达43.51亿元,比上年增加9.42亿元,增长27.63%;医疗卫生经费16.6亿元,增加5.02亿元,增长43.4%;妇幼保健经费0.34亿元,增加0.2亿元,是上年的2.3倍;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经费1.86亿元,增加0.17亿元,增长10.0%。

3、生活环境进一步优化。到2011年底,全市建有自然环境保护区7个,其中国家级2个,保护区总面积70869公顷。全市森林覆盖率为64.1%,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市城区空气质量达标率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监测断面功能区达标率93.3%。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3.3分贝,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7.7分贝。全市建成烟尘控制区4个,控制区面积为37.5平方公里。全市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11.4%。农村自来水普及率73.7%,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75.6%,分别比上年提高0.8和1.67个百分点;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0.0%,比上年提高25.2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二)卫生保健明显加强

1、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2011年,在实施9个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及设备装备项目、248个卫生院建设项目、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和248个乡镇卫生院装备项目及完成114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项目的同时,启动2所县级医院、5所中心卫生院、11所县级卫生监督机构、4个农村急救中心、2个精神卫生机构项目建设。累计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培训卫生技术人员8739人次,为全市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提供了有力保障。

2、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有序推进。郴州坚持服务民生,加大试点力度,积极争取资源,切实扩大农村妇女“两癌”普查普治受益面。2009-2011年,全市共对48575万名农村妇女进行了宫颈癌检查,6000名农村妇女进行了乳腺癌检查,并对宫颈癌、乳腺癌患者实行100%的医治。

3、儿童和孕产妇保健成效显著。2011年,全市适龄儿童“五苗”(卡介苗接种率、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率、百白破疫苗接种率、麻疹疫苗接种率、乙肝疫苗接种率)全程调查接种率达99.5%以上,扩大免疫规划疫苗调查接种率达91%。全面实施农村孕产妇在县乡医疗机构住院分娩补助、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到2011年底,全市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6%,其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6%,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9%。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3.3%,其中城市91.2%,农村93.8%,均比上年提高0.46个百分点。切实加强出生缺陷预防控制,全市产前筛查率、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听力筛查率、婚前医学检查率分别为34.78%、100%、94.98%、76.0%,其中婚前医学检查率创2000年以来新高,比上年提高26.1个百分点。

(三)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1、学前教育加快发展。2011年完成建设乡镇中心幼儿园31所,乡镇公办幼儿园占乡镇数达83.5%。将桂东、嘉禾、北湖列入2011年学前教育试点项目县,并积极推动试点项目建设。认真编制并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努力提高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幼儿园比例,“入园难”问题得到基本缓解。2011年,全市各类幼儿园达1038所,在园幼儿13.1万人,比上年增加2.5万人,增长23.6%,其中女童达5.84万人,增长27.3%。儿童学前教育毛入学率为56%,比上年提高4.7个百分点。

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学校项目建设,大幅改善了办学条件,促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1年,全市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小学五年巩固率均达到99.9%;初中阶段毛入学率、初中三年巩固率分别达97.0%、98%,比上年提高0.66和0.48个百分点。

3、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一是职业教育大力发展。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有3所职业学校评为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每所学校获得国家1000万元的经费支持,是全省获评最多的市州之一。有5所中职学校评为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2所学校评为省级示范性职教中心学校。2011年,全市职业在校学生31756人,其中女性14897人,占在校学生比重为47.0%。二是特殊教育积极发展。2011年,全市特殊教育在校学生人数743人,其中女性248人,占学生总人数比重33.4%,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全市高中教育稳步发展。2011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5%,其中女性占85%,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全市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3.0年、女性成人识字率92.0%、女性青壮年识字率(15-50岁)达99.4%,均比上年提高。

(四)妇女就业和社会保障稳步推进

1、妇女就业人数不断增加。2011年,全社会就业人数304.03万人。其中女性134.23万人,比上年增长1.7%。城镇单位女性就业人数为10.51万人,比上年增长6.2%。

2、妇女享有社保人数明显增加。到2011年底,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女性职工16.5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女性职工11.48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女性职工9.06万人, 参加基本医疗保障的女性21.5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1.9%、4.4%、11.9%、1.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女性人数达57.9万人,是上年的3.2倍。

(五)妇女参政议政能力不断增强。2011年,郴州市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分别为409人和362人,其中女性分别为88人和73人,分别占总数的21.5%和20.2%;市和县(市、区)两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均为100%。全市公务员中女性比重由上年的19.24%上升为19.65%,提高0.41个百分点。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由上年的26.5%上升为28.5%,提高2个百分点。

(六)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2011年,全市破获强奸案件数67起;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3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案件17起。受救助(庇护)的妇女儿童565人次,比上年增长10.4%,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当前妇女儿童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郴州妇女儿童事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受历史文化传统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的影响,妇女儿童发展中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妇女儿童生存环境不容乐观。一是大部分农村的卫生状况仍然较差。农村卫生厕所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薄弱,农村饮用水的安全和质量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二是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亟待加强。据相关部门统计,全市家庭暴力案件由2010年的152件上升为204件,增加52件,提高34.2个百分点,家庭暴力案件上升趋势明显。三是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整治力度有待加强。如一些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室、影视厅、赌博室等依然存在,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四是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压力大,亲情缺失和人身安全易受侵害,尤其是留守儿童受教育问题比较突出。

(二)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有待加强。一是艾滋病毒感染人数未得到有效控制。2011年,全市报告艾滋病毒感染例数达167例,其中女性为56例,分别比2010年增加21例和5例。二是孕产妇死亡率有所回升。全市孕产妇死亡率由2010年的20.4/10万上升为20.5/10万,其中城市孕产妇死亡率由2010年的22.9/10万上升为33.27/10万。据有关部门反映,城市孕产妇死亡人数主要为农村流入北湖、苏仙两区及资兴市的常住人口。三是五岁以下儿童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有所回升。

(三)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不下。据有关资料表明,正常情况下,每出生100个女孩,相应出生103—107个男孩。由于男孩的夭折率比女孩高,到婚育年龄,男女数量趋于均等。联合国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正常值设定为103—107。2011年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以女孩为100)达117.05,比上年提高0.28个百分点。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从上世纪80年代起,随着B超设备的普及,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开始持续偏高。

(四)女性就业压力仍然较大。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全市劳动力资源总数仍在高位运行,城乡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在城镇,全市每年大中专毕业生和新生劳动力约为4.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5万人,城镇化扩张新增劳动力1万人,需就业的劳动力总量达8万人;在农村,有60万左右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与此同时仍存在就业性别歧视,因此,女性就业再就业压力仍然较大,尤其是文化技能偏低、年龄偏大的女性就业难度更大。

三、促进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一是切实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要继续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胁迫儿童乞讨、雇佣童工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防严控导致儿童意外伤害的各种外部因素。要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加大对网吧的执法力度,进一步优化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要高度重视校园消防安全和校车交通安全工作,切实抓好对假劣药品、食品的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相关规章制度,完善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和城镇女职工劳动权益的相关政策,完善反家庭暴力有关预防、制止、救助一体化工作机制。二是要重视流动人口子女的健康与教育。要对城市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儿童逐步实行保健管理,提高流动人口中儿童的保健覆盖率;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子女的受教育权利,完善流动人口子女就学制度,特别要满足农民工进城务工子女的就学需求。三是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关心留守儿童的屏障。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问题,在坚持和推广成功经验的同时,努力探索“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新途径,新办法。要致力营造充满人间真情,关爱“留守儿童”的社会氛围。加强留守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充分利用学校的教育主阵地弥补家庭教育的缺失,解除外出务工农民的后顾之忧,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条件,逐步形成教育和经济互相促进的良性循环。

(二)进一步加大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力度。一要加大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力度。妇女病普查是关爱女性的一项保健工作,妇女病普查极大的提高了广大妇女的生活质量、家庭幸福和身心健康。通过定期妇女病普查,能及时发现妇科常见病、多发病,剖析影响妇女多发病的原因及其人群分布特点、疾病与职业的关系,有利于宫颈癌、乳腺癌妇科恶性肿瘤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和早期治疗。因此,要进一步加大妇科病普查普治力度,逐步将农村妇女病普查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体检范围。二要加强防治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教育。努力提高城市、农村和高危人群预防艾滋病知识知晓率,不断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从个体上杜绝艾滋病病毒感染和性病蔓延。三要加强技术策略和干预措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据有关资料表明,世界卫生组织针对发展中国家提出了一揽子计划,包括对孕产妇孕前、孕期、分娩及分娩后的一系列干预措施,如孕期保健、营养、消毒及安全接生、及时处理合并症、提高急救处理能力等。为此,各级政府要对降低孕产妇死亡率问题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和支持,经费上保证投入。

(三)进一步促进女性就业再就业。一是优化女性就业再就业环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为女性就业和再就业创造宽松的环境和有利条件,要将女性就业和再就业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加大执行力度,规范企业招工用工行为,落实同工同酬,严厉查处各类企业单位中侵害女职工劳动权益的行为,依法维护女性的劳动权益。二是提升妇女自身素质。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加强对企业女职工在岗培训、城镇下岗失业妇女再就业培训以及农村妇女技能培训,要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三是培育女性就业岗位。要大力推进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发展劳务密集型产业,发展城乡第三产业,扩展就业领域,增加就业岗位。

(四)进一步加大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工作力度。各级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男女平等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通过经济、法律、行政、宣传等手段,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自觉把平等观念和性别意识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之中。要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出生性别比异常问题的认识。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大众全媒及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有关禁止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口终止妊娠的法律法规,教育人们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的生育行为,自觉维护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平衡。相关部门要把好B超使用关,严禁各类个体诊所购买和使用B超机,建立和完善孕情监控制度,实施中期以上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监督和管理,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和奖励制度,严厉打击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违法行为,实行凭证引产制度。

执笔:刘爱珍、邝定贤、黄涛、邓坤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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