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用户与实名办税常见问题及解答资料_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登录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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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用户与实名办税

常见问题及解答

一、税收实名制管理的办税人员指哪些?

答:办税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税务代理人和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授权的其他人员。对涉及办理发票种类核定与调整、发票领用、发票代开等发票业务的纳税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需实名登记。例如A企业需购买发票,法定代表人无论是否到分局领用发票,该法定代表人均应实名登记。

二、办税人员实名登记主要包括什么步骤?

答:办税人员实名登记包括办税人员实名认证与申请企业授权。基本步骤为个人用户注册->个人实名认证->绑定企业。

三、用户注册时,为什么会提示“该手机号码已注册”?

答:用户注册时,系统会对手机号码的唯一性进行校验。该提示表明该手机号码已经被使用注册了电子税务局的用户。工作平台的“电子税务局用户管理”、“用户注册信息查询”提供了通过手机号码或用户名等条件查询用户注册相关信息的功能。税务人员可通过该功能协助办税人员找回已注册的电子税务局用户。

四、忘记了电子税务局的登录密码,怎么办?

答:可通过登录界面的“找回密码”,用户输入用户名、手机号码后,重新设置 电子税务局的登录密码。

五、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时提示“用户不存在”,但办税人员表示已经是通过手机成功注册用户,怎么办?

答:由于办税人员在注册用户时,录入的用户名可能会存在某些肉眼无法清晰分辨的字符,例如大写的“i”显示为“I”,小写的“L”显示为“l”,还有一些繁体字和简体字难以区分的情形存在,造成在重新登录的时候找不到用户。这时税务人员可通过工作平台的“用户注册信息查询”功能以手机号码为条件帮办税人员找回注册时录入的用户名,把查询结果复制出来放大显示。

六、办税人员可通过什么方式进行实名认证? 答:办税人员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办理身份信息采集:

(一)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www.daodoc.com/的“用户信息管理-账户信息-实名制绑定”中操作,把实名信息与用户关联起来。

十二、使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过程中,发送手机验证码时提示“您超过最大发送短信次数,请明天再试”?

答:每个手机号码验证码发送的次数限制为每天10次,请在第二天再进行操作。

十三、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与纳税人绑定时提示“当前用户的身份信息与申请企业在金三系统纳税人登记中的对应身份信息不匹配!”

答: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在电子税务局操作“纳税人授权申请”申请授权时,只有申请人的身份信息与金三系统纳税人登记信息中对应身份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三者完全一致的情况下,才能成功绑定。出现该提示时,需核对金三系统的登记信息,如登记时误填写或误录入、更换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后未在国税办理变更手续等,请企业携带相关资料到国税进行税务登记变更,待系统资料更新后再办理。特别要注意的是,金三系统对输入的空格等肉眼 看不到的特殊字符,在存储过程中未做处理,也会造成显示的登记信息一致但实际绑定中提示不一致的问题。

十四、办税员与纳税人绑定时系统提示“对应身份信息不匹配,需经管理员进行审核”。

答:办税员在电子税务局操作“纳税人授权申请”时,系统提示“当前用户的证件号码信息与申请企业在金三系统纳税人登记信息中的对应身份的证件号码不匹配,需经管理员进行审核!”该情况表示申请人员还不是金三系统对应企业登记的办税员,可采取以下方法之一:

1、携带相关资料到国地税进行税务登记变更,待系统资料更新后再办理;

2、携带信息采集表、授权委托书到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新增办税员身份;

3、由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管理员在电子税务局进行授权。

十五、办税人员已在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完成实名认证和纳税人绑定,想使用电子税务局,该如何操作?

答:需要使用电子税务局的(网址: http://gs.etax-gd.gov.cn),注册用户后,需要完成【实名制绑定】和【纳税人授权申请】操作,具体步骤如下:登录后,点击右上方用户名,进入用户管理界面,点击【账户信息】→【实名制绑定】→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验证手机号码,完成绑定。注意,此处的手机号码是在税务机关实名采集时预留的手机号码。

十六、在实名绑定时,部分纳税人因长期未更新维护其税登信息,办税人员在办 理税务登记时使用的是一代身份证(15位),实名认证时已经更换为二代身份证(18位),因身证份号码不一致,导致实名绑定不能通过。该情形如何处理? 答:在实名绑定时,如果确认该办税人员名字相同,仅仅是由于一代身份证由15位升级为二代身份证18位的情形,则可以先由税务机关对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信息进行变更,并告知纳税人及时到商事登记机关做变更。除了以上情形外,应由企业先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十七、一个人同时登记为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是否需要绑定三次?

答:有多重身份的,按照: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按优先顺序就高绑定一个身份即可。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同时具有管理权限、办税权限。办税员只获得办税权限。已多重绑定的,不会影响使用。十八、三证合一纳税人,用什么税号绑定?

答:完成三证合一纳税人在绑定企业时优先录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录入后无相关资料的,可以尝试使用旧税号(原纳税人识别号)绑定。

十九、纳税人绑定时,提示“未查询到纳税人信息”怎么办? 答:请按以下步骤逐一排查:

1.请确认是否是在网址http://gs.etax-gd.gov.cn/下进行的操作; 2.请检查输入的内容是否有误;

3.该纳税人是否是新办纳税人,如是,需等数据同步后再进行操作; 4.如输入的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尝试使用旧的纳税人识别号再次申请; 5.请在工作平台的“无法使用电子税务局纳税人查询”、“停用电子税务局纳税人查询”功能查询具体的原因,按照查询出来的原因对应处理。

二十、办税人员进行纳税人绑定后,重新登录后页面显示的纳税人名称为什么会变为“null”?

答:该绑定的纳税人属于单管户,没获取到国税纳税人姓名,正在优化中。

二十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上如何实现税务代理?

答:

1、首先税务代理机构须有税务代理资格,可通过“事项办理-通用-税务代理企业资格备案”申请;

2、税务人员在工作平台上“文书预审-事项受理”中审核通过;

3、税务代理机构的员工实名认证并向税务代理机构申请“涉税服务组织员工”身份;

4、被代理机构和代理机构需有电子税务局管理权限的用户,才能实现以下操作;

5、代理机构向被代理机构发起税务代理申请(用户管理—>税务代理机构管理—>税务代理申请—>申请)。

6、被代理机构同意代理机构申请(用户管理—>纳税人授权管理—>税务代理管理)。

7、代理机构向被代理机构分配具体中介工作人员(用户管理—>税务代理结构管理—>代理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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