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_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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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评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与实施

学院成立“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学院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学院院长、主管研究生培养工作副院长、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教学科研办公室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学生办公室研究生负责人和学生代表组成。该委员会主要负责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并接受学生在评选中的申诉和投诉。主任委员:张义民

委员:宋锦春、田畅、陈亚男、夏风云、刘鹏宇、林楠、学生代表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设置

1、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四、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范围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单独考试生、强军计划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生不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入学超过6年后,不可以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五、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2012年)

博士研究生12人;硕士研究生20人。

六、评选办法

1、公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的范围和数量;

2、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3、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预审;

4、公示初评结果并征求意见;

5、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最终评审结果;

七、附注

1、具体评选办法参照《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2、2012年入学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参评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3、结合实际情况,2012年获校命名奖学金的研究生可申报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4、2012年获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训项目的博士研究生可申报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5、研究生申报材料的时间范围为2011年9月1日-2012年11月30日。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12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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