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范本(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_公司股东会决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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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2008 年12 月29 日(星期一)下午13:30 时召开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会议地点:衢化宾馆会议室(衢州)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股权登记日:2008 年12 月22 日
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巨化集团公司与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合同书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3、股东审议议案并发言;
4、股东对大会议案进行记名投票表决;
5、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6、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及注意事项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确 保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工作条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
定大会议事规则及注意事项如下:
1、大会特设秘书处,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会务。
2、2008 年12 月22 日在册股东必须到秘书处指定的地方凭股东帐 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核准股东身份,领取股东大会出席证,并依法享有大会的发言权、表决权。在主持人宣布到会股东人数及所 持股份以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可列席会议,但不享有 本次会议的发言权和表决权。
3、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当事先向秘书处登记,明 确发言的主题。
4、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
出质询,应经大会主持人同意。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 股东之后。
5、每位股东发言最多安排两次,第二次发言须经过大会主持人 同意。
6、在进行大会表决时,股东不进行大会发言。
7、股东发言每次时间为十分钟,要求言简意赅,不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以及董事会尚未形成决议的内容。对与公司或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无关的质询或提问,董事会有权拒绝回答。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8、公司由董事长、总经理或董事会委派代表回答股东提出的问 题。
9、在大会发言过程中,在座股东及列席会议者应保持安静。
10、股东大会议案表决,采用记名式投票表决,每一位股东持有 的股数即为其票数。同一议案的表决意见只能选择一项,选择两项或 两项以上的视为无效票。
1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由 二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参加清点,大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协助计票。
1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除会议议程外,不安排非股东人员 的发言。
13、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 他股东的权益,不得干扰大会的正常程序或会议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