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着力营造“五种氛围”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_加强反腐败建设的意见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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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着力营造 “五种氛围” 以良好作风 推动我市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意见

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市直纪工委,市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

在市纪委七届五次全会上,市委书记黄琪玉强调要围绕“弘扬正气”,着力营造“五种氛围”,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黄琪玉书记的讲话,全面贯彻了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省委卢展工书记在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充分体现了“突出发展、注重运作、凝聚合力、弘扬正气”的总体要求,对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推动三明在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中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化思想认识,全面履行职能,切实营造“五种氛围”,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努力为我市经济持续较快增长提供有力保障。

一、突出增强党性修养,着力营造学习氛围。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大力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增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

1、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一是开展主题教育。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全市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 “弘扬正气、合力争先”党性党风党纪主题教育,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认真查找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做政治坚定的表率、求真务实的表率、勤政为民的表率、艰苦奋斗的表率、清正廉洁的表率和团结共事的表率。二是加强警示教育。深入剖析并通报一些发生在我市的典型案例,同时,以中央纪委组织编撰的《廉政中国》电教片为主要教材,每月推出一新片,在各级党员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常鸣。继续推进警示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更新完善市反腐倡廉教育展馆,巩固提升宁化中央苏区革命纪念馆和建宁县中央苏区“反围剿”纪念园,永安抗战文化、尤溪朱子文化、泰宁“红军街”等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前往警示教育示范基地接受教育。三是抓好岗位廉政教育。以中央纪委编辑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读》、《公务员廉洁从政基本知识》为范本,依托全市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各级党校等,加强对各级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

2、加强反腐倡廉宣传。一是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活动。以庆祝建国60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反腐倡廉成果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理论征文活动,开展反腐倡廉采风活动,加强网络宣传与网上评论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把握反腐倡廉形势,坚定反腐倡廉信心。二是深化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制定《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组织、宣传、文化、新闻媒体等单位的作用,拓展廉政文化建设的领域,培育一批廉政文化示范典型,积极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风尚。三是拓展反腐倡廉宣传载体。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三明“清风”网页,办好《反腐倡廉工作研究》,建立“纠风热线”,加强反腐倡廉宣传阵地建设,集中报道各地各部门反腐倡廉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扬行风正、服务优的好人好事,努力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氛围。

3、健全反腐倡廉学习制度。一是健全并落实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制度。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定期安排反腐倡廉理论专题学习,把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二是健全并落实巡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参加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巡听,并把反腐倡廉理论学习情况作为学习中心组“三优一巡”考评的重点内容。三是健全并落实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制度。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有针对性地给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并把落实廉政党课制度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的内容。

二、突出落实“四个不让”,着力营造服务氛围。以落实“四个不让”服务行为准则为重点,以开展“五比”竞赛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动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1、切实保障政令畅通。一是突出督查重点。围绕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作用,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抓好中央扩大内需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好市委、市政府新的区域发展思路、产业发展思路以及做大做强市区经济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上级决策部署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确保政令畅通。二是把握关键环节。着力加强对扩大内需项目和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进度、资金管理使用、审批和建设程序、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保证项目符合规定投向,资金专款专用、公开透明,防范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上腐败现象发生;着力加强对执行节能减排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违规审批或核准立项特别是借机上马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等问题,严肃查处违反产业政策、规避环保审批,以及在节能和环保审批、评审、执法中失职渎职、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着力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重点查处非法批地批矿、非法低价出让土地获取非法利益、征地中损害农民利益,以及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违纪违法案件;着力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强化责任追究,对失职渎职造成事故,以及瞒报、谎报事故和事故背后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违规投资入股等违纪违法问题给予坚决查处。三是加强组织协调。对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开展的项目,坚持以我为主、主动协调、主动作为、务求实效;对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的项目,坚持各司其责、合力共为,着力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做到监督不缺位、不越位。同时,发挥好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特邀监察员的作用,加强与审计、新闻媒体的协调联系,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及时发现和查纠落实科学发展观中的“中梗阻”问题,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以严明的纪律保证各项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2、切实优化行政服务。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办事条件最少、流程最简、时限最短的要求,全面清理各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继续做好中央、省、市审批权下放对接和对梅列、三元两区审批权下放落实情况的督查。大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督促市直重点部门加快组建审核审批科,实行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集中审批”,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健全审批项目联审联办制度,开设审批“绿色通道”,对市重点项目、重大建设项目快审快办、督查督办,努力为企业和投资业主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二是完善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将“三明市网上办事大厅”运行范围覆盖至市直各审批部门、12个县(市、区)和54个重点乡镇,全面使用电子公章和个人数字证书系统,实现与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审批系统无缝链接,实现省、市、县网上审批联动,实现全市电子监察系统运行常态化,对行政审批服务全过程实施同步监督。三是加强绩效管理。健全政府绩效管理责任制度,强化各级各职能部门绩效管理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科学制定绩效指标,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健全绩效运行分析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建立绩效奖惩责任机制,把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估结果作为干部任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加强宣传发动,让社会各界更加了解、理解和支持政府工作,关注政府绩效情况,公正、客观地评价政府工作。四是强化效能督查。充分发挥全市202个机关服务“海西”发展效能情况信息点作用,完善效能信息采集网络,加强机关服务情况监测,及时掌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服务发展中的效能情况,有针对性地解决机关效能问题。健全和完善效能督查机制,整合督查力量,加强明查暗访,既要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好的典型,又要严肃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中梗阻”问题,促进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

3、切实维护企业权益。一是严格落实涉企优惠政策。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市政府出台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33条意见,以及《关于进一步扶持工业企业加快发展的补充意见》,帮助企业共克时坚、共渡难关。二是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和停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市场中介组织、公共服务行业收费;加强对各级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监督,严禁涉企乱收费和摊派,规范培训收费管理,规范检验检测收费,规范涉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厉查处侵害企业权益的滥用职权行为,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三是妥善处理涉企案件。在开展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办案过程中,要从有利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有利于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出发,慎重选择办案时机,慎重采取强制措施,慎重使用办案手段,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欺诈的界限,严格区分企业依法融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界限,严格区分工作失误与故意违纪违法的界限,严防执纪执法不当给企业生存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三、突出维护群众利益,着力营造为民氛围。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深化纠风专项治理。一方面,突出纠治重点。督促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着力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饮用水源地环境污染问题,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责任制落实情况、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继续治理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以及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涉农负担中的突出问题,继续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要加大查纠和曝光力度,起到震慑作用,遏制不正之风的滋长。另一方面,坚持纠建并举。严格实行纠风重点监控制度,对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群众反映较多、纠而复生的单位,要实行重点监控、严格责任追究,确保问题整改落实。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建立健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热线、互联网站相结合的政风行风建设监督体系。认真分析不正之风产生的根源,在加大查纠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用预防的思路和治本的办法,进一步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2、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一是督促惠民政策落实。加强对市委、市政府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监督检查,保障农村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的投入和农业补贴款项的规范使用,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继续深化,确保农民得到实惠。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出台的有关就业政策,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化解就业压力,保持社会稳定。二是加强惠民资金监管。督促协调有关部门,重点加强对支农惠农财政资金预算、拨付、使用及其效果的监管,确保这些资金投入发挥最大效益;加强对对口援建、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使用管理的跟踪监督,确保这些资金(基金)运营管理安全有效,分配使用公开透明。对贪污、挪用、截留、挤占、冒领、违反规定用途使用等行为,要坚决查处,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三是规范农村“三资”管理。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农村“三资”监督管理的意见》,全面推进并不断完善乡(镇)会计服务中心、乡(镇)村公有资产监管中心、乡(镇)村招投标服务中心等平台建设,全面推行村集体财务计算机网络监管,确保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3、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一是拓宽信访渠道。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12388信访举报电话、网络举报等,为群众信访举报提供便利;坚持重心下移,全面推行县(市、区)纪委书记定期接访群众制度,健全重点约访、带案下访等制度,化被动接访为主动接访;继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对排查出的问题,严格落实责任、逐一化解;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完善县、乡、村三级信访信息网络,及时发现和处理群众信访问题,防止和纠正“栏、卡、堵、截”等现象,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注重信访分析。建立健全信访情况定期分析排查制度,注重从群众来信来访、联席会议沟通、网上舆情等方面发现和分析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特别是对反映林权制度改革、征地拆迁、干部失职渎职侵害群众利益引发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要专题调研、综合分析,研究对策,努力增强信访信息在反映信访形势、服务领导科学决策等方面的作用。三是加强信访督办。认真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责任体系。全面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以重信重访问题为重点,下大力气集中解决久拖不决的问题,对信访问题多、上访量大的地方,要加强督办,明确责任,确保问题妥善化解。加大信访直查快办力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情节简单、线索具体、情况紧急的信访件要进行直接查办,及时将问题遏制在初始阶段。健全信访办结反馈机制,对署实名的信访件,要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回应群众的关切和诉求。健全信访责任追究机制,对重点群众信访事项久拖不办,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大规模上省进京集体访,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格责任追究。

4、强化基层民主监督。一是深化办事公开。继续深入推进村务、乡镇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阵地、内容、时间、方式和对象,积极推行入户公开、点题公开、质询公开等公开形式,切实让群众看得清、看得懂、能监督。二是推进民主管理。全面推行村务决策听证制度、户代表议事制度,认真落实“六步工作法”,推进村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村“两委”人选的任职条件,加强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检查,维护农民民主权利。三是加强干部监督。认真落实《三明市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试行)》,积极推广农村基层干部“勤廉双述”的经验做法,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全市54个重点乡镇和35个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建设,适时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面落实乡镇(街道)纪委“五有”建设,进一步充实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力量,为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发挥职能作用创造条件。

四、突出强化责任落实,着力营造尽责氛围。以落实“三项制度”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负责、敢于问责,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的职责。

1、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明确责任范围。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机制、人员分工及相关制度建立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特别是要结合本级本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协助党委(党组)按照领导分工及时调整、明确党风廉政责任范围,促其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切实加强责任范围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积极推动责任范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二是分解责任内容。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根据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的工作部署,协助党委(党组)结合实际制定反腐倡廉建设主要任务的分工落实方案,明确每一项任务的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及承办机构,确保任务明确、责任到位。同时,加强对落实责任、推进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制度和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扎实有效推进工作落实。三是抓好责任考核。各级纪委(纪检组)要结合每年反腐倡廉建设重点,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评内容和考评办法,增强考评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强化考核成果的运用,坚持把考核结果纳入对各级各部门全年工作综合考评范围,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四是严肃责任追究。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学习借鉴外地的经验做法,结合实际制定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追究重点,把握政策界限,对严重违反责任制规定的行为,以及责任制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

2、积极推行行政问责制。一是规范行政行为。深入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在抓好市本级的同时,向下辖的系统、行业延伸,做到市、县同步推进。规范权力运行要在“清权、确权、亮权、督权”上下功夫,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要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为主逐步向行政决策、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领域拓展。要持续健全市场机制,防止权力“寻租”,重点推进垄断性社会资源和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加快建设县(市、区)统一交易平台,做到市、县联动、规范运作。进一步清理中介组织,凡属与政府部门及其事业单位在组织、工作、经费、办公场所等方面有关联的中介组织,上半年必须彻底分开。督促抓好政务信息公开,修编完善《三明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三明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健全听证、咨询、公示、信息发布、投诉、处理等制度,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信息统一纳入民生资讯平台,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二是督促依法行政。综合运用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等手段,注意发挥各类监督主体的作用,加大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监督。继续推进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工作,在总结去年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监察范围和监察领域,督促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及时查纠行政缓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促进依法行政、高效行政、廉洁施政。三是强化行政问责。建立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把问责的对象重点放在行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特别是负有直接或间接领导责任的领导成员;把问责的范围重点放在是否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否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履职,对有令不行、落实不力或违法行政、失职渎职等行为,要严格追究责任。

3、认真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一方面,发挥好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作用。进一步健全联席会议制度,调整充实联席会议成员,成立联席会议办公室,明确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和信息沟通,认真研究制定审计规划,坚持把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资金(基金)作为审计重点,审计情况及时报告联席会议。另一方面,运用好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制定《三明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审计结果的运用。对审计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对审计建议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审计结果运用情况要加强跟踪督查,督促被审计单位抓好审计问题的整改。今年,市、县两级要对2007年以来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予以严肃处理,切实维护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严肃性,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更加自觉地担负起经济工作方面的领导责任。

五、突出教育保护干部,着力营造创新氛围。以保护党员干部、激励创新创业为导向,坚持关口前移,正确把握政策,激发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思想观念,弘扬创新精神,敢于破解难题,推动科学发展。

1、促进廉洁从政。一是健全提醒机制。认真落实市纪委《关于对领导干部实施党风廉政谈话的暂行办法》,抓好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四项谈话”,认真听取各级领导干部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建议,及时教育帮助领导干部克服和解决在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形成更加有效的廉政提醒机制。二是开展专项治理。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对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有关事项组织申报登记;对领导干部住房情况进行登记摸底;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国家工作人员投资入股矿产资源,坚决纠正和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三是制止奢侈浪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严格审批出国(境)经费、团组数量和规模,严禁用公款出国(境)旅游;严格落实2010年底前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的规定;坚决查纠超预算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以及领导干部私自驾驶公车等问题。

2、加强党内监督。一是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树立正确的监督理念,让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加强监督,既是严格要求,更是关心爱护,强化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加强对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工作,适时推进市、县两级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发挥好派驻机构的监督作用,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正确用权、廉洁从政。二是开展勤廉巡查。认真总结勤廉巡查试点工作经验,将勤廉巡查工作常态化,继续在部分县(区)开展勤廉巡查工作,运用好巡查成果,促进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三是凝聚监督合力。充分发挥各类监督主体的作用,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切实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3、支持创新创业。一方面,树立正确的反腐倡廉政绩观,处理好惩治腐败与预防腐败的关系,坚持惩治腐败是成绩、预防腐败也是成绩,查实问题是成绩、澄清问题也是成绩,既坚决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又支持和保护改革创新,以正确导向服务科学发展。另一方面,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正确把握政策和策略,实事求是、宽严相济,惩处极少数,团结教育大多数,理直气壮地支持改革者、鼓励创业者、追究诬告者、严惩腐败者,为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的人撑腰壮胆,为受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是非,切实把执行纪律要求与教育保护干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相统一,努力营造尊重创业、鼓励创造、支持创新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市在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中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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