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工业园区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_食品安全突发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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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工业园区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迅速、有序、高效地处置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上海市实施办法》,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宝山工业园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园区突发的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病亡,或者有科学依据将对社会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事件。
二、事故分级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园区对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质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可能引发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因素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具体实施为必须在接报后1小时内向区食安办口头报告,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特别重大或者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相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技术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保障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及时、有效地应对食品安全事故和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群防群控,一旦发生事故,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的科研和培训,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园区管委会统一领导园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园区食安委在园区管委会的领导下,承担园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的职能,负责全园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指挥。为了加强对园区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调查处理组、医疗救治组、专家咨询组、信息发布组等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2、园区应急指挥部职责
(1)向园区管委会报告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情况,执行区委、区政府和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指示和命令;
(2)收集、掌握事故的有关信息,决定采取重大应急处置措施;
(3)经园区管委会同意发布食品安全事故预警级别及处置指令,启动相关处置预案或采取其他措施;
(4)经园区管委会同意,决定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闭和实行管制等强制措施;
(5)负责指挥调度警力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6)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7)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汇报工作;
(8)组织园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的演习演练。
3、园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园区安监部负责园区应急指挥的日常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等工作。
(2)市场监管局(罗泾所)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负责生猪屠宰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3)市场监管局(罗泾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4)市场监管局(罗泾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5)市场监管局(罗泾所)负责食品消费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处置中的医疗救护和技术支持,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负责突发重大食品中毒的应急响应,依法开展对重大食物中毒的卫生学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4、园区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园区食安办牵头,调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各部门实施救援工作,协调其他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汇总信息,报告、通报事故情况,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2)调查处理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为主负责,迅速查处,追踪源头,会同上级部门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劣质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会同上级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查处。
(3)医疗救治组:由罗泾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4)专家咨询组:由园区食安办负责,会同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专家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帮助,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5)信息发布组:由党政办牵头负责,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组织信息发布。在发生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涉外事件时,及时组织对外发布,并视情况向涉外管理部门通报情况。负责受理事故发生地现场的记者采访申请和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有关信息管理和指导。
5、居委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各居委应成立相应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织及机构,在街道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下,组织和指挥居委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其职责是:
(1)负责本居委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决策和现场指挥,制定控制措施;
(2)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置、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及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等工作;
(3)督促区域内各有关单位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监督执行,必要时,组织重点防范单位进行应急演练;
(4)及时向园区级应急指挥机构上报信息,汇报工作。
6、园区食品安全事故日常管理机构
园区食安办负责全园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监管工作。主要职责是:承担园区应急指挥部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相关问题;负责全园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处理工作;组织编制和修订园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各居委实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五、监测、预警与报告
1、监测:园区建立统一畅通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应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2、预警:园区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并作出预警,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3、报告:(1)报告范围
按照事故分级一至四级中任何一级食品安全事故。(2)食品安全事故(发现)单位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向园区应急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报告。
(3)下级向上级报告
园区各有关单位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向园区应急指挥部报告,园区应急指挥部应及时作出反应并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
(4)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②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及餐饮单位; ③园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④行使职责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⑤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以及消费者。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5)报告时限要求
事故发生地居委或有关部门,应在知悉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作出初次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6)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
①初次报告。应尽可能详细地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伤亡人数、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并注明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联系人员和联系方式、如有可能应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直接经济损失估算等。
②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③总结报告。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六、应急处置保障
合理调配、利用卫生资源,强化行业管理和属地化管理意识,使整个区域内的资源配置效益和使用效益得到提高,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合理利用,做到园区全域一盘棋。具体如下:
1、医疗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系统应急处置工作应当立即启动,救治人员立即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2、人员保障
第一时间请求区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园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故处置。
3、技术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机构承担。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由区级指挥部统一调度,派出专家组指导工作。
4、物质保障园区有关部门应当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处置物资储备,提供应急处置资金,所需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5、信息保障
建立园区食品安全事故专项信息平台,由园区应急指挥部负责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
6、培训演练
园区应急指挥部根据本园区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应急预案,要有计划的定期展开园区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培训及演练,已检测强化应急准备及应急处置能力,并通过演练过程的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上海宝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