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师考试物业管理实务讲解_物业管理师考试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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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物业管理师考试物业管理实务密卷讲解一

物业管理企业的概念和特征(熟悉)物业管理企业是依法成立、具备专门资质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地位,依据物业服务合同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活动的经济实体。其特征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点:

第一,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物业管理企业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建立,拥有一定的资金、设备、人员和经营场所;拥有明确的经营宗旨和符合法规的管理章程,具备相应的物业管理资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以自己的名义

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所提供的服务是有偿的和盈利性的。

第二,属于服务性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的主要职能是通过对物业的管理和提供的多种服务,确保物业正常使用,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创造一个舒适、方便、安全的工作和居住环境。物业管理企业本身并不制造实物产品,它主要是通过常规性的公共服务、.延伸性的专项服务、随机性的特约服务、委托性的代办服务和创收性的经营服务等项目,尽可能实现物业的保值和增值。因此,物业管理企业的“产品”就是服务,与工业企业等其他经济组织是有区别的。第三,具有一定的公共管理性质的职能。物业管理企业在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服务的同时,还承担着物业区域内公共秩序的维护、市政设施的配合管理、物业的装修管理等,其内容带有公共管理的性质。

二、物业管理企业的分类(了解)物业管理企业的分类方法有很多种,这里只介绍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几种分类方法。(一)按照投资主体的经济成分来划分 1.全民所有制物业管理企业

全民所有制物业管理企业的资产属于国家所有。这类企业大多是从已有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中分离出来,以原有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的房屋管理和维修部门为基础,由原有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负责组建。这类企业在刚成立时,往往依附于原来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物业一般是由原有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自建的,具有自建自管的特点。随着物业管理市场的不断发育和全民所有制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这类企业已逐步走上市场化发展的轨道。

2.集体所有制物业管理企业 集体所有制物业管理企业的资产属于集体所有。这类企业一般是以街道原有的房产管理机构为基础,由街道或其他机构负责组建,管理街道区域内的物业或其他物业。此外,这类企业还可以由集体所有制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组建,主要管理企业自己开发的各类房产。3.民营物业管理企业

民营物业管理企业是指民营性质的物业管理企业。4.外资物业管理企业

外资物业管理企业是以外商独资经营、中外合资经营或合作经营等形式进行运作的物业管理企业。

5.其他物业管理企业

其他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的投资主体所有的物业管理企业。(二)按股东出资形式来划分 1.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2.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被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3.股份合作型物业管理企业

股份合作型物业管理企业的股东通过订立合作经营章程,按其股份享有权利和义务,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三、物业管理企业的常见模式

(一)房地产建设单位的附属子公司或部门

房地产建设单位的附属子公司是指由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投资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物业管理企业。另外,也有部分房地产企业在其内部设立专门部门(不属于企业),承担售后物业的管理工作。这种企业的特点是:房地产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属上下级关系。这类物业管理企业过去的主要管理对象为上级建设单位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但近年来随着市场化进程不断推进,除了管理上级建设单位开发的项目以外,也通过市场获取物业管理项目。(二)独立的物业管理企业

独立的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不依附于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和其他单位,独立注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物业管理企业。(三)物业管理集团公司

物业管理集团公司主要由集团总公司和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构成。集团总公司是宏观控制机构,集团发展的战略决策由总公司负责,总公司机关中设若干业务处室和行政办公部门;子公司或分公司既可按地域设置,也可按专业服务内容划分,如楼宇设备的维修公司、清洁服务公司、保安服务公司以及物业管理公司等。

2013年物业管理师考试物业管理实务密卷讲解二

物业管理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

根据《公司法》和《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的设立程序分为工商注册登记和资质审批两个阶段。

一、物业管理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分为六个步骤)根据《公司法》规定,企业设立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在营业前必须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其办理手续与一般企业相同。(一)企业名称的预先审核

物业管理企业可结合行业特点,根据所管理物业的名称、地域、公司发起人等取名,但在起名时,必须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申请企业名称的预先核准,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获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二)公司地址

物业管理企业应以其主要的办事机构所在地作为公司的地址。(三)注册资本

《公司法》规定,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有限责任公司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为l0万元,物业管理企业作为服务性企业应符合此规定。同时,考虑到企业注册后即应办理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因此,注册资本还应符合各资质等级注册资本的规定要求。(四)股东人数和法定代表人 在设立物业管理企业时,股东人数必须符合法定条件。(五)公司人员

物业管理企业的人数和从业资格应该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六)公司章程

物业管理企业章程是明确企业宗旨、性质、资金、业务、经营规模、组织机构以及利益分配、债权债务、内部管理等内容的书面文件,是设立企业的最重要基础条件之一。企业章程的内容因企业性质和业务的实际情况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有章程文本,主要内容包括:

(1)总则,包括公司名称和地址等;(2)企业的经营范围;(3)公司注册资本;

www.daodoc.com(4)股东的姓名或名称;(5)股东的权利和义务;(6)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7)公司的机构及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8)公司的法定代表;(9)公司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10)职工录用方式、待遇、管理方法;(11)企业的各种规章制度。

物业管理企业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应提交由具有法定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及必要的审批文件。物业管理企业如果符合规定的条件,在工商行政机关发给营业执照后,公司即告成立。

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批及管理

二、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批及管理

(一)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条件(注意:谁审批、谁颁发、谁管理)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和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各资质等级物业管理企业的条件 如下: 1.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宅200万m2;2)高层住宅100万m2;3)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m2;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他物业50万m2。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2.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宅100万m2;2)高层住宅50万m2;3)独立式住宅(别墅)8万m2;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他物业20万m2。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良好的经营管理业绩。注:计算基数如何算

计算时,将资质规定中的分类面积数放在分母,将企业的该类物业实际管理面积数量作为分子,然后加和。

例:有一家企业想申报一级资质,管理多层住宅60万m2;管理高层住宅80万m2;管理工业厂房80万m2。

计算:(60/200+80/100+80/50)×100%=(0.3+0.8+1.6)×100%=270% 因此,该企业在这一项上,符合一级企业资质申报要求。

2013年物业管理师考试物业管理实务密卷讲解三

第一节 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的内容与形式

一、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的概念 首先,要将招标和投标加以区分。(一)物业管理招标 1.物业管理招标的概念

物业管理招标,是物业管理服务产品预购的一种交易方式,即由物业的建设单位、业主大会或物业所有权人(以下简称招标人)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制订符合其管理服务要求和标准的招标文件,由多家物业管理企业或专业管理公司参与竞投,从中选择最符合条件的竞投者,并与之订立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一种交易行为。在我国全面实施市场经济体制的环境下,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来筛选物业管理企业已经形成氛围,越来越多的企业会通过招投标这种方式获得对物业实施服务管理的机会。2.物业管理招标主体

物业管理招标的主体一般是物业的建设单位、业主大会(单一业主)、物业产权人(政府机关或物业产权部门)。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的前期物业管理活动中,由物业建设单位负责物业管理服务的招标组织工作;业主大会已经成立的,由业主大会负责实施物业管理的招标组织工作。

一些重点基础设施或大型公用设施的物业(如机场、码头、医院、学校、口岸、政府办公楼等),其产权人多为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此类型物业的招标必须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相关产权部门的批准,一般由产权人或管理使用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等作为招标人组织招标。

(二)物业管理投标 1.物业管理投标的概念

物业管理投标,是对物业管理招标的响应,是指符合招标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各项管理服务要求与标准,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竞争的行为。2.物业管理投标的主体

物业管理投标的主体一般是指具有符合招标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或专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

专业管理公司通常是指具备一定资质、能承接物业管理专项服务的专业化企业,如电梯(安装、维修)专业公司、楼宇设备专业公司、清洁卫生专业公司、园林绿化专业公司等。就整体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而言,投标的主体必须是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但市场上也存在将一个整体的物业管理项目按内容进行分项投标的情况,参与投标的不仅有物业管理企业,也有相应的专业管理公司。

二、物业管理招标的类型(一)按物业类型划分

根据物业的不同类型,可以将物业管理招标分为住宅项目招标和非住宅项目招标两大类。其中的非住宅类项目可分为商业区、写字楼、工业区、公用基础设施(如机场、医院、地铁、学校、码头、步行街)等。(二)按项目服务内容的实施划分

根据物业管理项目的服务内容和招标人的不同要求,可以将物业管理投标分为整体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标、单项服务项目的招标和分阶段项目的招标等类型。

如规划用地为54万m2的某大学城的物业管理项目,其招标单位将该项目的房屋本体与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清洁卫生、环境绿化、综合服务等项目分别招标;在房屋本体与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这一单项招标中,又将重要设备如电梯、空调冷水机组的管理分离出来,另行由招标方负责指定专业公司作为分包商;在清洁卫生、环境绿化分项的招标中,不仅有具有专业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参与,也有清洁、绿化等专业公司参与。(三)按招标主体的类型划分

根据物业管理招标主体的不同,可以将物业管理招标分为物业建设单位为主体的招标、业主大会(或单一业主)为主体的招标、物业产权人为主体的招标等类型。

前期物业管理一般以物业建设单位为招标主体;物业管理正常运作后,一般以业主大会为招标主体;若物业性质为重点基础设施或大型公用设施、政府办公设施,招标主体则为物业产权人、管理使用单位或政府采购中心。(四)按项目服务的方式划分

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的方式不同,物业管理招标可以分为全权管理项目招标、顾问项目招标等类型。

三、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的特点

(1)由于物业管理是综合性的服务,服务内容的涵盖范围和领域较广,甚至在一个项目中有时会出现几种不同类

型的物业,并要求投标人提供综合性的管理服务,因此,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具有明显的综合性特点。如高校物业项目或大型社区物业项目,由于其物业涉及住宅、公寓、办公楼、教学楼、商业服务区、工业区(校办企业)等,一般具有地域广、物业类型多、服务领域广等特点,因此,要求投标方所提供的服务具有综合性。

2013年物业管理师考试物业管理实务密卷讲解四

物业管理投标的条件、程序与策略技巧(一)参加物业管理投标的条件 1.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参与物业管理投标应当是具有相应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和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法人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在国内参与投标业务的,必须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具体可参照建设部2004年3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5号《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招标方规定的要求

在物业管理招标投标中,招标方在招标条件中除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一般还会要求投标方具有管理与投标物业类似项目的经验与业绩,并对投标人在资金、管理和技术实力,投标人的商业信誉,派驻项目的负责人、管理团队的条件,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投标书的制作、技术规范和合同条款等方面作出明确具体的要求。(二)物业管理投标的程序 1.获取招标信息

根据招标方式的特点,投标人获取招标信息一般来自两个渠道:一是从公共媒介上采集公开招标信息,二是来自招标方的邀请。2.项目评估与风险防范

在获取招标信息后,投标人应首先组织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和财务等方面的人员对招标物业进行项目评估,预测中标成功的可能性和存在的风险,对投标活动进行策划,制订相应的投标策略和风险控制措施,确保投标的成功或避免企业遭受损失。(1)项目评估

项目评估一般分为两个阶段,即初选阶段,准备和实施阶段。初选阶段的评估主要是在调查、研究资料的基础上对项目进行分析、预测和评定,目的是确定是否参与投标;准备和实施阶段的评估主要是对投标物业进行深入的调查和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最佳投标策略和管理方案。

项目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投标物业的基本情况

投标人在分析招标物业项目的基本情况时,主要是从物业的性质、类型人手,着重了解物业的建筑面积和投资规模、使用周期、建筑设计规划、配套设施设备等具体情况。属于新建物业的,就要了解物业的建设周期和进度,分析物业现有条件对实施物业管理服务的利弊,如在早期介入和前期物业管理的项目中,要关注现有规划设计及建筑施工中是否存在不符合物业管理要求的问题,以便在方案中提出相应的解决或建议方案;属于已投入使用的物业的,则应收集物业使用过程中的具体资料,如历年大中修计划实施情况、配套设施功能改造方案等;属于商业类型物业的,则应了解商业物业的使用功能和规模;对公用事业类型物业,除了解物业的基本情况外,还应该关注现有规划或已配置的设施中是否具备预防及应对紧急事件的条件等。

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通过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标前会议等渠道获取招标物业项目的基本资料,为项目的组织架构设计、人员及岗位的设置、费用测算等提供准确的依据。2)招标物业项目的定位

分析招标物业项目的定位要从投标物业项目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人手,了解物业的功能定位、形象定位和市场定位,调查物业所在地域的人文环境、经济环境、政治及法律环境,具体包括物业所在地域的法规政策,政府管理,社会文化传统与风俗习惯,居民收入与消费水平,物业所在区域的位置、交通条件、商业状况、人口流动状况,同类物业的服务费用标准等。3)业主的需求

招标物业项目的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的需求包括业主需求的内容、物业管理消费的承受能力等。目前设计得较为规范的物业管理招标文件中对物业管理服务需求都有明确具体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认真分析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对于非单一业主性质的招标项目,物业管理企业还应通过市场调研的方式了解招标物业业主(包括预售或现售性质物业的潜在客户)的文化层次、生活需求、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期望与要求,从而为制订物业管理方案中的服务重点和管理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2013年物业管理师考试物业管理实务密卷讲解五

合同的概念 第三章物业管理合同

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合同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合同大量存在于物业管理的各个环节,物业管理的各种行为都与合同有关。物业管理合同是一个综合的概念,它是指物业管理当事人之间就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或契约,包括售房合同、业主公约、早期介入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物业经营协议、供水供电有偿委托合同、专项管理项目及设备分包协议等。签订与履行物业管理合同,是物业管理优质服务的核心内容,也是保障物业管理活动顺利开展和物业管理优质服务的基石。本章首先介绍合同的一般原理,之后重点介绍物业管理合同中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公约。第一节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当受要约人以订立合同的意图接受要约时合同即成立。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合同的订立,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一、合同的要约

要约(Offer),在商品交易中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等,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Offeror),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Offeree、Acceptor),或被称为承诺人。简单地说,要约就是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就是对要约的接受。要约人在要约中提出合同的基本条件,并表明愿意以此条件订立合同。一旦受要约人同意,合同即成立,双方均应受合同的约束。如果受要约人认为要约中有些内容不能接受,并提出修改建议,称为反要约。所以—个合同的签订往往要经过要约、反要约的数个回合的谈判。合同成立以最后的要约与承诺生效为准。

(一)合同要约的构成要件

作为合同成立的一个要素,要约的构成要件为: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即表明一旦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要约人就成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2)要约必须包括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即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且内容必须明确,使受要约人能理解要约人的真实意图。(3)要约必须传达到受要约人才能生效。如果要约人虽有要约但未传达,或要约因信件遗失等原因而不能传达,则该要约不发生任何效力。

要约一旦作出,要约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要约是订立合同的提议,应表明一旦对方同意,即受要约约束的意思表示,所以不是所有的订约提议都可以构成要约。(二)合同要约与邀请要约

要约不同于邀请要约。邀请要约(Invitationto treat)是一方邀请他方向自己发出要约,邀请要约人无须承担法律责任。从以下比较中可以更加明确要约与邀请要约之间的区别: 1.拍卖(Auction)拍卖是一种特殊的交易方式,但其成交过程也可用要约与承诺来分析。拍卖广告以及拍卖人宣布拍卖某物都属于邀请要约。拍卖过程中出价人每次竞买的出价均为要约,拍卖师击槌表示成交则为承诺,双方交易告成。因此,往往在拍卖过程中,拍卖广告上的有些物品,可能会被撤销拍卖,因为拍卖广告并非要约。2.广告 原则上,一般的广告不是要约。即使广告中标明物品及价格,也不认为广告是要约,广告只是邀请要约。但对于某些已经作出许诺的广告,并且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则可能成为要约。例则,悬赏广告是要约,悬赏广告声明对完成某种特定行为的人给予奖励,构成了单方允诺行为,只要有人完成了广告所约定的行为,合同即成立,悬赏人就有义务履行奖励的允诺,支付约定的报酬。3.标价

标价是邀请要约,不是要约。任何商店或超级市场上商品的标价陈列,都仅仅是邀请要约。当顾客交钱购物,店员接受时,合同才成立。同样,当顾客根据广告、货物清单或商品陈列的价目表上的价格提出订单时,这个订单的提出就构成要约。4.招标

招标投标也是现代社会常见的交易方式。招标是邀请要约,投标则是要约,招标人接受投标确定中标是承诺。一旦中标,合伺即成立。因此往往在物业管理招标文件 或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三)合同要约的法律意义

要约的法律意义在于要约是一种法律行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一旦生效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不得随意撤销,具体体现在要约的撤回或撤销的严格法律规定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七条以及第十八条的规定,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撤销要约的通知则只限于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了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第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第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否则,要约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合同的承诺

承诺(Acceptance),在商品交易中又称为接受、收盘,是指受要约人按照要约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用语言或行为对要约表示完全接受以缔结合同的一种意思表示。要约一经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一)合同承诺的构成要件

承诺必须具备如下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或其代理人作出。非受要约人或未获得授权的代理人不得作出承诺。(2)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时间内作出。超过要约规定的期限或合理期限的承诺无效,只能视为一个新要约。(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一项有效的承诺,受要约人不能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否则为新要约,并导致原要约失去效力。

(4)承诺必须传达给要约人。如果受要约人内心愿意接受要约,却保持沉默,未对要约人公开表示,则不构成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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