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处公示要求建委要求_贵港市住建委任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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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处公示要求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应当在三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严格按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公开对外销售。
证照信息公示
公示开发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预售商品房的,公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现售商品房的要公示《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公示开发企业名称、楼盘名称、坐落位置、土地性质、房屋性质、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
销售资料公示
公示所售楼栋的销控信息表,所公示的信息要与网上一致,签约、认购、和正在申请审核购房身份的要用不同的颜色分开标识,公示每套在售房屋的销售情况以及销售状态,包括:楼号、楼层、房号、套内面积、建筑面积、套内单价,建面单价和房屋总价,要标识所售楼栋的拟售均价及开盘时间;销售地下车位的,标明每个在售车位的面积和销售总价;销售商品房有优惠的要标示折扣幅度及享受折扣的条件。
2007年8月1日后领取商品房预售证或房屋所有权证,预售、销售商品住宅的,公示建筑隔声情况的建筑设计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相应部分复印件。
预售、销售商品住宅的,公示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建科【2008】116号文件《关于印发的通知》,附件一在现场公示,附件二在合同中公示。
从2010年12月1日以后申办预售许可的项目,必须公示《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要与申办预售许可时方案一致,不可变更,如有变更需重新备案。
2007年3月1日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或2007年3月1日前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在2007年8月1日后进行施工招标的住宅项目预售的,公示经建设房管部门备案的项目建设方案。
实施预售资金监管的,公示项目工程建设费用、项目用款计划、监管银行及与银行签订的监管协议、监管资金专用账户名称及账号。
预售商品住宅的,公示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预售其他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公示每套商品房户型、层高、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共用面积分摊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