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信息化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_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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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江西省信息化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西政报2006-14 赣府厅发„2006‟2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信息化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信息化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发„2006‟1号)精神,以信息化带动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现就推进我省信息化新农村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信息化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大趋势,是推动经济社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力量之一。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业农村信息化既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然要求。为农民提供方便实用的信息服务,是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决策管理与服务水平的必然选择,是统筹城乡发展、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措施,对于推广农业科技、调整农业结构、开拓农产品市场、提高农民素质、实现农民增收以及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我省信息化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完善农村信息基础设施为支撑,以建立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体系为重点,以提高农民信息应用能力为着力点,全面提高我省农业农村信息化水平,促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总体目标。
通过信息化新农村建设,到“十一五”期末,建成较为完备的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基本实现“自然村通电话,行政村通宽带,村村通电视”,形成覆盖全省农村的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实现各类涉农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和信息入户。建立一支活跃在农村、具有较高素质的农村信息化人才队伍,为广大农民提供信息化服务,使现代农业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中得到更广泛的应用,信息技术对农业增加值的贡献率有较大提高。基本构建起适应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信息化支撑体系,使农村信息基础设施、涉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农村信息化应用水平在中部地区位居前列。
(三)基本原则。1政府牵头,市场运作。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信息化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领导,制定规划,出台政策,引导信息化新农村建设有序发展。要按照市场化模式运作,明确各通信运营商、有关企业以及广大农民群众在信息化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各自的优势,鼓励合作与竞争。2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充分整合已有的存量资源,推动网络互通、资源共享,防止各自为政,避免重复建设。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协调配合,优势互补,努力形成全社会推动信息化新农村建设的合力。
3服务“三农”,务求实效。紧紧围绕农业、农民和农村的实际需求,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经济实用的信息化产品和服务,使信息化新农村建设的成果真正惠及广大农民。
4分步实施,扎实推进。选择条件比较成熟、群众需求比较强烈的乡(村)开展信息化建设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广。防止形式主义、急于求成,扎扎实实地推进信息化新农村建设。
三、“十一五”时期我省信息化新农村建设的主要任务(一)完善信息基础设施。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加快实施新一轮电话、广播电视、宽带网“村村通”工程,采取“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技术手段,提高宽带用户和计算机的普及率,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入户问题”。基本实现自然村通电话,电话普及率达36%,用户总数达到1200万户,在90%以上农村电话用户中普及推广使用信息电话;建设覆盖所有行政村的移动话音网络。宽带网覆盖100%行政村,用户总数达到32万户,在50%以上的乡镇建成标准化的信息服务设施。建设农村初中计算机、多媒体教室和小学卫星接收装置。不断提高广播电视在农村的覆盖率、入户率,确保广播电视长期通、正常通、户户通。
(二)推进农业生产信息化。有重点、有步骤地推广3S技术(地理信息系统GIS、全球定位系统GPS和遥感技术RS)和计算机自动控制、模拟等技术,逐步实现精准选种、精准播种、精准灌溉、精准施肥、精准田间管理和精准收获等农业生产过程的信息化。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合理使用各种农业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发展节约型农业和生态农业。以省内国家级重点龙头农业企业为示范,推动信息技术在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管理等环节的广泛应用,提升企业竞争力,加快我省农业产业化、现代化步伐。
(三)推进农产品流通信息化。
以国家和省级粮食交易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为依托,以省农村综合信息网为基础,建设粮食和农产品交易电子商务平台和认证、支付、物流体系,实现网上交易。2006年底实现全省90%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上网,2010年实现全省80%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的网上交易。同时,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广设立电子信息屏。鼓励、扶持建设一批县域经济特色网站,拓宽销售渠道,形成品牌效应,促进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搞好农产品现代物流,推进信息技术在农产品包装、储存、运输、销售环节的应用,实现供需对接。
(四)加强农村市场信息服务。
建设全省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门户网站,整合开发各种实用信息资源,办好“信息田园”,通过电话、互联网、短信、广播电视等多种手段实现信息入户,为农民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信息服务。建立农村移动通信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以移动短信系统为主的信息承载平台,在乡村设立三农移动信息服务站点,运用综合信息服务机,通过移动通信实现“农信通”、“村务通”。建设江西“农业新时空”信息系统,加快涉农信息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整合各涉农部门的信息源,实现信息共享。通过电话、互联网、短信、114号码百事通、农村黄页、广播、电视、信息栏等多种形式,确保信息进村入户。根据农村的新形势、农民的新需求,创新服务内容与方式,增加农民外出就业岗位信息、法律咨询、维护权益等信息服务;积极引导各种经济实体进入农村信息服务领域,允许外资、民间资本以及各类风险基金、创业基金参与农业信息化建设,搞活农村信息服务市场。
(五)推进农村管理信息化。
开展农村管理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研制、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村经济管理系统、税费征收管理系统等农村管理应用软件,组织开发具有我省特色的农村管理信息系统。采集、整理农村财务、土地、水资源、劳动力等基础信息,建设完善农村信息数据库,加快涉农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尽快建成省级农村信息数据处理中心、县(市、区)级农村管理信息数据处理分中心和乡(镇)数据处理站,逐步实现省、县(市、区)、乡(镇)、村间的数据传输和信息共享,促进农村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
(六)推进农村社会服务信息化。
采用互联网、广播、电视、电话、信息接收机等多种形式,促进信息进村入户。加快推进农村社会公共领域信息化建设,普及信息技术在农村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治安等公共事业中的应用,重点完善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系统、农村疫情监测防治和卫生信息报告、医药食品检疫防疫信息系统、农村劳动力就业及社会保障服务信息、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系统、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等,尽快启动农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信息系统。
(七)推进信息化新农村示范工程。
结合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实施江西电信“千村百镇”信息化新农村示范工程。2006年建设1000个“信息化新农村示范行政村”和100个“信息化新农村示范乡镇”,并建立“信息化新农村示范乡镇(村)”标准体系。充分发挥基层互联网信息网络作用,加快信息服务站(点)建设,2006年全省要建成30个农业信息超市。向全省农村推广“阳光网”,为农村中小学校的教育服务。同时建设江西移动信息化百强乡、信息化千个示范村和万个农村信息服务专业户。
(八)加快“金农工程”建设。依托国家的“金农工程”,争取各方资金,统一规划,整体推进,实现政务、农业、公安、教育、科技、卫生、医保、气象、邮政、金融、税务、工商等网络向示范乡镇村延伸,有条件的单位系统网络全面向农村机构延伸,力争2010年基本实现涉农部门网络向乡镇延伸。
四、我省信息化新农村建设的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信息化新农村建设纳入信息化总体规划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省各有关涉农部门和各设区市、县的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成立相应的机构、落实专门人员具体负责。省内各通信企业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推进机构,组织精干的专业队伍,制定科学的实施规划,切实抓好建设工作。各地、各部门既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又要加强沟通和交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我省信息化新农村建设。
(二)加大建设投入。
拓宽建设筹资渠道,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引导社会资金进入信息化新农村建设领域,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解决信息化新农村建设投入问题。
(三)明确工作任务。
基础设施建设,由省通信管理局负责协调各通信企业的职责和分工。农业农村信息资源整合由省委农工部牵头,省农业、林业、水利、气象、计生等涉农部门负责相关信息资源采集、整理和交换。省电信公司负责建立“信息田园”门户网站。省移动公司负责建设覆盖所有行政村的移动话音网络和农村短信服务平台,并确保全省示范点“通电话、通短信息、通手机上网”。省联通公司负责“农业新时空”系统和信息搜集发布终端、农村信息站的规划、建设及经营管理。省公安厅要利用农业信息化统一网络平台,深化农村治安和户籍管理,开发相应的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阳光网”的推广工作由省教育厅和省电信公司负责。省教育厅要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现代化远程教育网络,加强对农村教师培训,普及信息技术教育,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省文化厅要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占领农村文化阵地,为广大农民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内容和信息。省卫生厅要用信息化手段为农民开展疾病防治服务、特别是新型合作医疗服务以及卫生知识普及宣传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疾病诊治远程会商系统。省邮政局要把邮政网络与电信的信息网络结合起来,加强物流与信息流协同配合,积极依托电子化营业服务平台,把农村邮政网点办成信息服务站。省信息产业厅要组织好农业信息化项目,争取在信息产业部立项,同时做好农业、农村信息化软件的开发等工作。省农信联社要帮助农民解决信息化中的小额资金贷款问题。省人口计生委要把信息化建设融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不断增强为广大育龄妇女服务的能力。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农村基础地理信息、农村地籍信息、地质灾害信息等系统的建设。省信息中心要做好政务网和电信网的联通,实现资源共享。省电力公司要负责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电力供应。
(四)建设人才队伍。
各级政府要重视农村信息化人才培养工作,不断提高农民的信息利用能力。人才培养工作要列入信息化培训总体规划,建立培训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实施。采用学校教育、继续教育、社会教育等多种途径和远程教育、在线培训等多种方式,普及信息应用知识,培养农业信息化高级实用人才和农业信息技术应用专业人才,提高农村信息员信息采集、分析、整理、发布的能力。“十一五”期末,要培养1万名左右骨干农村信息员。建立农业信息化专家咨询队伍,为农业信息化重大建设工程及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人才培训提供技术咨询、智力支持。
(五)优化发展环境。
加强信息化新农村政策法规和制度建设,强化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服务市场管理等方面的建章立制工作,保障信息化新农村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开展农业农村信息化标准规范研究,逐步形成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接轨,适应江西新农村建设需求的标准体系和技术规范。加强信息化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信息化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