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标准化仓储管理指导意见1009[1]_国家电网公司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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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
仓储标准化管理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目录
1.总则............................................................................................................................3 2.职责分工....................................................................................................................3 3.仓储网络布局............................................................................................................6 4.物资定额管理............................................................................................................8 5.仓储业务管理............................................................................................................9 5.1物资入库管理.........................................................................................................9 5.2物资在库管理.......................................................................................................10 5.3物资出库管理.......................................................................................................12 5.4物资退库管理.......................................................................................................13 5.5物资补库管理.......................................................................................................13 5.6物资盘点管理.......................................................................................................13 5.7物资报废管理.......................................................................................................15 6.仓库装备管理..........................................................................................................16 7.仓库日常管理..........................................................................................................16 7.1库容库貌管理.......................................................................................................16 7.2物资保管保养管理...............................................................................................17 7.3仓库安全保卫管理...............................................................................................18 7.4仓库消防管理.......................................................................................................19 7.5仓库值班管理.......................................................................................................20 8.仓储信息管理..........................................................................................................21 9.仓库标准化建设......................................................................................................22 9.1仓库命名和仓库、仓位编码...............................................................................22 9.2仓库库房类型.......................................................................................................23 9.3仓库外观标识.......................................................................................................24 9.4仓库内部设计.......................................................................................................26 9.5仓库装备配置.......................................................................................................38 9.6新建仓库设计一般要求.......................................................................................41 10.检查与考核............................................................................................................43 11.附则........................................................................................................................44
1.总则
1.1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物资集约化管理,规范仓储管理和流程,统一仓库建设标准,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1.2本指导意见对仓库网络布局、仓储业务管理、仓库日常管理、仓库装备管理和仓库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1.3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公司总部、所属各区域电网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物资仓储标准化管理。各单位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细则。
2.职责分工
2.1总部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是公司仓储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2.1.1负责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制定公司仓储管理的规章制度;
2.1.2负责研究制定公司仓储管理工作目标,编制公司仓储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1.3研究和建设公司现代仓储体系,规划、整合公司物资仓储资源;
2.1.4负责公司仓储资源集中管控和跨网省仓储物资的统一调配;
2.1.5负责公司仓储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应用; 2.1.6负责考核与监督公司仓储体系正常运作。2.2国网物流服务中心配合总部物资部落实仓储管理各
项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2.2.1配合总部物资部,编制仓储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和办法,落实公司仓储建设规划和计划;
2.2.2负责公司直接管理物资的验收、出入库、调拨、稽核盘点作业;
2.2.3配合总部物资部组织落实跨网省仓储物资调拨工作;
2.2.4配合总部物资部开展公司仓储信息收集、统计、分析工作;
2.3网省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是本单位仓储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2.3.1根据公司物资仓储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仓储管理制度;
2.3.2负责按照公司要求建立本单位仓储体系,规划、整合本单位仓储资源;
2.3.3负责本单位仓储资源集中管控和跨地市仓储物资的统一调配;
2.3.4负责审核本单位仓储定额配置计划、仓储运作计划;
2.3.5负责审核本单位库存物资采购计划和库存物资报废申请;
2.3.6负责本单位仓储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应用; 2.3.7考核和监督本单位仓储管理工作。
2.4网省公司物流服务中心配合网省公司物资部落实本
单位仓储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2.4.1配合网省公司物资部,编制本单位仓储管理工作制度和实施细则;
2.4.2配合网省公司物资部,建立本单位仓储体系,规划、整合本单位仓储资源;
2.4.3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仓储定额配置计划及仓储运作计划申请;
2.4.4负责收集、汇总本单位库存物资需求计划,平衡利库后形成采购计划;
2.4.5配合网省公司物资部组织落实跨地市仓储物资调拨工作;
2.4.6负责收集、汇总本单位库存物资的报废申请; 2.4.7负责网省公司直接管理物资的验收、出入库、调拨、稽核盘点等作业;
2.4.8配合网省公司物资部开展仓储信息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2.5地市物流服务分中心是本地市物资仓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2.5.1负责落实本地市区域库、周转库的仓储网络布局及装备配置;
2.5.2负责本地市区域库、周转库仓储管理工作; 2.5.3负责本地市库存物资的调配;
2.5.4负责提出管辖仓库库存物资需求计划; 2.5.5负责根据储备定额标准,制订地市及以下公司仓
储定额配置计划,经网省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2.5.6负责区域库物资验收、出入库、保管、调拨、稽核盘点等作业;
2.5.7负责对周转库进行检查,保障库存物资账实相符。2.5.8负责提出地市库存物资的报废申请; 2.5.9负责本地市仓储信息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2.6职能部门在物资仓储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2.6.1发展策划部负责物资储备仓库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
2.6.2财务资产部负责仓储运作计划的财务审批和库存物资财务审批。
2.6.3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专业物资储备定额。2.6.4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应急储备物资定额,提出应急物资储备的技术标准,进行应急储备物资的技术鉴定,审批应急储备物资的轮换报废。
2.6.5信息化工作部负责依据需求组织编制仓储管理信息化建设方案,负责仓储管理信息化的技术支持、应用集成推进和运行维护管理。
2.7总部直属单位按照公司统一的仓储管理要求,参照网省公司物资管理模式,接受总部物资部业务管理,开展本单位的仓储管理工作。
3.仓储网络布局
3.1公司建立以总部“虚拟仓库”为信息中心,自有仓储和供应商仓储相结合,中心库、区域库、周转库为架构的仓
储网络。
3.2总部将地理上分散、归属不同网省的库存物资以信息的形式存储于“虚拟仓库”,由国网物流服务中心负责维护与作业,总部物资部负责调度管理。
3.3网省公司中心库,可建立实体仓库,也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以信息掌控和跨地区调度为主的“虚拟仓库”。中心库由网省物流服务中心负责维护与作业,网省公司物资部负责调度管理。
3.4网省公司区域库设于各地市公司,作为地市内物资储备和周转库所需物资的配送基地。同一区域内,如需设置多个仓库,应视为区域库下属的不同库区。区域库由所在地市物流服务分中心负责调度管理、维护和作业。
3.5地市公司根据物资需求特点,设置相应的周转库,作为日常生产运维物资、低值易耗类物资、办公用品的周转存储地。由地市物流服务分中心或仓库所辖部门负责仓库作业,接受本地市物流服务分中心的业务管理。
3.6周转库可设在地市(县)供电公司工区、班组、供电所等生产一线部门,实施定额管理。定额的品种、数量经专业部门审核提出,物流服务分中心平衡,报网省公司批准后实施。
3.7供应商协议储备库实行台帐管理,及时掌握协议储备物资信息,形成总部和网省二级协议储备物资协调机制。对纳入协议储备的供应商根据物资供应的保障能力给予评价。
4.物资定额管理
4.1公司对物资库存储备量实行定额管理。各级物流服务中心根据物资储备定额标准,结合日常生产、经营等实际情况,确定库存物资安全库存、最大库存、批量订货数量和库存资金额度等参数。
4.2专业管理部门提出,各级物流服务中心编制的仓储定额配置计划经物资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4.3各级物流服务中心以物资储备定额配置计划为依据,根据定额储备物资耗用情况,提出补充储备采购需求,平衡后形成库存物资补货计划,报物资部组织采购。
4.4对列入生产储备的物资,各单位应采取分级限量储备的方法储备,尽量避免重复储备,减少资金占用。
4.5加强物资信息管理,充分利用供应商资源,凡市场上可以随时采购到的物资,仓库要减少储备量,或不予储备,利用定额资金调节。
4.6建立健全库存物资供应和消耗的基础数据收集与管理机制,分析、检查定额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定额应定期进行修订完善,使各项定额指标切实可行,先进合理。
4.7公司对物资需求坚持“先利库、后采购”的原则,实行各级利库管理。物资需求部门/单位提出的需求计划,本地市物资,由地市物流服务分中心进行利库后调配。跨地市(网省)物资,由网省物流服务中心利库后报物资部审批,统一调配。
4.8供应商协议储备物资和寄存物资纳入储备定额统筹管理。
4.9物资要在定额管理的基础上加快周转,按物资类别、物资价值,并结合物资全寿命周期制定周转率考核标准。
5.仓储业务管理 5.1物资入库管理
5.1.1物资到货后,物流服务(分)中心按照物资到货验收有关要求和供应商提供的物资配送单,进行“四验”,即验品种、验规格、验数量、验外观。对于特殊物资或重要设备应组织需求部门、技术主管部门等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参验部门/单位共同签署到货验收单;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收货。
5.1.2对于不同品种物资的验收采取以下不同的方法: 5.1.2.1整体包装(整桶、整瓶、整箱)物品及不便拆开的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应根据供货方在原包装上标出的数量、容积、重量进行核对,计算验收。
5.1.2.2一般仪器、仪表、金具、小五金、电瓷、备品配件及一些辅助材料等要尽量做到全检,对于包装完整、数量相同的物资可抽检其中一部分,抽检率不低于15%。
5.1.2.3贵重仪器、仪表、重要设备、专项急用物资入库,应会同配送人员、需求部门进行验收。
5.1.3按规定有保管期限的物资,如橡胶制品、易锈蚀
金属材料、易挥发化轻产品、易老化纺织产品等,应特别注意生产日期或产品有效期,对已过期或接近有效期的不得收料入库。
5.1.4物资入库,物流服务(分)中心凭到货验收单办理入库手续,并在系统中形成入库单。
5.1.5项目暂存物资入库,要明确项目名称、暂存原因及暂存时限,并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如果超过暂存时限,该物资仍然没有出库,物流服务(分)中心要及时向暂存单位反映,督促其尽快领用。
5.1.6项目结余物资入库,项目管理部门应及时提出结余物资入库申请,物流服务(分)中心审核后办理入库手续。
5.1.7废旧物资入库,物流服务(分)中心负责对废旧物资进行实物盘点,核实后办理入库手续。
5.2物资在库管理
5.2.1物流服务(分)中心根据库区、库房和仓位(货架)设置,物资性质以及物资类别合理规划物资的仓储区位和堆码方式。
5.2.2按照统一格式给库存物资设置实物卡片,注明物资编码、规格、数量、供应商、工程项目、入库时间、物资性质及项目信息等并放置于物资醒目处,保证账、卡、物相符;对存放在室外的,须对标签进行塑封张贴。
5.2.3各类物资要按其储存要求的环境和摆放方式进行
存放,以防影响物资质量。
5.2.4物资堆放应做到场地安排合理,码放安全科学,摆放整齐便于发放盘点,保证物资不变形、不损坏、不变质。
5.2.5码垛要求为轻启轻放、大不压小、重不压轻;标志直观清晰,标签朝外;四角落实,整齐稳当;袋装货物定型码垛,重心应倾向垛内,纸箱包装和桶装货物箱口应向上,破包货物要另行堆放。为了方便计量,宜采用 “五五化”堆码法。
5.2.6所有在库物资必须形成统一的台账进行管理,并与财务明细账保持一致,实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5.2.7对于某些特殊物资如易燃、易爆、剧毒等物资,应设专库存放,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库区必须通风良好,配有足量、合格的消防设施,并对消防设施定期检查,使其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5.2.8燃油、化工易燃、易腐蚀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或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应立即进行了安全处理。
5.2.9物资办理领料手续后应立即搬离仓库,如有特殊情况,领料单位要委托仓库暂为保管已领出的物资,必须经物资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5.2.10代管物资与库存物资必须分别存放,并设立明显标志,注明委托代管部门和代管时限。
5.2.11主业物资与多经物资要分库存放,严禁混合存放。
5.3物资出库管理
5.3.1各类物资(项目暂存物资、配电网物资、备品备件、项目结余物资、废旧物资)出库时,物流服务(分)中心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并及时更新库存台账。
5.3.2物资出库前必须按照领料单或调拨单,核对编码、品名、型号、规格、数量等信息,确认无误后发货,要做到数量准确,交接清楚。
5.3.3调拨物资,领用后须尽快完善后续手续。发料完毕后领料人必须在物资领料单上签字确认,并在或交专人在系统中确认。
5.3.4仓储业务人员依据手续齐全、印章有效的“领料单”进行发料,一式三份,一联交财务部门作为财务核算依据,一联仓库留存作为登记实物账的依据,一联领料部门作为物资消耗凭证。
5.3.5发料时,凡附有合格证、化验单、试验记录、图纸说明书等技术资料的,应一并交领料人员;应配套发放的设备,必须配套齐全发放(包括附件、工具备件等)。
5.3.6领料单和调拨单是物资出库的依据和凭证,其用途、规格、数量必须清楚,签字印章齐备,其它非正式凭证或“白条”一律不予发放;如遇紧急事故不能按正常手续领料时,可凭使用部门、主管部门或物资部门负责人签字的证
明发料,但三日内必须补办领用手续。
5.4物资退库管理
5.4.1领料后不能一次性使用完的物资,必须办理退库手续。
5.4.2物资必须按照实际需求领用,减少物资退库;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确实需要退库的物资,要及时办理退库手续,不得造成物资在仓库外存放;退库的物资须重新建立库存台账,纳入仓储管理。
5.4.3对工程竣工后未使用完的结余物资,领用单位应及时提出退库申请,填制“退料申请单”,报主管审批生效后退料入库,经入库验收核对无误后办理“退料单”,并重新建立库存台账,纳入仓储管理。
5.5物资补库管理
5.5.1库存物资的采购申请以各仓库的定额管理及仓储计划为依据,并结合日常生产、运行、维护的实际情况提出。
5.5.2 库存物资的采购按照公司物资采购分工要求分别由不同采购组织负责采购,集中采购的仓储物资由公司总部和网省公司负责集中采购;非集中采购的仓储物资按采购授权范围负责采购。
5.5.3采购配送按照采购订单所确定的送货时间进行,库存物资采购的收货入库由仓库所属物资部门负责组织进行。
5.6物资盘点管理
5.6.1物资盘点是对仓库保管的物资进行数量和质量的检查,以盘点库存物资的实际数量,做到账、卡、物相符。盘点时应协同财务等相关部门共同进行,并及时在ERP系统操作,对于盘盈、盘亏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5.6.2盘点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5.6.2.1检查物资实存量与账、卡的数字是否相符,不相符的找出原因;
5.6.2.2查明库存物资的质量状况,有无锈蚀、霉变、潮解、虫蛀等情况,必要时重新进行小样检验;
5.6.2.3查明有无超过保管期限及长期未使用的积压物资,并查明积压原因;
5.6.2.4以各仓库物资储备定额为依据,根据定额储备物资耗用情况,检查库存数量是否低于储备定额;
5.6.2.5检查堆垛是否稳固,场地有无积水和杂物,库房有无漏雨,门窗通风孔是否良好,库房温湿度是否符合保管要求,清洁卫生是否符合要求等;
5.6.2.6检查计量工具是否准确,使用与维护是否合理; 5.6.2.7检查各种安全措施和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6.3仓库保管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盘点工作,做好盘点表数字记录和整理工作。
5.6.4盘点时应注意物资的摆放,盘点后应对物资进行整理,保持原来的或合理的摆放顺序。
5.6.5物资经盘点后的应由仓库保管员负责编制盘点报
表,并对其认真进行分析、查出不符原因、提出改进意见。重大不符合项应及时报分管领导,等批准后方可处理。
5.6.6盘点采用实查实点方式,禁止目测数量、估计数量。盘点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数据,或是由于盘点粗心大意导致漏盘、少盘、多盘,书写数据潦草、错误。
5.6.7盘点人员所负责区域内物料需要全部盘点完毕并按要求做相应记录,盘点过程中注意保管好“盘点记录表”,避免遗失,造成严重后果。
5.6.8按照日常盘点和定期盘点相结合原则,物资部门应每季度组织一次物资盘点工作,根据实盘数量如实分析盘点差异原因,编制盘点差异报告。财务部门根据盘点差异报告负责财务盘盈盘亏调整。盘点结果定期报物资部汇总。
5.7物资报废管理
5.7.1物资部应根据电力行业生产、运行、维修等工作的要求,提出存货报废的标准。符合以下标准的库存物资,原则上应予以报废:
5.7.1.1不符合国家、国务院有关部门、电力行业及本单位技术部门制定的技术标准的物资。
5.7.1.2由于质量不符合使用要求或超过规定存放期限已不能再使用的物资。
5.7.2仓库所属物资部门应根据库存物资报废标准及仓库管理的要求及时提出库存物资报废申请。报废申请须列明报废物资的物料代码、物料规格品种、数量、库存价值、报
废原因等信息,交本单位技术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批。
5.7.3 物资部门根据审批通过的报废申请作相应处理并编制报废物资清单报表,作为入废品库的依据。
6.仓库装备管理
6.1仓库应按照定置化要求,并根据实际需求配备各种计量和检测、装卸和搬运、保管、消防、切割、网络通讯、安保以及运输等装备,各类装备均应按定置要求存放。
6.2装卸、搬运装备中的行车、叉车、升降车、搬运车、平板车、手推车等设备要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主要装卸、搬运装备应随机配置《设备使用说明书》。
6.3 各类装备要按周期进行检测,每次检测后,应有检测部门出具检测合格证,不得超周期使用。
6.4 各类装备要严格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使用,各类装备严禁带病作业。
6.5 主要装卸、搬运装备操作人员,必须经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后发“操作证”,持证上岗。
6.6 各类装备要按名称、数量、规格型号、试验周期为主要内容建立台账,并做到账、物、卡相符。
6.7 各类装备应设专人操作和保管,按要求定期维护和保养,并保持正常和清洁状态。
6.8 各类装备严禁移做它用,未经部门负责批准不得借用。
7.仓库日常管理
7.1库容库貌管理
7.1.1物流服务(分)中心合理划分仓库的库区、库房和仓位(货架),按照仓库编号规则统一编号,并绘制相应的平面布置图,张贴或树立在醒目位置,以利收发。
7.1.2库区及料场不堆放杂物,对拆除的物资包装箱(袋、盒),保管员应及时清理,不得滞留现场。做到院内无垃圾,库场无杂草,道路无积水。
7.1.3仓库要保持清洁卫生,做到货架无灰尘,地面无杂物,库内窗明架净,门窗坚固,墙壁无蜘蛛网。
7.1.4收发货物后要及时清理,保持货架及物资有序摆放。
7.1.5仓库建立卫生值日,明确包干范围和责任人,并定期组织检查。
7.2物资保管保养管理
7.2.1仓库保管员应对在库物资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对于保管保养有特殊要求的物资,可委托有关单位维护保养。
7.2.2精密仪器、仪表,要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贵重物资应设专门存放地点,并加锁、加封;易碎的电瓷、玻璃制品不得超高堆垛、挤压、碰撞;有储存期限的物资,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物资到期报警,并登记出厂进库时间,经常检查有效期,按不同项目、不同生产、入库时间,先到先发,以免过期浪费,造成不必要的保管耗损;橡胶、塑料制品要防止老化、变形或粘连,避免日照高温的影响。
7.2.3危险品库内的照明开关,保险装置应设在库外,-17-
照明灯具应装用防爆灯具,电气设备要经常检查,危险品库管理员下班离开前要检查门窗有否锁闭,电源有否切断。
7.2.4在危险品库房中部悬挂温湿度计,夏季气温过高时,每天早晨应有专人打开库房门通风并定时向库房顶喷水降温,进行通风降温时应注意防潮。
7.2.5为了防止货物受潮,可采用垫垛的方式,垫垛材料可采用油毡、垫板等,木料作垫料时要经过防潮、防虫处理;可采用苫盖的形式,苫盖后的货垛应稳固、严密、不渗漏雨雪;可采用雨布、油毡、帆布等,就货物堆码外形,把苫盖物直接敷盖在货物上面。
7.2.6仓库保管人员要具备保管保养的基本知识,经常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整理和保养,并对仓库各种设备定期检查、维修,确保设备保持良好使用状态;熟练掌握装卸、搬运、计量、监测等设备的使用,严禁带故障使用和违章操作。
7.3仓库安全保卫管理
7.3.1人员出入:仓库员工或本单位员工进入仓库,应佩戴员工工作证,进入仓库时应主动出示,配合安保检查;到仓库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应凭有效证件在门岗值班室登记,不得随便进入库房,提货人员未经仓库保管员许可不得随便进入库内。离开仓库时,来客将接待人签字的回执单交回门岗值班室。
7.3.2进入库区作业人员,必须配带安全帽;行车、叉车必须由持证人员操作,他人不得任意动用;起吊工具使用前
需仔细检查,确保装卸工作安全。
7.3.3机动车辆出入:外单位机动车辆登记后方可进入大院,并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携带任何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进入车库。
7.3.4物资出库:所有物资均应凭物资出门证出门,如物证不符的,门卫有权拒绝放行;外来施工队伍因施工需要带进仓库的工具、器材,应在门卫处办理登记手续,以便出门时核销。
7.3.5仓库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条件允许,可与“110”联网,切实发挥其防火防盗的作用。
7.3.6仓库保管员应切实做到每天四“检查”,即上班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下班检查是否已锁门、拉闸、断电及是否存在其他不安全隐患;经常检查调整库内温度、湿度,保持通风;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特殊物资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7.3.7 库房(含门、窗)必须安全牢固。易于侵入的窗户需加装铁栅栏等防范设施,库房门配备大号挂锁。
7.4仓库消防管理
7.4.1 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7.4.2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7.4.3 存放物资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
7.4.4 易燃易爆物资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7.4.5危险品库区内不准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进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进行这些作业,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事先制定好安全措施,调配专职或义务消防员进行现场监护和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后对现场认真进行检查,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危险品库区内严禁吸烟,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危险品库房。
7.4.6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7.4.7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并建立台账记录。
7.4.8仓库的各种防火标记应保持明显醒目,仓库保管员应掌握正确报警和使用消防器材,灭火方法应正确。
7.4.9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7.5仓库值班管理
7.5.1 仓库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离岗、脱岗,应按时到岗到位。
7.5.2 值班人员必须着制服上岗,文明执勤,行为规范,做好值班纪录。非值班人员不得在门卫工作区逗留。
7.5.3 值班人员应帮助外来人员联系接待人,认真登记信息资料,并在其出门时回收接待人签字的回执单。
7.5.4 值班人员必须认真登记进库外来车辆的信息资料,对出库车辆应严格检查,并依据出门证仔细核对出库车辆所载货物。
7.5.5 值班人员应经常进行巡逻检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处理,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做好交接工作。
7.5.6 值班人员应熟悉火警、盗警电话,并会报警、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7.5.7 夜间值班人员应2小时进行一次的库区巡视工作。
7.5.8 仓库业务人员值班时间应保持通信通畅,方便联系,并实行交接制度。值班交接时需检查应急照明工具,确保应急抢修期间物资领用工作的正常进行。
7.5.9 仓库业务人员值班期间负责物资的入库和出库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及交接工作。
8.仓储信息管理
8.1库存物资业务信息应在当日内完成信息记账,及时在系统中进行处理,确保当日实物与账面数量一致。库存手工单据须填写完整,字迹清晰,日期要以实际填写时为准。手工、系统单据应保存完整,及时存档,作为月底结账核对的依据。
-21-8.2各级仓库建立和完善ERP信息系统,实时记录和更新库存物资信息。
8.3通过系统自动实现对入库、在库、出库、退库、补库、盘点等的统计分析功能,定期编制月度、季度、年度分析报告,确保仓储物资精细管理。
8.3建立仓储信息管理系统,公司将通过建立统一的仓储信息平台,定期从各网省提取台帐信息,实现物资透明化管理。通过采用条码扫描技术和电子标签技术,实现货位管理的定置化、库存管理的实时化、仓储管理的智能化。
9.仓库标准化建设
9.1仓库命名和仓库、仓位编码 9.1.1仓库编码规则
仓库编码由单位代码(根据SGERP系统的单位代码)加5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编码规则:单位代码-单位编号(00代表网省公司和市局,县局从01库开始,按流水号续号,)-仓库等级(0代表虚拟库,1代表中心库,2代表区域库,3代表周转库)-库区流水号(库区编号从01开始,按流水号续号)。
9.1.2中心库命名和编码示例: 命名:网省公司名称+中心库 示例:浙江省电力公司中心库 编码示例:虚拟库zj00000 实体库zj00101 9.1.3区域库命名和编码示例:
命名:网省公司名称+市县局名称+仓库
示例:浙江省电力公司杭州市电力局仓库(有多个区域库的可在后增加“地名+库区”如:浙江省电力公司杭州市电力局仓库九堡库区)
编码示例:zj00201 9.1.4周转库命名和编码示例: 命名:网省公司名称+市县局名称+地名+仓库
示例:浙江省电力公司杭州市电力局望江门仓库 编码示例:zj00301 9.1.5仓位编码
仓位编码由12位数字组成,库房流水号(00代表虚拟库,实体库从01开始,按流水号续号),区域码2位,货架排号码2位,货架列号码2位,层数码2位(01代表落地),位置码2位。
示例:仓位编码010101010101代表1号库房,1号区域,第1排1列货架,落地存放,1号货位。
9.2仓库库房类型
根据国家电网业务特点和电力物资的需求,标准化仓库按照库房类型分为:露天堆场、普通室内库房、特殊库房、智能化库房。
9.2.1露天堆场:
适用于存放对于保管条件要求不高的的大型货物和集装箱货物。(如户外一次设备、废旧物资、电杆等)。
9.2.2普通室内库房:
适用于存放对于保管条件有相应要求、通过合理利用空间来
提高仓库存储能力的物资(如装置性材料等)。
9.2.3特殊库房:
适用于存放对保管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物资。如危险品库房、恒温恒湿库房等(包括变压器油库、安全工器具库等)。
9.2.4智能化库房:
利用计算机、信息通信等方面的最先进技术进行管理,提高仓储配送能力的库房(如智能表库等)。
9.3仓库外观标识 9.3.1仓库墙体色彩
办公楼和仓库建筑配色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企业色,墙体主色调为浅灰色(PANTONE 413C),辅以深绿色(PANTONE 3292C)水平条带(从库房的地平面起,彩钢结构库房应以基础及砖墙宽度为准,砖混结构库房基本以窗台下沿为准,没有参照尺寸的按建筑物总高的1/10设置,同一库区所有库房原则上宽度一致。新建建筑物宜在顶部设置水平条带,尺寸按建筑物总高的1/20设置)装饰。
9.3.2地面色彩
新建库房建筑地面宜采用彩色耐磨地面,颜色宜采用深绿色
(PANTONE 3292C)。原有库房地面可采用水泥地面,但需平整、加固。
9.3.3门窗色彩
库房门、窗必须安全牢固。库房门宜采用电动防火卷帘,大门适当位置处可开启人员进出小门,大门颜色应与建筑物主体同色。库房窗户颜色宜采用深绿色(PANTONE 3292C)。
9.3.4货架色彩
货架立柱及附件浅蓝色RAL5015,横梁采用桔红色RAL2004,层板颜色统一为浅灰色(PANTONE 413C)。
9.3.5库用搬运设备色彩 宜采用醒目的桔红色RAL2004。9.3.6仓库地标
独立的仓库宜设置仓库地标,仓库地标必须采用国网视觉识别手册(参照变电站标识),并设于仓库主通道大门侧,标识内容参见仓库编码规则。
9.3.7建筑物LOGO 国网公司标志宜设于库房与办公楼正立面左上角醒目之处,用国网视觉识别手册(参照变电站标识)标志,大小根据建筑高度按比例确定,宜为立面高度的1/5左右。
9.3.8仓库名称标牌
按照仓库编码规则和国网视识别系统单位标识牌的尺寸要求设计,位置宜设置在仓库办公场所进门醒目位置。
9.4仓库内部设计 9.4.1仓库功能设计
9.4.1.1标准化仓库按照功能分为作业区和仓储区。9.4.1.2作业区包括装卸区、收货暂存区、待检入库区、不合格品暂存区、出库(配送)暂存区、仓储装备区。
1)装卸区:用于物资交接、装卸的区域。
2)待检入库区:用于存放已完成收货交接、尚未通过验收的物资。
3)收货暂存区:用于存放已通过验收、因各种原因尚未进入货位的物资。
4)不合格品暂存区:用于存放未通过验收的物资。5)出库(配送)暂存区:用于存放已办理出库手续、尚未装车配送的物资。
6)仓储装备区:用于存放各类物流作业工具。如叉车、堆垛机、登高台等。
9.4.1.3仓储区按存放地点分:平面区、货架区。1)平面区:主要用于储存各类体积较大、重量较重、储备条件有要求的、储存时间较长的物资。
2)货架区:货架按类型分为:横梁式货架、通廊式货架、悬臂式货架、自重式货架(压入式/重力式货架)、阁楼式货架、特殊货架。
横梁式货架:是以存取托盘物资为目的的专业仓库货架;每个托盘为一个货位,可任意调整组合,出入库不受物品先后顺序的限制。
通廊式货架:是一种不以通道分割的、连续性的整栋式货架;在支撑导轨上,托盘按深度方向存放,货物存取从货架同一侧进出,遵循“先进后出” 原则。
悬臂式货架:是在立柱上装设悬臂来构成的一种单面或双面的货架;适用于存放长物料、环型物料、板材、管材及不规则货物;具有结构稳定,载重能力好、空间利用率高等特点。
自重式货架:包括压入式货架和重力式货架,是采用轨道和托盘小车相结合的原理,轨道呈3-5°倾斜,利用货物的自重进行移位的货架;适用于大批量少品种的货物存储;可按需要选
择“先进先出”和“先进后出”。
阁楼式货架:是采用中型搁板式货架或重型搁板式货架作为主体支撑,加上楼面板组成的货架系统;适用于库房较高、货物较小、人工存取、存取量大的仓储条件。
特殊货架:指专为电力设备仓储设计的货架。如变压器货架、电缆货架、专用仓储笼等。
电缆货架
专用仓储笼
变压器货架
9.4.2库内标牌标识 9.4.2.1库区引导牌
仓库范围内宜在大门入口醒目处设置库区引导牌,采用竖立固定放置形式,分别注明不同库区、办公室的名称和方向。
9.4.2.2仓库定置图
仓库定置图宜悬挂在库房室内大门入口处醒目位置,采用泡沫板,尺寸按库房面积大小不同分别设置,原则上不小于1200MM*900MM;大棚库和露天库的标牌和定置图宜竖立于入口在醒目位置,正面为标牌,背面为定置图,采用铝板,尺寸为1000mm*600mm,应用壁厚为mm的不锈钢管。
9.4.2.3出入库操作流程图
有条件的仓库宜在库房室内大门入口处与定置图对应位置悬挂出入库操作流程图,采用泡沫板,尺寸按库房面积大小不同分别设置,原则上不小于1200MM*900MM。
9.4.2.4企业文化栏
宜设置于仓库大门入口主通道两侧或办公楼大厅醒目位置,采用竖立固定放置或靠墙设置,主要用于仓库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公示、企业目标、宣传等。
9.4.2.5上墙制度标准样式
在仓库办公室醒目墙面上设置相关制度、规定(含安全操作规程)的展示标牌,宜采用泡沫板或有机玻璃板,原则上不小于1000MM*750MM。
9.4.2.6门牌
在办公室和小型库房门口醒目位置应设置门牌进行标识,门牌制作参见国网统一标识。
9.4.2.7岗位牌
应在仓库办公室工作人员办公桌左上角摆放岗位牌(视办公情况也可粘贴),标识岗位名称、人员姓名、工号和照片。
9.4.2.8安全警告标识
应在库房入口大门醒目处设置禁止烟火标志和车辆和人员不得擅入标志,同时在库房内醒目位置设置禁止烟火标志。
9.4.2.9区域标识
库房或库区内应划分不同的储存区域,在区域靠近主通道侧应设置区域标识,标识应注明区域号和区域名称,设置方式可按不同库房或库区采用固定竖立或悬挂方式,尺寸原则上不小于400MM*300MM。
9.4.2.10区域隔离带
为防止工作人员和非工作人员随意出入相应库存区域,应在区域分界处除设立出入口外设置区域隔离带。
9.4.2.11库房、货架编号标识
库房编号标识应设置在库房的正立面醒目位置,编码牌大小尺寸宜采用直径为建筑物总高的1/5左右的有机玻璃和其它材料制作,绿底白字。每列货架应在货架靠近主通道处的左上角设置货架标识牌,同一库房内标识编号应从左到右顺序增加,编号应采用两位数字序号表示。编码牌宜采用直径为100mm的有机玻璃和其它材料制作,绿底白字。
9.4.2.12物料标识
在货架的对应货位应设置物料标识牌,标识牌正面应注明仓位编码、单位、物料编号、物料描述、条形码等信息,背面应注明日期、出库、入库和结存表格,供储运员填写。宜采用带磁性
有机玻璃制作,采用标签插入可换方式。
9.4.2.13地面区域标线
仓位区域的界定应用黄色100MM宽的喷漆(也可采用同规格粘贴带)线条划分,并在区域靠近主通道侧的界线中间向两边设置区域标识(对应定置图的编号和区域名称,字体宜宜采用黑体,黄色,X号字喷漆,距边界线150MM)。
9.5仓库装备配置
中心库、区域库和周转库应综合考虑仓库存储面积、仓库使用效率、物资周转率等因素配备一定的仓库装备。可根据存储需求及实际情况选配以下设施。
9.5.1中心库、区域库 9.5.1.1计量和检测装备:
机械秤、地重衡(30吨及以上)、电子台秤、电子吊秤、金属测厚仪、镀锌层测厚仪、卷尺、游标卡尺。
9.5.1.2装卸、搬运装备:
1)起重机:桥门式起重机(5吨及以上)、流动式起重机(12吨及以上);
2)叉车:平衡重叉车(五吨及以上)、前移式叉车(二吨及以上)、堆垛机(二吨)、手动叉车、升降车(1吨及以上货梯);
3)搬运车:货车(2吨及以上)、电动液压搬运车、手动液压搬运车、平板车、手推车、分拣设备;
4)搬运辅助设备:钢丝绳、吊装带、紧线器、千斤顶、蓬布等。
9.5.1.3保管装备:
1)货架:悬臂式货架、重力式货架、横梁式货架、压入式货架、驶入式货架、通廊式货架、电缆盘架、变压器架。
2)特殊储存设备:智能工器具柜、恒温恒湿库。3)液体储存设备:变压器油罐、油桶、玻璃器皿、液体接盘。
4)气体储存设备:各类气体钢瓶。9.5.1.4辅助储存设备:
温度、湿度检测装置、空气去湿机、离心通风机、轴流通风机、捆扎机、塑模缠绕机、塑料托盘、枕木、打包工具、绕线机、标签机、打孔机、资料柜、仓储笼、整理箱、周转箱、登高器具、塑封机、除锈机。
9.5.1.5消防装备:
火灾自动报警设备、自动喷淋灭火设备、消防箱、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沙(危险品仓库)。
9.5.1.6切割装备:
断线钳、大剪刀、拆箱工具、切割机、台钻、电缆切断钳、角钢切断器、切刀、角向砂轮机、手锯。
9.5.1.7网络通讯装备:
电脑、网络交换机、扫描仪、打印机、电话、传真机、复印机、投影仪,条形码扫描仪、数码相机、条码打印机、手持扫描终端。
9.5.1.8安保装备:
电子监控设备、应急照明设备。监控设备、应急照明系统、防盗报警传感器。
9.5.2周转库 9.5.2.1计量装备:
机械秤(磅秤)、电子台秤、卷尺、游标卡尺。9.5.2.2装卸、搬运装备:
手动叉车、搬运车、手动液压搬运车、平板车、手推车、-39-
搬运辅助设备(钢丝绳、吊装带、紧线器、千斤顶、蓬布)。
9.5.2.3保管装备:
货架(悬臂式货架、重力式货架、横梁式货架、压入式货架、驶入式货架、通廊式货架、电缆盘架)、塑料托盘、枕木、打包工具、仓储笼、整理箱、周转箱、登高器具、工器具:工具箱(锤子、钳子、改锥、电钻、卷尺、螺丝刀、尼龙绳等)、整理架、周转箱、梯子、包装工具。
9.5.2.4消防装备:
火灾自动报警设备、消防箱、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沙。9.5.2.5切割设备:
断线钳、大剪刀、拆箱工具、切割机、电缆切断钳、手锯。
9.5.2.6网络通讯设备:
电脑、网络交换机、扫描仪、打印机、电话、传真机、条形码扫描仪、数码相机、条码打印机、手持扫描终端。
9.5.2.7安保设备:
电子监控设备、应急照明设备、防盗报警传感器。
9.5.3标准化定置要求
9.5.3.1各类装备均应定置存放,并制定相应的定置图。9.5.3.2计量和检测装备、保管装备、切割装备应集中放置在工器具房内或库房的固定仓位内。
9.5.3.3计量和检测装备中的地磅秤应设置在便于计量或是便于车辆通行的位置。
9.5.3.4装卸、搬运装备中的叉车、升降车、搬运车、-40-
平板车、手推车应放置在库房或大棚(车库)内,在存放地点旁张贴操作规程,操作规程为纸质。
9.5.3.5装卸、搬运装备中的室外行车应设置在杆塔类、线缆类等大型物资仓位上。
9.5.3.6小型灭火器应放置在灭火器箱内。9.6新建仓库设计一般要求
9.6.1总平面布置
9.6.1.1库区道路宽度应满足使用要求,宽度不小于4米,道路转弯半径不小于7米,道路面层采用200毫米厚水泥混凝土。
9.6.1.2在软土地区、堆放荷载较大的户外场区,地坪建议采取配筋地面。
9.6.1.3库区总平面须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采取其他措施满足防火规程要求。
9.6.2建筑部分
9.6.2.1新建钢结构库房建筑外墙板采用竖条板,板型统一,厚度不低于0.6毫米,北方区应加内保温,保温层厚度根据所在地区不同进行选取。建筑外墙自室外地面1.1米高采用砌体结构,外饰参见仓库主体色彩标准。
9.6.2.2建筑屋面板颜色为灰色,采用角弛Ⅲ,坡度5%-10%,设外檐沟排水,北方地区注意檐沟冬季积雪荷载。
9.6.2.3新建库房建筑地面不使用环氧自流平,统一为彩色耐磨地面,荷载较大者配置构造钢筋。
9.6.2.4新建库房净高按桥式吊车吊钩底6.0米确定,无吊车的门式钢架库房净高按柱高6.0米确定。
9.6.2.5新建库房大门宽度不低于4米,高度不低于4.2米,采用电动防火卷帘,颜色与建筑外墙板颜色一致。门上均加雨篷,每边宽于门300毫米,出挑1500毫米。大门旁设小门供日常人员出入。
9.6.2.6所有物流出入频繁区的大门必须加防撞杆,直径150毫米,高度1000毫米,并涂刷警示色。
9.6.2.7如需设置卸货平台,高度统一为1.1米,宽度4米,并加装防撞垫保护。
9.6.2.8对于特殊用途的的单体库房,可按实际情况确定防火类别,无监控死角。
9.6.2.9为维修方便加设上屋面检修梯
9.6.2.10现有棚库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加维护结构,按库房功能要求,进一步优化设计。
9.6.3结构部分
9.6.3.1新建库房均采用轻型门式刚架结构,严格遵守《门式刚架轻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 102 : 2002的规定设计。
9.6.3.2除确有需要外,库房内新增吊车均按起吊重量5吨取值。
9.6.3.3钢梁挠度控制,应该按照CECS 102 : 2002控制屋面坡度变化率,避免屋面积水。
9.6.4水工、暖通、消防、电气、网络、安保部分 9.6.4.1库区的水工、暖通、消防和电气工程均需要按照相关设计规范,根据实际库区需要合理布置;
9.6.4.2考虑电力物资的重要性,仓库围墙应装设围墙安全
警戒设施(脉冲电网或红外对射装置,可根据各地情况具体选择);
9.6.4.3仓库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装设安防视频监控系统,实现本地监控。在仓库大门、库房出入口、堆场四周装设摄像头;
9.6.4.4为保证对外联络,仓库通信联系应装设公网电话; 9.6.4.5为实现仓库资源信息的共享和数字化管理,仓库应装设信息终端,能够接入生产办公系统。
9.6.4.6各仓库照明、防雷接地系统应满足有关规程规定。
10.检查与考核
10.1 仓储标准化管理考核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式,考核指标的设置坚持“突出重点、动态评估”的原则。
10.2 仓储标准化管理考核评价指标如下:
10.2.1帐物相符率指标(100%)
帐物相符率=帐物相符笔数(件数)÷储存物资总笔数(件数)
10.2.2仓库利用率(80%)
仓库面积利用率=仓库的有效堆放面积÷仓库总面积 仓库容积利用率=报告期平均库存量÷库房总容量 10.2.3设备利用率(80%)
设备能力利用率=报告期设备实际载荷量÷报告期设备额定载荷量
10.2.4库存周转率(不低于2次/每年)
库存周转率=出库使用量÷平均库存量 =出库使用金额÷平均库存金额
10.3 仓储标准化管理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采取单位自查与上级检查、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0.4 公司制定仓储管理评价指标,每年对各单位仓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和综合评价,对考核结果进行评比和排序。
11.附则
16.1 本导则由总部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16.2 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