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永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状况的调查_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状况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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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永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状况的调

永州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为进一步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及时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湖南省农发办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调查提纲的有关要求,最近,永州市农发办深入到县区调查研究。通过基层走访、开会座谈、部门核实、综合分析,我们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态势和运作情况有了一次全面的了解。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特点

自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施行以来,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以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我市各县区认真贯彻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精神,加大培育、指导和服务工作力度,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310个。从成立时间看,在1年以内的有155个,达到1年的有36个,达到1年半的有67个,达到2年的有19个,达到2年以上的有33个;从入社农户成员规模看,20人(户)以下的有46个,20人(户)到30人(户)的有52个,30人(户)到50人(户)的有52个,50人(户)到80人(户)的有60个,80人(户)到100人(户)的有33个,100人(户)以上的有67个;从资金规模看,注册

资金30万元以下的有79个,30万元到50万元的有24个,50万元到80万元的有35个,80万元到100万元的有12个,100万元以上的有160个。

分析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和运作,有以下几个特点:

1、地方特色明显。每个地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围绕本地的农业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建立起来的,具有鲜明的区域色彩,其涉及领域有粮食、水果、蔬菜、油料、畜禽、水产及其它特色农产品等方面的种养业、加工业、销售服务业。

2、创办主体多样。农民专业合作社有种养大户创办的、龙头企业带动的、经济能人领办的、行业自发成立的、集体单位主办的。这些专业合作社农民自愿入社,实现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

3、服务功能突出。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产前、产中、产后需要,较好地提供了技术、信息、加工、储运、销售等综合性服务,提升了农产品的品质和成员的经济效益,较好地解决了农民“买难、卖难”问题。

4、运作机制灵活。组织形式主要为合作社+基地(公司、经纪人或大户)+农户,他们在物资、资金、人力互帮互助,共享农业资源、信息资源、市场资源,有些还开展维权活动的,联合处置损害组织利益的事件,维护组织权益。

5、发展前景看好。农民专业合作社从无到有、从少到

多、从小到大,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随着新农村建设潮热浪涌,各种惠农强农政策陆续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将迎来新的历史机遇,发展空间不断拓宽,发展前景更加美好。

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做法

我市为了支持和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1、领导重视、支持发展。市、县(区)两级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视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载体、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一系列文件精神,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积极引导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市、县(区)都组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领导小组,明确党政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确定了相关责任单位或部门,落实了工作责任制。部分县区还实行了“一家企业、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扶到底”的责任制,关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级党政领导或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或深入现场办公予以帮助解决。

2、出台政策、扶持发展。包括开发部门在内,市县相关部门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优先对象,在扶持政策上予以倾斜。开发部门在每年的项目申报要求中明确提出农民专业

合作社项目的份额,并逐步提高了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在财政补助项目中所占的资金比重,申报立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个数有了明显增加。与此同时,一些县区为扶持合作社发展相继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如祁阳县委、县政府先后制订并下发了《关于加快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意见》、《关于扶持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决定》等文件,明确规定了各有关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登记注册、引进人才、建设用地、生产用电、经营税收等方面实行重点倾斜政策,县财政每年安排30万元资金专门支持合作社发展;银信部门也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近年来,为解决农民合作社季节性、临时性资金的需求,银信部门累计投入的信贷资金达6.5亿元。

3、产业依托、带动发展。一是依托龙头企业,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如祁阳天龙米业投资83万元买断了省水稻所和衡阳市农科所的两个香稻新品种的所有权,提供给天龙优质稻专业合作社社员种植,种植面积达2.5万亩,年增产250万公斤,增效1800万元。银光粮油为优质稻推广种植合作社社员进行技术培训,提供优质稻粮种技术服务,签订收购合同,为社员解决后顾之忧。依托龙头企业带动,去年祁阳天龙优质稻、祁阳优质粮油生产经营、祁阳鑫穗水稻种植等6家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共推广优质稻种植90万

亩,会员及农户单产提高,加上粮价上升,每季每亩比普通稻增收200-270元,合作社每年为会员及农户增收近2亿元。二是依托营销网络,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如蓝山县继财生姜专业合作社在广东、海南、陕西、湖北等省市建立了生姜销售网点53个,每年销售生姜2500多吨,占全县产量的70%。为保证生姜供应,继财生姜专业合作社以塔峰、所城等乡镇为基地,将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实行标准化生产经营,年推广种植生姜面积2500余亩。

4、加强服务、协调发展。各县区认真对待农民专业合作社,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规范,通过协调服务,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一是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建设。每个县区有重点地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运作,并积极申报“为民办实事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用好省级示范社的扶持政策,发挥省级示范社的“领头羊”作用,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民主自愿建立起来的,各县区在思想认识上尊重农民的选择,在业务服务上指导和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组织结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强化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利益共享。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新型组织尚处于初始发展阶段,难免

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分析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1、认识有误区。首先,职能部门管理意识不强。有些部门、单位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有可无,与己无关,在思想认识上不重视,兴趣不高,因而各种扶持优惠政策特别是资金帮扶难以落实,发展环境尚不宽松。其次,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建设意识不强。普遍存在对政策法律一知半解,甚至是完全不了解,对合作社的真正内涵和运作特点不完全清楚,因而自身建设意识不强,有摸着走路,走一步看一步的思想。再次,社员合作意愿不强。社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结构、运行机制、发挥作用认识不够,思想上心存疑虑,行动上自由散漫,因而合作意愿不强。第四,农民参与意识不强。大多数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似懂非懂,缺乏足够的热情,参与意识较弱,入社不太踊跃。

2、运作不规范。据调查,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未完全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进行运作,内部运行机制不够合理、合作组织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组织管理机构不够健全,个别的甚至连固定的办公服务场所都没有。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专业财务人员,账目不清楚、报账不规范,不设立成员账户,日常经营决策

往往由少数人说了算,在民主管理、公平交易和利润二次返还等方面做得有欠缺。

3、功能欠发挥。一是社员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农村经济管理知识匮乏,科技推广和经营管理跟不上;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的产品多为鲜活的农产品,标准化、规范化生产程度低,深度开发、附加值高的少。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多处农村,交通相对不便、市场信息相对闭塞;四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多为生产单一的农产品,受自然因素、市场因素影响较大,抗风险能力较弱,有些社员在销售行情好时将产品自行售给商贩,行情不好时再交售给合作社,合作社与社员之间缺乏紧密联系。四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来源起先是靠社员缴纳股金形成的,社员自身资本积累有限,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资金不足。这些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功能、管理功能的发挥。

4、服务难到位。从国家到地方虽然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在扶持政策和发展环境上提供了优越的条件,但是,在业务部门、金融部门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互动不够的情况下,协调和落实就会出现一定困难,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科技、资金、信息服务方面势必缺少支持。特别是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没有得到应有的、及时的保护,必然挫伤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四、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

发展农民专业专业合作社,是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举措,是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为加快农民专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因势利导抓推动。我市在两三年内成立了30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导的产物。我们要因势利导,大力推进。市县两级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领导机构,要切实承担责任,指导合作社规范发展。要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总结做法、交流经验,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促进合作社共同发展。要抓典型引路,及时推介,带动和引导合作社有序发展。要抓目标考核,将合作社建设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推动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面向市场抓经营。一是要抓标准化生产。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多数已形成一定规模,要开拓市场,保持发展势头,当务之急就是要建立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二是抓品牌化经营。要树立品牌意识,大力引导、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农产品品牌。三是抓市场化营销。要以营销大户、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桥梁,在县外、省外设立销售网点,在互联网上搭建销售平台,拓宽农民专业合作社营销渠道。

三是着眼规范抓管理。一是抓规范运用,培育一批 “五

有”、“五强”、“五化”标准(即:“五有”,有健全的机构、有完善的制度、有紧密的合作、有较多的成员、有良好的信誉;“五强”,服务功能强、带动能力强、增收能力强、品牌优势强、质量安全强;“五化”,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服务社会化、产品品牌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抓人才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以及典型示范等多种方式,培养造就一支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有奉献精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四是争取资金抓发展。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村扶贫开发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农业产业化扶持项目等方面的项目,争取项目资金支持;鼓励和支持农村金融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降低信贷担保门槛,发放信贷资金,解决合作社发展的资金问题;探索创办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利用民间资本,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公司和合作社担保公司,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的作用,推动农村合作社的发展。

五是放宽政策抓创新。一是适当放宽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立项条件。对成立时间已达到1年以上、社员达到30人(户)以上、注册资金达到50万元以上、具有发展潜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财政补助项目扶持范围;无论是固定资产贷款还是流动资金贷款,只要贷款50万元以上、累计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贷款贴息项目扶持

范围。二是拓宽土地治理项目扶持渠道。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办土地治理项目,将产业发展与土地治理结合,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实施水利措施、农业措施、科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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