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少数民族教育的困境与突破_云南少数民族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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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少数民族教育的困境与突破
云南是中华民族种类最多的省份,5000人以上的世居少数民族就有25个,云南独有民族15个,跨境民族16个,少数民族人口达1500多万,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总人口数的1/3。少数民族教育对云南民族平等、团结、边疆及社会稳定都至关重要。是关乎到云南是否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问题,是关乎到云南各族人民梦想是否顺利实现的关键。务须克服困境,寻求突破。云南少数民族教育存在的困境
由于云南的少数民族大多居住在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生产落后,加上长期对民族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导致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设施薄弱,教育水平相对滞后,入学率低,辍学率高,巩固率低,文盲率高的问题较为突出,民族教育面临着一些困境。
(一)居住地区的差异带来对少数民族受教育的差异。云南少数民族人口分布,以聚居、杂居、散居三种类型并存。主要聚居于内地坝区和边疆河谷的有回族、满族、白族、纳西族、蒙古族、壮族、傣族、阿昌族、布依族、水族等10个民族;主要聚居于半山区的有哈尼族、瑶族、拉祜族、佤族、景颇族、布朗族、德昂族、基诺族等8个民族;主要聚居在高山区的有苗族、傈僳族、藏族、普米族、怒族、独龙族等6个民族;彝族在半山区和高山区都有分布。一般认为,居住在坝区的社会、经济、文化、交通等条件较为优越,居住在半山区的次之,居住在高山区的较为不利。居住在坝区的少数民族教育水平整体不仅普遍高于居住在其它地区少数民族受教育水平,而且居住在坝区的少数民族受研究生教育水平还高出汉族总体水平两倍多。居住在半山区和高山区的彝族受教育水平夹在居住于高山区的6个民族和居住在半山区的8个民族之间。
(二)经济收入的差异对少数民族受教育也带来差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落后制约其教育的发展水平。目前,云南省仍有7个人口不足10万的特有民族仍较为贫困,如布朗族、普米族、阿昌族、怒族、基诺族、德昂族和独龙族。其中,整体仍处于绝对贫困状态的是德昂族、怒族和独龙族。这3个少数民族整体上仍然处于绝对贫困状态,其受教育的状况更为严峻。
(三)云南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发展不平衡。贫困人口多、地区政策的差异是云南教育基础薄弱和发展不平衡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全省财政不能自给的地区基本上都是民族自治地方、边境地区和民族贫困地区;全省的国家扶贫攻坚重点县也是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一线;全省扶贫攻坚重点乡也是民族乡或少数民族聚居的乡。
(四)少数民族人口众多地区,有效政策对教育的扶持还远远不够。云南省虽然少数民族众多,但并不是民族自治区,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的一些特殊扶持政策,在全省很多少数民族人口众多的地方均享受不到。全社会对云南少数民族教育的特点和困难在许多方面了解远远不够,对教育的支持也难以完全契合当地的实际。
(五)少数民族地区的中小学校点分散、办学规模小、效益低。由于受到地理因素的影响,云南少数民族地区大多山高谷深,村落分散,全省有5个州市的人口密度不足55人/平方公里。加之改革开放后,政府本着方便群众子女就近入学的原则,发动群众办学,村村有学校,从客观上造成了学校布点缺乏合理性。中小学校点分散、办学规模小、效益低。
(六)师资缺乏,素质偏低,流失严重。在云南的许多少数民族贫困地方,大量的教学点和初高小分离的教学现状,使教师数量不足的问题十分突出,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生师比相比,差距甚大。
(七)民族学生贫困面较大,中小学生入学巩固难、控辍保学任务较重。虽然,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农村贫困地区学生的扶持力度,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实行了“三免费”和“两免一补”政策,极大的缓解了农村贫困家庭的经济压力。但在云南的少数民族地区,许多农村家庭仍在温饱线上徘徊。
(八)双语教育发展缓慢、滞后。云南自 1998年以来,民文教材纳入省统一审定后,民文教材工作逐步有所改善。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03 年对10个民族13个文种29本4127页399.3 万字新课改教材进行了审查审定,并于当年向各地出版发行使用,解决了双语教学师生们期盼多年的问题。但是,新课改民文教材的出版,却面临着许多值得重视的问题:一是宣传力度不够大;二是贫困学生购书难的问题;三是云南省的双语教学教师尤为缺乏。
(九)跨境民族教育存在诸多困难。云南省与越南、老挝、缅甸三个国家接壤,陆地边境线4060公里,有16个跨境民族跨境而居,占全国跨境民族的47%;云南省25个边境县(市)全部为少数民族地区。云南沿边跨境民族地区既是贫困人口较为集中、贫困程度较深、扶贫难度较大的地区,又是政治、民族、宗教、生态等方面非常敏感的地区。由于云南沿边境跨境民族聚集区多数为贫困山区,山高坡陡,交通闭塞,许多跨境民族不通汉语,大多数民族群众没有走出过世代生活的大山,他们对云南内地的了解是十分有限的,对全国各地的认识是陌生的。因此,跨境民族家庭对孩子的教育或影响是缺乏国家观念的。他们只能从沿边境地区或到周边国家的所见所闻来影响自己的孩子,因此,跨境民族学生对国家的认同或中国文化的认同是脆弱的,外部环境往往会改变他们的看法和判断。虽然改革开放打开了内地与边境地区交往的宽度,内地移民向边境地区的转移,在某种程度上拉近了边境地区与内地的距离。但是,周边国家对跨境民族的影响也随着向外开放的深度有所加强,边境地区的情况变得异常复杂。
云南少数民族教育的突破
近年来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教育的发展,以立法来确保少数民族教育的平稳、快速发展,以加大投资力度来助推民族教育发展。取得一些新的突破。
(一)云南将加大对民族贫困地区学生的专项助学力度,尤其是对八个人口较少民族、四个深度贫困民族和藏区,逐步实现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加大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增加建设一批寄宿制民族中小学校和高中民族班、民族预科班、特有民族中专班,提高寄宿学生生活补助标准,扩大寄宿制民族中学办学规模。
(二)出台《云南少数民族教育条例》,使云南民族教育走上依法治教的轨道。颁布了《云南少数民族教育条例》,《条例》鼓励民族教育采取多种办学形式,建立具有少数民族教育特色并能适应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教育体系。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经费,举办以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民办学校。《条例》还要求少数民族中、小学突出少数民族学校的办学特色,将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纳入相应课程。普及民族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教育,加快建立以公办为主、民办为辅的学前教育体系,实施学前一年的免费教育。高等学校要重视并加强具有民族特色的重点学科和专业建设,加快少数民族高层次及应用型人才培养;采取特殊措施为人口较少民族和发展滞后的民族支系举办本、专科班。对于民族教育的投入与保障,《条例》也作出明确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由省统筹,省、州(市)、县合理分担的少数民族教育投入管理体制,保证各级各类少数民族教育经费的稳步增长。各级人民政府还设立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补助资金,对少数民族聚居区、边境地区、内地高寒山区和散杂居地区的少数民族教育给予专项补助。国际组织教育贷款、海外和港澳台教育捐款的分配重点向少数民族地区倾斜。
(三)不断探索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培养新模式。近年来,云南还依托云南民族大学等高校,建立云南少数民族本专科预科教育基地,鼓励省内各类高校面向少数民族地区,定向培养特殊行业需要的高层次人才、专门人才,尤其是培养了一批少数民族教师队伍。为认真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加快我省民族教育发展和少数民族人才培养的步伐,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云南民族中学、云南师大附属中学和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将继续面向全省16个州市招收少数民族应届优秀初中毕业生和小学毕业生。如2012年,云南民族中学高中班招生400名,初中班招生36名;云南师大附属中学民族高中班100名;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高中班招生35名。
(四)加大跨境民族地区的教育投入。在制定民族地区教育的战略中,把边境地区的民族教育作为重点来加强。自 1996年以来,云南省投入6405万元加强口岸学校和25个边境县一中建设,建起了127所边境口岸学校,成为对外开放的“窗口”学校。从2000年起,云南省拨专款1800万元,每生每年补助150元,对25个边境县(市)的近14万名小学生实行免除教科书费、杂费、文具费的三免费教育。还建立了贫困生助学基金。1996年,云南省投入530万元,在12个边境县的31个贫困乡建立了贫困生助学基金,拨出2000万元专款,加上社会筹集的1500万元,建立了高校贫困生助学基金,之后,云南省高校学生再无一人因贫困而失学。截至2000年,云南省中小学贫困生助学基金已达1亿元。根据《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云南将加快推进“国门学校”建设,着力改善边境地区民族教育办学条件。优先支持25个边境县的117个边境沿线乡镇中小学和藏区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以及边境民族地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提升边境州市高校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增强对周边国家的吸引力。
(五)把民族团结教育作为民族教育的特色来抓好。近年来,各地教育、民族工作部门密切配合,按照教育部、国家民委的部署和省里的要求,利用教材并结合当地实际和国际、国内形势,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知识讲座、民族知识竞赛、故事会、征文评选、演讲比赛、参观考察等活动,使学生真正从小接受马列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常识的教育,为构建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和谐云南做出应有的贡献。
(六)办好寄宿制教育和“双语”教育。云南省教育部门在民族贫困地区举办寄宿制、半寄宿制学校,投入民族教育资金用于完善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包括探索实施民族地区学前双语免费教育、特困民族地区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加大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提高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覆盖面,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加强双语教学师资队伍建设等。同时还大力推广“双语双文”教学。云南省民族种类众多,世居的25个少数民族中,除回族、满族、水族通用汉语外,其余22种民族的600多万人使用着26种语言。按照《宪法》、《教育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云南省在少数民族地区大力推广“双语双文”教学,现在已对21种民族文字进行民、汉双语教学或扫盲。“九五”以来,云南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正式审定了8个民族的59本民文教材,正式出版了4个民族6种文字的10本教材。为进一步加强“双语”教育,把“双语”教育纳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还开办一批“双语”幼儿园。此外,根据国家标准,参照2010年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人数和“两免”标准测算,云南省五年预计投入资金86.1亿元用于义务教育经费补助;10亿元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民族地区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
(七)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考虑到农村中小学区域广、生源分散、教学点较多等特点,合理核定这些地区教职员工的编制,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聘任制度,安排一定数量农村教师脱产进修。对于少数民族地区教学语言使用的特殊情况,通过当地大学附设或由政府特殊批准成立少数民族地区教师语言教育学院,专门培养当地急需的双语和三语(民语、汉语、英语)教师,从更本上保证当地的教师资源数量和素质。
目前,云南25个少数民族均有了自己的大学生、中专生,不少民族有了硕士生和博士生,基本形成了从民族幼儿园到民族小学、民族中学、民族中专、民族大学的具有云南特色的少数民族教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