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当前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_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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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当前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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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 关键词„„„„„„„„„„„„„„„„„„„„„„„„„„„„„„„2 1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现状„„„„„„„„„„„„„„„„„„„„„„„2 2当前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2 2.1农村社会保障层次低,农民参保意识淡薄„„„„„„„„„„„„„„„„„2 2.2、开发岗位,营造创业的优良环境„„„„„„„„„„„„„„„„„4 2.3、落实政策,促进就业再就业„„„„„„„„„„„„„„„„„„4 3存在的问题„„„„„„„„„„„„„„„„„„„„„„„„„„„„5 3.1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的难度仍然很大„„„„„„„„„„„„„„„„5 3.2安置就业的途径、门路拓展不够„„„„„„„„„„„„„„„„„„5 3.3就业的引导服务体系还不尽健全„„„„„„„„„„„„„„„„„„„„5 3.4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5 3.5 再就业成果还不够巩固„„„„„„„„„„„„„„„„„„„„5 3.6 劳动者自身学历、技能偏低制约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5 3.7就业和再就业资金短缺„„„„„„„„„„„„„„„„„„„„„„„5 3.8再就业培训设施差,培训工作难度较大„„„„„„„„„„„„„„„5 4对策建议„„„„„„„„„„„„„„„„„„„„„„„„„„„„6 4.1.加强劳动保障工作队伍的建设„„„„„„„„„„„„„„„„„„6 4.2.加强对中小型服务企业的服务,坚持在经济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4.3.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力度„„„„„„„„„„„„„„„„6 4.4.要进一步切合实际,努力拓展就业的途径和门路„„„„„„„„„„„„„6 4.5.要进一步加强服务,不断增强就业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7 4.6.建立政府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7 5小结„„„„„„„„„„„„„„„„„„„„„„„„„„„„„„7 6参考文献„„„„„„„„„„„„„„„„„„„„„„„„„„„„„„8 致 谢„„„„„„„„„„„„„„„„„„„„„„„„„„„„„„„„„8
浅析当前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摘 要: 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是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现阶段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不少问题,针对这些问题, 本文通过深入分析,提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 问题 对策
1、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现状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为了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发挥社会保障“调节器”和“稳定器”的作用,我国对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保障体系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并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新农保参保人数从2010年的3326万人增加到2012年底的48370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2566个县(市、区)开展开来,2012年底,新农合参合率为98.1%,新农保、新农合基本实现全覆盖;2012年底,全国有农村低保对象2814.9万户、5344.5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38.8万人,增长了0.7%。全年各级财政共支出农村低保资金718.0亿元,比上年增长7.5%,2012年全国农村低保平均标准2067.8元/人、年,比上年提高349.4元,增长20.3%;截至2012年底,全国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529.2万户,545.6万人,分别比上年下降0.2%和1.0%。全年各级财政共支出农村五保供养资金145.0亿元,比上年增长19.1%。2012年全年累计救助贫困农村居民5974.2万人次,累计医疗补助优抚对象404.5万人次,人均补助水平663元,各级财政共支出优抚医疗补助资金26.8亿元。虽然近年来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2、当前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农村社会保障层次低,农民参保意识淡薄
2.1.1目前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仍然很低,难以保障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按照调整后的标准(年收入低于2300元)来衡量,中国仍有1.28亿万贫困人口,虽然我国农村最低生活标准有了很大提高,但是与日益增长的消费水平相比,增长缓慢;和城镇低保相比,农村不到城镇的一半。
2.1.2广大农村以养老、医疗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工作刚刚起步,农民的参保意识淡薄。虽然2012年底,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实现了全覆盖,但是很多群众不是自愿投保,他们并没有认识到参加社会保险的重要性,造成社会保险收缴难。
2.2农村社会保障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
就目前政府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金额占中央财政总支出的比例看,我国只有10%左右。并且我国10%的财政投入绝大部分给了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所享受到的份额极小。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都采取由农民个人和国家补贴缴费的方式。近年来,由于农民的收入增长较慢,在收入没有多少增加的情况下,许多农民正常的生活和生产支出都难以维持,更不用说为将来的养老储蓄资金。因此,常常在一些地方出现收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困难,参保率低的现象发生。农村社会保障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无法为农村社会保障事业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大大削弱了农村社会保障的保障功能。
2.3管理不够科学与规范
2.3.1无统一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办法。现阶段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管理呈现出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的分散局面,城乡分割、条块分割、多头管理,条块之间既无统一的管理机构,也无统一的管理办法。管理体制的不顺造成现有的农村社会保障项目虽然不多,但具体制定政策、掌握政策和执行政策的部门机构却不少。从表面上看,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由多个部门负责,似乎易形成合力并共同解决问题,但实际上,由于这些部门所处地位和利益关系不同,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发生决策及管理上的摩擦和矛盾。
2.3.2保险基金存在风险。农村社会保障管理水平的低下,还集中地表现在保险基金的管理上。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社会保障基金的征缴、管理和使用三权分立,互相制衡,以保证基金上的安全性、流动性与收益性。但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基金在大多数地方是征缴、管理与使用三权集于一身,缺乏有效的监控监督,致使基金的使用及保值增值等面临诸多风险。
2.4缺乏必要的法制保障
社会保障制度需要有力的法律法规来支撑。从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立法的状况看,一个突出的表现是立法层次低,立法主体混乱,立法层级无序。我国政府虽然在1998年开始设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10年合并成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2年颁布《社会保险法》,但迄今还没有一部专门涉及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法律,在国务院已经制定的条例中,也极少有属于规范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法规。虽然我国过去在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方面形成了一些法规、条例和规章,但多是单项的,功能单一,缺乏力度,没有形成有机的法规体系,而且地方不同,内容亦有所不同。由于农村社会保障尚未立法,更没有形成法律体系,这使得目前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基本处于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境地。
3、发展和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对策
发展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既是我国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它对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1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中存在的许多问题都是由经济因素的制约引起的。因此,从宏观上看,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就必须大力发展农村经济,采取各种措施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国家补贴能力和个人缴费能力,为农村社会保障提供强大的经济基础,这是健全和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根本出路。
3.2要加强立法工作,尽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的法律体系
加快农村社会保障立法是关系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完善的一个根本性问题。目前社会保障在农村进展不力,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社会保障立法滞后。要建立起与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规范化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必须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立法步伐。首先,全国人大应尽早颁布《农村社会保障法》,就农村社会保障应遵循的原则、农村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及形式、管理体制、资金来源与发放、保障项目的标准、社会保障的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并规范农村社会保障执行者的职责和参保者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对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与使用、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管理应提出具体的要求,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制度化、法律化。其次,抓好单项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建设,如农村社会保险法、农民社会救济法等。
3.3要完善已有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3.3.1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让我们对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了更
加深刻的领会和把握。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能进一步明确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农村的发展方向,增强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责任感。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过程中,应制定不同地区和不同对象的分层次标准和比例。对东南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中央财政拨款可以减少款项,而对中西部经济落后的地区,中央财政的拨款和补助应该相应增大。然后再针对该地区的不同的农民对象,设定不同的补助标准。
3.3.2要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新农合是惠民政策之一。随着社会的发展,新农合制度也暴露出很多问题,它的进一步推进将面临一些新的挑战,当务之急就是要不断更新和加强制度的完善,只有如此才能把它的优越性发挥到最大程度。比如,针对资金短缺问题,就要通过多方筹集医疗救助资金,加大财政对医疗的投入力度,调动更多的人群开拓多元筹资渠道,积极参与到新农合的过程当中。建立重大疾病的保障体系,让每个需要帮助的农民能够有病能医,从根本上减少农民的生活负担和经济压力。
3.3.3是要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农民和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安全线”保障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时应当解决好相关的两个问题:第一,科学确定保障线标准。确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要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及物价等因素相适应确定可行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既要保障农村贫困人口的最低生活,又要防止因保障标准过高而形成养懒汉的倾向。第二,正确界定保障对象。界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要以通过最大劳动努力仍达不到最低生活保障线为衡量标准。应该在全面掌握贫困家庭的成员结构、收入水平、生活费支出、致贫原因等的基础上,结合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确定,分类别、分情况制定出保障对象的条件与范围,严格按审批程序进行。
3.3.4是要完善困难户住房救助制度。住房是每个人最基本的生存保障。完善农村低收入户住房的救助制度,首先要统筹残疾人的危房改造,孤寡老人和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以及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难等工作,有步骤地解决农村低收入户住房难的问题。
3.4要加大宣传的力度
很多农民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措施的具体操作,还比较模糊,政府应该针对具体的问题,进行下乡知识讲座、农民培训等,印发一些宣传手册、宣传标语,或者利用当地媒体广播等进行宣传,让农民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和认识一些关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关知识。
3.5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监管体系,保证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
3.5.1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体制。首先,宏观管理上要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规范,消除各自管理、条块分割的状态,具体要整合人社、民政、卫生部门职责,将农村社会保障统一管理,并负责制定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规划、收支标准、实施办法,指导地方组织实施具体保障项目,监督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的征缴、管理和发放。其次,各级政府还要针对不同的农村社会保障项目,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不同的管理内容和重点,并尽量保证管理程序的规范化。
3.5.2要加强对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要有专门机构对社会保障基金保管、调拨、投资营运进行全程监控,以提高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性。
4、小结
继续完善和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现阶段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也是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和减少贫富差距的有力措施。农村社会保障对扩大内需,促进农民消费、解决“三农”问题,以及促进社会公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立足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经验,大力宣传,调动全社会积极参与。
5、参考文献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年报,2012 [2].民政部年报,2012 [3].陈蒙蒙《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经济学研究》,2006 [4].余利民《对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研究》,《特区经济》,2006 [5].秦小红《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思考》,《当代财经》,2005 [6].刘书鹤.农村社会保障的若干问题.人口研究,2001 [7].徐元善,孙台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研讨会暨中国行政管理学会第20届年会论文集》,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