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财政改革力度 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新)_新型城镇化与财政改革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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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财政改革力度 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

磁县财政局 李学安

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新形势下做好财政工作的迫切需要,有利于规范财经秩序,从源头上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一、加强财政基础性工作,构建精细化管理体系

近几年来,磁县财政局积极探索财政管理模式,先后推行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一系列财政综合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随着信息化和财政管理手段的不断更新,我们逐步认识到原有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方法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迫切需要构建精细化管理体系,使财政工作更加细致高效。2008年以来,我们从加强财政基础工作入手,对财政精细化管理进行了一些探索。主要做法是:以财政局各股室为单位,把财政管理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系统地梳理,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以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财政监督、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监管、信息化建设、机关管理和后续教育等八个方面为主要内容,对财政工作全方位、全过程实施精细化管理,制定财政管理业务流程图。从工作任务、政策依据、办事程序、业务流程、工作责任到目标考核的每一个环节逐一进行细化,定岗定责,责任到人。出台了《磁县财政局工作规范》和《磁县财政局标准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同时,针对财政管理和服务过程应遵循的主要原则、工作方法和依据,出台了《磁县财政局制度汇编》等规范性文件。下一步我局还准备出台《磁县财政局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磁县财政局精细化管理工作监督考核办法》,进一步构建有序、有责、精细、高效的财政服务管理体系,努力实现财政工作由经验型管理向科学型管理的转变。

二、精编细编财政预算,推行项目投资评审

1、部门预算编制。从编制2007年度财政预算起,我们在全县所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全部推行了规范的部门预算。县政府专门制定了《关于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的意见》,对全县所有的110个部门、252个基层单位(包括学校、卫生院、其他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全部实行了部门预算,在改革的广度和深度上实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为了做到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我局组织人员深入全县所有预算单位,对各单位经费使用情况和年度实际所需支出数以及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摸底调查,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并根据收集、分析整理出来的基础数据,核定各项支出定额,按照零基预算、综合预算的原则,科学细致地编制出了部门预算。

2、项目预算审核。我们对重点建设项目实施了严格的预算审查和监管制度。在重点项目工程开工之前,承建单位或项目单位根据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和工程概算,编制详细的工程预算,报财政局审核。审核方式一般由财政局聘请有法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和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进行审核,或者财政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核。经财政局审定后的项目预算作为招投标、政府采购的最高控制数,项目单位不得擅自突破和更改。招投标结束后,承建单位或项目单位要将相关文件报财政部门备案,作为拨付财政资金的重要依据。财政投资项目属于采购范围的,必须按照采购法的规定,经财政部门审核,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在项目预算的安排上,财政部门按财力可能尽可能满足了重点项目的需求,在资金上给于大力支持,一般工程按照“三、三、三”比例安排资金。

2、项目工程验收。在资金拨付环节上,我局严格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和项目进展情况拨付资金。项目单位在资金使用10日前向财政部门申报工程建设进度和用款计划,经工程验收组严格审核验收后,项目单位报项目分管领导(项目指挥长)批准,然后向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财政局按施工进度和资金比例拨款。道路工程按照施工进度和资金拨付比例分三年进行拨付:从开工建设之日起,当年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拨付工程造价50%的资金;工程完工后的第二年,再拨付工程造价30%的资金;工程完工后的第三年,再拨付工程造价20%的资金。当年未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直到工程完工年度累计拨付工程造价50%的资金,剩余资金按照30%、20%的比例拨付。其他工程建设资金,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和资金拨付比例分三年进行拨付,每年拨付工程造价三分之一的资金。在重点工程建设当中,如有特殊情况急需资金的,经县政府批准可先预拨,之后再按程序进行报批。

3、工程决算评审。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后,由项目单位提出竣工决算申请,将工程的招投标文件、中标预算书、设计变更通知书、施工变更签证、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和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资料,经项目分管领导(指挥长)签批后,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组成验收组或委托社会中介评审机构进行工程决算的验收评审。委托社会中介评审机构,可以公开向有相应的资质中介机构发标,中标的评审机构不得向被评审单位收取任何费用。评审机构按程序评价、审查建设项目的完成情况,向财政部门提供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方面的技术咨询,并依法出具评审报告。建设单位在财政部门验收基本结束后,按照规定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并向审计机关申请实施竣工决算审计。经审计机关审计后,财政部门依据审计结论,按照有关规定对工程资金予以核减(增),将工程款拨付到项目单位或承建单位。

4、推行信息化管理。2009年6月份,我局在去年实施了政府财政管理系统县级版软件试运行的基础上,开始正式运行新县级版软件,提前将各业务股室管理的专款全部纳入新县级版软件统一管理,从指标管理——用款计划——预算拨款凭证——记账凭证——生成账簿等整个过程实行微机处理。同时,我局将所有专项资金数据全部录入财政专项资金即时分析监控系统,实现了省市联网监管,确保了财政专项资金的安全合规。7月份,我局按照市局的要求开始将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成品油价格补贴、家电下乡财政补贴、退耕还林补贴、水库移民扶持资金、良种补贴、能繁母猪补贴、农村五保户供养补助、农村低保补助、农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等11项涉农补贴统一录入邯郸市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实行“一折通”发放,目前,这项工作已接近尾声,8月底可正式实施。

三、完善财政监督机制,提高财政监督质量

2008年以前,我局在财政监督检查上一直存在着“就查帐而查帐、重复检查、交叉检查和处罚不到位”的问题。2009年,经过局领导班子多次酝酿讨论,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彻底改革。我们将局财监股、预算外资金稽查大队、预算外资金管理局督查股三支检查力量整合为一个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制定了《磁县财政局2009年度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从制定检查计划、组成检查组、发出检查通知、实施检查、研究处理意见到提出行政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了规范。我们对检查人员进行强化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我们对财政监督检查全过程进行监管,建立了复查制度;我们对所有行政处罚实行回访制度,一方面减少违规现象发生,另一方面,可以检查查究整改落实情况。通过我们对单位有计划有步骤规范的监督检查,杜绝了重复检查和交叉检查;通过严格财政违法行为经济处罚和人员处理,提高了监督效果和检查质量,提升了财政部门形象。

四、推行财政精细化管理的建议

一是建议市局出台全市财政系统精细化管理指导文件,规范财政管理行为,使各县(市)财政精细化管理工作能在市局的统一指导下规范实施。

二是不断完善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增强可操作性,确保建立实施财政精细化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是加快推进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的整合和网络化建设,提高财政部门内部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步伐。

二00九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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