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区内调动办理程序_教师申请调动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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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区内调动办理程序
一、申请
1、下载并填写《普陀区教职工区内流动申请表》。
2、调出、调入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街道学校加盖教办公章)。
3、将《普陀区教职工区内流动申请表》呈报教育局审批。(人事科受理)
4、教育局审批同意后,通知有关单位按如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调出方授权调出
调出方在人事系统中将调出人员授权调出。
三、调入方接收受权
1、调入方对调动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备案登记。(人资局综合科受理)
2、调入方在人事系统中接收授权。
3、调入方提交如下材料,报教育局人事科。①一般增员业务呈报表(系统打印1份)
②深圳市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入职备案表(系统打印2份)
③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审批(备案)表(系统打印1份)④深圳市事业单位新聘人员报到备案表(系统打印1份)⑤专技备案登记函。
四、教育局人事科审核
人事科审核后加盖教育局公章,再由调入方报人资局审批。
五、办结
人资局审批同意后,按以下程序完成调动手续:
1、人事科开具《调动通知》给调出学校。
2、调出学校开具《普陀区教育系统职员调出证明》(交人事科)及《工资转移介绍信》(交调入学校)。
3、人事科开具《职员介绍信》给调入学校,完成调动业务。
4、调入学校办理后续的工资、社保等相关业务。
《教育系统区内调动办理程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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