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开展_集中整治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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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各股、室、中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地方政府及集团公司、油田公司、采油厂关于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要求和部署,决定在全大队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结合我大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契机,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各类生产经营建设非法违法、违章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采油厂发展创造稳定的内外环境,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
二、工作目标
(一)杜绝生产事故、一般火灾事故、环境影响事件、影响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千人重伤率小于3,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小于10.(二)有效杜绝生产经营建设非法违法行为和“三违”现象,隐患排查治理不留死角,各类安全突出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三)HSE体系有效运行,全员HSE培训、宣贯、执行到位。
(四)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党的十八大等重要时期和重大节日期间以及汛期安全稳定。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
为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郭永斌
副组长:张峰 王科 聂怀亮 徐耀智
组员:大队安全环保股成员及各中队安全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股,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李登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
井下作业(外协、内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道路交通及电力等。
(二)整治重点:
1、迟报、谎报、瞒报或不按流程上报事故的。
2、作业现场布置不符合规范,库区、消防、道路交通等方面存在隐患而未按期治理或采取有效措施监控运行的。
3、野外值班站点、职工食堂、职工生活区等重点部位的防火、防爆、防盗、防泄露、防中毒等安全措施未落实的。
4、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的,不符合作业要求的。
5、未按标准为作业场所和员工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的,作业现场安全标志、消防器材未按要求配备、失效或未启用的。
6、安全教育不扎实,安全管理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证件过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差,生产中“三违”现象突出的。
7、HSE管理体系建设流于形式,未有效贯彻落实到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中,职工HSE体系知识应知应会率低的。
8、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责任不明晰,安全责任制、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
9、对外协作业车安全资质审查、备案、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等督促工作及施工监管工作
落实不到位的。
10、驾驶人酒后驾车、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行车中接手机和不按规定让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的。
11、节假日、汛期及重要时段安排不到位,或未明确值守任务、落实值守责任的。
12、应急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预案不完善或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培训、演练不到位,应急人员和物资配备不齐全的。
13、危险化学品的准入、采购、使用、存储、运输和处置不符合法律法规的;生产、贮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其它场所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和消防技术标准的;油田化学助剂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采购、运输、储存、入库、出库以及相关风险培训等不到位的。
14、工作前安全分析核作业许可未有效执行,危险作业未履行程序或程序履行不规范,作业票证无效或许可内容与实际作业不符,现场相关管理人员及监督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或相关人员不具备资格的。
15、修井作业井控安全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井控预防及应急措施无针对性的。
16、购买、使用不符合标准或设计要求的原材料、设备、装备、防护用品、器材、安全监测仪器的;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7、消防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擅自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或占用消防间距,占用、堵塞封闭安全通道和出口的,关停消防设施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灭火器设置、检测仪器、电气线路不符合规定的;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的;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18、私拉乱接电线,职工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爆要求或接地要求,用电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运行不正常的。
19、设备检修、维护保养不到位,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未及时进行年检的。
五、时间安排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时间为2012年6月5日至9月30日,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6月20日前)
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并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多层次广泛进行宣传,为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6月20日至8月5日)
各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治理生产经营建设各个环节、部位存在的隐患,集中整治各类生产经营建设非法违法、违章违规行为。
第三阶段:检查督导阶段(8月6日至8月15日)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检查、跟踪检查等多种形式,对各中队专项行动进行督导检查,适时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到位、不深入,整治不彻底或者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严肃处理。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8月16日至9月30日)
各中队对专项行动中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回头望”,认真总结“打非治违”自查整改活动的做法和经验,积极做好政府及油田公司督查迎检工作,对地方政府和油田公司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销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各股、室、中队要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精心安排部署,认真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将“一把手”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落到实
处。
(二)突出重点,强化整治。各股、室、中队要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主要举措,要以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重大节日和党的十八大等重要时期安全稳定为目标,全面展开“打非治违”各项工作。依照方案中指出的整治重点,加大易发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的安全监管力度,及时解决治理各类隐患和突出问题。
(三)严肃纪律,严格问责。各股、室、中队要严格落实“打非治违”工作责任,对工作不认真、措施不得力、排查不细致、整改不彻底的将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改正;对因违规违章行为或隐患整改不力导致事故的,将严格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四)着眼长效,建章立制。各单位要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有效的方法、措施上上升为制度规范,把“打非治违”工作纳入制度化、经常化的轨道,不断巩固提升“打非治违”工作成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各股、室、中队要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展情况和总结材料分别于6月22日前和9月30日前报送大队安全环保股。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