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煤炭经营资格证受理审查程序_云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云南省煤炭经营资格证受理审查程序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云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云南省煤炭经营资格证受理审查程序
(2009年修订)
一、行政许可项目名称:《煤炭经营资格证》
二、设定行政许可依据:《煤炭法》和《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5号令),《关于认真贯彻〈煤炭经营监管办法〉严格规范煤炭经营资格审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运行〔2005〕100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炭经营监管实施细则和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规划制定等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06〕824号)及《云南省实施〈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细则》(〔2007〕1号公告),结合《云南省煤炭工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炭经营资格证申报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云煤发〔2008〕76号)有关规定,切实加快煤炭经营监管的工作重心转移,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对现有煤炭企业的日常监管和指导,推进结构调整上来。对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受理和审批实行集中受理,分别为每年6月下旬、12月下旬为受理审批时间。有利于集中精力加大对无证非法经营、违规违法经营的处罚力度,整顿、规范煤炭经营秩序,打击非法经营,保护合法经营,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从根本上扭转只发证、不监管或重发证、轻监管的问题。
三、受理和审批程序
(一)受理
1.根据两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行政审批工作制度的通知(云煤安发〔2008〕129号)的要求,行政许可窗口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最迟于第6个工作日将受理的材料送交审查业务部门。
2.条件不符或资料不齐全的,不受理,退件并说明情况。
(二)审查
省级煤炭行业主管部门收到齐全和符合法定形式的申报材料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在25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审查工作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三)审批
1.不符合颁证条件的,不予批准,退件并说明情况。
2.省颁证办领导签署意见,省颁证领导小组领导签批。
(四)颁证
批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颁证。
(五)公告
颁证机关向企业所在州(市)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及申请企业发出《云南省煤炭经营资格证颁发通知》,在指定报刊或政府网站上定期发布公告。
四、办理煤炭经营资格证申报资料
(一)云南省煤炭经营资格证申请表;
(二)煤炭经营(加工)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注册资金证明及资信证明;
(四)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明;
(五)固定场所证明;
(六)储煤场地证明;
(七)储煤场地要有县以上环保合格证明;
(八)煤炭计量、质量检测设施合格证明或委托协议(被委托的部门必须是省级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的合格证明);
(九)煤炭计量、质量检测人员上岗证;
(十)跨地区经营的储煤场地所在地签署意见;
(十一)煤炭加工项目立项审批(备案)文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和县以上环境评估报告;
(十二)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十三)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五、变更煤炭经营资格证的申报材料
(一)变更企业名称
1.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关于变更企业名称的正式请示文件、应当讲明变更原因、依据和变更后继续从事煤炭经营的要求等。
2.变更煤炭经营资格证申请表。
3.企业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单位)对变更企业名称的正式批复文件。以及本企业依照《公司法》做出的变更企业名称的决议或者决定。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⑴原公司单纯改名为一个新公司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已经完成变更登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改名前原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⑵原公司被其他公司吸收合并,原公司解散,变更为吸收公司名称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已经完成变更登记的吸收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对原公司《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同时,需提供合并各方签订的合并协议。
⑶原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公司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新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新公司已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对合并前的原公司和其他公司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同时,需提供合并各方签订的合并协议,在报纸上发表的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新设立的公司承继的公告。
5.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二)变更经营企业地址
1.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企业地址的正式请示文件,应讲明变更的原因和依据。
2.变更煤炭经营资格证申请表。
3.企业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单位)同意变更经营企业地址的批复文件,并附企业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单位)请示变更经营企业地址的文件。
4.提供变更后固定办公场所的详细通讯地址。
5.企业固定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拥有产权的,应出具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复印件;属租赁的,应提供要素齐全、规范的办公场所租赁协议和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给出租方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或者变更企业地址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三)变更储煤场地
1.变更煤炭经营资格证申请表。
2.储煤场地要有县以上环保合格证明。
3.提供储煤场地的面积和产权证明,拥有产权的应提供相关资料的复印件。租赁的应提供要素齐全,规范的 储煤场地租赁合同。
4.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四)变更注册资金
1.变更煤炭经营资格证申请表。
2.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增资登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是验资报告。
3.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五)变更经营方式
在煤炭经营资格条件变化和依法经营状况全面检查过程中,根据煤炭经营企业的销售规模和依法经营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后,由省局确定煤炭经营方式的变更。
六、注销煤炭经营资格证申报材料
(一)存续企业注销煤炭经营资格证申报材料
1.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煤炭经营资格证的正式请示文件。
2.注销煤炭经营资格证申请表。由申请企业按照附件二、三规定的格式和填写说明如实填报。
3.企业依照《公司法》做出的不再从事煤炭经营的决议或决定,并附取消煤炭经营业务后的公司章程。
4.企业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单位)对不再从事煤炭经营业务的正式批复文件。
(二)解散企业注销煤炭经营资格证申报材料
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由于被依法宣告破产、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议决议、因合并或分立以及被依法责 令关闭等情形,致使企业解散的,注销煤炭经营资格证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企业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煤炭经营资格证请示文件。
2.注销煤炭经营资格证申请表。按照附件二、三规定的格式和填写说明如实填报。
3.法院破产裁定、企业依照《公司法》做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5.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七、有关要求
(一)所有的申请表,在申请表封页:法定代表人签字一览中必须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字。
(二)各种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伪造和弄虚作假。申请企业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为防止煤炭经营企业变相转让煤炭经营资格证,不得将煤炭经营资格证登记的企业名称和企业地址全部变更。
(四)申请表应当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计算机打印,字迹应清晰、工整。
(五)所有复印件必须保证字迹清楚。
(六)所有材料用纸统一采用A4尺寸。
(七)按规定排序,编制目录、页码。
(八)采用活页形式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