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方面常见问题_信贷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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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方面常见问题
一、贷款发放方面
(一)贷款调查报告内容不完整或与实际不符。如:吕某2015年1月15日办理三年期最高额房地产抵押贷款20万元,其征信报告反映给他人担保贷款2.4万元,但调查报告对此未反映;李某2014年11月14日保证贷款10万元,保证人收入证明为月工资2500元,年工资收入为3万元,调查报告中保证人情况说明“工资年收入7万元左右”;章某2015年1月5日保证贷款5万元,借款用途“房屋装潢”,调查报告中未描述该房屋所在地、面积等内容;胡某,2013年5月29日最高额抵押贷款15万元,征信报告显示住房按揭有1期逾期记录,及对外担保3万元,调查报告反映没有逾期记录,对担保情况未说明。
相关制度:《泾县农村商业银行贷款业务操作规程》(泾农商行发[2013]27号)第十五条:“调查人员必须撰写贷款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为:申请贷款的种类、金额、期限、用途、还款方式、担保方式、支付方式;客户基本情况及相关证照;资产与负债情况分析;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经营效益及市场分析;借款人品行;个人信用报告分析;贷款风险评价,贷款风险分类的初分意见;贷款的综合效益分析;担保分析;提出贷与不贷、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和利率的建议。将调查分析的信息资料录入信贷业务管理系统。”
(二)以出租的门面房抵押贷款,无承租人知晓该门面已抵押的书面回执。汪某,2014年5月13日签订三年期最高额抵押合同100万元,抵押物为泾县皖南第一街门面房2间,门面房已出租,未见书面告知承租人回执。
相关制度:《泾县农村商业银行贷款业务操作规程》(泾农商行发[2013]27号)第十一条:“……
(四)对保证人或抵(质)押人、抵(质)押物进行调查:……8.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客户经理应调查了解承租人是否已知晓财产抵押情况,承租人是否签发书面回执。”
(三)发放最高额贷款缺少用信审批表。如章某,2014年9月23日房地产最高额抵押贷款15万元,2014年11月17日用信13万元,未见用信审批表。(最高额贷款授信当日用信可以不使用用信审批表)
相关制度:《泾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最高额抵押贷款管理办法》(泾联字[2010]108号)第十七条:“最高额抵押贷款的发放。经有权人批准的最高额抵押贷款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额内,每次发放时,由借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办社(部)负责人根据合同约定的用款条件和用途,确定是否发放贷款,不再逐笔上报联社审批。”
(四)质押贷款办理不规范。
1.贷款到期日大于存单到期日。陶某2015年3月24日定期存单质押贷款4万元,2016年3月24日到期,共有存单4张,其中有3张质押存单到期日分别为2015年6月13日、2015年10月11日、2015年11月5日,小于贷款到期日。
2.以凭有效身份证明支取的存单作为质押时,未将支付条件转为凭印鉴或密码支取。
3.定期存单质押,存单支付条件为凭密码,无密码移交记录。
相关制度:《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第八条:“存单质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若为多张存单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时间最近者确定贷款期限,分笔发放的贷款除外。”及第十二条:“凭预留印鉴或密码支取的存单作为质押时,出质人须向发放贷款的银行提供印鉴或密码;以凭有效身份证明支取的存单作为质押时,出质人应转为凭印鉴或密码支取,否则银行有权拒绝发放贷款。”
(五)抵押贷款抵押率超规定,住房抵押率超60%。相关制度:《关于调整利率上浮幅度及抵押率的通知》(泾联字〔2011〕227号)关于抵押率的规定:“门面房不超过66.6%、住房不超过60%、林权不超过40%、机械设备……”。
(六)部分贷款利率执行有误。2015年度发现古坝、孤峰支行部分贷款利率执行有误,基准利率及上浮比率频繁调整,大家要及时关注公文系统。
(七)短期贷款合同签订选择浮动利率。方某2014年12月16日存单质押贷款6万元,合同选择浮动利率,短期贷款应为固定利率。
(八)个人借款合同等合同借款期限大于抵押期限。如王某房地产最高额抵押登记日期2014年7月29日,抵押期限3年,个人借款合同及最高额抵押合同上借款期限为2014年7月30日至2017年7月30日。
(九)贷款受托支付手续不合规。未收集交易对手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资料及交易资料;受托支付后资金又转入借款人本人账户。
二、贷后管理方面
(一)连续2次没有按期还本付息的未撰写书面贷后检查报告。如李某利息结止2014年6月20日,至2014年12月末,连续2次没有按期结息未撰写书面贷后检查报告。
(二)泾川支行单户20万元以上(不含20万元)的贷款,其他支行单户10万元以上(不含10万元)的贷款,未按季撰写书面贷后检查报告。
(三)小额贷款或按揭贷款未按年检查并填写《贷后检查报告表》。
相关制度:《泾县农村商业银行贷款业务操作规程》(泾农商行发[2013]27号)第三十五条:“客户经理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客户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贷后检查。
(一)检查频率如下:1.按揭贷款必须至少每年检查一次,填写《贷后检查表》(见附件6)。到期没有收回的贴现、承兑,和连续3期没有归还的按揭贷款,要立即开展贷后检查,并撰写书面贷后检查报告。2.除按揭贷款、贴现、承兑外,市场营销部所有贷款,泾川支行单户20万元以上(不含20万元)的贷款,其他支行单户10万元以上(不含10万元)的贷款,必须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并撰写书面贷后检查报告。3.上2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贷款必须至少每年检查一次,填写《贷后检查表》。连续2次没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要立即开展贷后检查,并撰写书面贷后检查报告。”
(四)《贷款催收通知书》填写不规范。《贷款催收通知书》要求认真填写,要素齐全,防止因填写不规范而造成时效丧失。贷款催款通知书回执联应由借款人、担保人本人当面在相应位置签名(签字需使用黑色签字笔、摁手印(注明手指名)和签署日期,客户经理在相应位置签名和签署日期,并加盖支行业务公章。
三、信贷档案管理方面
(一)信贷资料移交时,信贷资料移交清册上双方未签字而是打印的姓名。
相关制度:《泾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移交。业务发生后,经办贷款的信贷员要在3个工作日内整理好贷款原始资料,编制信贷员档案移交清单,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将全部资料移交给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员,经办贷款的信贷员可对业务资料复印保存。”
(二)《贷款催收通知书移交登记薄》未按年装订并移交会计入档保管。
相关制度:《泾县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资产催收和诉讼时效管理暂行办法》(泾农商行发[2015]349号)第六条:“信贷会计收到《贷款催收通知书》回执联原件后,应附在借据后保管,同时,将回执联复印后放入信贷档案保管,并将《贷款催收通知书交接表》专夹保管,每年底装订作为会计档案移交档案室保管。”
(三)档案资料目录登记的内容与实际不相符或者信贷档案目录未及时登记后续增加的资料;部分资料摆放错误。如基础资料目录中误登记有个人征信报告及授权书,而实际该资料在信贷资料中保管;新增加的贷后检查报告在信贷资料目录中未登记;第三方担保相关资料、贷后检查报告放在客户基本资料中保管。
相关制度:《泾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办法》(泾联字[2010]236号)第十二条:“
(三)自然人贷款基本情况类档案资料:
1、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或其他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的验审复印件;借款人具有稳定职业和收入的证明材料原件;贷款证复印件;消费类贷款的购买协议验审复印件;首付款凭证验审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户还需提供与经营相关的证照、资质等验审复印件。
2、经营社或其他金融机构客户信用评级报告(客户评价报告)、自然人信用等级评定表及证书(复印件)
3、联社(经营社)对客户的内部授信材料
4、信贷资产风险分类认定报告(表)、认定工作底稿和客户背景材料。
(四)自然人贷款信贷业务类档案资料:
1、自然人一般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1)信贷业务申请书及附件(原件),有效的商品购销合同(2)安贷宝、其他财产等保险业务的保险资料(3)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4)第三方提供担保所需资料: 1)担保人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或其他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的验审复印件; 2)担保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3)以保证方式担保的还需提供:同意保证承诺书(原件)、保证人具有稳定职业和收入等具备担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4)以抵(质)押方式担保的还需提供:财产共有人同意抵、质押承诺书(原件)、抵押(质)物评估报告(原件或复印件)、评估单位资格证明(复印件)、质物不予挂失、支付的登记证明(原件)、抵(质)押物保险单(复印件)、所有权证类档案的复印件。(5)信贷业务调查、审查报告(原件)(6)信贷审批资料(原件)(7)各类借款合同(原件)(8)各类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原件)(9)核定贷款指标通知单(同意贷款的批复)(10)出账通知书(11)提款申请书及函复,如受托支付还须提供交易合同等资料(12)贷款转存凭证(13)信贷业务发放(办理)后至回收期……。”
(四)信贷档案资料更新不及时。如借款人卫生许可证、木材经营加工批准证书等更新不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