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二章知识点_财经法规第五章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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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个人本名的签名或盖章。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同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票据的“伪造”,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人名义签章的行为。所谓“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伪造、变迁票据属于欺诈行为,应追究其法律责任。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资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现金使用的限额
1.原则上以开户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确定。
2.边远地区和交通不发达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以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需要增加或者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同开户银行核定。)
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
1.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
2.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不得“坐支”现金。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同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
3.开户银行根据对符合现金使用范围规定的,提取现金时,同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开户银行审核后,可以支付现金。
4.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生产或者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同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5.开户单位不得白条顶库。
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
1.建立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2.加强货币资金业务岗位管理 3.严格货币资金的授权管理
4.按照规定程度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 1.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 2.守法原则 3.存款保密原则
基本存款账户
概念: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资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开户要求:凡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中国人民银行审核,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
概念: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主要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一般存款账户可以输现金缴存,但不得输现金支取。
开户要求: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都可以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且没有数量限制。(开户实行备案制)
专用存款账户
概念: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持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目的是保证特定用途的资金专款专用,并有利于监督管理。使用范围:
1.单位银行卡图记的资金必须同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2.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3.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等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应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审查批准。4.粮、棉、油收购资金等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5.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开户要求: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和支出的资金。因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应使用隶属单位的名称。
临时存款账户
使用范围: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开户要求:
1.设立临时机构 2.异地临时经营活动 3.注册验资
4.境外机构在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等。
另;存款人在账户的使用中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在有效期限内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并同开户银行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后办理展期,并同该分支行收回原临时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颁发新的临时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使用范围: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输转账结算。
开户要求:自然人可根据需要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也可以在已开立的储蓄账户中选择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确认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使用范围:是指存款人符合法定条件,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单位或个人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均可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相应的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要求:
1.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 2.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
3.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 4.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 5.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
一、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
1.负责监督、检查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变更和撤销,并实施监控和管理。2.负责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的管理。3.对存款人、银行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
二、银行的管理
三、存款人的管理
违反银行账户结算管理制度的罚则
一、存款人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
1.存款人违反规定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违反规定不及时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对于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存款人违反办法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违反本办法规定支取现金;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废银行债务;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从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将销货收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的,对于非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对于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3.存款人的法宝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
4.存款人违反规定,伪造、变造、私自负责制开户登记证的,属非经营性的处以1000元罚款;属经营性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银行及其有关人员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
1.违反本办法规定为存款人多头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明智或应知是单位资金,而允许以自然人名称开立账户存储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银行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有要停止对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核准,责令该银行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银行直接负责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人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停止对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核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提供虚假开户申请资料欺骗中国人民银行许可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B.开立或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未按本办法规定在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上予以登记、签章或通知相关开户银行。
C.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输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账结算。D.为储蓄账户输转账结算。
E.违反规定为存款人支付现金或办理现金存入。
F.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
支票
概念: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种类: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普通支票。
绝对记载事项: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相对记载事项:付款地;出票地。
支票的持票人自出票日起10日提示付款。支票的办理程序等应符合有关规定 商业汇票
概念: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绝对记载事项:表明XX汇票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相对记载事项: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付款地;出票地。承兑期限:一个月。
商业汇票的背书:是指以转让商业汇票权利或者将一定的商业汇票权利授予他人的行使为目的,按照法定的事项和方式在商业汇票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如果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则该汇票不得转让。
银行汇票
概念: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绝对记载事项: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出票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相对记载事项: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
银行汇票属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申请人应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付给汇票上记明的收款人。
票据签章: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票据无效;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票据丧失的补救: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
银行本票
概念: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绝对记载事项:表明“银行本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收款人的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相对记载事项:付款地;出票地。
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信用卡
分为贷记卡和准贷记卡
资金来源:单位卡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向其账户结存资金的,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交存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其账户;个人卡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向其账户结存资金的,只限于其持有的现金存入和工资性款项以及属于个人的劳务报酬收入转账存入。严禁将单位的款项存入个人账户。
主要规定:单位卡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不得透支
汇兑
概念: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分为信汇、电汇。撤销和退汇:
1.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撤销。2.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已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退汇。
3.转汇银行不得受理汇款人或汇出银行对汇款的撤销或退汇。汇入银行对于收款人拒绝接受的汇款,应即办理退汇。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