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院责任文化建设 推动法院事业科学发展_人民法院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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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院责任文化建设 推动法院事业科学发展
作者: 河北省滦县人民法院院长 李建翔
来源:中国法院网
事业成败,关键在人。而在人主导事业成败的核心因素中,无疑,责任至关重要,甚至是决定因素。这一论断,不仅是滦县法院深入调研思考得出的结论,更是契合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理论体现。为此,几年来,滦县法院坚持在司法理论与实践中,强调责任,突出责任,并在更高的思想和人文层面,提出责任文化建设这一课题,用责任强化工作的压力,用责任提升进步的动力,用责任凝聚集体的合力,用责任激发创业的活力,通过责任、人与文化的相互融合、相互衔接、相互影响,营造浓厚的责任文化氛围,有效推动了司法水平的不断提升,法院事业的科学发展。
一、以责任承接使命,用责任强化工作的压力
人民法院代表着公平正义,维护着国家秩序,使命神圣而光荣,责任重大而艰巨。但是,这种使命与责任如果仅仅是抽象的存在,还只是责任的应然状态,只有转化为每名干警的切实压力,真正把崇高的使命内化为办案、干事、创业的具体要求,才能推动实践,在行动上多干事、干成事。基于此,滦县法院在责任文化建设的首要环节,就是抓住了责任的这种传导和承接,从人民法院的使命出发,从司法审判工作的特点出发,从法官的实际工作入手,从各个具体岗位入手,增强队伍尽职尽责的责任意识。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强化政治责任。始终将法院工作臵于党委、政府的总体战略部署中定位、谋划和推进,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工作里考量、部署和落实。2008年以来,滦县法院提出并一直秉承了“县委的中心工作就是法院的工作中心,县委的重点工作就是法院的工作重点”的理念,并坚持推进工作与保护群众利益并重,努力落实好县委的决策部署。在这股强烈的政治责任下,该院在司家营循环经济园区建设、滦州古城开发改造等一系列关系全县科学发展大局的大事、要事上,首当其冲、攻坚克难,保证了工作的和谐推进,立下了汗马功劳。对此,县委书记卢宏秋给予高度评价:法院面前无难事,无论是什么难事大事,在法院面前都能迎刃而解。紧紧围绕“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强化职业责任。该院坚持抓好正反典型教育,特别是结合反面典型案例和信访案件,教育引导干警公正执法、一心为民。在滦县法院网开辟“廉政建设大家谈”专栏,以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为主体,发表交流廉政调研文章和心得,进一步强化干警的廉政意识。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建翔亲自研究制定了“干警接待群众77字禁忌语”,印制成卡片发放到全院每名干警,从最细微之处提出要求,教育引导干警端正执法理念,改进工作作风,接近与群众的距离。严格实施规范化管理考核体系,强化工作责任。不断完善并严格落实规范化管理考核体系,对各个岗位、每个环节的工作实现全覆盖,并通过把责任细化量化,不仅实现人人有责任,岗位明责任,实绩评责任、处处讲责任的良好局面,而且有效解决了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二、将责任融入行动,用责任提升进步的动力
责任的终极目的,在于落实,责任文化的核心,在于执行。几年来,滦县法院坚持在司法实践中弘扬责任意识,在办案一线检验干警的责任心,把责任文化建设在干警的具体工作中。在涉及全县发展的重点项目建设和重大工作上,该院面对一次次挑战和硬仗,义无反顾地承担起了攻坚班、排头兵的重任。土石灰窑是国家明令取缔的严重污染产业,对群众生命健康和生态环境都有着极其严重的危害。但是,滦县滦州镇土石灰窑强制取缔工作中,涉及79户窑主之多,而每户的灰窑价值都在百万元以上,取缔工作中,窑主的抵制异常激烈。对此,滦县法院不讲条件,不讲代价,不畏严峻挑战,主动担当先锋,先后200余次深入窑主家中和窑区做工作,在促使绝大多数签订自行拆除协议的基础上,果断依法组织2次大规模强制执行行动,确保了取缔工作的圆满成功。在促进经济发展上,该院应对2008年以来全球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能动司法,主动作为,通过审判执行职能的充分发挥和不断延伸,及时排解影响我县经济发展的不利因素,不但保障辖区经济顺利度过了难关,而且有力地促进了滦县“经济崛起、跨越争先”战略目标的强势推进。仅2008年以来,该院制定了《金融危机下服务县域经济二十二条》等多项制度,主动深入企业走访243次,解答法律疑难、提出法律建议180余个,帮助企业预防和化解经营风险;针对涉企案件判后执行难,特别是执行异地企业时地方保护突出的问题,在财产保全上下大力,在异地执行上求突破,有力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庞大汽贸申请执行大连某公司的标的额1430万元的案件中,该院12名执行干警被50多名手持砍刀、棍棒的人员围困达两天两夜。对此,执行干警臵自身安危于不顾,毫不退缩,最终省市县三级法院联动,通过与辽宁省高院、大连市中院协调,在当地金州区法院的协助配合下,将暴力抗法者司法拘留7人,使案件最终执结。对此,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都做出了重要批示予以肯定。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面对基层特别是辖区广大农村新思想与旧传统、法律规定与民俗习惯的激烈碰撞,立足基层特点,创新工作手段,开创了调解助理员制度,实现了“矛盾控制在基层、纠纷解决在萌芽”的良好效果。该院的调解助理员制度,即从全县506个村每村选聘一名群众威望高、协调能力强、法律意识浓的群众,作为法院调解助理员,发挥他们来自基层、熟悉基层的优势,协助法官共同化解基层矛盾,取得了矛盾纠纷化解手段底部融合、司法民意和谐互动的良好效果。2008年以来,该院民事案件调撤率达86.6%,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88.5%,行政案件撤诉率达67.3%,执行和解率达65.5%,并诉前化解矛盾达3200余起,调解助理员在期间发挥了巨大作用,该项制度也已经成为具有滦县特色的调解经验品牌,最高法院咨询委员会曾于去年专题听取汇报并予以充分肯定。诉前矛盾化解上,该院从被动办案到主动介入,从消极裁判到能动司法,八小时外,甚至是节假日,法官化解纠纷、排解民忧的责任从未有终点,真正实现了诉与非诉纠纷化解方式的有机衔接。2011年春节期间,该院法官陈明回老家探亲,正好赶上张老汉两父子为赡养问题闹得不可开交。陈明法官在亲戚酒席闲谈中听说这一情况后,草草吃了两口饭,就直奔张老汉儿子家中,通过长达三个小时的辨法析理和批评教育,说得张某羞愧难当,泪流满面,主动到父亲家承认错误,并当即把老人接到家中,并承诺除了在生活上照顾父亲,每年还给付老人生活费600元,父子冰释前嫌。2010年2月,滦县法院又在全市甚至全省率先成立诉讼调解中心,专职负责立案前矛盾纠纷的劝导调解,使该院诉前调解工作步入归口化、系统化、规范化。中心成立以来,已先后诉前化解纠纷达985起。而由于对诉前调解工作的空前重视,2010年以来,该院全院诉前化解纠纷达到了1670余起之多,总受理案件数也在2010年实现了由增到减的历史性突破,同比下降14.5%;2011年该院收案同比再降20.5%。
三、让责任突破本位,用责任凝聚集体的合力
单个岗位的责任,可以促使单项工作的成功,而各个岗位责任衔接、延伸和整合,则会让一项事业甚至整体工作走向繁荣。责任的融合,本位的突破,用责任凝聚集体的合力,是滦县法院责任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他们解决一系列系统难题、推动工作全面发展的致胜法宝。执行难,已经成为法院系统公认的痼疾,也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的社会公信。在积极参与构建社会群力解决“大执行”格局的基础上,滦县法院在内部合力的聚集上也下足了功夫。在立案之初,印制诉讼风险提示卡逐一发放给当事人,强化当事人风险观念,依法提示并做好诉前财产保全工作,尽量防止判后执行不能;审判环节,在做好财产保全工作的同时,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并通过在业绩考核制度中设臵严格的调解率、当庭履行率、移送执行率等考核指标,强化审判人员最大限度和谐结案的工作压力;进入执行程序后,案件主审法官的责任进一步延伸,要与执行主办人一道参与执行,直到案件执结。同时,各基层人民法庭对于本辖区内的执行案件,也负有配合义务;在执行警力不足时,执行局可通过院党组统一协调,从其他单位调配警力。总之,通过各个环节责任的有机衔接,有效营造了全员执行的深厚氛围,该院的执行工作也实现了跨越式发展。2009年,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该院提前3个月就完成了全部清积任务,先后两次代表唐山政法系统接受省、全国清积督导组检查并获得了充分肯定。2009年以来,该院执行案件结案率更是连续两年超过100%,执行工作逐步走向了良性循环的轨道。涉诉信访矛盾,涉及面广,解决难度大,也是人民法院面临的一项极为严峻的挑战。为扭转被动局面,滦县法院一方面积极参与构建“党委领导、法院主办、社会联动”的大信访格局,一方面采取“攻坚克难抓重点、齐抓共管带全面”的科学作法,全员合力解决、稳控及预防。该院突破仅由信访接待人员负责协调解决信访案件的作法,建立了以院领导、案件原主办人为解决责任主体,派出人民法庭协助稳控,全院干警共同参与、群策群力化解信访案件的工作模式。建立诉前调解、诉讼调解、判后释法、督促履行等项工作业绩考核指标,将和谐司法和信访压力覆盖全院,并在上级法院要求各诉讼阶段实施信访风险评级制度以前,早在2008年即提出将信访苗头纳入合议庭评议制度,将信访责任前延至审判环节。2008年以来的四年时间里,该院成功化解了几乎全部近60余件积压信访老案,而且较好地实现了信访矛盾的源头治理,使每年新发信访案件从之前30余件下降到仅为4、5件。
四、将责任内化信仰,用责任催生创业的活力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正如滦县法院对责任文化的理解,就是在于从担责于背到立责于心,将责任内化为自己的信仰,升华为一种人生的追求,让每名干警都从内心涌流主动担责的“活水”,自发地去干事创业。让干警走出法庭,更加深切地去感受责任。积极鼓励干警做三件事,即上网、读报、看电视,让干警在新闻时事里感受社会的评价,特别是在涉及法院的负面事件里,感受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责任的重大。组织干警开展“五入”下乡走访活动,入村、入社区、入企业、入学校、入当事人家中,在群众舆情中感受群众的诉求,设身处地的与群众换位思考,感受法官权力的意义。让干警积极思考,更加深刻地去理解责任。高度重视党课和大小会议的讲话,精心构思和组织材料,触动干警的思想,高度重视心得体会和调研文章的撰写,作为一项任务要求每名干警每年至少撰写2篇,引导干警理解责任的内涵,用责任指引人生价值的选择。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更好地催化责任。设臵文化长廊、荣誉展室、廉政牌,开展每月读一本好书活动,陶冶干警的情操,培育正确的荣辱观念,潜移默化中强化干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方位公开权力运行,更好地彰显责任。抓住领导这个关键,各分管院领导、中层定期在全院干警大会述职,接受干警的监督。大力实施阳光审判,随案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诉讼全程跟踪监督权力运行;积极组织业务庭室开示范庭、邀请旁听庭审,重大案件执行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机关及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现场监督;以滦县法院网为平台,推行裁判文书上网,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全方位阳光司法,充分彰显司法公正、廉洁、为民的信心和决心,提升法院的社会公信力。多年的苦心经营,责任文化在滦县法院的事业发展上起到了巨大的推进作用,该院的工作不仅赢得了上级领导充分肯定,更赢得了社会各界特别是当事人的普遍赞誉。正如嘉凤园96名业主与开发商延期交房赔偿案中,96名业主共同送来表扬信中所说:“百年人物存公论,一生业绩有民声。头上有青天,眼中有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