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资金管理规定经理版_物流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物流公司资金管理规定经理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物流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物流集团资金管理规定

**物流集团客户汇款须知及管理规定

1、凡是开具**物流运输发票的客户,该客户账款只能汇入我司对公基本账户(**银行南湖支行),未开发票客户的款项汇入我司对公一般账户,具体账户请向部门会计索取。

2、凡是涉及私人对私人账户的汇款,中国农业银行行个人卡和中国工商银行个人卡两个公司专用私人账户,具体账户请向部门会计索取。

3、在未经总部资金副总或财务经理的特许下,客户账款不得汇入部门经理或部门职员的私人账户。否则对当事人罚款100~500元每次,部门经理承担连带责任,罚款100~200元每次。

4、部门有大额现金(10000元以上)入账或本部门库存现金超过部门3-5天的日常预算开支时,必须及时返交总部财务部,并做好部门资金的安全防范,在大额资金的转移(存款与取款)过程中,必须有人协同进行。

5、收到客户近期支票、汇票后,必须及时上报总部出纳并及时返缴总部出纳处,总部出纳必须及时进账。

6、客户欠款的回收,原则上只接受银行汇款和转账支票,部门经理必须与部门客户协商通过以上两种方式回款。

7、客户欠款的回收,上门收取支票的,必须检查并要求对方财务在收款人处注明“广州市快龙物流有限公司”的字样。并检查金额大小写是否一致,日期是否填写准确无误。

8、客户欠款的回收,切实要上门收取现金的必须有部门经理指派合适人员协同部门会计(出纳)上门收取,并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进行(绝对禁止乘坐摩的)。2000元以上现金的回收只能是财务人员收取,其他人员协助。

9、如因部门经理安排不周,部门会计(出纳)缺乏风险防范意识,造成公司资金短缺、遗失、被抢、被盗等。对当事人处以500-2000元每次的罚款并部分承担损失金额;部门经理承担连带责任并处以200-500元每次的罚款。

10、部门职员收到客户现金(含现付,到付、回单及月结款)的,必须当天上交部门(会计)出纳处,最迟第二天上午,上交部门(会计)出纳处。未按此规定上交者按挪用公款处理。

11、挪用公款处理方案:

a、除当事人现场足额交还客户账款,并对当事人处以100~500元/天的罚款,天数以迟交天数为准。

b、当事人所在的部门经理承担连带责任,对部门经理处以100~200元每次的连带罚款。

c、当事人所在的部门会计徇私舞弊,隐瞒上报的,对部门会计处以100~200元每次的连带罚款。

12、本规定经总经理审批后即刻执行,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财统监控中心资金管理处。

广州市**物流有限公司

财统监控中心

2011年4月19日 主题:通知资金管理发至:各部门

审批:*拟稿:*

《物流公司资金管理规定经理版.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物流公司资金管理规定经理版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物流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管理规定 经理 物流公司 物流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管理规定 经理 物流公司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