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自动化管理办法_办公oa系统管理办法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办公自动化管理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办公oa系统管理办法”。

电子政务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办法

为规范电子政务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使用管理,保证办公自动化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发挥其提高工作效率的作用,实现我镇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目标,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第一条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后,各单位(部门)必须指定一名熟悉计算机操作的工作人员,作为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员,负责本单位(部门)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管理与维护。

第二条各单位(部门)管理员负责接收、处理下发的会议通知及文件。重要的文件和通知应及时保存到本机,以便使用;收到的会议通知应及时回复,以便于党政办及时了解各单位(部门)接收通知的情况。管理员还可通过信息上报栏目党政办或市信息中心发送信息。

第三条各单位(部门)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在系统中发布信息的操作。未经本单位(部门)主要领导的同意,不得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中发布信息;严禁在系统中发布非法言论或图片,违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第四条各单位(部门)必须保证在工作时间内,有一台电脑联接在内网,并运行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便于接收文件和会议通知。为了不影响电脑其他功能应用,可将办公自动化系统界面最小化。

第五条各单位(部门)管理员应随时(至少每天上、下午各1-2次)查看办公自动化应用系统中的内容。特别是及时查看在办

公自动化应用系统中发布的会议通知和下发的文件以及收到的电子邮件等信息。

第六条各单位(部门)管理员负责定期清理本单位(部门)发布过的过期信息,同时每个用户也要定期删除个人的过期信息,避免系统空间资源的浪费。

第七条为了网络安全,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用户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登录密码,目前的初始密码为1111,在使用中应及时更改密码(3至8位,英文字母加数字组合)。更改密码后,如果忘记密码,请及时与党政办联系;用户变动时,应及时与党政办联系,以调整用户名及密码。

第八条各单位(部门)对市信息中心免费安装的办公自动化系统只拥有使用权,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可将硬件挪为它用。

第九条各单位(部门)用于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电脑,未经允许,严禁私自用宽带以及拨号等方式联入互联网。对经过批准接入互联网的电脑,必须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定期升级杀毒,同时对外单位带入的磁盘、U盘、可移动硬盘等设备必须查杀病毒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如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损失,将依据有关法规追究责任单位(部门)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第十条本办法由党政办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办公自动化管理办法.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办公自动化管理办法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办公oa系统管理办法 办公自动化 管理办法 办公oa系统管理办法 办公自动化 管理办法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