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场美化管理规定_商场美化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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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场美化管理规定V1.0
目录
1.目的.................................................................................................................................................22.适用范围.........................................................................................................................................2 3.名词解释.........................................................................................................................................2 4.管理制度.........................................................................................................................................2 5.注意事项.......................................................................................................................................55
1.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卖场美化宣传管理工作,在美化方面提供专业意见及方案,实现系统的美化宣传、成本有效利用、提升客户购物环境,使卖场美化宣传达到标准化,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惠思买各门店。3.名词解释
美化:提升企业形象、传达商品信息、营造卖场气氛等卖场布置工作(含各类宣传用品、布
置道具等)4.管理制度
4.1外场美化布置标准
门店外场促销气氛的营造及醒目的公司形象,整洁的外场环境,条幅、充气拱门、彩带和刀旗,新颖、有趣的促销活动,着装统一的销售人员,这一切共同组成的外场气氛,不仅可以刺激入店顾客的购买欲望,同时能吸引路过者的目光,扩大活动的影响力,激发潜在顾客的消费。各门店可针对所辖门店的具体情况参照以下标准执行。4.1.1外挂横幅
门店可视条件确定各门店横幅长、宽尺寸,内容要紧扣促销主题,不得遮挡公司形象。要求悬挂平整、牢固。4.1.2充气拱门
充气拱门干净、整洁、悬挂牢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充气拱门上的贴字和要与促销活动相关。4.1.3刀旗
利用外场护栏,可制作多种色彩的刀旗,刀旗主要体现我们惠思买的形象。4.1.4 X展架
适用于卖场门口处,但不得影响客流正常流动。X展架要保持整洁完好,不要粘贴其他宣传物资。4.1.5其他
以上户外布置项目需门店视当地实际情况与当地政府部门、机关事先沟通,并办理相关手续。门店应派专人进行外场安全巡视,以确保活动能够顺利进行。
4.2内场美化布置标准 4.2.1海报张贴标准
4.2.1.1公司宣传海报应张贴于门店门口的外立面墙壁上、柱子上。也可采用专用L支架陈放于门店的门口(不得影响客流正常进出),不得张贴于广告灯箱上、门店橱窗玻璃及玻璃门上。
4.2.1.2店内张贴公司宣传海报,可以张贴在收款台和服务台后面的墙壁上,库房的门上,也可采用专用L支架陈放于卖场内(须用陈列架展示,同时不能遮挡公司标识、消防栓、不得影响客流正常流动)。
4.2.1.3为扩大公司促销活动的影响力,有条件的门店可联系门店能辐射的小区物业部门,在小区入口处、布告栏、电梯间等公共场所张贴公司自制的海报,应保证张贴的海报整洁、无破损,确保公司形象。
4.2.2 POP内容标准
4.2.2.1POP内容应直接表现出促销活动(主题和细则)、促销机型(型号、功能及价格)及温馨提示的具体内容。
4.2.2.2大张POP(A2纸型0.54M*0.38M)介绍促销活动的内容及活动细则。小张POP(A3纸型0.54*0.26M)介绍内容包括:品牌、型号、功能、价格四项。每张POP颜色、品牌、型号、功能介绍、价格等项目必须按照运营部下发的标准(统一颜色、统一字体、字号)执行。
4.2.2.3POP打印、书写要规范用字,不允许使用繁体字、不得出现错别字,使用正确的数量单位,按公司规定的字体、字号进行打印、书写。POP内容严禁私自涂改。
4.2.3 POP张贴、悬挂标准
POP悬挂标准:可采用“L”型支架或“T”型支架放置于展台内展示。“L”型支架统一要求升高至190CM处,立柱须与地面保持垂直,并紧贴展台邻通道一侧放置,POP面向顾客流动线。“T”型支架应靠近相应样机放置,但不得遮挡其它样机,另POP必须端正地固定在支架上(正反面悬挂)。注:严禁使用黄色胶带粘贴POP;同一区域POP摆放、悬挂应保持在一条直线上;各类POP严禁在同一展区内重复张贴(原则上每个型号只限张贴一张POP);“L”型支架必须确保立柱与地面保持垂直;POP张贴、悬挂时不得遮挡LOGO、广告图片、不得影响客流正常流动。
4.2.4吊旗悬挂标准
4.2.4.1吊旗只能悬挂于通道上方,不得在其他位置张贴和悬挂。为了不影响顾客视线,原则上要求吊旗下沿离地面的垂直高度不低于2.1M,不高于2.4M。两旗
纵向间距用保持在0.8-1.2M之间。个别受条件限制的门店,可根据各楼层高度限制限制进行微调。如楼层无法达到下沿离地面1.9M的高度要求,该区域可不悬挂吊旗。
4.2.4.2吊旗必须用专用的吊旗杆固定,不得出现歪斜、脱落及褶皱现象,应保持吊旗旗面整洁。吊旗悬挂应保持在一条直线上,不得遮挡公司LOGO灯光及消防设施。
4.2.4.3悬挂时以纵列为单位,采用一列为正面,一列为反面的方式依此类推进行悬挂。
4.2.5商品价签的标准
4.2.5.1在使用价签的过程中必须分清商品属性方可使用,不准以任何理由乱用、错用商品价签及降价签。
4.2.5.2各门店商品价签必须使用“电脑打印价签”,确保打印项目清洁、无误,不得涂改,各项打印内容均需与价签各项目对齐;不准使用手写价签。
4.2.5.3价签必须置于价签托、价皮内,再粘贴或放置在样机上,不得出现价签褶皱、变形、歪曲等现象。禁止使用黄色胶带粘贴。
4.2.6“爆炸签”的目的和书写内容的标准
4.2.6.1“爆炸签”主要用在主推、滞销、新品及特价机上,目的是通过它的使用使顾客在众多样机里迅速发现我们近期想卖的商品。
4.2.6.2“爆炸签”书写字体要统一,颜色突出。“爆炸签”应保持版面整洁,不得出现褶皱、涂改及与商品无关的内容。
4.2.6.3“爆炸签”书写要规范用字,不允许用繁体字、错别字,使用正确的数量单位。
4.2.7“爆炸签”粘贴、使用标准
4.2.7.1大号“爆炸签”使用于电脑台式机、笔记本、激光打印机、电脑桌等大型样机上,粘贴于样机右侧,不得遮挡厂家LOGO,以美观为主。
4.2.7.2中号“爆炸签”适用于小型打印机(主要是喷墨、针式打印机)、投影仪、游戏机、音响等,粘贴于样机右侧,不得遮挡LOGO,以美观为主。
4.2.7.3小号“爆炸签”适用于PC周边商品、数码配件、耗材、线材等较小商品,有条件的样机粘贴于商品右上角,无条件的粘贴在货架上。
4.2.7.4与POP配合使用的“爆炸签”张贴于POP右下角处,不得遮挡POP内容,原则上不得超出POP页面,特殊情况下不允许超出POP页面5CM。
4.2.7.5“爆炸签”不得出现过多,原则上样机上的爆炸签不超过样机总数的20%。应与主推、滞销、新品及特价机为主,避免使卖场显得零乱和主次不分。
4.2.8店内音乐播放标准
要求各门店卖场内播放曲目欢快、舒心,严禁播放过于强烈、狂燥的曲目。4.2.9“堆头”摆放的要求
4.2.9.1“堆头”可分为商品“堆头”和促销赠品“堆头”。商品“堆头”多为促销活动期间把门店促销的商品堆放在一起,其目的是让顾客很快发现我们促销的商品并达成成交,丰富卖场购物环境,一定程度上解决门店库房使用紧张问题;促销赠品“堆头”是把赠品堆放在显眼的位置,其目的是提升卖场丰富度、刺激顾客的购买欲望,最大程度上促进正常商品的销售。
4.2.9.2“堆头”应设置于卖场最显著位置,面积不得超过2平米,高度在1.4米以下。
4.2.9.3“堆头”码放要整齐、美观,最大限度的提升展示效果,突出商品的档次。同时必须保证不得影响顾客视线和卖场的通透性,不得影响客流。(注:服务台、收款台前不得设置“堆头”)
4.2.9.4为更好的实现“推头”对于销售所起到的辅助作用,原则上要求无论是商品“堆头”或促销赠品“堆头”都必须以实物的方式展示。位于“堆头”最上方的商品最好去掉外包装,采用实机展示,“堆头”中其他商品必须带有外包装展示,并保证外包装的干净、无破损。
5.注意事项
5.1各门店根据门店的具体情况确定POP、“爆炸”张贴的数量,杜绝重复粘贴、随意性粘贴、大量粘贴造成宣传物资的浪费。
5.2吊旗、活动型POP、地贴及外场布置必须根据美化主管下发卖场布置指导书上时间进行更换,活动结束后应立即撤消,严禁过期不换。可以重复运用的撤下来后放在库房里保存好。